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釋 - 十六章

作者:【暂缺】 【615】字 目 录

致虛極,守靜{艹馬}。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夫物云云,各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忘作,凶。

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

沒身不殆。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篤、復韻(幽部),芸、根韻(文部),靜、命韻(耕部),常、明、常、凶、容、公、王韻(陽、東通韻,明音芒,凶協虛王反,容協音王,公協音光)。道、久、殆韻(之、幽通韻、道協徒以反,久音已,殆,徒以反)。

謙之案:常、明、王,陽部,凶、容、公,東部,陽、東通韻。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韻。姚文田以常、明為一韻(十六庚平聲),凶、容、公為一韻(一東平聲)。鄧廷楨同。

顧炎武唐韻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謨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當作彌郎反。」引老子:「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知,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是謂微明,柔勝剛,弱勝強。」「見小曰明,守柔曰強,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謂習常。」「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

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有國之母,可以長久。」又引楊慎曰:「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傳易方有韭音。臨彖傳『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於八月有凶,消不久也』;乾象傳『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大過象傳『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離象傳『履錯之敬,以辟咎也,黃離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離,何可久也』。」然既濟象傳以韻憊、疑、時、來,雜卦傳以韻止,則几、韭二音兩存之易傳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按老子與夫子同時,老子書中「久」字三見,一韻殆,一韻母,一韻壽。

右景龍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六十八字,王、傅、范本六十七字。河上本題「歸根第十六」,王本題「十六章」,范本題「致虛極章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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