所作忠而言之兮
案作当从一本作非,字之误也。所傥古通。“所非忠而言之”犹言傥所言之不实也。后人不达所字之谊,乃以非作形近,又涉下文“作忠以造怨”之语,而改非为作。王注曰“设君谓己所(今误作)言非[忠](今脱此字)邪”,是王本字仍作非。朱本亦作非,《李太白诗集注》一《古风》注引同。
今五帝以 中兮
案 析同,析折古又同字。《史记·孔子世家索隐》引亦作折。朱本、朱燮元本、大小雅堂本同。
羌众人之所仇
又众兆之所雠
案两句末均当从一本补也字。此文“……羌众人之所仇也,……又众兆之所雠也,……羌不可保也,……又(原误有,详下)招祸之道也”,四也字连用,与后文“……何不变此志也,……又犹(原误犹有,详下)曩之态也,……何以为此伴也(句首原衍又字,详下),……又何以为此援也”四句,及“……亦非余心之所志,……又众兆之所咍,……謇[而](原脱而字,详下)不可释,……又蔽而莫之白”四句,一本句末皆有也字,词例悉同。凡句末用“也”字者,必四句连用。此其为例,至为着明。今本写官于各也字或删或存,漫无统纪,盖于篇中词例,未之留意耳。朱本仇下雠下并有也字,最是。
有招祸之道也
案有当为又。上揭句末连用四“也”字诸例中,其第四八两句首皆有“又”字,是其定例。下文“又犹曩之态也”,今本误作“犹有”,盖亦“又”先误为“有”,“有犹”无义,乃倒其文以取义也。
亦非余之所志
又众兆之所咍
案当从一本于两句末补也字。详上“羌众人之所仇”“又众兆之所雠”条。朱本有两也字。
行不群以巅越兮
案《类聚》一九引巅作颠。朱本同。颠巅通。
謇不可释
又蔽而莫之白
案以上句末并当从一本补也字,说已详上。朱本有两也字。又疑謇下当有而字。《哀郢》曰“思蹇产而不释”,(注曰“蹇产,诘屈也”。)《抽思》曰“思蹇产之不释兮”。謇与蹇通,犹蹇产也。“謇而不可释”与“蔽而莫之白”文相偶称。王本謇下夺而字,因以謇为语辞,失之远矣。
心郁邑余侘傺兮
案心疑为忳之坏字。“忳郁邑”与《离骚》“斑陆离其上下”之“斑陆离”,《哀郢》“怊荒忽其焉极”之“怊荒忽”,“蹇侘傺而含感”之“蹇侘傺”,《远游》“怊惝恍而永怀”之“怊惝恍”,皆联绵字上又着一同义之限制词。本篇语多袭《离骚》,彼正作“忳郁邑余侘傺兮”。又案下句“情”字不入韵,疑此句下脱去二句,说详下条。
又莫察余之中情
案此句不入韵,推寻其故,盖由脱简所致。考《离骚》《天问》《九章》均当以四句为一行。本篇“忳郁邑余侘傺兮”以下四句,疑本系二行八句。今本因脱四句,而以二行之文并为一行,故致“情”“路”二字无韵。古本似当作:“忳郁抑余侘傺兮,□□□□□□,□□□□□□(原文此处为□),又莫察余之中情。(以上一行)□□□□□□,□□□□□□(原文此处为□),固烦言不可结诒兮,愿陈志而无路。(以上一行)”以文义求之,“忳郁抑余侘傺兮”与“又莫察余之中情”殊少连贯,故疑此行所脱二句,当在此二句之间。至次行之“愿陈志而无路”,与后文“退静默而莫余知兮,进号呼又莫吾闻”,则语意正相衔接,故知彼行所脱二句,必不在行末而在行首。朱子以此文“情”“路”不叶,欲依《离骚》改“中情”为“善恶”,其说虽近理,然终疑二语形声俱远,无由致误,故不取之。王注曰“曾无有察我之中情也”,是王本仍作中情。
魂中道而无杭
案无疑本作亡。“亡杭”叠韵连语,即茫沆,魂气浮动貌也。《淮南子·俶真》篇“茫茫沆沆”,高注曰“茫茫沆沆,盛貌”。《文选·西京赋》“沧池漭沆”,薛注曰“漭沆犹洸潒”,刘桢《鲁都赋》“又有盐沈漭沆(元误沈)”(《书钞》一四六引),《尔雅·释言》“沄,沆也”,郭注曰:“水流漭沆。”《说文》曰:“沆,莽沆大水。”漭莽并与茫通。或倒言之曰“沆茫”、“沆漭”。扬雄《羽猎赋》曰“鸿濛沆茫”,黄香《九宫赋》曰“泑沆漭以扎坱”,马融《广成颂》曰“瀇瀁沆漭”,是也。案水动曰茫沆,气动亦曰茫沆,其义一而已矣。又《尔雅》训沄为沆,《说文》亦曰“沄,转流也,读曰混,[一曰沆]”。(旧脱此三字,据《尔雅》释文引补。)魂之为言犹沄也。(《古微书》引《孝经援神契》曰“魂,芸也,芸芸动也”,《白虎通义·性情》篇曰“魂犹伝伝也,行不休也”。沄芸伝字异义同。)魂之貌曰茫沆,犹沄一曰沆,故曰“魂中道而茫沆”。后人不知“亡杭”为“茫沆”之借字,而读亡为有亡之亡,训杭为舟杭,因改亡为无,一本又改杭为航,其陋甚矣。
惩于羹者而吹 兮
案当从一本删者字。“惩于羹而吹 兮”与“欲释阶而登天兮”语意平列,皆七字为句。朱本无者字。《困学纪闻》二〇引作“惩热羹而吹 ”,亦无者字。(柳宗元《与杨诲之疏解车义第二书》引有者字,则唐时已有衍“者”之本。)
犹有曩之态也
案当从一本作“又犹”,详上“有招祸之道也”条。
又何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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