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谈传记文学的文章似乎不少,又似乎谈起来都很内行。但一般的说来,总认为中国的传记不成,西洋的传记,“大概总是很好的吧。”说中国的传记不成,若把《史记》作为例外,恐怕很少的人能为中国传记辩护。但认为西洋的传记总是好的,也如有些西洋人认为中国人画的山水画总是好的,一样的“并不尽然”。即使所谓西洋传记,指的是十八世纪以后的传记,甚至指的是发展到一九○○以来的传记,同样的还是“并不尽然”。仅只一个事实就可说明了一切,从一九○○到一九一五,这十五年间,单就英国说,每年出版的传记不下五百部。这些“妄灾梨枣”的大著,除了寥寥几部未曾给人“覆瓿”外,几近万本的宏篇巨制,都被人类的选择力淘汰尽了。诚如Lytton Strachey所说:“那些肥肥的两本大装,我们习惯上用以纪念死者的——谁不认识那些东西,他们对于材料的消化不良,‘管中窥豹’的作风(Slipshod Style)。他们那种可厌的‘谀墓’(Panegyric)口吻,再加上缺乏选择能力,超然态度与艺术结构到了可怜的地步?”(一九一八年《维多利亚王朝名人传·序》)他指出两本装,说的是十八世纪以来直至现代的传记了。
我们这里所想讨论的,还不是Strachey所指斥的那些传记(那当然没有讨论的价值),而是Strachey打破旧日的传统,创立的近代传记。提到这位近代传记的泰斗,一般认为传记到他手里,已臻善美,以前传记上的问题已经解决,以后只有遵循摹仿了。(这不免使人想到普鲁泰克的传记方法,自二世纪到十六世纪,一直被人遵循与摹仿着,到了把传记写死为止。)可是那部伊利沙白王后传(Elizabeth and Essex),——他退隐在柏克省中几乎费了三年功夫写成的一部精心杰作,他最好的朋友吴尔孚夫人《Mrs. Virginia Woolf),却认为是一种失败,虽然她同时承认维多利亚王后传是极成功的传记(她死前写过一篇《传记的艺术》,载美国大西洋月刊一九三九年四月号)。这里的问题并不是Strachey写过《维多利亚王朝名人传》与《维多利亚传》,那些光荣的成功之后,他的传记艺术退步了,与我们平常说“江淹才尽”一般,而是他的传记艺术更向文学走进一步,同时也可以说更离历史远了一步,这不能不引起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传记到底是历史的?还是文学的?
在我们文史方面的传统上,司马迁是第一个写传记的人,也是第一个把历史与文学配合得最好的史才,他不独处处写来富有戏剧性(后来的散文家写传记,碑志,行状,逸事及小说皆宗《史记》),而对于史料的去取也颇为谨慎。《史记》不写三皇而起自五帝,独谓“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而《荆轲传》不取“天雨粟,马生角”之传说,以为“大过”。其于荆轲刺秦王一幕,独取当时躬逢其盛,以药囊提荆轲而又因此得到秦王赏赐的夏无且的亲口传说。于韩信少时葬母的故事,而自己到淮阴亲视其母家,方认为“信然”。凡此及其他相类的事情,足证司马迁真不愧为“良史之才”。且其才犹不止此,他把这些征信的史料,用文学上所谓“创造的想象”,鼓舞而复活之,才写出那些栩栩如生的传记来。自班固而后,史传越走向严格的历史性,也就越少文学的戏剧性,直至史料全据官书,(晋书得到《世说新语》的帮助是例外,《四库提要》讥之,也正为止。)传记也如其所传的人一样,早是“寿终正寝”了。
史官的传记既然写不好,而一般的学者,又以列传始于《史记》,便一口咬定必史官才可写传。顾亭林,章实斋,刘海峰诸人,皆认为非当作史之职,不能为人立传,至清乾隆四十年定为一品官乃赐谥,而史官凡非赐谥及死事者不得立传。是极权皇帝的生杀予夺之权,不独加诸生人并且及于死鬼了。
以此,中国的传记就命定地死于史官之手,从不再发生传记文学的问题。
西洋的传记,传统上与中国不同,第一个写传记成功的希腊人普鲁泰克(晚生于司马迁约一百九十年)就不是史官,所以他们的传记一直在摹仿着普鲁泰克,也就一直的在私人手里。虽然他们承袭着普鲁泰克的写法,一千五百年间可说是只有摹仿(摹仿永远是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乎中,不免乎下的)而无发展,但至十七八世纪回忆录余的风行与小说,戏剧的发达,影响了传记并促进传记走入了近代的雏形。
这里不允许我们征引一大串人名与书名去细说传记在十八世纪的发展,我们只指出一部纪程碑式的著作或许就够了。我是想提一提大家都熟悉鲍斯威尔的约翰逊传。那部自鲍斯威尔认识约翰逊起(一七六三、五月十六日)直至约翰逊死(一七八四),他追随了这位名人二十一年,会面共二百七十有六次,所产生的一部传记杰作,成为了长传里一种典型(Nicolson称之为Boswell formula)事实也是如此,自一七九一年约翰逊传出版后,长篇传记风行一时,而体裁不出其规模,特别在英国是如此。直至Strachey才另变了一种作风。所谓典型,特别是在史料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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