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3部分

作者:【暂缺】 【76,414】字 目 录

习,生而固然,皆发于觉性之本情,不能有二者也。

2、人之声

“若人则为拟议之声,人有自专之能。故均一人声,而安排分配,随方不同,此非能推论理者不能也。

3、别其声以知鸟兽之意

“今欲知鸟兽之意,当先别其声为自然性然之声,则知百千变态,不出喜怒哀乐等情。如赤子之啼嘻,闻声可喻,以意逆之,鲜有不中矣。”

二、声有三种

1、风雨之声

又曰:“大凡声有三种:有有声而无意者,风雨笙簧之声是也;

2、鸟兽声

“有有意而无安排拟议,同类之所必同者,鸟兽之声是也;

3、人之声

“至于有意而复有安排拟议,虽同类而彼此各异者,则人之语言是也。识此三种,愈知人禽之声之所以别已。”

答太极为元质而非天主故古人不祭太极,4:73,凡二则

初八日,郑孝廉邀款,即席问曰:“敝邦六经中,具言事上帝、祭上帝。(此上帝非二氏之所云上帝也)不闻有事祭太极者,则太极殊非天地之主矣。今按《易经》有太极生两仪一语,又似天地受成于太极者。”

一、物必藉四所以然而后成

司铎曰:“天地间凡可举之物,必藉四所以然而后成。一曰质,一曰模,一曰为,一曰造者。如彼几凳焉,材木为质,高下广狭为模,所以用以倚、用以坐为为,工匠为造者。四者缺一,必不能成一几、一凳矣。

二、“太极”似“元质”

“天地亦然,元质为质,大小厚薄为模,所以覆载于人为为,造物主为造者。今观儒者之解太极不出理、气两字,则贵邦所谓‘太极’,似敝邦所谓‘元质’也。元质不过造物主化成天地之材料,不过天地四所以然之一端,安得为主?又安得而祭之事之也哉?”

三、元质非造物主

1、有始

孝廉曰:“请问其详。”

司铎曰:“元质之非造物主,其理有四端:一曰有始。天下惟天主无始,凡物皆有始。元质也者,天主欲造万汇之形,故先造一元质,以为之底,则不得谓之无始。

2、非自有

“一曰非自有。天下惟无始者为自有,元质既有始,则必受有于天主,而非自有。

3、有边际

“一曰有边际。无边际者,天主之体也。元质之体,穷于形天以上,属于几何,则不得谓之无边际。

4、非万有之本

“一曰非万有之本。凡物之有形者,以元质为本,惟形天以下则然。若天神与人之灵魂,则天主自无中化成之,不关元质也。则元质安得为万有之本?

四、人不祭太极

“噫嘻!人苟知太极之即元质,又察此四者,而知元质之异于天主,则可通太极生两仪之解。而古人不祭太极,其故并可见矣。”

答富贵贫贱之殊天主原无厚薄,4:74,凡三则

一、富贵贫贱之用

十有二日,思参请曰:“天主吾人公父母也,父母之于子,无偏厚薄。今人有生而富贵者,有生而贫贱者,种种不齐,天主何不比而同之,以免人之怨憾乎?”

司铎曰:“如子所言,将同富贵乎?抑同贫贱乎?”

曰:“富贵。”

1、举世皆富贵之病

曰:“举世皆贵,谁为舆台仆隶以养其尊?举世皆富,谁为耕织制器以济其用?

2、人身的比喻

“即如一人之身,有司视听者,亦必有司持行者。交相为用,固缺一不可者也。今使通身同生耳目,将不成一人;使举世皆生富贵,将不成世界矣,岂天主全能之妙用乎?”

二、富贵贫贱辩证

思参曰:“富贵贫贱,交资互益,于理诚然。但均之天主所生,谁不愿居富贵,谁肯甘处贫贱,彼此相企而憾生焉?亦人情也。故谓天主生人,虽各有其用,宁尽无厚薄其间者乎?”

司铎曰:“请问子所谓厚者,厚富贵耶?抑厚贫贱耶?所谓薄者,薄富贵耶?抑薄贫贱耶?”

思参曰:“厚者必富贵,薄者必贫贱矣。”

1、福乃罪之媒

司铎曰:“异乎予所闻。世所称福非真福,乃罪之媒也。傲、忿、惰、诸恶,最易犯也;

2、祸乃善之梯

“世所称祸非真祸,乃善之梯也。谦、忍、贞、勤、诸德,最易守也。

3、天主非曾厚薄

“故世有先富贵,卒奢侈而致贫贱者矣;亦有先贫贱,卒勤俭而致富贵者矣。有终其身锦衣豢食,而行同狗彘者矣;有终其身粗衣淡食,而德贵金玉者矣。试取两人之表里、之始终,而合计之。天主曾何厚薄之有乎?”

三、当顺从主的安排

思参曰:“窘穷益德,安乐滋尤,诚哉是言也。但思窘穷亦可为恶,安乐亦可为善,人故愿为其安乐者耳。”

1、人当遵主命

司铎曰:“是何言哉?人既知贫贱之中可以益德,则宜安承主命矣。今乃曰:‘吾愿为富贵,吾愿富贵而为善。’是其心毋乃不富贵,遂将不为善乎?

2、人当体会主意

“试问人人欲富贵,将使谁者为贫贱乎?不愿吾体天主之意,只愿天主体吾之意;不愿吾遵天主之命,只愿天主遵吾之命,罪莫大焉!

四、俳优的比喻

“鸣呼!人生斯世,如俳优在场,所扮俗业,一时事耳。俳优不以分位高下为荣辱。人乃不然,是其达识,反不俳优若也。亦独何哉?”

答人生而残疾不可憾主而有残疾者之用,4:75,凡五则

一、人生残疾不可憾主

有顷,思参复请曰:“贫贱不可憾,既闻命矣。敢问人有生而残疾者,则如之何?”

1、灵性赋于天主

司铎曰:“吾人之生也,有肉躯、有灵性。灵性赋于天主,人人完全无缺。

2、精血授于父母

“肉躯授于父母之精血,精血有损,肉躯亦因有损,又何憾主之有乎?”

二、以残疾之身备主使用

思参曰:“肉躯有损,天主何不于胎中变易之,以全其美?”

司铎曰:“人损伤之,天主必变易之,亦非当然之作用矣。惟其不变易之,以阴备厥用,正可显天主之全能也。譬如绘者方绘次,拙工搀笔坏之。良工取彼拙笔凑绘焉,更加妙巧矣。”

三、当信主使用残疾之人

思参曰:“人之安全者,天主或生以备用。若彼疲癃残疾之人,化未见其有用也。”

司铎曰:“昔圣亚悟斯丁有云:‘人入工匠者之家,见其造作之器,或直、或曲、或利、或钝、或完成、或锉缺,种种不同。初虽不谙其用,然莫不私自想曰:彼必有以用之,岂其无用而置此?’今者入寰宇之中,见造物主生人,或安全、或残缺。一不明其用,遂疑造物主将无所用。是何信主,反出信匠人下哉?”

四、残疾者的用处

思参曰:“敢问残疾者之用。”

司铎曰:“子疑其无用,亦知其用固甚显者乎?夫斯世者,吾人立功修德之世也。有疾苦,然后有忍疾苦之功,又因而有赈恤疾苦之德。是利已、利人之资,莫切于疾苦者也。圣亚悟斯丁有曰:‘除疾苦于世者,是除哀矜之行于世矣。’旨哉斯言,良可绎思已。”

五、五官残缺的好处

思参曰:“师言诚是,然人之五官,亦为善之具也。今或缺而不全,毋乃其具亦缺乎?”

1、五官残缺之幸

司铎诘曰:“何谓三仇?”

曰:“肉身、世俗、魔鬼。”

司铎曰:“子既知肉身为仇之一,则知灵神与肉躯、体最亲、情最异也。神喜理,身喜欲,恒为仇敌。今缺一官,灵神未尝有缺,而已先免一仇矣,乌知非大幸也者?

2、德士的例证

“昔有德士,病失一目,曰:‘故有两仇,今去其一,天主之恩也。’夫德士以失目为造物主之恩,人乃以胎生之疾憾主,非惟不知恩,其获罪亦甚矣。”

答人之夭折皆可无憾而当感恩,4:77,凡三则

有顷,思参复问曰:“贫贱残疾,人之所甚苦也。如司铎言,非惟不当憾,反宜感恩焉。窃思夭折之人,受生未几,遽陨厥身。方彼二者,罹凶尤甚,不知所以慰之?”

一、人可无撼于天折

司铎曰:“人之夭折有三故,皆可无憾。夭折之人有三等,皆当感主恩。”

思参曰:“何谓三故?”

曰:“父母之禀气一也、调摄之善否二也、造物主相人之善恶,增之减之三也。斯三者将谁憾乎?”

二、人当感恩于天折

曰:“何谓三等?”

1、善人

曰:“一为善人。善人,天主之孝子也。岂有孝子喜于久淹逆旅,不愿速回本家,而见其父母乎?其使之早离苦世,而享天福,是天主之恩也;

2、恶人

“一为恶人。恶人在世,为日愈多,罪过愈重。少一日,是少一日之罪也。即入地狱,亦可少减其苦。是非天主之恩乎?

3、孩童

“一为无善无恶之孩童。孩童命终,领圣水者,即升天国。纵未获领,亦得灵薄之所。(详见本论)视彼久视斯世,卒坠永苦之域者,其受恩不亦多乎?故曰:‘皆当感恩也。’”

三、受生于天主即是大恩

又曰:“凡物一受生于天主,即属莫大之恩。故虽无生长如天地四行、无知觉如草木花果、无灵明如麟介羽毛,一旦受有,其荷主恩,比于虚无,已不可倍数。况人受造物主之赐,得以为人。且片刻受有,永世不灭,是虽一胎夭之魂,其荷恩之重,比之天地不灵之物,又万万矣。感当何如哉?”

思参谢曰:“至哉司铎之教我也。质言罕譬,虽至愚者醒矣。自今而后,敢不素位而行,以承主命。”

论读书之法,4:78

廿有五日,瞻礼甫毕。

司铎谓严刚克曰:“祭义一书,亦谛阅否?”

对曰:“然。”

一、反复玩味

司铎命述一二,则多所不全。

司铎曰:“圣教之书,义理深长,非如他书可以涉猎得也。日取数帙焉,反复玩味,必使胸中恍然有会,确然能记,而后已焉。故时遇同道诸友,述其所得,不遗、不紊,是可益己而兼益人也。

二、深刻理会

若徒夸多、斗捷,不深理会,虽日尽数卷,掩卷茫然矣。即对人言之,安能井井无漏者乎?此如以一桶之水,亟倾石上,了无所入,湿然而已。

三、循序渐进

嗟夫!我有斗米,需徐尽之,乃得其养。若徒以饱一餐,不独胃不能受,反得伤焉。圣教之书,灵性之粮也,其食饮也,亦正如是。”

论远镜有义,4:78

三月二日,林有杞入谒,求观远镜。

司铎曰:“子何镜之观也?有视至九重天而止者矣;有透九重天以上,而视天主无穷之妙理者矣。孰远孰近,二者奚择?”

有杞曰:“视天主之妙理者,其人之心镜乎?数日来,幸从司铎讲解经旨,颇窥天外理矣。今愿假视形天者,一寓目焉。”

司铎出示之。正观,则极远之物,皆近而大;倒观,则极近之物,皆远而小。有杞异之。

司铎曰:“无异也,身后之事,世人以为极远,不知其至近,而所系之大也;眼前之事,世人以为极近,不知其至远,而所系之小也。”

有杞正容曰:“司铎教我矣。”

答肉身之复生,4:78

初八日,艾司铎谈经,及肉身复生一款。

客有疑而问曰:“天主全能,既能于无中生有,其复生诸人,固亦无难。但思久死者,肉身消尽,业已无遗矣,谓天主另造一身则可,谓其本身复生,则所未解。”

司铎曰:“人死虽久,肉身虽消尽,其肉身之元质变变化化,总不出天地之间也。天主以其全能,聚而合之,使之复生,亦何烦另造之有。且另造一身,非所谓赏罚之公者也。何也?初立功、犯罪者一身,今受赏、受罚者又一身也。亏有功而赏无功,遗有罪而罚无罪,岂大主至公之旨哉?”

答元质有变化无增减,4:79

司铎退,思参请曰:“元质有增减否?”

司铎曰:“有变化,无增减也。”

思参曰:“余观木质变而为炭,炭质变而为灰,渐变渐减,几邻于无。相彼蜡烛,举火燃之,移时而尽,其质安在?”

司铎曰:“木变为炭,所存之灰,其土分耳。且或变为火、或变为气、或变为水者矣。蜡烛之变,不尽属土质。其质安在?在火气也。盖凡天地间物,以四元行结而成体者,其变化复归于四元行焉。故曰:‘有变化无增减也。’”

答银锭之伪非所以事亲,4:79,凡二则

一、烧纸非孝敬之道

十四日,客有问司铎曰:“闻天主十诫,有孝敬父母之条。又闻禁人烧银锭,曾一纸之是惜也,何云孝敬?”

司铎曰:“敢问子诳其亲,谓之孝敬可乎?”

曰:“不可。”

曰:“父母在日,尝用牲醴之养,死不忍忘。故中邦荐之所谓‘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以表其孝敬之心也。乃至所献金银,非纸造之者乎。若为人子者,当父母在日,献以纸造之金银,父母必怒而责之,以为诳我也。今者亲没而遂献之以此,则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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