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解 - 雍也篇第六

作者: 钱穆11,931】字 目 录

東大版原作“上用所字,下用者字”,“所”、“者”二字無引號。]此句亦然。否字各解亦不同。一曰:否謂不合於禮,不由於道。孔子對子路誓曰:“我若有不合禮,不由道者,天將厭棄我。”一曰:否,乃否泰、否塞之否。孔子對子路曰:“我之所以否塞而道不行者,乃天命厭棄我。”蓋子路之不悅,非不悅孔子之見南子,乃不悅於孔子之道不行,至於不得已而作此委屈遷就。故孔子告之云云,謂汝不須不悅。一曰:否,猶不字義。孔子指天而告子路,曰:“我若固執不見,天將厭棄我。”細會文理,仍以第一說為是。古者仕於其國,有見其小君之禮,如《左傳》:“季文子如宋,宋公享之,穆姜出於房再拜”,[光案:“左傳:‘季文子如宋,宋公享之,穆姜出於房再拜’”,東大版原作“左傳季文子如宋,宋公亨之,穆姜出於房再拜”,“左傳”二字以下無冒號無引號。且“享”字原作“亨”字,查《春秋經傳集解》魯成公九年作“公享之”,當遵聯經版改。]是也。聖人道大德全,在我有可見之禮則見之,彼之不善,我何與焉。如陽貨欲見孔子,孔子初不欲見,及其饋蒸豚,亦不得不往而謝之[光案:參見本書陽貨篇第一章。]。然何不以此詳告子路,而為此誓辭?禮,在其國,不非其大夫,況於小君?若詳告,則言必及南子,故孔子不直答,而又為之誓。其實則是婉轉其辭,使子路思而自得之。

【白話試譯】

孔子去見南子,子路為此不悅。先生指着天發誓說:“我所行,若有不合禮不由道的,天會厭棄我,天會厭棄我。”

(二七)

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

中庸之人,平人常人也。中庸之道,為中庸之人所易行。中庸之德,為中庸之人所易具。故中庸之德,乃民德。其所以為至者,言其至廣至大,至平至易,至可寶貴,而非至高難能。而今之民則鮮有此德久矣,此孔子歎風俗之敗壞。

《小戴禮》〈中庸篇〉有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與《論語》本章異。《論語》言中庸,乃百姓日用之德,行矣而不著,習矣而不察,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若固有之,不曰能。《小戴禮》〈中庸篇〉乃以中庸為有聖人所不知不能者,故曰“民鮮能”。[光案:“故曰‘民鮮能’”,東大版原作“故曰民鮮能”,“民鮮能”三字無引號。]若《論語》則必言仁與聖,始是民所鮮能。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中庸之德,可算是至極的了!但一般民眾,少有此德也久了。”

(二八)

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

博施於民而能濟眾:施,給與義。濟,救助義。子貢謂能廣博施與,普遍救濟,如此必合仁道。

何事於仁:此猶謂非仁之事。孔子非謂博施濟眾非仁,乃謂其事非僅於仁而可能。

必也聖乎:此處聖字作有德有位言。仁者無位,不能博施濟眾。有位無德,亦不能博施濟眾。

堯舜其猶病諸:病,有所不足義。堯舜,有德又有位,但博施濟眾,事無限量,雖堯舜亦將感其力之不足。但亦非即不仁。[光案:“但亦非即不仁。”之句號,東大版原作“但亦非即不仁,”之逗號。]可見仁道與博施濟眾有辨。或說:“聖乎堯舜”連讀,[光案:“‘聖乎堯舜’連讀”,東大版原作“聖乎堯舜連讀”,“聖乎堯舜”四字無引號。]義亦可通。今不從。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立,三十而立之立。達,如“是聞非達”之達。[光案:“如‘是聞非達’之達”,東大版原作“如是聞非達之達”,“是聞非達”四字無引號。]己欲立,思隨分立人。己欲達,思隨分達人。孔子好學不厭,是欲立欲達。誨人不倦,是立人達人。此心已是仁,行此亦即是仁道,此則固是人人可行者。

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譬,取譬相喻義。方,方向方術義。仁之方,即謂為仁之路徑與方法。人能近就己身取譬,立見人之與我,大相近似。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之亦猶己。然後推己及人,此即恕之事,而仁術在其中矣。子貢務求之高遠,故失之。

【白話試譯】

子貢說:“如有人,能對民眾廣博施與和救濟,這如何呢?可算是仁了吧?”先生說:“這那裏是仁的事?必要等待聖人吧。堯舜還怕感到力量不足呀!仁者,只要自己想立,便也幫助人能立。自己想達,便也幫助人能達。能在切近處把來相譬,這就可說是仁的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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