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4部分

作者:【暂缺】 【160,939】字 目 录

善。无始无终之体。岂灵魂所可言哉。但知形神合而为人。则可推知人性与天主性。合而为吾主耶稣也。故吾主之生也。灵魂合其肉躯。至吾主救赎而死也。灵魂虽离肉躯。然其形其神。二者未尝离於天主之性也。譬之剑然。有锋有鞘。锋鞘合而成剑。彼带剑者。左手握鞘。右手拔锋。似乎锋鞘二矣。然不可谓离于其人之手也。夫鞘。犹肉躯也。锋。犹灵魂也。带剑之人。则譬之天主性也。锋鞘虽离。总不出一人之手。则知耶稣救赎之魂。虽与身离。总其魂其身。未始离于天主之性矣。盖耶稣一位。包有三体焉。有肉躯之体。有灵魂之体。有天主性体。合而成耶稣之一位。三体一位之妙。正谓此也。

第十九节 降生不当从空而降

或曰。天主既欲降生。即从天而降。不尤易易。何必胎於女腹中耶。.

曰。降孕。则见其真为人。自天而降。则不取人身。不同人类。岂不骇人见闻。如空桑之生。启天下万世之疑乎。剖胁而生。已不是生人正道。况自天而降耶。

第二十节 降生不必帝王之胄

或曰。既降世。何不降为帝王之胄。威福易行。而顾孕於亥然之女耶。曰。天主降生。非为欲享世福。正为欲破世谬。为万民准率耳。王侯贵胄。则微贱者。仰之悬绝。众庶效法无阶。且备受世福。不习饥劳。则行愿不满。救世之标表不立。况圣母。亦国主之裔也。卒世童贞。女德之盛。万古莫加。天主择焉。於是乃以天主之性。合於人性。以救世人。其道超妙无穷。未易以思议窥也。

第二十一节 降世不必中邦

或曰。仁覆闵下。其爱人无己之心。如此其亟也。何不降我中土文明之域。尤易广布。则不烦先生九万里之劳矣。

曰。三山论学中。亦尝答斯疑。果若然。则先师孔氏。何不生於中州。令四方来学者。道里均平。顾独生於东鲁耶。楚人曰。何不生於吾楚。越人曰。何不生於吾越。是必生百仲尼。方可满四方人士之愿耳。舜诸冯。文王岐下。人皆以为夷。其实人之眼目。囿於狭小。各从厥居。拟其近远。若操域外之观。更无中外华夷之分也。纵降生中国。为文明大邦。其自他方视之。则亦不免同此猜疑。同此觖望。将何以满其愿耶。设降贵邦。则旅辈固不必航海东来。以传厥旨。然又必劳中邦人士西行。以广传其教於遐方也。今诞於如得亚国。此地不属太西。乃与上国。同一方域。总在亚细亚一洲界内。尤为三大洲之正中。居寒暑适均带下。(按天地浑仪。大地分为东西五带。其一。在赤道下。太阳常行其顶。故四时皆热。谓之热带。其二。在赤道左右。与太阳不甚远。亦不甚近。故四时俱和谓之温带。其四。五带。乃在南北两极之下。与太阳最远故常甚寒。谓之两寒带也。)实厥初生民祖国也。其地气候中和。雨阳时若土膏沃衍。民物乐康。经称川河流乳。树木凝蜜。非他国可比者。至今称为圣土。且其国。古经纪载之预兆。与吾主降生圣迹。一一符合。故主诞生焉。若使降生他国。则典籍不载。耳目未闻。非惟人不之信。且将玩而亵之矣。今欧罗巴诸国。尽从其教。咸自如德亚国相传得之。令上国所传景教。流行至今。则亦沦肌浃髓久矣。要之德教之行。未可以迟速远近论也。或见而知。或闻而知。真似之辨白既真。正教之担当自力。世道人心。端必赖之。岂可以天主不降於中土。或初未获其传者。遂致疑其偏僻也耶。

第二十二节 中邦已蚤闻降生之旨

或曰。天主已降生千六百馀年。又其降诞之地。原与中国同一大洲。何不蚤傅其说於吾邦。而顾待今日乎。

曰。贞观九年。天主降生之地有大德阿罗本者。传教东来。太宗十二年七月。诏颁天下。其後系朝盛行。今考景教碑序。可知梗概矣。且宗徒多默。敷教於印度地方时。去天主降生。未六十年。传播已广。汉明帝遣使西行。访求经书。以为西方有圣人焉。此时必有所闻。其使者。行至天竺。不能复西。偶得浮屠之书。认为圣教。遽以四十二章。东入中国。误取之也。若泰西七十馀国。则天主经典。昭如日星。人人奉之。奚啻如中国六经家传户诵已乎。

第二十三节 受难非亵,为爱万民

或曰。天主至尊矣。既云降生。又云受难。岂有巍巍天主。而为受难被钉之事。余心终未解也。

曰。受难被钉。乃天主莫大之恩。非细论经典。未易猝明也。虽然。略为君譬之。余读中邦史书。见成汤之祷於桑林也。剪发断爪。身缨白茅。以为牺牲。夫以皇皇天子。而匍匐以代牺牲。旁观者。成何形状。而汤竟忘其九五之尊者。其悯念斯民者挚也。今天主尊矣。监观下民。非不甚赫。乃尽敛其有赫之威。而受难救赎者。为古今万民也。为予也。亦正为君也。君乃忘其慈悯莫大之恩。而不加颂谢痛悔。诚恐疑关不破。获戾愈深。尚熟思而细绎焉。斯可已。譬人有爱子。多行不义。有司者治之。其父虑子罹厥刑也。以身代焉。虽极鞭笞囹圄之苦。亦所不辞。何也。其爱子者挚也。然为其子者。当父此景。必痛自贬损。刻责有加。如徒悠悠泛泛。漫不痛思。其为不孝也滋大矣。

第二十四节 人宜承受主恩

或曰。天主降生。为万民赎罪。是已。但世人所造罪恶。吾主尽赎之。则诸恶人。皆可免地狱之苦矣。至公之法。谅不如是。

曰。吾主之为万民赎罪也。乃捐一身为万民赎罪之价也。价在兹。必有取是价者。始得沾救赎之恩。今之七撒格勒孟多。(详见教要。)正所谓七府库宝藏。吾主赎罪之价。全备於是。欲取以赎其罪者。必由此门而入。受其恩泽。若无是七之一。吾主纵欲加恩。而己不取。其负吾主也多矣。地狱之永苦。且加甚焉。譬有良医於此。悯世之沉疴。多方苦劳。积至贵至神之药。以广施万民。效可立见。然必人求领而服之。始可回生起死。如彼惰者。疑者。势将立毙。斯非良医之用情不挚也。吾不思所以取之也。

第二十五节 降生之功,实足救万世

或曰。吾师之教。诚不易之论。然此可为降生後之人言。若未降生前之人。当若何。

曰。吾主降生。虽在一千六百四十年之前。然当原祖获罪之始。其降生之意。早已明示於人。如救赎之价。虽未散布人间。然已早备之矣。故自亚党厄娃而下。代传吾主降赎之意。凡悔其过。而发爱望之心者。俱可沾吾主大恩。此灵薄诸古信者。所以得偕吾主同升也。(详见上卷。第八章之五则。)

第二十六节 降生之恩,施於万方,大於化成天地

或曰。古今万方之民。必有信望爱。三德。始沾吾主救赎之恩。若彼孩童无知而死者。将何处蒙恩乎。

曰。吾主未降生之前。古礼凡孩童初生八日。必奉献天主行礼。以除其原罪。斯即蒙恩之路也。若降生後定为领洗之礼。洗涤原罪。其蒙恩又不待言矣。总之古今万民。其升天有路者。不专靠自己功德。全赖吾主救赎之洪恩。古圣有云。吾主降生之恩。更大於化成天地。正谓此也。

第二十七节 受洗必由真悔,始获主宥

或曰。补罪之价。既在降生救赎。则人亦不必作为苦修。惟笃信切望。而领洗便可升天国耶。曰。人所负罪债甚重。虽终身克己苦行。不足赎其万一。独有真悔迁改。依规受圣洗。与夫痛解之礼者。更仗吾主相通之功。始可望全赦。而得升天也。譬之负债万金。势不能偿。其可输者。仅数锾耳。乃有大力者。开其府库。凑补全价。以免我受刑。此虽在我有小分。然不足论。而全赖彼富翁之代凑也。若我自。而不忻然出所有之小锾。安可感动富翁。为我出其全价乎。

第二十八节 天主转人之恶,以成大善

或曰。天主降生救世。既为赎人之罪。则生人之初。何不使人无犯罪之为愈乎。

曰。此正显天主之大德全能也。譬之良工。造一奇器。极其精美。忽隨地而器碎。工取其碎者。别造一器其精美视前有加焉。此其工不尤良者乎。圣奥斯定云。天主於无恶之善。宁转至恶为大善。设非人类犯命。则吾主未必有降生之旨。今使古今万民。得蒙救赎之恩者。其感念兴起之功。视平平为善而无犯罪者。其功德倍钜。而享天上之位之福。乃更峻高矣。斯正转至恶为大善也。斯正既碎之器。而更造为奇巧也。古圣有云。幸哉斯愆。得邀如是救赎之弘功者。正为此也。

第二十九节 耶稣非诸圣人可拟

或曰。贵邦所称耶稣。岂可即谓天地大主。想不过一大圣人。如敝邦之孔孟者耳。曰。是何言哉。敝地教法甚严。即圣之一字。未敢轻加於人。必有至德效验於生时。多著圣迹於死后。考之无谬。知其全德全福。方听教宗。定人圣品。矧敢轻加。以天主之称乎。吾主耶稣未降生前。有预兆载於古经。既降生後。有显徵录於新典。其在世时。有无数灵迹超出万古诸圣。升天之後。复有无算灵险。何敢等之世人耶。兹无论贵邦孔孟。即古今普天下诸圣贤。不过具此人性而已。故其所行所言。亦不越人之知能。至於道之微。德之纯者。虽圣人有不知不能焉。惟一吾主耶稣。实实屡见其全能全知。非可以群圣比伦者。此等猜疑。他邦人士。亦先有之。先辩之。然後天下诸国。信从无疑也。且当代圣徒。亲炙吾主耶稣所见所闻。果万古。故知之明而信之无惑。传之无谬耳。昔圣若望既详录耶稣行迹。复於末篇云。此皆亲见闻者纪之。吾知其言之真。故欲凡读者明耶稣实为天主子。降生救世者也。从来诸国至圣大贤。为此一大事。不惟以言传之。且往往致命。以身证之。使有毫发可疑。致命宁易言者哉。

天主降生引义下卷终

第二卷

第十二册:庞迪我《天主实义续篇》

第十三册:孟儒望《天学略义》

第十四册:马若瑟《儒教实义》

第十五册:利安当《天儒印》

第十六册:汤若望《主制群征》

第十七册:利类思《不得已辩》

第十八册:南怀仁《善恶报略说》

第十九册:白晋《古今敬天鉴》

第二十册:沙守信《真道自证》

第二十一册:郭纳爵《烛俗迷篇》

第二十二册:冯秉正指示《盛世刍荛》

第二十三册:陆铭恩《释客问》

天主实义续篇

耶稣会后学庞迪我述 同会傅泛际、阳玛诺、费乐德订 清漳景教堂重梓 天主圣教实义十二册

天主实义十二册之第二

耶稣会后学庞迪我述

同会傅泛际、阳玛诺、费乐德订

清漳景教堂重梓

天主实义续篇题解

《天主实义续篇》是庞迪我所著天主教护教文献。庞迪我,字训阳或顺阳,原名Diego de Pantoja,西班牙人,生于1571年,于1597年来华到达澳门,在南京、北京传教,后遭流放,1618年卒于澳门。庞氏所著书以《七克》、《受难始末》、《庞子遗诠》等。本书根据1617年抄本的清漳景教堂重梓版编辑整理,共134面,傅泛际 、阳玛诺 、费乐德 三人共订,藏于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Rac.Gen.Or, III-223(13)号 ;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6838, 6849, 6850号。

《天主实义》是为利玛窦所著书名,原书末云有十二册计划,或有此计划而未明言,庞氏继之,故称《续篇》;又以利氏之书为第一册,故此书乃称“十二册”之第二;以十二册实为一书,故此书仍袭用《天主实义》之名。

天主实义续篇目录

天主实义续篇题解 5

天主实义续篇目录 7

第一节 人宜认有天主 7

第二节 物始征有天主 7

第三节 蠢物征有天主 7

第四节 人类征有天主 7

第五节 天主何如 7

第六节 天主惟一 7

第七节 天主无始终 7

第八节 天主有生命 7

第九节 天主纯神无形 7

第十节 天主至纯无杂 7

第十一节 天主无所不在 7

第十二节 天主无所不能 7

第十三节 天主智识 7

第十四节 天主诚实 7

第十五节 天主善好 7

第十六节 天主殊福 7

第十七节 天主爱德 7

第十八节 天主他德 7

第十九节 天主不改易 7

第二十节 天主公赏罚 7

第一节 人宜认有天主

世界定有一至尊主,初造天地万物,而后恒存育临莅之。此理铭刻人心,不待论而自明,普天下智愚贤否,生而知之。故遇吉福如意之事,莫不顒天,敬礼感谢求申益之;艰难拂意,莫不吁天,祈释解之。为非者,亦莫不怖畏之。疾痛呼号。救之,共祷、共谢共敬、共怖,不约而同,亦以证天地一主之实理矣。西国称为陡斯。纵其地其人,冥愚无知,不识文字,随处必有一敬事此主之大礼,众共守之,即习俗相沿。有谬认邪魔虐鬼为仁主者,误信其降吉降凶,实有权能,而建神设像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