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解 - 鄉黨篇第十

作者: 钱穆12,607】字 目 录

齊:或作齋,古人臨祭之前必有齋。

明衣,布:或說:明衣,襯身內衣。然不必齋時始衣。又說:明衣,浴衣。齋必沐浴,明衣浴竟所服。浴方竟,身未燥,故有浴衣,用布為之,]着之以待身燥。明者,猶明水、明火,[光案:“猶明水、明火”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猶明水明火”之無一頓號。]取其明潔義。

變食:改常食。不飲酒,不茹葷,如蒜韭之類。[光案:“蒜韭”,東大版原作“蒜韮”,“韮”字有草字頭者。三民版亦作“韮”之有草字頭者。二字雖相通,宜遵三民版、東大版而作“韮”。聯經版誤。]

遷坐:謂易常所居處。古人齋戒必居外寢,外寢稱正寢,齋與疾皆居之。內寢又稱寢,乃常居之處。

【白話試譯】

遇齋戒時,必有特備的浴衣,用布為之。齋時必改變日常的食品,又改變日常的居處。

(八)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惟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撤薑食。不多食。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語,寢不言。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飯也。牛羊魚肉細切曰膾。厭,饜足義。不厭,不飽食也。孔子曰:“疏食飲水,樂在其中。”[光案:參本書述而篇第一五章。]又曰:“士恥惡食,不足與議。”[光案:參本書里仁篇第九章。]不因食膾之精細而特飽食。或說:食精則能養人,膾粗則能害人,故食膾不厭精細,謂以精細為善。今不從。

饐而餲:饐,食傷濕,餿臭也。餲,猶鬱蒸之暍,食因久鬱而味變。

魚餒而肉敗:魚爛曰餒,肉腐曰敗。

色惡:食失常色。

臭惡:變味也。

失飪:飪,烹調生熟之節。

不時:物非其時者不食。或曰:食有常時。古人大夫以下,食惟朝夕二時。

割不正:古者先以割肉載於俎,食時自切之,略如今西餐法。其割截皆有一定,不正,謂不合割之常度。孔子以其失禮,故不食。漢以後既割之,又切之,始加烹調,非古制矣。或說:切肉不方不食。今不從。

不得其醬:食肉用醬,各有所宜,如魚膾用芥醬之類,亦如今之西餐法。不得其醬,謂設醬不以所宜,與割不正皆以背禮故不食。

不使勝食氣:食,音嗣,飯也。食肉多於飯氣,則傷人。古食禮,牛羊魚豕腸胃之肉皆盛於俎,醯醢之醬調味者盛於豆,正饌之外又設加饌,肉品特多;[光案:“肉品特多;”之分號,東大版原作“肉品特多,”之逗號。]黍稷稻粱則設於簋;[光案:“設於簋;”之分號,東大版原作“設於簋,”之逗號。]進食不宜偏勝。一說:氣當讀作餼,食餼猶云飯料。說文“氣”作“既”,“小食也。”[光案:“說文‘氣’作‘既’,‘小食也。’”,東大版原作“說文,氣作既,小食也。”,“氣”與“既”與“小食也。”三處無引號,並“說文”後有一逗號。]今皆不從。

惟酒無量,不及亂:酒無限量,隨己所能飲,以不及醉亂為度。

沽酒市脯不食:詩曰:“無酒酤我。”一宿之酒曰酤,沽與酤通。酒經一宿,非美者,亦可謂尚未成酒,故不食,[光案:據東大版,“故不食”下應為句點非逗點。]脯,乾肉。不自作而買於市,則不知何物之肉,故亦不食。酒當言飲,云不食。[光案:據東大版,“云不食”下應為逗點非句點。]因脯並言也。

不撤薑食:撤,去義。食事既畢,諸食皆撤,而薑之在豆者獨留,因薑有辛味而不熏[光案:《中文大辭典》:“熏:火氣盛貌。”],可以卻倦,故不撤。今飯後進茶或咖啡,古昔無之,故獨留薑。

不多食:此三字單承上薑食言。薑雖不撤,亦不多食。或說:自此以上,皆蒙“齊必變食”來,[光案:“皆蒙‘齊必變食’來”,東大版原作“皆蒙齊必變食來”,“齊必變食”四字無引號。]平常不必然。今不從。凡前所舉,似不必齊時始然。後人於割不正不食、沽酒市脯不食之類,皆以昧於古今之變而不得其解,故疑為承齋事言之。

祭於公,不宿肉:謂助祭於君。凡助祭皆得賜肉。[光案:“凡助祭皆得賜肉。”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凡助祭皆得賜肉,”之逗號。]凡殺牲皆於臨祭之日清晨行事,[光案:“凡殺牲皆於臨祭之日清晨行事,”之逗號,東大版原作“凡殺牲皆於臨祭之日清晨行事。”之句號。]獨天子諸侯之祭,其明日又再祭,謂之繹祭;[光案:“謂之繹祭;”之分號,東大版原作“謂之繹祭。”之句號。]繹祭畢始頒賜,則胙肉之來或已三日,不可再宿,故頒到即以分賜。

祭肉不出三日:此謂家祭之肉,皆於三日內頒賜,過此,肉或敗,故不食。

食不語,寢不言:此處語、言二字通用,[光案:“此處語、言二字通用”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此處語言二字通用”之無一頓號。]謂食寢時不言語。

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光案:“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之無頓號,據正文,似宜改作“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之有二頓號。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疏食,粗食。古人以稗食為粗食。菜羹,以菜和米屑為羹。瓜,北方常用。有生食,有熟食。瓜字或本作必。古人臨食,每品各出少許,置籩豆之間,以祭先代始為飲食之人,所以報功,不忘本。謂雖疏食、菜羹、瓜類,[光案:“謂雖疏食、菜羹、瓜類”之有二頓號,東大版原作“謂雖疏食菜羹瓜類”之無頓號。]以祭則必齋如也。當孔子時,非貴品或不祭,而孔子臨食,雖菲薄亦必祭,又必致其肅敬之容。齊,嚴敬貌。

此一節記孔子飲食之節。

【白話試譯】

喫飯不因飯米精便多喫了。食肉不因膾的細便多食了。飯食因濕傷變味,魚爛了,肉腐了,都不喫。色變了,也不喫。味變了,也不喫。煮的生熟失度,也不喫。不當時的不喫。割的不照正規的不喫。調味之品不合適的不喫。案上肉品雖多,不使喫的分量勝過了五榖。只有酒,不加限制,不及醉而止。只做得一夜的酒,外面街市上賣的肉脯,都不喫。喫完了,薑碟仍留]着不撤,但亦不多喫。若赴公家助祭,所得祭肉不過夜,便分頒於人了。[光案:“所得祭肉不過夜,便分頒於人了。”,三民版原作“所得祭肉不過夜,(便分頒於人了)。”,“便分頒於人了”六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所得祭肉不過夜(,便分頒於人了)。”,即將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自己家裏的祭肉,不出三天,也必喫完分完,過了三天,便不喫了。[光案:“不出三天,也必喫完分完,過了三天,便不喫了。”,三民版原作“不出三天,(也必喫完分完,過了三天,便不喫了)。”,“也必喫完分完,過了三天,便不喫了”十四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不出三天(,也必喫完分完,過了三天,便不喫了)。”,即將“三天,”之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並將句號移置小括號外。]食時寢時都不言語。即使是粗飯,菜湯,瓜類,臨食前也必祭,[光案:“臨食前也必祭,”,三民版原作“(臨食前)也必祭,”,“臨食前”三字加小括號。]而且必其貌肅恭,有敬意。

(九)

席不正,不坐。

不正,謂席有移動偏斜。臨坐先正席,然後坐。此句孤出,於上下文皆不得其類,疑是錯簡,當在“割不正不食”句之下,如“食不語”連及“寢不言”之例。[光案:“當在‘割不正不食’句之下,如‘食不語’連及‘寢不言’之例”,東大版原作“當在割不正不食句之下,如食不語連及寢不言之例”,“割不正不食”與“食不語”與“寢不言”三處無引號。]又說:古人坐席,天子五重,諸侯三重,大夫再重;[光案:“大夫再重;”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大夫再重,”之逗號。]南北向,以西為上,東西向,以南為上;[光案:“以南為上;”之分號,東大版原作“以南為上,”之逗號。]此席之正。

【白話試譯】

坐席沒有端正,不坐。

(一0)

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鄉人儺,朝服而立於阼階。

鄉人飲酒:此即古者鄉飲酒之禮。此禮之行,約分四事。一,三年賓賢能。二,鄉大夫飲國中賢者。三,州長習射飲酒。四,黨正蜡祭飲酒。此節所記,當屬蜡祭,主於敬老。

杖者出,斯出矣:杖者,老人也。古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蜡祭飲酒,必序齒位,然及其禮末,則以醉為度。子貢觀於蜡,曰:“一國之人皆若狂”是也。孔子與於蜡祭,年當不及六十,杖者出即隨之,不與眾皆醉

鄉人儺:儺者,古人驅逐疫鬼,兼及無主之殤鬼,而祭之於道上。[光案:“古人驅逐疫鬼,兼及無主之殤鬼,”東大版原作“古人驅逐疫鬼,(兼及無主之殤鬼)”。將“兼及無主之殤鬼”七字置入小括號內。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

朝服而立於阼階:阼階,東階。或說:鄉人驅鬼,恐驚先祖之神,故朝服而立於廟之阼階,俾神依己而安。或說:此亦孔子敬其鄉黨羣眾之意。蓋儺者為一鄉儺,是亦為我儺。為我儺,斯我為主,立於阼階,主人位。

此一節記孔子居鄉事。

【白話試譯】

鄉人飲酒,待老人持杖者離席,也就離席了。逢鄉人行儺禮驅鬼,便穿上朝服,立在家廟的東階上。

(一一)

問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嘗。”

問人於他邦:孔子周遊列國,皆交其名卿大夫。問者問候。古問人必以物。

再拜而送之:拜送使者,如拜所問候之人。再拜者,以手據地,首俯而不至手,如是者再,為再拜。使者不答拜。

康子饋藥:饋,餉也。[光案:“餉”,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有“送食物給人”義。]康子饋藥致問。

拜而受之:凡言拜,只是一拜。孔子既能拜而受,見不在疾時,是康子所饋藥,殆如今之丸散補劑,乃通用之品。

未達,不敢嘗:賜食物,遇可嘗,當先嘗,示鄭重其人之賜。今告使者,未達藥性,故不嘗,亦謹篤之表示。

此一節記孔子與人交之誠意。

【白話試譯】

孔子使使者向他邦友人問好,必再拜而送之。季康子送藥品來問候,孔子拜而受之。告使者道:“我還不知道那藥性,暫時不嘗了。”[光案:“告使者道:‘我還不知道那藥性,暫時不嘗了。’”,東大版原作“告使者道:我還不知道那藥性,暫時不嘗了。”,“我還不知道那藥性,暫時不嘗了。”十三字無引號。]

(一二)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廄:養馬之處。或說是國廄,或說是孔子家私廄。

子退朝:孔子從朝退至家,始知家廄焚燒,急問傷人乎?

不問馬:此三字,乃門人記者加之。

【白話試譯】

孔子家裏的馬房被燒了,孔子退朝回來,知道了此事急問[光案:“知道了此事急問”,三民版原作“(知道了此事)急問”,“知道了此事”五字加小括號。]:[光案:“知道了此事急問:”之有冒號,東大版原作“知道了此事急問”之無冒號。]“傷人了嗎?”但沒有問到馬。

(一三)

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侍食於君,君祭先飯。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君命召,不俟駕行矣。

正席先嘗:敬君之惠。

腥必熟而薦之:[光案:“腥必熟而薦之”之無逗號,據正文,宜改作“腥,必熟而薦之”之添一逗號。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腥,生肉。薦,薦於先祖。熟而先以薦,鄭重君賜。

生必蓄之:[光案:“生必蓄之”之無逗號,據正文,宜改作“生,必蓄之”之添一逗號。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君賜生物,不欲無故殺之。

君祭先飯:古者臨食之前必祭。君賜食則不祭。於君祭時先自食飯,若為君嘗食然,亦表敬意。

東首:古制室中尊西,君入室,背西面東,病者首在東臥,正面對於君。

加朝服拖紳:拖,曳也。紳,大帶。臥病不能]着衣束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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