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有不及《圣经》?人已获罪于天,其心蔽于私,而必降立君师以辅助之。据天主照之,神光难通透,欲失其灵惟一形肉之心。上主点己圣子,取人形,亲其内如上主全能之灵,不足以教之,治之,故特降之。口谈道敷教子,自现圣德之全表,以击众人有形治,耳目透通其心,自行神化于四方。其万民之、蒙之、教之,而辅助上主全能之灵,有不及之处。
五、王来绍上帝
《书•召诰》:王来绍上帝。
《日讲》:人君一身,上荷皇天之付托。
六、帝立子生商
《诗•召诰》:帝立子生商。
七、帝命式于九园
《诗•商颂》:帝命不违,至于汤齐。圣经日跻,昭格迟迟,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园。
《注》:汤之生也,应期而降适。当其时,其圣敬之日跻升,以至昭格于天,久而不息,惟上帝是敬。故帝命之,使为法于九州。
据天主《圣经》,古之始,一誓许王主千圣子,以救世人。预定其降生之时,应合于许降已之斯,乃先古百世所望之吉也。万物违之。先後之中斯夫天,圣降耒大幸,乃得天道,复不息乃先定之期。一至四方,法圣德之,全表格合于上主之。普世获可心。
八、天求民主
《书•多方》: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
《日讲》:天厌夏桀之无道,不可作民主矣。於是监观四方,为民为民求主。乃眷有殷,大降显明休美之命于成汤,使为生民主。
据天主《圣经》,上主生人祖之初,命之以为万民之首,天以主之。然己获罪于天,失己心之灵命,後世蒸民,类其原罪,并坏其心,命犹死者。然由此上主监观四方,绝元祖为万民主之命,移之降之。于己从无始所生之元子,乃特命之降生,同人亲民,使为复生民之主,以新道新之治之,而永主宰之。
九、帝命武汤正域四方
《诗•商颂》:古,帝武汤正域彼四方。
《注》:古犹昔也。帝,上帝也。
据天主《圣经》,普世先後之人,无一不染原祖之旧污,偏于私欲,而失己心之原正,後世四方,因而大乱。其乱虽由原原祖之罪,然本于叛逆上主邪傲之神。惟上主惠爱四方之民,命己徒无始之、所生之子降生,为全德之圣人。将至仁至义之神器,逐邪神人,复立天教,以复正四方之人心,以止其乱。
十、天命尧为天下君
《书•大禹谟》: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
《日讲》:帝尧之德,可谓极盛而无加矣。是以皇天眷顾其德,保佑命之使其有四海之地,为天下之君。
十一、元后作民父母
《书•泰誓上》: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
注:天生聪明,明无待勉强,故能为君于天下,天之为民如此。
据天主《圣经》,上主从无始乃灵明之至、聪明之本。然後命之降于世,使之以为复生生民,复治民之主。其复生民者,即做民之父母也。其复治民者,即作民之元后也。
十二、天命文王
《诗•大雅》: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十三、天命二后
《诗•周颂》: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
《诗•大雅》云:三后在天。
引之以明《周颂》所云:成命受命者为何,乃《雅》云,乃三后之第二,受第一,所谓昊天,皇天后帝,皇天,神后之命。
《史记》云:上古祭三一于郊。又云:上古祭太一于东南郊。
先儒云太一含三,今据《礼》所云,祀帝于此,道理深奥,将何以明之?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至神至灵之体惟一,然有三位,至尊至圣同等。第一位,乃圣父皇父也。第二位,乃圣子皇子也。第三位,乃圣神皇神也。圣皇之体惟一,而含三位如此。因先後四方之人,皆染原罪之旧污,遭傲恶之神,乱世之患,故三圣皇主宰监怜下民。太始之初,商议泰誓,救万民之乱。皇天圣父发救之之大命,皇天圣子躬受其命,而负其大任。
十四、文王受命
《诗•大雅》:文王受命,有此武功。
十五、天命此文王
《诗•大雅》: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十六、文王在帝左右
《诗•大雅》: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按《史记》等古传,先儒解文王、武王、五帝,总归之于天。故云,文王即天也,天即文王也,文王与天,一而已矣。又云,文王立武功,即武王也。文王,武王,皆一天而已。又云,文王为五帝之宗则,文王武王五帝,总一天一帝而已。再文王既为五帝之宗,帝舜为五帝之一,则文王与舜无异。帝者乃天之主宰,则舜、文王、武王、五帝,皆原惟一天之主宰而已。
今考《诗•天雅》所云,有命自天命自天命此文王。又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据上论文王,若异于昊天于帝,则《诗》所云文王有命自天、文王在帝左右,何意也?
非据天主《圣经》,万无可以解也。天主《圣经》云,吾上主命吾上主坐己之右,以为普天下万民之君。此发命及受命二主之异,乃天主圣教所云,吾主天主圣父,命己无始之先子,降生以救世,救世之功己成,然复升天,而坐吾主圣父之右,为天地神人真主,斯真为天子。中华经典古文,与天主《圣经》奥文之意,极多印符相同。上主若加神多,必有发明之日。
第三十一节 上帝以身心之艰苦炼其德
上主欲用人成大事,先以身心之艰苦炼其德。
一、天将降大任於是人
《孟子•告子章下》:故天将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日讲》:圣贤皆成于忧患,而安乐之不可狃也一。自古圣若贤臣,大约兴于艰难困苦者为多,是何其初则抑郁顿挫,而後乃德业炳赫若此乎。是皆有天焉,非偶然也。
二、天閟毖我成功所
《书•大诰》:天閟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极卒宁王图事。
《日讲》:宁王图事。
《日讲》:天閟毖我国家者,乃欲使我旧发有为,以大其成功。是多难正所以兴邦也,我敢不仰承天意,勘定祸乱,以完武王所图之事乎。
3、天主《圣经》解
据天主《圣经》,上主一付救世之大任,于己已无始之先所生之元子。自其圣诞之始,至于致命之终,无一非苦难之累,无劳其身心也。
第三十二节 上帝弃绝逆天害民之君
纵肆逆天害民者,大恶也,上主不佑,厌之弃之,绝之诛之。
一、天用剿绝其命
《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日讲》:有扈氏不顺天时,以虐下;不奉正朔,而背上。以此获罪于天,天用剿绝其命。我率师讨罪,惟敬行天之罚而已。
二、帝式商受命
《书•仲虺之诰》: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
《日讲》:有夏昏德,既涂炭其民,而获罪于天矣。桀知民心不从,反矫托天意,诬造虚辞,以宣布命令于下。其背乱已甚,故天用不善其所为,使我商受命,而为生民主。
三、天命诛商
《书•泰誓上》:商罪贯盈,天命诛之。
《日讲》:今受穷凶极恶,其罪已贯通盈满矣,天厌其罪,命我诛之。
四、天命殛夏
《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日讲》:人君体天心,以子爱其民,然後可长保天命。夏王桀,虐民而慢天,其罪非一。天厌其恶,命我诛殛之。桀以慢天而亡,汤以畏天而兴。
五、天降之咎
《书•大禹谟》: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
《日讲》:由是下失民民心,弃之而不保;上失天心,降之以灾咎。有苗自于天诛,舜之命禹徂征,不得已也。
六、皇天弗保
《书•咸有一德》: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命,皇天弗保。
《日讲》: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夏王徇私纵欲,弗能有此纯常之德。亵慢神明,而不知敬;暴虐生民,而不知恤。是以天心厌弃,而保佑不加。
七、上帝命汤伐夏
《书•汤誓》: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日讲》夏王桀得罪于天,天既命我诛之。我畏上帝之明命,不敢不往正其罪。
八、天弃我
《书》: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
《日讲》:祖伊曰:我王既自绝于天,故天弃我殷。不有康食,天不欲遂其生也。不虞天性,天不欲复其性也。不迪率典,天不欲其治平也。
九、上帝改厥元子
《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
《日讲》:元子宜为天心之所爱,大国宜为天眷之所钟。乃一不修德,而皇天上帝,竟改厥元子,而易大国殷之命。
第三十三节 顺受天命
贫富、行止、成败、夭寿、生死,万惠万灾,皆由上主之命。凡惠本於天,归之于天,理也;凡灾本于己,故归之于己,甘受无怨。
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论语•第十二》: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日讲》:人之生死,皆有所禀之命,不可移易;富贵各有所主之天,不可强邀。凡人于所处之境,但当顺受之而已。
二、天与命
《孟子•万章上》: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日讲》:盖天下事,凡人力莫之作为而自然为者,是之谓天,可得而测也。凡人力莫之召致而自然至者,是之谓命,禀受于有生之初,不可得而移也。
三、道之行废
《论语•第十四》: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
《日讲》:君子岂不欲行其道于天下,而道之或行或废,莫不有天焉。君子进退,上关天意。
四、行止非人所能
《孟子•梁惠王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候,天也。
《日讲》:所以行,所以正,非人之所能也,有天存焉。
五、天纵成功
《孟子•梁惠王下》:若夫成功,则天也。
六、匡人其如予何
《论语•第九》: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七、桓魋其如予何
《论语•第七》: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
《日讲》:人之祸福,是德于予,非偶然也。天意既如此,则予之命,天自主之,桓魋其如予何哉。
八、天实为之
《诗•国风》: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注》:欢其贫窶,人莫知之,而归之予天也。
九、斯人而有斯疾
《论语•第六》:仁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日讲》:孔子叹曰:疾势至此,殆将不起矣。然此乃天之所命,一定不易,非人之故也。凡人平日检身,或有不谨,以至灾咎,此人所自取,不可委之于命。今以如此之贤人,而乃有如此之疾病也,岂非莫之致而至者耶。
十、可以无大过
《论语•第七》: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日讲》:若天再假我数年,使我竟其学易之功,一动一静,虽未必全然无过,其亦可以无大过矣。
十一、不尤不怨
《论语•第十四》: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
《日讲》:穷通出于天也,用舍出于人也。我不得于天,则责之于己,而不怨天;不得于人,则反之于己,而不尤人。但知黾勉于天理之常,渐达于理之上者。心存为己,仰不愧天,或者上天于冥冥之中,能知我耳。
十二、君子居易以俟命
《中庸•十四章》: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
《日讲》:君子惟知正己,求完己之分内。上而不得于天,无所怨憾于天;下而不合于人,无所罪尤于人。穷通得丧,一听诸天命之自然,而无一毫慕外之心。
十三、天命不彻
《诗•小雅》: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
《注》:四方皆有馀,而我独忧;众人皆得逸豫,而我独劳。乃天命之不均,吾岂敢不安于所遇,而必效我友之自逸哉。
十四、修身以俟之
《孟子•尽心章上》: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日讲》:夭而俟,夫命之自至。则天所付于我之理,毫无亏欠,而命自我立矣。岂非知天、事天之全功乎?
十五、世乱由人为
《诗•大雅》:上帝板板,下民卒瘅。
《注》:世乱乃人所为,而由上帝板板者,无所归咎之辞耳。
《大全》:三山李氏曰:爱民者,天之常道耳。今天使下民皆病,则反其常道矣。
十六、顺受其正命
《孟子•尽心章上》:莫非命也,顺受其正。
《日讲》:凡人生死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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