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其“令”字原作“命”字。查本書錢子作“辭命”者十處,作“辭令”者僅一處,雖曰二字相通,此處既作“辭命”,似無改作“辭令”之必要。似宜遵東大版作“辭命”。]此兩人皆擅於使命應對。
政事:冉有、季路:[光案:“政事:冉有、季路”之頓號,據正文,宜改作“政事:冉有,季路”之逗號。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冉有理財,季路治軍,皆政事。
文學:子游、子夏:[光案:“文學:子游、子夏”之頓號,據正文,宜改作“文學:子游,子夏”之逗號。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孔子言《詩》《書》禮樂、文章,[光案:此處“禮樂、文章”,東大版原作“禮樂文章”,無頓號。]皆與言語政事相通。本章文學特成一科,蓋所偏重,乃若與言語政事兩科有異。子游、子夏於此最所擅長,不惟子貢、宰我、冉有、季路非其倫,即顏、閔、冉伯牛、仲弓視之,[光案:“即顏、閔、冉伯牛、仲弓視之”之於“顏、閔”間有頓號,東大版原作“即顏閔、冉伯牛、仲弓視之”之於“顏閔”間無頓號。無頓號是脫漏,當遵聯經版。]殆亦有遜色,故游、夏得於三科之外特標文學一目。[光案:“故游、夏得於三科之外特標文學一目”之於“游、夏”間有頓號,東大版原作“故游夏得於三科之外特標文學一目”之於“游夏”間無頓號。加頓號更清楚,當遵聯經版。]此可見孔門晚年文勝之風。
本章四科之分,見孔門之因材設教,始於文,達之於政事,蘊之為德行,先後有其階序,而以通才達德為成學之目標。四科首德行,非謂不長言語,不通政事,不博文學,而別有德行一目。孔門所重,正在“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光案:“正在‘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正在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東大版原作“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八字無引號。]不務求祿利、有表現,[光案:“不務求祿利、有表現”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不務求祿利有表現,”之無一頓號。]而遂特尊之曰德行。自德行言之,餘三科皆其分支,皆當隸於德行之下。[光案:“皆當隸於德行之下。”之句號,東大版原作“皆當隸於德行之下,”之逗號。]孟子稱冉伯牛、閔子、顏淵“具體而微”,[光案:“孟子稱冉伯牛、閔子、顏淵‘具體而微’”,東大版原作“孟子稱冉伯牛、閔子、顏淵具體而微”,“具體而微”四字無引號。]此三人皆在德行之科,可見德行之兼包下三科。文學亦當包前三科,因前三科必由文學入門。孔門之教,始博文,終約禮。[光案:“終約禮。”之句號,東大版原作“終約禮,”之逗號。]博文,即博求之於文學。約禮,則實施之於政事,而上企德行之科。後世既各騖於專門,又多重文以為學,遂若德行之與文學,均為空虛不實,而與言語、政事分道揚鑣,[光案:“而與言語、政事分道揚鑣”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而與言語政事分道揚鑣”之無一頓號。]由此遂失孔門教育人才之精意。即孔子及身,已有“我從先進”之歎,[光案:“已有‘我從先進’”,東大版原作“已有我從先進之歎”,“我從先進”四字無引號。]而《論語》編者亦附記此四科之分於孔子言先進、後進兩章之後,[光案:“而論語編者亦附記此四科之分於孔子言先進、後進兩章之後”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而論語編者亦附記此四科之分於孔子言先進後進兩章之後”之無一頓號。又,〈先進篇〉首章,乃合言“先進”、“後進”於一章之內,並未分為兩章。故“先進、後進兩章”之“兩”字,宜改為“一”字。]是知孔門弟子,雖因風會之變,才性之異,不能一一上追先進弟子之所為,然於孔子教育精神大義所在,則固未忘失。後進弟子中如有子、曾子,亦庶乎德行之科,故猶為並輩及再傳弟子以下所推尊。本章所以不列者,顏、閔諸人已足為德行科之代表,有、曾皆後起晚進,[光案:“顏、閔諸人已足為德行科之代表,有、曾皆後起晚進”之有二頓號,東大版原作“顏閔諸人已足為德行科之代表,有曾皆後起晚進”之無二頓號。]故不復多及。
【白話試譯】
先生說:“以前從我在陳、蔡的,[光案:“以前從我在陳、蔡的”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以前從我在陳蔡的”之無一頓號。]此刻都不在我門下了。”德行:有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有宰我、子貢。政事:有冉有、季路。文學:有子游、子夏。
(三)
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
非助我者:道本難窮,問難愈多,精微益顯。顏子聞一知十,不復問難,故曰非助我者。其辭若有憾,實乃深喜之。
無所不說:說同悅。聞語即解,心感悅懌。
【白話試譯】
先生說:“回呀!他不是一個有助於我的人呀。他對我說的話,都悅懌的。”
(四)
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
孝哉閔子騫:《論語》記孔子言及其門弟子,例呼名。此篇記閔子言行共四章,三章皆稱字,一章直曰閔子,不知何故。或說此篇乃閔子門人所記,亦無據。
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間,如“禹吾無間然矣”之“間”,[光案:參見泰伯篇第二一章。][光案:“如‘禹吾無間然矣’之‘間’”,東大版原作“如‘禹吾無間然矣’之間”,末“間”字無引號。]非議義。此句有兩解。一說:閔子之父母兄弟皆稱閔子之孝,而人無異詞。又一說:謂人無非間之言及其父母昆弟。相傳閔子騫兄弟二人,母死,父更娶,復有二子;[光案:“復有二子;”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復有二子,”之逗號。]後母薄待閔子,父知而將遣之,感閔子言而止。後母及兩弟亦感之,一家孝友克全。能使人無有非間及其父母昆弟,見閔子之孝。然依後說,不字當作無字解,當云“無間於其父母昆弟”,仍多“之言”二字。[光案:“仍多‘之言’二字。”,東大版原作“仍多之言二字,”,“之言”二字無引號,且句號原為逗號。]似當從前說。蓋閔子處家庭困逆之境,能使父母昆弟皆言其孝,則閔子純孝感格之效已見矣。他人聞其父母昆弟之言而皆信,益徵閔子孝行之積於內而著於外,故孔子如此歎美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閔子騫真孝呀!他的父母兄弟都說他孝,別人聽了,也從沒有什麼非議。”
(五)
南容三復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
《詩?大雅》〈抑〉之篇曰:“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南容一日三復此言,蓋有意於以謹言自戒。孔子曾稱之,曰:“邦無道,免於刑戮”,[光案:參見公冶長篇第一章。]正為其能慎言。
【白話試譯】
南容一天三次反覆讀那白圭之詩,孔子把姪女嫁了他。
(六)
季康子問:“弟子孰為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
季康子此問與魯哀公所問同,[光案:參見〈雍也篇〉,,多“不遷怒,不貳過”兩句。]而孔子對有詳略。[光案:“而孔子對有詳略。”之句號,東大版原作“而孔子對有詳略,”之逗號。]或說君臣之分不同。或謂哀公有為之君,得賢可以自輔,故孔子以顏子之學詳告之。康子權臣,其延攬人才,欲為強私弱公之助,故孔子只惜顏子之死,而更無他辭。其說當否,無可確論。
又按:《論語》前十篇記孔子答定、哀公之問,皆稱“孔子對曰”,至答康子、懿子、武伯之問,則但稱“子曰”。此章及〈顏淵篇〉季康子三問,皆稱“孔子對曰”,與前十篇不同。或說:前十篇或是有子、曾子門人所記,後十篇又出此後人續記。其時卿位益尊,卿權益重,君卿之間,益見其無別,故前、後《論》體例亦異。[光案:“故前、後論體例亦異”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故前後論體例亦異”之無一頓號。]此意或然。亦無可確論。
【白話試譯】
季康子問孔子:“你的弟子那個是好學的呀?”孔子對道:“有顏回是好學的,不幸短命死了,現在是沒有了。”
(七)
顏淵死,顏路請子之車以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鯉也死,有棺而無椁。吾不徒行以為之椁,以吾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也。”
顏路:顏淵父,名無繇,小孔子六歲,亦孔子弟子。
請子之車以為之椁:椁,外棺。請賣孔子之車以買椁。
才不才,亦各言其子:孔子之子伯魚,才不及顏淵;[光案:“才不及顏淵;”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才不及顏淵,”之逗號。]論父子之親,則各是我與汝之子也。
鯉也死:鯉,伯魚名,先顏淵卒。
徒行:出無車,則必徒步行。
吾從大夫之後:孔子時已致仕,不在位,然尚從大夫之列,禮不可出門步行。
本章極多疑者。謂顏氏家貧,孔子何不能為辦一椁?顏路請孔子助椁,何為獨指明欲賣孔子之車?孔子不欲賣車徒行,豈更無他長物可賣?且孔子之車,當是諸侯賜命之車,豈可賣之於市?而顏路請之。孔子在衞,曾脫驂以贈舊館人之喪,至是必別買有驂,顏路何不以賣驂請。竊謂孔子距今逾兩千五百年,此等細節,豈可一一知之。所知者,伯魚卒,孔子已年七十,不為辦椁。翌年,顏淵死,孔子亦不為辦椁。此則明白可知者。若上舉諸疑,瑣碎已甚,豈能必求答案。有志於學者,不宜在微末處騁才辯,滋枝節。
【白話試譯】
顏淵死了,他父親顏路請求先生把車賣了好替顏淵做一棺外之椁。先生說:“才與不才,說來都是兒子。從前我子鯉死時,也是只有棺,沒有椁,我並不曾賣了車徒步行走來替他做一椁。因我尚跟從在大夫之後,不可徒步出門呀!”
(八)
顏淵死,子曰:“噫!天喪予!天喪予!”
噫,傷痛聲。天喪予,悼道無傳,若天喪己也。
【白話試譯】
顏淵死了,先生說:“啊!天喪了我,天喪了我。”
(九)
顏淵死,子哭之慟。從者曰:“子慟矣。”曰:“有慟乎?非夫人之為慟而誰為?”
慟,哭哀傷過度。言“從者”,[光案:“言‘從者’”,“言從者”,東大版原作“從者”二字無引號。]孔子赴哭於顏子之家也。“夫人”猶言此人,[光案:“‘夫人’猶言此人”,東大版原作“夫人猶言此人”,“夫人”二字無引號。]指顏子。
【白話試譯】
顏淵死後,先生去哭他,哭得哀傷過分。跟隨的人說:“先生過哀了。”先生說:“我哭得過哀了嗎?”隨又說:“我不為哭那人過哀,又為哭誰過哀呀?”
(一0)
顏淵死,門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門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視予猶父也,予不得視猶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
門人欲厚葬:喪具當稱家之有無,家貧厚葬,非禮。所謂厚,亦指踰其家之財力言。門人,指孔子之門人。
予不得視猶子也:孔子謂不能以葬伯魚之禮止其門人之厚葬顏子。
夫二三子:夫,猶彼。指門人言。顏子貧窶。,[光案:“寠”之從“宀”部,聯經版改作“窶。”之從“穴”部。二字雖相通,俱作“貧窮”解。惟,三民版亦作“寠”之從“宀”部,故當遵原始之三民版、東大版,故後起之聯經版屬誤植。]若稱其家財而葬,恐惟有歛手足形,虆梩掩之而已。孔子門人於顏子皆所尊親,朋友有通財之義,故請於孔子而欲厚葬之。孔子不可其請。[光案:“孔子不可其請。”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孔子不可其請,”之逗號。]孔子之親顏子,一如伯魚。而門人終厚葬之,此亦門人親顏子之意,孔子所不得而止。仲尼不為已甚,若孔子固不許門人之厚葬顏子,斯已甚矣,孔子不為也。然使起顏子於地下,將樂與孔子同意,孔子深知之,故本章所言,若對顏子有餘疚。觀此四章,孔門師弟子對顏子之喪之情義備至,真千古如見矣。
或曰:顏淵死凡四章,以次第言,當是“天喪”第一,“哭之慟”第二,“請車”第三,“厚葬”第四;[光案:“厚葬第四;”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厚葬第四,”之逗號。] [光案:“當是‘天喪’第一,‘哭之慟’第二,‘請車’第三,‘厚葬’第四”,東大版原作“當是天喪第一,哭之慟第二,請車第三,厚葬第四”,“天喪”與“哭之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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