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6部分

作者:【暂缺】 【146,236】字 目 录

,天主了然明达,无一不知。天主为造生万物之主宰,则以造保存统治他,必定该知道各物之事情。天主是至公之主,而赏善罚恶之权惟在天主之手,则必知神人心思言行之善恶,以赏罚者。天主不独知已过、现在、未来之事物,且其知为无际之知。天主从无始至无终常见万有,如人登高楼,地下之人或有已过者,或有现过者,或有未到者,一举目而即见,天主超越乎万事物之上,所以事物之前后现在,一举目而无不知焉。

第九节 天主全善全美

客曰:天主是万善万美之原,何也?

答曰:天主乃为万善之善,无善不备;万美之美,无美不全是也。天主赋赐各类本性之事情,譬如天主赋各人一妙灵魂,其灵魂包涵明悟、爱欲、记含三妙之司,赋太阳其美光,亦赋各物其本性之处,如吾人常看见。如此天主,必定为万善万美之原,不然赋赐不得各物本性之妙处,犹光无一不发于太阳,河水无一不出于大海,万物之美善亦无一不出于天主者。

第十节 天主保存万物

客曰:天主为保存万物,何也?

答曰:天主时时不断保存万物,若一舜息中不保存,则万物就灭而归于原旧全无矣。犹火热,水亦保存其热,若火离于水,其水就归于原旧本冷者,天主保存万有亦然。又犹太阳光照天下,若一时不照,即都归暗也,天主俾生万有并存其有亦然。可见万有并其保存,都系于天主之圣意也。

第十一节 天主无形质

客曰:天主无形质,何也?

答曰:天主至灵纯神之性,缘无形质也。凡有形质之物,必有限际,而为彼所汪容者,既为彼所包容,其所必大于其形质,如刀藏于鞘内,刀为质,鞘为所,其鞘必大于刀。天主玄妙之性为无际,岂有所可以容载?既无所能容载,必无形质矣。

又天主无所不在,处处在,若天主有形质,人人都看见他,自开辟到今,无一人看见得天主,则其无形质也。此理甚明,无容多赘。

第十二节 天主三位一体

客曰:天主止有一个,何能包涵三位乎?

答曰:此为天主圣性之奥,超越人性之上,吾人安能知也哉?但欲略知其意者,非譬之不能也。天主第一位为父,天主第二位为子,天主第三位为圣神,虽位有三,而实一个天主。因三位共是一能、一善、一福、一体也。即三位何有先后大小之分耶?如人止有一个灵魂,但包涵三司,即明悟、爱欲、记含也。明悟不是记含,爱欲不是明悟,亦不是记含。盖有多事物,人能通明其理,或忘记他,或恨爱他,但通明其理不是爱恨,亦不是记得他;而恨爱事物者,不是通明,亦不是记得。因通明事物,惟明悟之本分;记得事物,惟记含之本分;爱事物,惟爱欲之本分。如此,三司者不同焉。但三司只为一灵魂也,明悟是灵魂,爱欲是灵魂,记含是灵魂,但不是三灵魂,止一灵魂也。如是止有一个天主,包涵三位焉。其父之位不是子位,圣神位不是父之位及不是子之位,虽父是真主,子是真主,亦圣神是真主,不是三个天主,止是一个天主也。

第十三节 天主父生天主子

客曰:天主父生天主子,何也?

答曰:夫天主第一位曰父,第二位曰子,与人父母之生子大相远绝。何则?所谓天主第一位生第二位者,系于自己本体之所生,犹太阳生光,此光非由别物而生,系于太阳本体而生也,则无先后之别可知矣。因一有太阳即有光,天主父生子亦然。

又可比之人对镜,即见自己本像在镜中,纤悉无异,此相从何来乎?缘发于自己之本体,岂有费力时刻传类之事哉,一照而即有也。但人之能止可生虚像,而不能生实体之活像,因照掩而像灭耳。若天主父照见自己之全能全善全福,如人照镜,与己不殊,故生出之像与自己全体相同,只像又非虚像也,真实与父全能善福同为一体,所谓第二位子矣。

又可比于人之想念,如我胸中想自己之体像、自己之才德,即胸中生一肖己之像。若有生活像之能,则此像便是第二位我矣,何有异乎?但人无其能,即想念之虚像尚有能存,因想存而像成,想止而像止也。天主不然,天主一想自己之全能善福,其所生之像又为灵活真实全能善福,与己无异焉。若此,何有先后之殊,天主父从无始照见与想念本体,故从无始生出子也。

第十四节 天主父子共发圣神

客曰:天主父与天主子发出圣神何也?

答曰:第三位为圣神者,系于天主父与天主子互相亲相爱之情,欲明其理,先当明人亲爱之情何如,方可自悟也。如父母爱子,何人不愿其子才智、尊荣、寿乐等乎?但人之爱,徒有其愿而不能全施其志也。天主不然,天主圣爱本为实体之爱,天主父与天主子互相亲爱,本体之妙、本体全能善福即从本体之全能善福实实发出,是所谓第三位圣神也。天主父与子从无始互相亲爱,本体之妙故从无始亦发第三位圣神。由此观之,虽位有三,而共是一能、一善、一福、一体也,则何有分于先后、大小、贵贱乎?引三位一体之奥,虽人之明悟不能究,而实为至理存焉。若云天主从无始独有一位,并无别位互同其福乐者,则天主之福乐似孑然孤立,便缺而不全。若云有多天主,又非至尊无匹、至高无上而为万物之主宰也。

第十五节 天主造物之意

客曰:天主造天地万物有何意也?

答曰:天主造天地万物有二意:第一意是发显其圣妙事情者,第二意是为人。天主造天地万物不是为自己用,天主是纯神,用不着有形之物。又其本体有万好万福,全备无缺,都不须外物者。有天地神人万物,天主之福毫无加增;无天地神人万物,天主之福毫无减少。其造天地万物,都是为我们而用,天主更爱我们人于父母爱儿女者。父母为儿女,先造房屋,预备田地家具财物,然后交与儿女享用。天主亦是如此,造天盖我们,造地载我们,造日月诸星光照我们,生五谷、百果、六畜、禽鱼养育服事我们,生金、银、铜、铁、线、麻等物皆畀与我们费用者也。

第十六节 天主生天神之意

客曰:天主生天神有何意也?

答曰:当初天主造天地之后,未生人之前,从无中化成无数神以奉敬天主,顺其圣命,听遵其旨,并令天神立功后享天堂之永福。其本体无形相,是灵体无杂,明悟极高,其神无数,分为九品,时时不断在天主之前,如天子朝内有百职以听天子之命。天神为天主使用者,或要加恩于人,或出令以显现人,皆是天神降来报于人者。又天主命天神为护守人类,凡人从母胎中,有一位天神至死常在身傍护守其灵魂;并肉身之生,即引导人为善,若人有善念头,皆系护守天神指引。但人听随其默启之事,不敢为恶,死后同其升天堂,共享无穷福乐者也。

天主从无中化成神,即显现其圣意,则天主为其本造主,神之本分为服侍而听命,则顺其圣意。而奉敬者,赏其享天主无尽之福乐,逆其圣命而自恃者,罚其下地狱受无穷之苦。

天神中有一神明悟极高,才能极大极美好,其名称路际弗尔,其见自己之妙,即生骄傲妄想,能与天主相似,欲诸神俱归于伊。三分神其中大约有一分顺之,其二分之心极忠极谦,尊天主圣命,认其为本造之主,此神称天神也,天主即赏其在天堂,报其尊敬之心,坚定于善,永不变易;其余顺路际弗尔者,天主俱革天神之位,罚为魔鬼,俾下地狱,受其骄傲永远之苦,其心已定于恶矣,永不能改移也。

第十七节 天主生路际弗尔之因

客曰:天主既为全知全善,为何而生骄傲之路际弗尔乎?知而生之,陷之地狱,似未仁也;不知而生之,是未全知也。斯二者何居?

答曰:子当将此言自悟也。子之所信,非佛即天,若佛与天既为全知全善,为何而生贵国人多为恶而不善者,如盗贼、贪妬、嗜杀、光棍等乎?知而生之,陷于地狱,似未仁也;不知而生之,是未全知也,二者何居?子亦当解明其理也。此言何异孩童顽耍,仰吐口水,自回其面。

嗟乎!天主交付神人本主意,以用他立功恭敬天主之圣意然。神人用好其本主意能升天堂,享天主之荣福乐;若神人用不好其主意,天主罚其丢弃于地狱,受无穷之苦。天主初生神人,即发明其圣意者,后神人各用本主意,逆天主之命,所以刑罚之,只罪全系于神人自主意,原来都不系于天主圣意也。孔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则为善或不为善都在人之主意耳。天主若生神人无主意,则无功无罪,岂有赏罚乎?所以天主生神人,赋其主意,以立功后赏其功;若有过犯,罚其罪恶。天主既甘心生神人,赋其主张,不该阻碍其主张。若天主强迫神人主意,天主岂非空赋其主意耶?如有人白白畀财帛我用,顺我主意,若我用其财帛,彼即阻之,岂非空畀我耶?所以吾人无主意则无罪无功,不然亦该赏罚禽兽之动作,则人本身之动如少则壮,壮则老,行走等动作,亦该赏罚者。又天主要神人顺本意者,正发显其全善,因不要强迫神人之主意,而赏罚神人之功罪,始发明其至公,不然天主岂赏罚他乎?再欲究明其理,请详看上卷十四端可也。

天主从无中化成无数天神,其中有一个头品天神名称路际弗尔,看见其本性美妙才能最大,用本主意即生骄傲之罪,天主即革天神之位,罚做魔鬼,其美妙变为丑恶,丢弃于地狱,受其骄傲当罚之刑。若路际弗尔要谦让,奉敬天主之命,在其主意之上如别天神焉。

犹国君甘心举一下民,立为众臣之首,然此民不独不谢其君之隆恩,且自夸而逆命,要与国君并其位,同其尊,国君罚其罪,去其位,可乎?不可乎?曾子论圣帝之本分曰:“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可,则天主刑罚路际弗尔,去其位,俾下地狱,必为至公之事;不可,则臣民不当顺其国君之命,且当与国君并其位,同其尊,岂有此理乎?

第十八节 天主许魔鬼诱人之意

客曰:天主使魔鬼引人为恶,复又致人于地狱之苦,岂非天主爱人下地狱也乎?

答曰:子信天或信佛,因何他使魔鬼引人为恶,复又致人陷于恶之罪,岂非天佛爱人陷于恶也乎?噫!子言大错矣。天主岂有使魔鬼引人为恶乎?且天主用魔鬼以罚人之罪,如天子用侍卫百官、用皂颖以罚不法之徒,不然天子百官是不公,天主不形罚恶人亦然,岂有此理,因天主是万公之原也。

又恶人常爱行奸歹之事,所以天主许魔鬼引其行恶之事也。又天主许魔鬼诱善人,因其人虽善,常有小过,亦许魔鬼诱之。善人知觉其诱,乃更加谨慎奉敬天主,痛悔其过失。如父亲爱善子,欲其希圣希贤,虽有小过,皆警责而无恕。由此观之,天主不使魔鬼引人为恶,惟用以刑罚人罪而已矣。

第十九节 天主许魔鬼在世之意

客曰:魔鬼既会害人,天主何不禁止其在世害人乎?

答曰:天主禁止魔鬼容易之极,能禁而不禁者,有多深意焉。但讲两端:世人或有真为善者,或有伪为善者,其内不同而外动作相似,天主固知之,但用魔鬼试探其为善之真伪。若真善,魔鬼诱之,人德行愈坚愈密;若为假善,魔鬼诱之,人德行必散而消灭。犹金、铜外面相似,用锻炼分其真伪,若金愈锻其色愈光,若铜在金中,火锻之必为消灭。天主用魔鬼试探人,以显明别人其善为真或假者。

天主又许魔鬼在世,以加圣人之功劳。善人在世功劳愈大,死后赏报更大。善人战胜魔鬼诱惑,功劳愈大。譬如当兵,无仇相战无功,有战得胜后天子始赏其功,更勇更大赏。天主用魔鬼以增圣人之功,若无魔鬼诱惑,人何有得胜,无胜无赏。魔鬼诱圣人,令其愈恳切奉敬天主。可见天主许魔在世,亦为加恩于圣人,并许罚恶人者。如天子有侍卫以罚恶人,天主用魔鬼在世亦然。

第二十节 魔鬼诱惑世人之因

客曰:魔鬼诱惑于人,有何意也?

答曰:魔鬼看见天主生人,俾升天堂,以补其缺,满其空位焉。并见自己本性为尊,人性为卑,能得其所失之永福,所忘之尊位,发怒不已,故生嫉妒,以陷人类,所用千般百计,诱惑扰乱人心,阻人为善。或诱人立邪教,做伪经,以祭礼崇敬魔鬼如本主,求其降福免祸,人陷于罪,升不得天上,受享其失之荣福,且下地狱,共受无限量之苦。

犹若藩王谋反,天子必罚之,并革去其位。倘天子将其位赐与一卑贱之人,那藩王自然极怒,其人必用多样之计,以令其不能得其所失之位,且得天子之怒,如同其得谋反之罪。魔鬼恨人者亦然。魔鬼虽在世上,常带地狱之永苦。

第二十一节 天主许魔鬼在世诱人

客曰:魔鬼既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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