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
文职
武职
官制
雍正元年,御史吴达礼奏请诸罗(即嘉义县)北路增设一县,曰彰化;并设淡水厅,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务,仍附彰化治。
雍正九年,北路大甲溪北刑名、钱榖专归淡水同知管理。
雍正十年,添设竹堑巡检;驻竹堑,兼司狱事。
嘉庆二十一年,鹿港巡检移驻大甲,改为大甲巡检。
嘉庆二十二年,彰化县学训导分驻竹堑,为淡水学训导,兼管噶玛兰学务。
道光七年,台湾镇标右营游击移驻竹堑;为北路右营游击。
嘉庆十一年,设竹堑营守备。道光十年,移驻大甲,改为大甲中军守备。
光绪四年,题准淡水厅管下分设两县;除淡水县外,将竹堑城改为新竹县城,旧厅署改为新竹县署。五年,始设知县。
光绪十三年,题准新竹管下县治南猫里地方添设一县,将旧竹南二堡、三堡、四堡改为苗栗县。十四年,始设知县。但地属偏隅。草创未就。今仍附录于此。
康熙三十年,着令台湾道员至教职,照广西南宁等府例,将品级相当之现任官调补,三年俸满,即升;如无相当者,仍归部选。雍正七年,议准台湾道、府、同、通、知县到任一年,另拣贤员到台协办。八年,奉准到任二年,选员协办。十一年,覆准台湾道员照镇协例,三年报满;知府、同、通、知县,照参将等官例,二年报满。俟协办到台,半年后交代回省,分别具题:应升者即升,道、府则引见候升,同、通、知县遇缺题升。乾隆八年,议准训导三年报满,准调回即升;分别以县丞、府经、学正、教谕用。又议准台湾府、厅、县、道员、教职一体三年期满,具题升用,免留协办。道光四年,例定台湾道、府缺出,请旨简用;余缺由内地调补,五年俸满,即准升用。其知县籍广东者,惟惠、潮、嘉三属不准选调,余与各省同。教授等亦由内地调捕,府学、四县教谕、训导缺出,先尽晋江、安溪、同安、龙溪、漳浦、平和、诏安等七学调补;倘有不敷或人地未宜,仍于通省教职内一体拣调。
旧制:自台镇至都守,三年俸满,即行再调。乾隆五十一年,改令总兵官历俸五年,奏请陛见;副将、参、游、都、守,俱历俸五年后,方准升补内地;惟千、把总末弁仍调回内地,戍兵换班者,即令统率。
文职
诸罗县知县(康熙二十三年至六十一年,淡水属诸罗县治)
季麒光:江苏无锡人,丙辰进士。康熙二十三年任。
樊维屏:山西蒲州人,岁贡。二十五年任。
朱道中:安徽休宁人,监生。二十八年任。
张珺:山西崞县人,岁贡。二十九年任。升河南彰德府。
董之弼:奉天人,监生。三十四年任。
王凤伦:奉天人,监生。三十九年任。升江西吉安府同知。
毛殿扬:广东博罗人,甲戌进士。四十四年任。卒于官。
李镛:正黄旗人,监生。四十五年任。
刘作楫:江西庐陵人,庚辰进士。四十八年任。
刘宗枢:正白旗人,监生。五十一年任。
周钟瑄:贵州贵筑人,丙子举人。五十三年任。
朱夔:镶白旗人,监生。五十八年任。
孙鲁:河南阳武人,监生。六十一年任。升台湾知府。
彰化知县(雍正元年,增设彰化县,并增设淡水厅,附彰化治。九年,始以大甲溪北专归淡水厅管)
谈经正:湖北远安人,举人。雍正二年任。
张缟:正黄旗人,荫生。四年任。
汤启声:江苏江都人,举人。六年任。
张与朱:山东高唐人,举人。七年任。
路以周:山东招远人,举人。八年任。
张宏章:江苏丹徒人,监生。同知兼摄。
淡水厅同知(雍正二年,设官守土。九年,始将大甲溪北刑名、钱榖专归厅管)
王汧:山西乡宁人,贡生。雍正二年任,六年休致。
刘浴:直隶枣强人,监生。七年任。
张宏章:江苏丹徒人。九年任;十年以大甲西番变,解任。
尹士俍:山东济宁州人,监生。十一年任。
徐治民:浙江山阴人,岁贡。十一年任。升台湾府知府。
赵奇芳:广东澄海人,丁未进士。乾隆元年任。
戴大冕:江苏上元人,监生。乾隆三年任。
庄年:江苏长州人,保举。六年任。升建宁府知府。
郝■〈雨上〈氵壬〉下〉:顺天霸州人,甲辰进士。俸满台防同知,七年署。
曾曰瑛:江西南昌人,监生。十一年任。
陆广霖:江苏武进人,己未进士,彰化县知县。十三年署。
陈玉友:顺天文安人,庚戌进士。十三年任。
俞唐:浙江仁和人,台防同知。十六年署。
王鹗:江苏昆山人,监生。十六年任。
刘辰骏:江苏武进生员,彰化县知县。十九年任。
王锡缙:四川威远人,廪贡。二十年任。
杨愚:山西兴县人,己未进士。二十三年任。
夏瑚:浙江仁和人,监生,台湾县知县。二十五年署。
于从濂:江西星子人,戊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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