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10部分

作者:【暂缺】 【126,373】字 目 录

亦将无禽兽矣,杀焉用戒?

⑶天主主禽兽之生

今生者杀之,多杀多生,少杀少生,则知禽兽之生,非自主,亦非佛主,是天主主之也。

⑷天主生禽兽以为人用

天主特为人用,而生万物,佛安得而阻之?所以杀之者愈多,而生亦愈多矣。观夫豕,人食者多,则其所生亦多。牛马以代耕乘,人食者少,则所生亦少。至于水族,无论贫富之人,皆食之,不啻亿万计矣。佛总不知生,又何戒乎杀?

2、以赏罚证戒杀之妄

⑴佛不主赏罚

且天地间赏罚,佛主之乎,抑天主主之?如佛主赏罚,彼即能禁生物者不生,天下亦将无禽兽矣。今杀者自杀,生者自生,佛一无所阻,则知赏罚,亦非佛主,而为天主主之也。

⑵天主赏善罚恶

天主之主赏罚也,是赏为善者而罚为恶者;非赏吃素,而罚杀生者也。佛不亦枉用心

3、戒杀是爱禽兽而杀人

又佛氏,在禽兽,则蠢动皆不可杀;在人,则欲其男为僧、女为尼,使绝其生育。果如其教,不数十年而人类尽矣。如男为僧而不耕,女为尼而不织,不两寒暑人皆冻馁死矣。奚待数十年哉?人类尽,则所哀皆不杀之禽兽遍天下耳。是佛之心何心?与爱禽兽之心,正杀人之心也。

二、轮回之妄

1、轮回之说有悖善恶报应

⑴天主以天堂地狱报人

夫天主之生人也,善人有小恶,则或使受世之贫苦;恶人有小善,亦或使享世之富余;后则此天堂地狱主报之。

⑵佛以轮回诱人施舍

佛氏谬云,今富贵者,因前世施舍而得;贫困者,因前生不施舍而不得。彼何意耳?惟冀富贵之人,慕前世施,今当再施,将分其有以与我也。今贫困之人,惧前世之不施,今当减口斋僧,亦惟欲其与我。正不顾千人之饥,止欲一己之饱耳。

2、轮回之说不含人伦物理

⑴天主重人伦而生人不同

又天主之生人,亘古及今,人面并无一同。主之用意,一为男女有别,一为善恶之辩。 且不独人面,即音声亦无一同,恐别于昼,而不别于夜,此重人伦者至也。

⑵佛氏轮回不含物理

佛氏又用轮回之说以诬民,云前人之魂,又为今人之魂,且襍入禽兽之魂。岂非聋瞽喑哑,而欲诲世之耳聪目明者乎?佛氏总不知人为人模、物为物模,又不知各物各模,人惟一模。说不经之论耳。试观犬不生羊,牛不生马,各一模也。物而各模,不可相通,而人乃可以相通乎?

三、地狱不可破

1、天堂地狱赏善罚恶

又天主生天堂,定于赏善,升天堂者,则永享其福而不替;生地狱,定于罚恶,入地狱者,则永受其刑而不出。

2、忏悔破狱是为骗财

释氏谬云,死者可以忏悔破狱,无论罪愆多寡,皆超度之生西方。如其径况果灵,则一忏便可出狱生西方矣,何忏悔破狱之事数为之乎?彼惟为己衣食计耳,安问其人之魂不可出狱也?亦安问其斋王之金钱弃于无用之地也。

四、富贵不可预修

1、贫富本乎天主之命

且世之贫富,暂时事也,亦皆天主之命也。

2、预修之说诱人为恶

而释氏以为前世预修,今生享受。

⑴预修之说使人不甘贫困

依其言,有钱为预修,则富者世世常富;无钱为预修,则贫者世世常贫。是预修寄库之说,讵非导人为窃乎?贫困者,即因前世不预修,今受其贫;今生又无金钱为预修,来世又贫。且死入地狱,又不能使释氏忏悔破狱,不得生西方富足,又不得致生,而贫困死受地狱,谁肯安于贫困哉?

⑵预修之说教人为盗

不如为盗贼,且现致其富,即剖其十之一,与释氏为预修,则来世又富。是一作贼,即可世世不穷。纵有罪入地狱,为子若孙者,复以其盗窃之余。使释氏为忏悔,则仍破狱生西方矣。人若惮而不为盗贼哉?生而富足,死冀西方,故佛教渐盛以来为盗贼者无可底止。宁不倚西方为盗薮,而赖佛为窝主,与世教人心宁不悲哉?

五、佛以害人为意

然佛之意,虽千岐百辙,以惑世诬民。究其指归,惟欲尽人类,而存禽兽也。故而人便以戒杀吃素为言。佛之为害若此,乃今愚痴尚喋念佛而求净土者,是不求早死早灭者乎?呜呼!世之沉沦永狱无计矣!彼佛犹谆谆诱之不已也,佛亦狠心也哉?

辛丑仲夏武林景教堂刻

辟轮回非理之正

清源味德子撰

慨自释氏轮回之说簧鼓天下,只以欺不识、不知之小民,难以罔穷理格物之君子也。且揭数端以正其谬。

一、今人多而前人少

夫造物主好生之心,原自无穷。其生人也,如麦实一粒。初种获百,再种获千。数种之后,有非斗石所能量者。倘必待轮回,则造人之初,前人之身未死,后人之身其魂胡自而来哉?若谓肇造之初,即生亿万人焉,其后不外此数以听其轮转,则造物主之能亦隘矣。其谬一。

二、先有物而后有人

天地造成之初,先物而后人,为人备日用之粮也。《易》之《系》辞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倘人必轮回而为物,则人类未兆,物之魂,胡为而有哉?抑人之魂,必繇物轮回,则造物之后,爰即造人,斯时物尚未死,何自轮回?其谬二。

三、上古茹毛饮血

上古之世粒食未与,茹毛饮血。造物主何不豫为资生计,而罔人于罪哉?佛法之来,在三代之后,设当上巢下窟之前,去其食肉寝皮之利,将举世枵腹无遗种也。其谬三。

四、圣贤杀生除害

古先圣王正理天下,禹平水土,稷教稼穑,益烈山泽,庖牺之网罟,孔氏之钓戈,孟氏之鸡豚狗彘,非为民除害,即立表于万世也。自佛氏倡轮回之说。茹素者升天享福,杀生者堕地轮回。则开物之圣,皆昧理之人,将置尧舜、周孔等之大圣于何地耶?其谬四。

五、轮回不可胜数

且也飞走动植,咸有其命。惟别生、觉、灵三品。生觉之物,俱为灵者之用。佛氏独谓…(中略)…植物可杀,则木中之蠡,禾中之螟螣蝥贼,草中之蜉蝣、螘蚁,不可胜数,轮回更当多也。其谬五。

六、食素也难免杀生

齐素茹草,释氏所重不知五谷之生,必繇耕耘草蔬之用,必经锄种。胎卵孵化,附于水土,受戕有多。佛言:“杀一蚯蚓,转生必受其报。”此等轮回将谁受乎?其谬六。

七、佛亦杀生犯戒

王者宰世立法,苟先自犯,何以禁人?如塑佛像,必用牛胶以施五采,建鼓,必用牛皮以当撞击;制袈裟,必用锦绣。为轮回,则一切禁止可也,为不轮回,则又自相矛盾矣。乃驾言为佛所所杀,转生净土。呜呼!天子犯罪,与庶民同。世法且然况天法乎?此又与于欺妄之甚者也。其谬七。

八、轮回之说尊形贱性

盖明于理者,必无不经之谭。佛氏惟不识吾人性形原自判然,故其视人与物无异耳。使造物主赏罚人世,不于傲怒贪淫,与性相关者是问,而徒区区焉究其食肉几口,杀物几命,俾还受极也。有是理乎?余故举而示之,以醒世之尊形而贱性者。

九、轮回之笑谈

余尝有云:“若使轮回果确,今世之人,何不尽食虎肉?”或问之曰:“今生食虎,来生作虎。”“虎复食人,来生作人。”举座大笑。此亦可订轮回之谬,故识之。

虎林景教堂刊

问释氏轮回答

任斋主人

小引

唐虞三代未尝有轮回之说,而帝王善、世风教谆焉。迨至后世佛老横行,其徒日盛,裸以轮回蛊惑尤众。故中国儒者亦往,貌托圣贤,心疑变幻。而举世男女几谓父母、妻子为禽鸟、为虫鱼、为蛇豕之属脱化往来者矣。呜呼!人情至此,则何事不可做,何恶不可逞哉?求以正理开导之,而寻源于天命,使邪说不作,大道宣明,难以复得。今赖有心者探讨圣书,博综各教,指出轮回之诳语,与之切评详驳,为天下愚人劈开生路,共晓然于生死、神形、本然一定之故。然后进之以劝善惩恶、息祸祈福之真旨,庶几有白。余昔见《辩学遗牍》,以为可宝;今又得此《问答》痛快直截,无分毫诬罔,均堪不朽矣。

三山中人题

第一节 天教不言轮回,其理可详辩之

一、天教和中国圣贤不言轮回

问:释氏言轮回。

天教不言轮回,其理可详辩之。天教发明世人,俱无轮回之理。况中国古圣先贤著《五经》、《四书》无有一字言轮回者。言轮回者,自汉明帝召佛,遗祸中国。是释氏倡言轮回,簧鼓天下。

二、天主以新灵生人

请问释今人生人,还是新灵,还是旧灵魂?还是变,还是不变?若是新灵魂生人,孔子曰:“天命之谓性”,随生随赋,所谓维皇降衷者是也。若是旧灵魂变人,则世人将寥寥有数。夫古时人希,今时人多,住满山川,日生日众,将何灵魂为之耶?然则天主以新灵魂生人,不以旧灵魂变人,可知矣。释氏言轮回,只欺不识不知之愚人,难以欺骗格物穷理之君子。

三、天主以原祖传生人类

故天教发明人无轮回之理,又发明生人之始事。自天主造天地万物之后,先造一男,后造一女,配为夫妇,传生人类。数传之后,人乃众多。此理吾人最易明白。人祖传人肉身,亦如农夫下种一粒,万粒滋生,原可无穷。天主赋人灵魂,其数本无穷也。据释氏之言。人有轮回。现在之人未死,后之灵魂从何而来?

四、天主为生人物之主

故天主为无始无终之真主。如天神、人、灵俱是受造于主,为有始无终。至于飞禽、走兽、水族、草木、五谷,乃万万不及人神。以其无灵魂,不得为天主之子,只是受天主之命供养人类,不过曰有始有终之物耳。盖火、气、水、土名四元行,发生万物特为世人所用。故世人皆为万物之主,而天主为人物之大主。

五、天主生人物之魂有别

故生上、中、下三品之魂。

1、灵魂

吾人得上品之灵魂,是天主亲赋,能读古往经书,能推明道理;能观天文,能察地经地纬;能知纲常,能知善恶;趋吉避凶,能制万巧美物,能知寒热温平万物之性。然则人何如灵也!

2、觉魂

若飞禽走兽、诸虫水族,得中品觉魂,故气育禽兽,水生鱼虾,皆是觉魂。其魂只知痛痒饥饱,不知分别道理;只知食物,不知五味调和;只知传生,不知传生何用。

3、生魂

至于草木、五谷、瓜果结熟,人不摘取收割,必自腐烂。故草木、五谷、花果得下品生魂,其魂只有生长之能,无知觉之事。由此观之,各物各性,各质各模,物不相杂,必无人变禽兽,复转而为人之理。释氏不知三魂之来历,哄诱世人只言轮回变转,诱人吃素有功,杀物有罪。

六、戒杀将陷圣贤于昧理

但王法律条只定杀人问罪,岂定杀禽兽而问罪乎?请问释氏,上古之世,茹毛饮血、开物成务之圣人,制为纲罟、钓弋,教人取禽兽之肉以为食、取禽兽之皮以为衣。释氏言有轮回变还,岂吾中国圣贤反皆为昧理之人乎?

七、轮回上说置圣贤于大罪

况儒教之祀上帝,又祀先圣祖宗,春秋诸祭杀禽兽等物甚多,若有轮回变还,吃肉四两要还半斤。周公、孔子制度讨论,实为中国千古之宗师。请问释氏,将如此大圣贤,将问何等之罪,置于何地耶?

八、佛教亦犯杀生之罪

夫释氏之人造佛像,必用鱼鳔,如赤布必用猪血,画五彩颜色必用牛胶,安五脏必用活鸟,开光必用鸡血,造法鼓必用牛皮,造琉璃必用羊角,做锦绣袈裟必用蚕丝。若有轮回变还,释氏为首自犯罪。如曰自用不治罪,何以服天下?谚云:“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世法且然,况天道乎?此又是释氏讲轮回,自欺、自妄,而又自用其物,谎可知矣!

九、天主生物以备人用

释氏不知天主生万物以备世人利用,如造弓必用牛角、牛筋,如造靴套必用牛马之皮,如造戥枰必用牛骨驼骨,如弹棉花必用羊肠为弦,如制毯货必用羊绒,如造笔必用羊、狼、兔毛,如制暖袄必用羔、麑、狐、貉,如人筋骨疼痛、梦寐诸病,必用虎骨龙骨,如治麻疯之症必用鸟蛇,如生疔疽必用蝉酥,如治毒症必用蜈蚣、班毛,如治发背必用蚂蝗吸毒,如治痨瘵之症必用龟鳖,治元阳痿弱必用鹿茸,如肥小儿疽疾必用五谷虫,如内障、青蒙眼必用夜明沙,受伤寒热症用蚯蚓。象皮长肉生肌,犀角解心热。物物皆是天主所造,利人之用,救人病患。如释氏言有轮回,必要变还,皆不可食,亦不可杀。是释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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