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解 - 顏淵篇第十二

作者: 钱穆14,156】字 目 录

。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

不欲:欲,指貪欲。在上者貪欲,自求多財,下民化之,共相競取。其有不聊生者,乃挺而為盜。責任仍屬在上者。

雖賞之不竊:若在上者不貪欲,務正道,民生各得其所,縱使賞之行竊,亦將不從。民之化於上,乃從其所好,不從其所令。並各有知恥自好之心,故可與為善。盜與竊亦不同。賞其行竊且不從,何論於為盜![光案:“何論於為盜!”之驚歎號,東大版原作“何論於為盜。”之句號。]

【白話試譯】

季康子患慮魯國多盜,求問於孔子。孔子對道:“只要你自不貪欲,縱使懸令賞民行竊,他們也不會聽你的。”

(一九)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以就有道:就,成就義。康子意欲以鋤惡成就善道。

子為政,焉用殺:在上為政,民所視效,故為政便不須殺。此句重在“為政”字,不重在“子”字。[光案:“此句重在‘為政’字,不重在‘子’字”,東大版原作“此句重在為政字,不重在子字”,“為政”與“子”二處無引號。]

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光案:“風;”之分號,東大版原作“風。”之句號。]此處君子小人指位言。德,猶今言品質。謂在上者之品質如風,在下者之品質如草。然此兩語仍可作通義說之。凡其人之品德可以感化人者必君子。其人之品德隨人轉移不能自立者必小人。是則教育與政治同理。世風敗壞,其責任亦在君子,不在小人。

草,上之風,必偃:上,或作尚,加義。偃,仆義。風加草上,草必為之仆倒。

以上三章,孔子言政治責任在上不在下。下有缺失,當由在上者負其責。陳義光明正大。[光案:“陳義光明正大。”之句號,東大版原作“陳義光明正大,”之逗號。]若此義大昌於後,居上位者皆知之,則無不治之天下矣。

【白話試譯】

季康子請問為政之道於孔子,說:“如能殺無道的來成全有道的,如何呀?”孔子對道:“你是一個主政人,那裏還要用殺人的手段呢?你心欲善,民眾就羣向於善了。在上的人好像風,在下的人好像草,風加在草上,草必然會隨風倒的呀。”

(二0)

子張問:“士,何如斯可謂之達矣?”子曰:“何哉,爾所謂達者?”子張對曰:“在邦必聞,在家必聞。”子曰:“是聞也,非達也。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在邦必達,在家必達。夫聞也者,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

達:顯達義,亦通達義。內有諸己而求達於外。

何哉,爾所謂達者:子張務外,孔子知而反詰之,將以去其病而導之正。

是聞也,非達也:聞,名譽著聞。內無求必達之於外者,僅於外竊取名聞而已。此乃虛實誠偽之辨,學者不可不審。

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質直,內主忠信,不事矯飾。察言觀色,察人之言,觀人之色。慮以下人,卑以自牧也。一說:慮,用心委曲。一說:慮,猶每也。慮以下人,猶言每以下人。複言曰無慮,單言曰慮,其義一。不矯飾,不茍阿,在己者求有以達於外,而柔順謙卑,故人亦樂見其有達。或說:察言觀色以下人,疑若伺顏色承意旨以求媚者。然察言觀色,當與質直好義內外相成。既內守以義,又能心存謙退,故能“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光案:“故能‘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東大版原作“故能謙撙而光,卑而不可踰,”,其中“尊”原作“撙”,且“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九字原無引號。其中“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出自《易經》〈謙卦˙彖傳〉,作“尊”不作“撙”。故知三民版、東大版俱誤,當遵聯經版。]此聖人處世之道,即仁道。鄉愿襲其似以亂中行,而後儒或僅憑剛直而尚氣,則亦非所謂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之道。[光案:“則亦非所謂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之道”,依聯經版引言好加引號之例,似宜改作“則亦非所謂‘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之道”,“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九字加引號。蓋“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乃出自周敦頤《太極圖說》也。]

色取仁而行違:色取,在面上裝點。[光案:“在面上裝點。”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在面上裝點,”之逗號。]既無質直之姿,又無好義之心,無之己而僅求之外,斯無行而不違乎仁矣。

居之不疑:專務偽飾外求,而又自以為是,安於虛偽,更不自疑。

在邦必聞,在家必聞:此等人專意務外,欺世盜名,其心自以為是,無所愧怍,人亦信之,故在邦必聞,在家必聞。然虛譽雖隆,而實德則病,誤己害世,有終其生為聞人而己不知羞、人不知非者,[光案:“有終其生為聞人而己不知羞、人不知非者”之頓號,東大版作“有終其生為聞人而己不知羞,人不知非者”之逗號。]其為不仁益甚矣。此處“家”字,[光案:“此處‘家’字”,東大版原作“此處家字”,“家”字無引號。]如三家之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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