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嘅稱為古之道乎?朱子注此章,不用漢儒古說,以貫革說主皮,以本章三句通為一氣讀之,最為允愜。清儒必據古註駁朱《註》,於“射不主皮”一語,多引古禮文,而於“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兩語,終無確說。就本章文氣語法字義平直求之,知朱《註》不可易。其說古禮容有違失,終無害於其釋大義之是當。
【白話試譯】
先生說:“比較射藝,不主要在能射穿皮革,因各人體力有不同,這是古人的道理呀!”
(一七)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告朔:此有兩說:一、周禮,天子於每歲冬季,頒發來歲每月之朔日,徧告於諸侯,諸侯受而藏之於其始祖之廟。每月朔,請於廟而頒之於國人,稱告朔。告,音古篤反。又一說,周天子於歲終以來歲十二月之朔布告天下諸侯,諸侯以餼羊款待告朔之使者。告朔,上告下也,告讀如字。
餼羊:依上說,告朔兼有祭,其禮用一羊,殺而不烹。凡牲,繫養曰牢,烹而熟之曰饗,殺而未烹曰餼。依下說,餼謂饋客。
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依上說,魯文公時,《春秋》已有四不視朔之記載,殆在哀公時而此禮廢,而有司猶供此羊。愛,惜義。子貢惜其無實枉殺,故欲去之。孔子則謂告朔之禮雖不行,而每朔猶殺羊送廟,則使人尚知有此禮。若惜羊不送,則此禮便忘,更可惜。依下說,周天子不復告朔於諸侯,而魯之有司循例供洋,故子貢欲去之。
今按:本章有兩解。周天子頒告朔於邦國,於禮有徵。然謂天子不復告朔,而魯之有司仍供此羊。此羊本以饋使者,使者既不來,試問於何饋之?其說難通。蓋周自幽、厲以後,即已無頒告朔之禮。疇人子弟分散,魯秉周禮,自有歷官,故自行告朔之禮。就《論語》本章言,仍當依上說為是。
【白話試譯】
子貢欲把每月在廟告朔所宰的那頭腥羊也去了。先生說:“賜呀!你愛惜那一羊,我愛惜那一禮呀。”
(一八)
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
此章所言,蓋為魯發。時三家強,公室弱,人皆附三家,見孔子事君盡禮,疑其為諂也。凡讀《論語》章旨不明,可參以諸章之編次。此處上下章皆言魯事,故知此章亦為魯發。
【白話試譯】
先生說:“事君能盡禮的,世人反說他是諂。”
(一九)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定公:魯君,名宋。定,其謚。哀公之父。
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君於臣稱使,臣對君稱事。定公此問,顯抱君臣不平等觀念。
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禮雖有上下之分,然雙方各有節限,同須遵守,君能以禮待臣,臣亦自能盡忠遇君。或曰:[光案:“或曰:”之冒號,東大版原作“或曰,”之逗號。改為冒號]此言雙方貴於各盡其己。君不患臣之不忠,患我禮之不至。臣不患君之無禮,患我忠之不盡。此義亦儒家所常言,然孔子對君之問,則主要在所以為君者,故采第一說。
本章見社會人羣相處,貴能先盡諸己,自能感召對方。
【白話試譯】
定公問:“君使喚臣,臣奉事君,該如何呢?”孔子對道:“君能以禮使臣,臣自會盡忠奉君了。”
(二0)
子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
關雎:《詩經》〈國風〉之首篇。此詩詠一君子,思得淑女為配。當其求而未得,至於輾轉反側,寤寐思之,此必有一段哀思。及其求之既得,而鐘鼓樂之,琴瑟友之,此是一番快樂之情。
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詩發於人心之情感,而哀樂為之主。淫,過量義。傷,損害義。樂易逾量,轉成苦惱。哀易抑鬱,則成傷損。然其過不在哀樂之本身。哀樂者,人心之正,樂天愛人之與悲天憫人,皆人心之最高境界,亦相通而合一。無哀樂,是無人心。無人心,何來有人道?故人當知哀樂之有正,惟當戒其淫傷。
此章孔子舉〈關雎〉之詩以指點人心哀樂之正,讀者當就〈關雎〉本詩實例,善為體會。又貴能就己心哀樂,深切體之。常人每誤認哀樂為相反之兩事,故喜有樂,懼有哀。孔子乃平舉合言之,如成一事。此中尤具深義,學者更當體玩。孔子言仁常兼言知,言禮常兼言樂,言詩又常兼言禮,兩端並舉,使人容易體悟到一種新境界。亦可謂理智與情感合一,道德與藝術合一,人生與文學合一。此章哀樂並舉,亦可使人體悟到一種性情之正,有超乎哀與樂之上者。凡《論語》中所開示之人生境界,學者能逐一細玩,又能會通合一以返驗諸我心,庶乎所學日進,有欲罷不能之感。
或解此章專指樂聲言,不就詩辭言。然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光案:“律和聲。”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律和聲,”之逗號。改為句號]則詩之言與辭,仍其本。專指聲樂,使人無所尋索,今不取。
【白話試譯】
先生說:“〈關雎〉那一章詩,有歡樂,但不流於放蕩。有悲哀,但不陷於傷損。”
(二一)
哀公問社於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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