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刑罰,[光案:“禮樂不興,單用刑罰,”,三民版原作“禮樂不興,(單用刑罰),”,“單用刑罰”四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禮樂不興(,單用刑罰),”,即將“禮樂不興,”之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刑罰也必不能中肯。刑罰不中肯,民眾將會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呀![光案:“民眾將會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呀!”,三民版原作“民眾將會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呀!)”,“不知如何是好呀!”七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民眾將會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呀)!”,即將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並將驚歎號移置小括號外。]因此君子定下名,必然要說得出口,說來必然要做得成事。君子對任何一句話,總求沒有苟且就得了。”
(四)
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須也!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學稼:種五榖曰稼。樊遲學稼,或欲如神農、后稷以稼穡教民。或值年歉,有感而請。
學為圃:種菜蔬之地曰圃。為,治理義。孔子以不如老農之言拒樊遲,樊遲或疑學稼事重,嫌不勝任,故繼請學為圃。
不用情:情,情實也。用情者,猶言民皆以忠實對其上。
襁負其子而至:襁,負兒之衣,背負以行。四方之民皆來至其國,斯不待教民以稼,而民之從事於稼者將大增。古者井地授田,耕戶有去留之自由。
本章樊遲請學稼圃,亦言為政之事,非自欲為老農老圃以謀生。然時有古今,後世文治日隆,臨政者不復能以教稼自務。孔子非不重民食,然學稼學圃,終是小人在下者之事;[光案:“在下者之事;”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在下者之事,”之逗號。]君子在上臨民,於此有所不暇。戰國時,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孟子辭而闢之,亦孔子本章之意。然李悝亦出儒門,而仕魏有盡地力之教。樊遲之問,可謂已開其先聲。
【白話試譯】
樊遲請學稼穡之學。先生說:“我不如老農呀。”樊遲又請學治理園圃之學。先生說:“我不如老圃呀。”樊遲退出後,先生說:“真成一個在野小人了,樊遲呀!君子在上位,只要能好禮,民眾便莫敢不敬。只要能好義,民眾便莫敢不服。能好信,民眾便莫敢不用他們的真心和實情來對上。政治能做到這地步,四方民眾都會背負了他們的孩子來請入籍,那就耕戶日增,耕地日闢,何必自己學稼穡之事呀!”[光案:“那就耕戶日增,耕地日闢,何必自己學稼穡之事呀”,三民版原作“(那就耕戶日增,耕地日闢,)何必自己學稼穡之事呀”,“那就耕戶日增,耕地日闢,”十字加小括號。]
(五)
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
詩三百:《詩》有三百五篇,言三百,舉成數。《詩》實西周一代之歷史。其言治閨門之道者在〈二南〉。言農事富民之道在〈豳風〉。平天下,接諸侯,待羣臣之道在〈大、小雅〉。[光案:“待羣臣之道在大、小雅”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待羣臣之道在大小雅”之無一頓號。]〈頌〉乃政成治定後始作。而得失治亂之情,則〈變風〉、〈變雅〉悉之。[光案:“則變風、變雅悉之”之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則變風變雅悉之”之無一頓號。]故求通上下之情,制禮作樂以治國而安民者,其大綱要旨備於《詩》。誦此三百首,便當達於為政。
專對:謂出使以己意應對,不隨時請示於本國之朝廷。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若學《詩》而仍不能言,則如不學也。
雖多:《詩》三百,已不少,今誦此而仍不達於為政,出使仍不能專對,則雖多學,亦無為。
孔門設教,主“博學於文”,[光案:“主‘博學於文’”,東大版原作“主博學於文”,“博學於文”四字無引號。]然學貴能用。學於《詩》,便須得《詩》之用,此即“約之以禮”也。[光案:“此即‘約之以禮’也”,東大版原作“此即約之以禮也”,“約之以禮”四字無引號。]若學之不能用,僅求多學,雖多亦仍無用,決非孔門教人博學之意。學者於此不可不辨。
【白話試譯】
先生說:“誦習了三百首詩,授他以政事,不能通達。派他出使四方,不能單獨作主應對。那雖多學些別的,亦有何用呀!”
(六)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令,教令。〈顏淵篇〉:“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光案:“孰敢不正?”之問號,東大版原作“孰敢不正。”之句號。]本篇下章又云:“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皆與本章同義。或說:此義蓋孔子屢言之,故門弟子亦不憚煩而屢記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他身正了,不待下令,那事也就行了。他身不正,就使下令,下面也不會聽從。”
(七)
子曰:“魯衞之政,兄弟也。”
魯,周公之後,衞,康叔之後;[光案:“之後;”之分號,東大版原作“之後,”之逗號。]本為兄弟之國,而其政亦相似。或說:兩國政俗猶賢於他國,所謂“魯一變至於道。”[光案:“所謂‘魯一變至於道。’”,東大版原作“所謂魯一變至於道。”,“魯一變至於道。”六字無引號。疑聯經版當作“所謂‘魯一變至於道’。”,即將句號移置引號外。]或說:兩國衰亂相似。恐當從後說。蓋此章乃孔子之歎辭。
【白話試譯】
先生說:“魯衞兩國的政事,真像是兄弟呀!”
(八)
子謂衞公子荊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衞公子荊:公子荊,衞大夫。因魯亦有公子荊,故此特加一衞字。
善居室:居室猶云治理家室。治家指人事,居室指財務器物之經營。
苟合矣:苟,將就苟且義。合,足義。家之百物必相配,故曰合。僅始有,尚未足,即曰此亦可以為足也。
少有:稍增義。
富有:繼續多增義。
僅少有,尚未備,即云此亦可以為備。富有,未必美,即曰此亦聊可謂美。可證其心平淡,而居室有方,故能不以欲速盡美累其心,亦不以富貴肆志,故孔子稱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衞公子荊可稱得善於處理家業了。”當他財貨器用始有之時,便說:“將就凑[光案:“凑”之二點,東大版、三民版均作“湊”之三點,當從之。據《中文大辭典》:“湊,水會也。《說文》湊、水上人所會也、从水奏聲。”,又:“凑,湊之俗字。”故知以“湊”為宜。]合了。”到他稍多時,便說:“將就完備了。”到他更多時,便說:“將就算得是美了。”
(九)
子適衞,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僕:御車也。古禮,幼卑者為尊長御車。
庶矣哉:庶,眾也。言衞人口多。
【白話試譯】
先生到衞國,冉有為先生趕車。先生說:“衞國人口真多呀!”冉有說:“人口多了,再加些什麼呢?”先生說:“設法教他們富。”冉有說:“富了又如何呢?”先生說:“再加以教化。”
(一0)
子曰:“苟有用我者,朞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朞月:朞亦作期,期月,一周年。
可也:可,僅可而有不足之意。
有成:孔子謂苟有能用我當政者,一年可樹立規模,三年可有成功,使此規模充實完成。
《史記》此章為衞靈公不能用而發。或云:本章孔子為門人釋疑。當時有佛肸及公山不狃之召,孔子皆欲往,而門人疑之,故孔子言此。
【白話試譯】
先生說:“苟有能用我之人,一周年的時間便好了。若經三年,定會有成功。”
(一一)
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誠哉是言也!”
勝殘去殺:[光案:依原文出現之序,此“勝殘去殺”與下“善人為邦百年”二條註解之序應先後互換。若然,則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勝殘,化殘暴之人使不為惡。去殺,不用刑罰戰鬬。
善人為邦百年:有善人相繼為國,至於百年之久。
誠哉是言:上引乃古語,而孔子稱之。
周自平王東遷,諸侯力爭,民之困於殘暴刑殺者二百餘年。使有善人為國,求能勝去殘暴,使殺伐不復興,已非一人一世所能,必相繼歷百年而始可冀。此章蓋歎世之習於亂,而痛斯民之未易見治平之運。
本章當與上章合參。三年即可有成,何其為效之速?待之百年之久,而後可以勝殘去殺,又何其為期之遙?聖人言各有當,學者試細參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古人說過:[光案:“古人說過:”,三民版原作“(古人說過),”,“古人說過”四字加小括號,且冒號原為逗號。]‘有善人來主持國政,經歷一百年之久,纔可以化去殘暴,消滅殺伐。’這話真對呀!”
(一二)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
三十年為一世。王者起,一天下而治之,與“善人為邦”不同,[光案:“與‘善人為邦’不同”,東大版原作“與善人為邦不同”,“善人為邦”四字無引號。]然求仁道之化行於天下,亦必以三十年為期。蓋舊被惡化之民,經三十年一世而皆盡;[光案:“而皆盡;”之分號,東大版原作“而皆盡,”之逗號。]新生者漸漬仁道三十年,故其化易成。
【白話試譯】
先生說:“如有一位王者興起,也必三十年時間,纔能使仁道行於天下呀!”
(一三)
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從政,猶為政。苟能正其身,則為政一切不難。
【白話試譯】
先生說:“苟能自己身正了,這於從事政治還有何難呀?若不能正其身,又怎能正人呢?”
(一四)
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對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
冉子退朝:冉有時為季氏宰,退朝,謂退於季氏之私朝。此稱冉子,或說乃其門人所記。然此章於冉有加貶斥,似非其門人記之。或本作冉有,當從之。
何晏也:也,同邪,問辭。晏,晚義。古人之朝,天微明,辨色即入。冉有退朝晚,故孔子問之。冉有仕於季氏而猶在孔門,退朝稍晏,孔子問之,師弟子親如父子家人,固不獨於顏子一人為然。
有政:有國政討論,故退遲。
其事也:也,亦同邪,疑問辭。事指私事,謂季氏之家事。或說有所更改匡正為政,所行常事為事。今按:此處當從公私言,尤見嚴正。其時季氏專魯政,有不與同列議於公朝,而獨與其家臣議之私朝者。孔子如為不知,言此必季氏家事,若係國政,當公議之。我嘗為大夫,今雖不用,猶當預聞。其言嚴而婉,而所以教冉子者深矣。
雖不吾以:以,用義。
【白話試譯】
冉有在季氏的私朝退下,來見先生。[光案:“冉有在季氏的私朝退下,來見先生。”,三民版原作“冉有在季氏的私朝退下,(來見先生)。”,“來見先生”四字加小括號。疑三民版宜改作“冉有在季氏的私朝退下(,來見先生)。”,即將逗號亦置入小括號內。]先生說:“怎麼這樣晚呀!”冉有對道:“因有國政討論。”先生說:“怕是季氏的家事吧?[光案:“怕是季氏的家事吧?”之問號,東大版原作“怕是季氏的家事吧!”之驚歎號。]果有國政,此刻我雖不見用,也該預聞到。”
(一五)
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
其幾也:三字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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