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久而無變。學者讀本篇,更當注意於此。
【白話試譯】
先生說:“人心若沒有了仁,把禮來如何運用呀!人心若沒有了仁,把樂如何來運用呀!”
(四)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林放:魯人。或曰孔子弟子。
禮之本:禮之所由起,即禮之本原所在。
大哉問:孔子喜其問而稱歎之。
禮與其奢也寧儉:禮本於人心之仁,而求所以表達之,始有禮。奢者過於文飾,流為浮華。儉者不及於程節,嫌於質樸。然奢則外有餘而內不足,儉則內有餘而外不足,同嫌於非禮。外不足,其本尚在。內不足,其本將失。故與其奢寧儉。
喪與其易也寧戚:人與人相交相處而有仁有禮。人有死生,人之相交相處,至於死生之際,而人心之仁益見,其禮亦益重。故又特舉喪禮一端言之。“易”字有兩解,[光案:“‘易’字有兩解”,東大版原作“易字有兩解”,“易”字無引號。]一平易義。如地有易險,行於平易之地,其心輕放,履險則否。人之居喪,其心寧戚毋易。另一解,治地使平亦曰易,故易有治辦義。衣衾棺槨一切治辦而哀情不足,是亦不足觀。故曰寧戚。
禮有內心,有外物,有文有質。內心為質為本,外物為文為末。林放殆鑒於世之為禮者,競務虛文,滅實質,故問禮之本。然禮貴得中,本末兼盡。若孔子徑以何者為禮之本答之,又恐林放執本賤末,其弊將如後世之莊老。故孔子仍舉兩端以告,與彼甯此,則本之何在自見,而中之可貴亦見。抑且所告者,具體著實,可使林放自加體悟。事若偏指,義實圓通。語雖卑近,意自遠到。即此可見聖人之教。
禮有文有節。如飲食之禮,為之簠簋籩豆罍爵,所以文之也。其本則汙尊抔飲,惟儉而已。臨喪之禮,為之衰麻哭踊之數,所以節之也。其本則哀痛慘怛,惟戚而已。若惟知有本,不文不節,亦將無禮可言。故孔子雖大林放之問,而不徑直以所為本者答之。
【白話試譯】
林放問:“什麼是禮的本原?”先生說:“你所問,意義大了。一切的禮,與其過於奢侈,寧過在節儉上。喪禮與其過於治辦,寧過在哀戚上。”
(五)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亡,通無。古書無字多作亡。本章有兩解:一說:夷狄亦有君,不像諸夏競於僭篡,並君而無之。另一說:夷狄縱有君,不如諸夏之無君。蓋孔子所重在禮,禮者,人羣社會相交相處所共遵。若依前一說,君臣尤是禮中大節,苟無君,其他更何足論。孔子專據無君一節而謂諸夏不如夷狄。依後說,君臣亦僅禮中之一端,社會可以無君,終不可以無禮。孔子撇開無君一節,謂夷狄終不如諸夏。晉之南渡,北方五胡逞亂。其時學者門第鼎盛,蔑視王室,可謂有無君之意,但必嚴夷夏之防以自保,故多主後說。宋承晚唐五代藩鎮割據之積弊,非唱尊王之義,則一統局面難保,而夷狄之侵凌可虞,故多主前說。清儒根據孔子《春秋》,於此兩說作持平之采擇,而亦主後說。今就《論語》原文論,依後說,上句“之”字,[光案:“上句‘之’字”,東大版原作“上句之字”,“之”字本無引號。]可仍作常用義釋之;[光案:“作常用義釋之;”之分號,東大版原為“作常用義釋之。”之句號。]依前說,則此“之”字,近“尚”字義,[光案:“則此‘之’字,近‘尚’字義”,東大版原作“則此之字,近尚字義”,“之”、“尚”二字本無引號。]此種用法頗少見。今仍采後說。再就古今通義論之,可謂此社會即無君,亦不可以無道。但不可謂此社會雖有道,必不可以無君。既能有道,則有君無君可不論。《論語》言政治,必本人道之大,尊君亦所以尊道,斷無視君位高出於道之意,故知後說為勝。
【白話試譯】
先生說:“夷狄雖有君,仍不如諸夏之無君。”
(六)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旅於泰山:旅,祭名。泰山在魯。古者天子得祭天下名山大川,諸侯則祭山川之在其境內者。季氏乃魯之大夫,旅於泰山,不僅僭越於魯侯,抑且僭越於周天子。
冉有:孔子弟子,名求,時為季氏家宰。
女弗能救與:女即汝,古通用。季氏所為非禮,為之家臣者,當設法救正。
嗚呼:感歎辭。
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曾,乃也,詰問辭。曾謂,猶今云難道。林放知問禮之本,如泰山之神亦能如林放,將不受此非禮之諂祭。
孔子平日不輕言鬼神,言及鬼神,並一本於人道,就人事常理作推斷。守道有禮之人,將不納他人違道非禮之諂媚。神,人所敬禮,亦必守道有禮,何可以無道非禮之事諂媚之?若泰山果有神,其神豈轉不如林放。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果有泰山神否?孔子未嘗言其必知。但果有神,必不能不如林放,則孔子信以為可知。
【白話試譯】
季孫氏去祭泰山,先生告冉有道:“你不能救正這事嗎?”冉有對道:“我不能。”先生嘆息道:“唉!難道泰山神會不如林放嗎?”
(七)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光案:“必也射乎!”之驚歎號,東大版原作“必也射乎?”之問號。]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必也射乎:古射禮有四,一曰大射,天子諸侯卿大夫,當時之貴族階層,用以選擇其治下善射之士而升進使用之之禮也。二曰賓射,貴族相互間,朝見聘會時行之。三曰燕射,貴族於平常娛樂中行之。四曰鄉射,行於平民社會,以習射藝。此章當指大射言。
揖讓而升下:讓,古借作攘。揖攘皆舉手義。大射禮行於堂上,以二人為一耦,由階升堂,必先相互舉手揖攘,表示向對方之敬意。較射畢,互揖下堂。
而飲:眾耦相比皆畢,羣勝者各揖不勝者,再登堂,取酒,相對立飲,禮畢。云“揖讓而升下”者,[光案:“云‘揖讓而升下’者”,東大版原作“云揖讓而升下者”,“揖讓而升下”五字原無引號。]凡升與下皆必揖攘。而飲,禮之最後也。下字當連上升字讀,不與“而飲”字連。[光案:“不與‘而飲’字連”,東大版原作“不與而飲字連”,“而飲”二字原無引號。]
其爭也君子:射必爭勝,然於射之前後,揖讓升下,又相與對飲,以禮化爭,故其爭亦不失為君子之爭。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對人沒有什麼爭,除卻和人比射時。但先必相互作揖,纔升到堂上去。比射後,又相互作揖纔退下。勝者敗者又必相互作揖了再升堂,舉杯對飲。這樣的爭,還是君子之爭呀。”
(八)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巧笑倩兮:倩,口旁兩頰。人笑則兩頰張動。此處用作笑貌美好之形容辭。兮,語辭,如今言啊。
美目盼兮:盼,目之黑白分明者。此處形容目睛轉動時之美好貌。
素以為絢兮:素,白色。絢,文采義。此喻美女有巧笑之倩,美目之盼,復加以素粉之飾,將益增面容之絢麗。巧笑、美目兩句見於《詩?衞風》之〈碩人篇〉,[光案:“巧笑、美目”,東大版原作“巧笑美目”,原無頓號。]惟三句相連,不見今《三百篇》中,或是逸詩。子夏不明此三句詩意而問於孔子。
繪事後素:古人繪畫,先布五采,再以粉白線條加以鈎勒。或說:繪事以粉素為先,後施五采,今不從。
禮後乎:子夏因此悟人有忠信之質,必有禮以成之。所謂忠信之人可以學禮,禮乃後起而加之以文飾,然必加於忠信之美質,猶以素色間於五采而益增五采之鮮明。
起予者商也:起,啟發義。予,我也。孔子自指。子夏因論《詩》而及禮,孔子喜而讚之,謂其能起發我之心意。必如此,乃可與言《詩》。
此章亦是禮必有本之意。又見孔門論詩,必推明之於人事。文學本原在人生,故政治文學者[光案:此處誤衍一“政”字,東大版無此政字。],必本於人生而求之,乃能發明文學之真蘊。此皆孔門論學要義。此章當與〈學而篇〉子貢言“如切如磋”章相參。[光案:“‘如切如磋’章”,東大版原作“如切如磋章”,“如切如磋”四字原無引號。]
【白話試譯】
子夏問道:“古詩說:‘巧笑倩啊,美目盼啊,再用素粉來增添她的美麗啊。’[光案:“她的美麗啊。”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她的美麗啊,”之逗號。]這三句詩指的是什麼呢?”先生說:“你看繪畫,不也是臨後始加素色嗎?”子夏說:“不是說禮是後起之事嗎?”先生說:“開發引起我心意的是商了。如他那樣,纔可和他言《詩》了。”
(九)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
杞不足徵:杞,周之封國,乃夏代之後。徵,證成證明義。
宋不足徵:宋,亦周之封國,乃殷代之後。周之封建,興滅國,繼絕世,故封夏、殷二代之後於杞、宋。
文獻:文指典籍,獻指賢人。
此章孔子自言學夏、殷二代之禮,能心知其意,言其所以然,惜乎杞、宋兩國之典籍賢人皆嫌不足,無以證成我說。然孔子生周室東遷之後,既是文獻無徵,又何從上明夏、殷兩代已往之禮?蓋夏、殷兩代之典籍傳述,當孔子時,非全無存。孔子所遇當世賢者,亦非全不能講夏、殷之往事。孔子博學深思,好古敏求,據所見聞,以會通之於歷史演變之全進程。上溯堯、舜,下窮周代。舉一反三,推一合十,驗之於當前之人事,證之以心理之同然。從變得通,從通知變。此乃孔子所獨有之一套歷史文化哲學,固非無據而來。然雖心知其意,而欲語之人人,使皆能明其意,信其說,則不能不有憾於文獻之不足。即在自然科學中,亦時有不能遽獲證明之發見,何況人文學科之淵深繁賾。則無怪孔子有雖能言之而證成不足之歎。學者當知學問上有此一境界,惟不可急求而至。又本章可與〈為政篇〉“殷因於夏禮”章參互並讀。[光案:“‘殷因於夏禮’章”,東大版原作“殷因於夏禮章”,“殷因於夏禮”五字無引號。]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能說夏代之禮,惜乎杞國不夠為我說作證明。我能說殷代之禮,惜乎宋國不夠為我作證明。[光案:“為我作證明”,東大版原作“為我說作證明”,此處聯經版漏植“說”字。]這因杞、宋兩國現存的典籍和賢人皆不足之故。否則我準能把來證成我說了。”
(一0)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禘:周制,舊天子之喪,新天子奉其神主入廟,必先大祭於太廟,上自始祖,下及歷代之祖皆合祭,謂之禘。又稱吉禘。禘者,諦也。遇合祭,列祖先後次序,當審諦而不亂。又每五年一禘祭,為常祭中之大者,亦在太廟,為合祭,與羣廟各別之祭不同,亦與郊天之祭不同。諸侯惟不當郊天,然亦有禘祭。魯文公時,躋升其父僖公於閔公之前。僖公雖為閔公之庶兄,然承閔公之君位;[光案:“君位;”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君位,”之逗號。]今升於閔公前,是為逆祀,《春秋》譏之。定公八年,曾加改正。然其事出於陽虎,此後殆仍是僖躋閔前。此章之禘,當不指吉禘。因孔子仕魯,在定公十四年,[光案:“孔子仕魯,在定公十四年”者,今查書末所附〈孔子年表〉,“魯定公九年孔子年五十一歲。魯陽貨奔齊。孔子始出仕,為魯中都宰。”若然,“定公十四年”當改為“定公九年”。東大版、聯經版俱誤。”]此時未有國喪。定公之卒,孔子已去魯,故知不指吉禘言。然則此章之禘,乃指五年之禘祭。
既灌而往:灌,借作祼字,又作盥,乃酌鬯初獻之名。鬯者,煮香草為鬱,和黍釀酒,其氣芬芳,以之獻於尸前。孔子不贊成魯之逆祀,故於禘祭不欲觀。但亦不欲直言。灌在迎牲之前,灌畢而後迎牲,尚是行禮之初。自灌以往即不欲觀,無異言我不欲觀有此禘禮。
本篇二十六章,多論當時之禮樂。然時移世易,後世多不能明其意義之所在。如本章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