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
孟敬子問之:孟敬子,魯大夫仲孫捷。問者,問其病。
曾子言曰:此處何以不徑作“曾子曰”,而作“曾子言曰”?或說:一人自言曰言,兩人相對答曰語。此處乃曾子自言。然《論語》凡一人自言,不必都加言字,亦不應孟敬子來問病,而曾子一人自言,不照顧問病者。又一說:曾子不言己病,獨告以君子修身之道。記者鄭重曾子此番臨終善言,故特加一言字,而曾子病之不起,亦見於言外。兩義相較,後說似勝。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此兩語相連,可有兩解。一曰:鳥畏死,故鳴哀。人窮反本,故言善。死到臨頭,更何惡意,故其說多善;[光案:“其說多善;”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其說多善,”之逗號。]此曾子之謙辭,亦欲敬子之信而識之。又一說:鳥獸將死,不遑擇音,故只吐哀聲。人之將死,若更不思有令終之言,而亦哀懼而已,則何以別於禽獸?後說曲深,不如前解平直,今從前解。
君子所貴乎道者三:此君子以位言。
動容貌,斯遠暴慢矣:動容貌,今只言動容。一說:人能動容對人,人亦不以暴慢對之。又一說:能常注意動容貌,己身可遠離於暴慢。暴,急躁。慢,怠放。今從後說。
正顏色,斯近信矣:正顏色,今只言正色。一說:人能正色對人,則易啟人信。或說:人不敢欺。又一說:能常注意正顏色,己身可以日近於忠信。今從後說。
出辭氣,斯遠鄙倍矣:辭,指言語。氣,指音聲。出者,吐辭出音之爽朗明確。倍,同背,違悖義。一說:人不敢以鄙陋背理之言陳其前。又一說:己身可遠於鄙倍。今從後說。
籩豆之事,則有司存:籩豆,禮器。籩,竹為之。豆,木為之。有司,管事者。曾子意,此等皆有管理專司,卿大夫不煩自己操心。存,在義。
或說:孟敬子為人,舉動任情,出言鄙倍,且察察為明,近於苛細,曾子因以此告。此說近推測。曾子為學,蓋主謹於外而完其內。孟子乃主由中以達外。要之,學脈相承,所謂“一是皆以修身為本”。[光案:“所謂‘一是皆以修身為本’”,東大版原作“所謂一是皆以修身為本”,“一是皆以修身為本”八字無引號。]《中庸》言:“喜怒哀樂未發之謂中,發而皆中節之謂和。”[光案:《中庸》原文為“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此處所引,將“謂”、“之”二字先後颠倒。”]容貌顏色辭氣,喜怒哀樂之所由表達。鄙之與雅,倍之與順,正之與邪,信之與偽,暴之與和,慢之與莊,即中節、不中節之分。後人皆喜讀《孟子》、《中庸》,若其言之闊大而高深。然曾子此章,有據有守,工夫平實,病危臨革而猶云云,可見其平日修養之誠且固。言修身者,於此不當忽。
【白話試譯】
曾子得了重病,孟敬子來問病。曾子道:“鳥將死,鳴聲悲。人將死,說話也多善言。君子所貴於道的有三事:能常注意動容貌,便可遠離暴慢。能常注意正顏色,便可日近於誠信。能常注意吐言出聲清整爽朗,[光案:“能常注意吐言出聲清整爽朗”,三民版原作“能常注意吐言出聲(清整爽朗)”,“清整爽朗”四字加小括號。]便可遠離鄙倍了。至於那些籩豆之類的事,都有專責管理的人在那裏呀!”
(五)
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犯而不校:犯者,人以非禮犯我。校,計較義。然人必先立乎無過之地,不得罪於人,人以非禮相加,方說是犯,始可言校。若先以非禮加人,人以非禮答我,此不為犯,亦無所謂不校矣。
吾友:舊說:吾友指顏子。其心惟知義理之無窮,不見物我之有間,故能爾。《孟子》“橫逆之來”章可參讀。[光案:“孟子‘橫逆之來’章可參讀”,東大版原作“孟子橫逆之來章可參讀”,“橫逆之來”四字無引號。][光案:《孟子》〈離婁〉下,原文為:“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
【白話試譯】
曾子說:“自己才能高,去問才能低於他的人。自己知道多,去問比他知道少的人。有了像沒有,充實像空虛。別人無理犯我,我能不計較。以前我的朋友曾在這上面下過工夫了。”
(六)
曾子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託六尺之孤:古人以七尺指成年。六尺,十五歲以下。託孤,謂受前君命輔幼主。
寄百里之命:此是攝國政。百里,大國也。
臨大節而不可奪:大節,國家安危,個人死生之大關節處。奪,強之放棄義。受人之託,守人之寄,一心以之,不可搖奪也。
君子人也:此處君子有兩說:一、受託孤之責,[光案:“一、受託孤之責”之頓號,東大版原作“一,受託孤之責”之逗號。]己雖無欺之之心,卻被人欺。膺百里之寄,己雖無竊之之心,卻被人竊。亦是不勝任。君子必才德兼全,有德無才,不能為君子。此說固是。但後世如文天祥、史可法,[光案:“但後世如文天祥、史可法”之有頓號,東大版原作“但後世如文天祥史可法”之無頓號。]心盡力竭,繼之以死[光案:參見本篇第一三章,,子曰:“篤信好學,守死善道。],而終於君亡國破。此乃時命,非不德,亦非無才,甯得不謂之君子?故知上句“不可奪”,[光案:“故知上句‘不可奪’”,東大版原作“故知上句不可奪”,“不可奪”三字無引號。]在其志[光案:參見本書子罕篇第二五章,,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而君子所重,亦更在其德[光案:參見本書述而篇第六章,,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蓋才有窮時,惟德可以完整無缺。此非重德行而薄事功,實因德行在我,事功不盡在我[光案:參見本書衞靈公篇第八章,,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品評人物,不當以不盡在彼者歸罪於彼。
【白話試譯】
曾子說:“可以把六尺的孤兒託付他,可以把百里的政令寄放於他,臨到大關節處,搖奪不了他,這等人,可稱君子了吧!真可算得君子了!”
(七)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弘毅:弘,弘大。毅,強毅。非弘大強毅之德,不足以擔重任,行遠道。
仁以為己任:仁,人道。仁以為己任,即以人道自任。
死而後已:一息尚存,此志不懈,而任務仍無完成之日,故曰死而後已。
本章以前共五章,皆記曾子語。首記曾子臨終所示畢生戰兢危懼之心。次及病革所舉注意日常容貌顏色辭氣之微。再記稱述吾友之希賢而希聖。以能問於不能,是弘。大節不可奪,是毅。合此五章觀之,心彌小而德彌恢,行彌謹而守彌固。以臨深履薄為基,以仁為己任為量。曾子之學,大體如是。後兩章直似孟子氣象,於此可見學脈。
【白話試譯】
曾子說:“一個士,不可不弘大而強毅,因他擔負重而道路遠。把全人羣的大道來做自己的擔負,不重嗎?這個擔子須到死纔放下,不遠嗎?”
(八)
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興於詩:興,起義。詩本性情,其言易知,吟詠之間,抑揚反復,感人易入。故學者之能起發其心志而不能自已者,每於詩得之。
立於禮:禮以恭敬辭讓為本,而有節文度數之詳。學者之能卓然自立,不為事物所搖奪者,每於禮得之。
成於樂:樂者,更唱迭和以為歌舞,學其俯仰疾徐周旋進退起迄之節,可以勞其筋骨,使不至怠惰廢弛;[光案:“怠惰廢弛;”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怠惰廢弛。”之句號。]束其血脈,使不至猛厲僨起。而八音之節,可以養人之性情,而蕩滌其邪穢,消融其渣滓。學者之所以至於義精仁熟而和順於道德者,每於樂得之。是學之成。
本章見孔子之重詩教,又重禮樂之化。後世詩學既不盡正,而禮樂淪喪,幾於無存,徒慕孔門之教於語言文字間,於是孔學遂不免有若為乾枯,少活潑滋潤之功。此亦來學者所當深體而細玩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興起在詩,卓立在禮,完成在樂。”
(九)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上章言教化,本章言行政,而大義相通。《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眾也。”《易傳》曰:“百姓日用而不知。”[光案:“易傳曰:百姓日用而不知”,東大版原作“中庸曰:百姓日用而不知”,原作“中庸”非“易傳”。查“百姓日用而不知”,語出《易傳》,《中庸》無此語,當遵聯經版。]皆與此章義相發。民性皆善,故可使由[光案:參見本書顏淵篇第七章,,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民性不皆明,有智在中人以下者,故有不可使知者[光案:參見本書雍也篇第一九章,,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及同頁錢子又按:本章“不可”二字非禁止意,乃難為意。]。若在上者每事於“使民由之”之前,[光案:“若在上者每事於‘使民由之’之前”,東大版原作“若在上者每事於使民由之之前”,“使民由之”四字無引號。]必先家喻戶曉,日用力於語言文字,以務使之知,不惟無效,抑且離析其耳目,蕩惑其心思,而天下從此多故。即論教化,詩與禮樂,仍在使由。由之而不知,自然而深入,終自可知。不由而使知,知終不真,而相率為欺偽。《易傳》云:“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亦為民之不可使知,而謀求其可由,乃有此變通神化之用。近人疑《論語》此章謂孔子主愚民便專制,此亦孔子所以有“不可使知”之嘅歟![光案:“此亦孔子所以有‘不可使知’之嘅歟”,東大版原作“此亦孔子所以有不可使知之嘅歟”,“不可使知”四字無引號。]
【白話試譯】
先生說:“在上者指導民眾,有時只可使民眾由我所指導而行,不可使民眾盡知我所指導之用意所在。”[光案:“在上者指導民眾,有時只可使民眾由我所指導而行,不可使民眾盡知我所指導之用意所在。”,三民版原作“(在上者)指導民眾,(有時)只可使民眾由(我所指導而行),不可使民眾盡知(我所指導之用意所在。)”,“在上者”與“有時”與“我所指導而行”與“我所指導之用意所在”,四處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句末之句號宜改放在小括號外,作“不可使民眾盡知(我所指導之用意所在)。”]
(一0)
子曰:“好勇疾貧,亂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
本章亦言治道。若其人好勇,又疾貧,則易生亂。疾,惡義。若對不仁之人,疾惡之過甚,使無所容,亦易生亂。《論語》〈先進篇〉:子路為政,[光案:“論語先進篇:子路為政”之有冒號,東大版原作“論語先進篇子路為政”之無冒號。]可使民知勇;[光案:“使民知勇;”之分號,東大版原作“使民知勇,”之逗號。]見勇為美德。孔子告冉有曰:“先富後教”[光案:參見本書子路篇第九章。],見貧必救治。又曰:“好仁而惡不仁”[光案:參見本書里仁篇第四章。],見不仁誠當惡。惟主持治道,則須善體人情,導之以漸。一有偏激,世亂起而禍且徧及於君子善人,是不可不深察。
【白話試譯】
先生說:“若其民好勇,又惡貧,就易於興亂。若惡不仁之人太甚,也易於興亂。”
(一一)
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
周公之才之美:周公旦多才,其才又甚美。
驕且吝:吝,慳嗇義。驕者,恃才凌人,吝者,私其才不以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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