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顺耶?
答曰:天主有神,若子意谓天主相有神也,此是妄言妄证也。盖圣相都无活,岂有神乎?神者本为活神体,圣相止为天主之形相。天主圣相都无神,况佛、菩萨、忠臣义士之相宁有神也乎?佛、菩萨都是人,有始有终,何灵感?即其在日,都无灵感,死后岂有保佑耶?若有,为何自己不保佑常在乎?自己保不得,岂能保佑人耶?忠臣义士亦然,所以我们说佛等相都止为木石,天主无始无终,常生常王,无所不在,无处不然,其灵感无限尽也,因此该拜天主圣相,不当拜佛、菩萨、义士之相也。
第二十二节 不当敬鬼神
客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岂非言鬼神之当敬耶?
答曰:孔子之言鬼神与子之言鬼神大相远绝。子言鬼神,则以古时之人为鬼神也,子前云人死则与木石等耳,则古人岂为得鬼神乎?不然木石有鬼神者。又云:“天主有神,忠臣义士亦有神,乃以汝们所拜者则谓有神,我们所拜者则谓木石,何出言之不顺耶?”请解只自己相反之言也。孔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程注:“鬼神者,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孔子程子亦何曾说人该拜耶?子何得云:“岂非言鬼神之当敬耶?”
又曰:天地之用功,造化之迹,其德盛矣。依子云,岂非言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之当敬耶?只造化万物无数,则无物不该敬拜无数次也。嗟乎!子言不依背正理,且背古圣贤之教也。
第二十三节 占卦不合正理
客曰:贵教不占卦,然则圣人作《易》,亦不合理乎?
答曰:据中儒云,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后有太极,是为五运。夫太极既居五运之末,则太极非自始者明矣,太极既非自始,何生得两仪耶?
又《鑑》曰:“伏羲人头蛇身,女娲炼石补天,神农牛头人身。”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如此,《鑑》曰“伏羲人头蛇身,女娲炼石补天”不相合。南轩氏曰:“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尧舜在三皇数百年之后,如此恐记著方策者有错误。说圣人作《易》以教人占卦云,因怕因上古人无文字章句,不过卦尽而已,其理乃寄于卦尽爻辞之中。
又曰:人灵神本坐位者,心也;心之本坐位者,人身中间也。伏羲既蛇身则无人心,无人心自无灵神,无灵神安有明悟?无明悟安得为人耶?夫头者,明悟既合本坐位也,神农牛头,岂有明悟,无明悟何有推论,无推论亦何能为人耶?女娲炼石补天,若天炼石可补,因何从女娲至今无人炼石补之乎?又天能损坏,从女娲至今贵国书载有万万年,因何只万万年无人炼石补天乎?既天不能损坏,女娲岂炼石补之乎?此言皆不合理,岂信得伏羲为人头蛇身、神农牛头人身乎?信此说者,非亵慢如何?所以方策中有多事错误也。能信得占卦,有凭据耶?占卦之事,都不该信。固万有本性体并其事情都有定也,时时不断焉,如惯常可见。若今人生不得人头蛇身及牛头人身者,岂古人生得乎?不然万有性体并其事情不定也,世间岂有此理耶?天本形躯性体不能朽得,因无对克,亦不系于四行之气,女娲岂炼石补得乎?亦不该信上贤做《易》以教人占者,占卦邪教止起于管、辂、京三子之说,所谓论蛇雀子父财官等语,以为趋利避害之术也。
又曰:用占可知该不该做何事,或寿夭病死能得财官等否。不知万物亦其效验都系于天主之圣意,犹治理其国都系於皇帝之意。若皇帝要赐官某人、不要与别人者,占卦同皇帝意有何相涉乎?或曰:虽然,但用占以能知皇帝之意者。请问:占有灵明否?无灵明何以通得皇帝之意乎?有灵明皇帝同占商量或显现其意否?无商量岂占能知得皇帝之意乎?有商量即委任某人止系於皇帝之意,因商量后惟皇帝决定其事,不然不是皇帝,因无能决定某人做官。另贵国时时不断有百万占者,只占入宫否入。可怜君哉!寝食无闲不入,君该一时中分开于万分,古圣贤亦然,岂有此理?或曰:不然,盖我们用占,不过祈求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等保我们,以能得造化,则得财帛、子女、官等。我们求都不系于占者,止用占以能得易,知有造化否而已,古贤都用占,所以祈求其保我们。曰:全不可信。上贤用占,予前有答,但既用占,上贤在那时,自己报不得死,死后岂能保得人耶?
又曰:古贤在之时,用占祈鬼神保他,死后岂有能报人耶?另上贤求报于鬼神,依此,鬼神有能,上贤都无能,岂当求其报人耶?又程子曰:“鬼神者,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则古圣贤求鬼神、求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迹,此是无数者,岂圣贤祈求无数者,造化乎?
又曰:鬼神不过造化之迹,则即为造化之效验,岂发生造化乎?不然子生得其本父亲者。
又曰:有人用占祈求上贤并鬼神,报其亦容易能得行邪淫、计较、偷盗、瞒骗等凡人帮不好之事,都是不好之人,依此,占人轻慢上贤及鬼神之极,以其为万恶本源也。有人报人为盗,他亦为盗者,报人杀人,他亦为杀人者。上贤鬼神报人行邪、淫、贼、盗等,则都为不好之人,天下岂有此理乎?所以上贤及鬼神岂报得人邪?
又曰:不拘缘由同于效验,该有符节,以发其效验,不然发不得占,同造化无符节,岂有效验乎?譬如风烧不得物,盖风都无火事情以烧得物者;目不能听,因目无符节同耳者;耳不能视,因耳无符节同目者;占不过虚浮动作者,岂有物事情以同其符节耶?无符节,何能俾得造化乎?
又曰:物现在不能相合于未在者,占卦之时即现在,造化未在,占岂能付与造化乎?不然人还未在生得别人者。
又曰:若占能付得人造化,该常有其效验者。如火常烧、水常湿等。占不然,则占不能付与于造化。或曰:多次有效验者。曰:万物用占不用占,自然都常有效验焉。
又曰:占既有效验,其用亦有利益,因何人避不得官罚耶?为何词状中用多谎言妄证乎?则更托赖谎词妄证于占焉。如何贵国人多是贫难者,亦都用占也。大西洋从来不但有占,且甚辟之,因反天理也。其国虽不尽富贵,决无悬磬之嗟。即西儒在贵国人未有丑其甚么物,且西儒与其多样之物,其西儒都为博学之人,如惯常显明者,所以前朝见用,今又蒙朝廷委任,治理天文,则更好亦更容易顺正理而轻慢占卦焉。又曰:万万百事该有定法,如百工有定规者。万事定法为天理,所以天主付与各人本天理者。顺天理能得吉,逆天理则得凶,吉凶都系于天主,以赏罚吾人,有罪降凶,有全善降吉者。占不止在定法,且不过于庶浮动作者矣。
或曰:贵教不占,然则尽合正理已乎?曰:占反正理已先言之,用占然则尽合正理乎?又曰:我辈有天主十诫?十诫之内,乃敬主爱人忠群孝亲之事,非大中至正,而何既合正理?何用占乎哉?
第二十四节 算命系虚浮伪说
客曰:贵教不算命,何也?
答曰:算命虚浮之说,同占卦也,所以辩其伪如同辩占焉。即子思有云:“居《易》以俟命。”俟之也,非算之也。明理君子可不察乎?
第二十五节 烧纸钱不合正理
客曰:中国祭祀之礼,必以纸钱烧化为敬,何贵教之不用耶?
答曰:祀先之礼,荐其时食,事亡如事存耳。假如祖先存日,子孙与以伪银,必艴然怒。今以纸钱烧与祖先,何事亡不如存日也?三代以上,不曾有纸,安得有纸钱?子以祭无纸钱而曰不敬,岂三代之人与唐上诸贤,皆属不敬者与?况蔡伦始开其毒,世人不察正理,习俗为是,故不足。惜而明理君子亦相缘习,不亦大可笑也乎?
或曰:既纸之物烧后自能变化钱银、房屋、人等物,以为人死之用。请问烧后因何变得各人等物,以为人死之用,如用活者,惟变得灰耳?嗟乎!变化超越万物体能,若石不能变化得为人,各物亦然,何纸灰变化银人乎?子前曰:“人死则与木石等耳,何灵魂之有?”既是贵国祭祀之礼以纸钱,何所敬耶?
又曰:“未知生,焉知死。”死生之事,人常看见,子既不知;死后之事,子未见,何晓得以纸钱烧化为银乎?悲夫!人死不但要有形之物,虽有亦不能用,因其灵是神也,不然不是神。又既灵神死后要财帛,人死之时,为何不带去本财帛乎?
第二十六节 时日无吉凶
客曰:日子原有吉凶,不信何也?
答曰:吾试举一事而言之,人之婚姻,谁不择吉而成?然同日娶亲,白发相守者有之,儿女众多者有之,又不获偕老者有之,终身不育者有之,琴瑟不和者有之,何同时婚姻而后来之祸福迥别?昔纣以甲子亡,武王以甲子兴,时日之吉凶果何凭乎,只虚浮胡说,与占卦算命同类,所以破亦同理也。
第二十七节 不可妄信风水
客曰:葬亲当择风水,贵教不择,似乎不妥?
答曰:人子事亲,死葬以礼,不过如宋儒所谓,避其五患,使封树无暴风之扰,隧域无暗水之浸,斯人子之心无所遗憾耳。今人因以为利曰,葬某山可以发科名,葬某山可以发财帛。则其葬亲非葬亲也,不过藉亲之骸骨而求富贵耳。苟无科名财帛,不知其亲葬耶,否耶?且《家礼》云,人因争各房风水,而致日久令亲于暴露者有之,又贪风水而令其亲于高山绝险穷谷深渊以致遥远难祀者有之。死葬以礼,不可妄信也明矣。
第二十八节 堪舆不合正理
客曰:堪舆之家,观山似乎有验?
答曰:堪舆之家,岂有不葬其亲也哉?其度地相穴,当必至精,宜先有以自验矣。乃杨筠松作《憾龙经》,曾文迪作《青囊序》,未能倡大其后人。即今祖其术者,子孙未必富贵显达,岂真善为人谋、而不善为己谋耶?只邪术,同占卦同,其理可辩也。
第二十九节 娶妾不合正理
客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贵教不娶妾何也?
答曰:据子之言,则伯夷叔齐应有不孝之污,何称之曰圣人也?何其愚蒙若是耶?或曰:先贤、圣称之不一也。嗟乎!圣人则百行悉备,无后而可以为圣人,则无后亦何伤于不孝也?况诛不孝,律有严条,而不及于无后之举,何矧其为大也乎?盖子之有无,非吾人可得自主,而全系于天主之圣意也。虽朱子云:“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不过为娶妻而言,非为娶妾也。且孝之一道,在体亲之心、菽水承欢、继志述事之为,非谓有子而得孝之称。且世之人孰不有子,而不得一孝之名?郭巨埋儿,反居于孝之列,则非以有子而称也明矣。况娶妾违乎天理,天主初生人止一男一女,故一阴一阳谓之正道,若有二,则邪而不正。夫一女不得有二男,一男亦不得有二女,同是一理一情。夫妇彼此相结信,若彼此有邪淫,则夫妇反于婚配之信。且娶妾夫妇多致不和,妻妾相妒,儿女相争,家人各有偏向,合家不宁矣。所以圣教严禁娶妾者。
又曰:既无后为大不孝者,佛家不但严禁娶妾,且禁娶妻,则全无后,亦存不得人类,因何贵国不但罚诛之,而且养爱之乎?
第三十节 一夫一妻是正道
客曰:尧以二女妻舜,然则圣人且有过与?
答曰:孔子、孟子、曾子、子思等,非圣贤也哉,皆一而无二。然尧妻以二女,而舜受以姐妹也。《易》云:“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岂圣人撰之而圣人反之?不同行,志必不和而乖争,圣人安可以致人乖争也?但要知一阳当有一阴,一阴当有一阳,如一天一地,一日一月,各有符节而不紊焉,安可以耳目为理也哉?《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
第三十一节 男女有别之理
客曰:“天主生人,何以有男女之别,此实难解。”
答曰:请问,何以有天地、昼夜、雨睛、冷热、云雷、日月星之各别、各动焉?即月有盈亏,海有潮涸,禽兽有雌雄、牝牡,木有桃李之各别,亦何为也哉?况桃不为李,李不为桃,稻不为麦,麦不为稻乎,各类亦然。即子亦该答吾问,因为万教公者愚哉?万物当有次序,以依各物本类,传生而保存。若禽兽无雌雄、牝牡,人无男女,安有传生而保存其类哉?
又虽天主常常从虚无中能化成男女,或止男或止女。不要如是者,因人无父母妻子戚属之亲,岂有和爱而顺命,天下安有宁日哉?所以天主可怜吾人,生男女而相育,即五伦始于此。不观孔子系《易》云:“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安可读其词,而不思其义乎?
第三十二节 庶子不合天主圣意
客曰:灵魂既属天主赋我们,娶妾既不合天主之命,因何天主亦赋庶子之魂乎?岂非亦合于天主好生之德、人伦之重事乎?
答曰:子或信天,或信佛等,灵神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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