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6部分

作者:【暂缺】 【146,236】字 目 录

狱,必不能出此世间,何以在此诱引于人,此是难解?

答曰:魔鬼虽下于地狱,若天主命或许他出得在于世,以刑罚人之罪,其常带地狱之永苦,犹天子命。凡恶人常在监中,若天子几次命他出来,以用他顺天子之意,有何不便乎?

又曰:魔鬼下地狱,既出不得,世间有多魔鬼,不曾下地狱,但此魔鬼亦常带地狱之苦,天主常用此魔鬼以罚人之罪,前已有答,无容再辩。

第二十二节 天堂真福

客曰:天堂之福如何?

答曰:天主造天有两样:一样是我们人目能见之天,日月星辰□其上,此为盖人之天。第二样之天,今人目不能见,称天堂也,为赏善之本所,万福充满,天神及圣人、圣女灵魂在此,亲见天主,享无量无穷之福乐。人在世为善,顺守天主圣教规训,死后皆升其上,又享永远之福。天主造天堂,预备万福有上,以勉励人行善,逆损气血之偏情,多加肉身以苦功,若无赏可望,谁欲为善耶?如当兵者无望爵禄之赏,谁愿奋其白刃之难;读书者无望希圣希贤、图谋荣贵,何愿受寒窗之苦;若死后无天堂福乐之赏,谁人在世甘受贫贱而为善乎?又因天主报赏不在于世,世上之赏罚有尽故。现世有顺守十诫之训,而未蒙赏者,有多为恶及爱富贵未受其罚,岂非赏罚之必在死后乎?不然天主忘人为善之功,任人为恶之便,何得云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乎?岂有此理!

天堂永福,世上无福可比,人目从来未见,耳从来未闻,心思从来想不到。天主所预备善人之福乐,即将普世之人所享快乐,并各人聪明想像奇乐,并归享于一人之身,亦难比天堂福乐纤毫耳。另为无穷之福也,世上之福皆为伪福,而且不我自主,不我久享,何能称之为福耶?并其中藏有多苦焉。何则?其福不过三者而已,一曰多子女,二曰多寿,三曰多财帛。不知多子女,多其养育之劳;多年岁,多其衰弱之病;多财帛,多其营谋得失之苦。即革封之祝帝尧之辞可知矣,曰:“嘻!请祝圣人!使圣人富贵,多男子。”帝曰:“多男子则多惧,富则多事,寿则多辱,福乎?否乎?”即天子日有万机之苦,而况于奔逐者乎?呜呼!其年不过百岁,快乐几何?财帛无益,声名何保?所以天堂之福乐,彼所无苦、无病、无痛、无阙,灵魂升至其所,安乐无比,因已得其向。明悟亲见天主玄妙事情,爱欲得享天主荣福,常时爱天主在万有之上,万美积聚,满足其愿,无别可望,因皆得了其可定之向;又无别所惧,因已得天主宠爱,永不能忘失。即天主之爱胜于父母爱儿女,永永再不能得罪天主,永不死而常生,虽历亿万年亦然,此为天堂无穷之真福乐也如此。

第二十三节 地狱永苦

客曰:地狱之苦何也?

答曰:地狱在地中间,为受罚之本所,万苦充满,魔鬼同为恶之人共罚此处。其狱中之苦不可胜言,世上无苦可比,因今世苦如画苦,地狱之苦乃为真苦。何则?世苦虽大,不能久,亦不为全苦。地狱之苦,内外皆备。内苦者何?想天主无尽之善、无穷之福、无比之美,皆永失无穷之福乐,不得见天主之至善至美,时刻独结此想,其苦无比。外苦者不止一端,因地狱充满酷毒之火,魔鬼百计之害,其火永炽不灭,魔鬼之害永不息,人之灵魂永不死。受其永苦,虽亿万年,尚如初起,永远无尽,昏黑无光,其中火炽烈热,又有寒冻,惨极!魔鬼或拿人在火中,或拿在冰霜之内,口常吞毒秽难吞之味,鼻常嗅臭气,目常见魔鬼怪异丑像,耳常闻残酷涕泣之声,其身无肢无节不受其苦。因人在世遍体得罪天主,死后遍体无不一受其罚,理之当然,地狱之苦如此。

第二十四节 天堂地狱之凭据

客曰:天堂地狱有何凭据?

答曰:此为甚合理之事,即人之明悟可想也。因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赏善无穷福,罚恶无穷苦。人得罪天主,其罪重大无穷,罚以无穷之苦,理之当然。若天主无赏善罚恶之权,不是天主也。如天子无权以赏罚臣民,何得为天子?若此,则无人顺其命,畏其威,所以天子必有权以赏贤能在于职位,以罚恶人于监牢与桁杨耳。天主亦然,所以造天堂以赏人之善,造地狱以罚人之罪,并警惕人为恶耳。既天子有赏罚之权,若有善不赏,有恶不罚,不是公道之主。天主无赏罚亦然,岂有此理乎?则该有赏罚之所在,即天堂地狱也。如天子有爵禄以赏善之人,亦有监牢等苦以罚为恶之人,此理详载次端,观之而愈明。

第二十五节 天堂地狱为赏善罚恶之所

客曰:天堂地狱,不过警惕愚夫愚妇之意。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乃现世之天堂地狱也。

答曰:天上有主否?无主则古圣贤归功于天,天子祭天地皆不着有主。此主公否?不公,则上帝为不公,及古圣贤皆是不公,因皆归功于不公之主;若公,则该赏人之善,罚人之恶。曾子云:“唯仁人放流之进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何况上主无赏善罚恶乎?既有,则当有定处以赏善人,就是天堂;亦该有定所以罚恶人,就是地狱。只两所在,岂止警惕愚夫愚妇之意乎?不公必无赏罚,何《汤誓》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请问,成汤亦为愚夫愚妇乎?又《书》曰:“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赏罚不独是现世之天堂地狱也,不然上主不但不公,且古圣贤不能受其赏,不能受赏,何《诗》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三后在天。”《书》曰:“乃命于帝庭。”又曰:“兹殷先多哲王在天。”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而何?有天堂,必有地狱可知矣,不然在上、在天、在帝左右,不止于文王三后等。且凡善恶之人皆在上、在天、在帝左右耳,则上帝为不公也,因赏恶人如赏善人,岂有此理?则该有赏罚之所,就是天堂地狱也。

依典藉有善而未蒙报,恶而未加谴者,即颜子之夭而贫,盗跖之寿而富。若非天堂之福、地狱之苦,何以报颜子、盗跖之不爽也乎!

第二十六节 天主造人类元祖

客曰:天主造人,用何物以造之也?

答曰:天地万物齐备后,天主始用土做成人身,即赋一妙灵性,即灵魂也。其灵魂与肉身相结合,赋肉身之生活,即有人性,全就成为人,其名称亚当,译言天下万有之皇也。天主俾亚当睡熟,取其肋一骨,化成一女肉身,即赋一妙灵魂,其女名称厄襪,译言万人之母。只两人为我们之元祖,普天下万民皆由此两人生出也。

第二十七节 天主生人之意

客曰:天主生人有何意也?

答曰:天主不是造我们在世间但为生儿女,相传本类,即聚财帛,留扬名声,饮食宴乐等,天主原生人类在世间行善去恶,诚心奉敬天主,为本造之恩主,爱慕如本父,报其洪恩,死后赏在天堂,享天主本体永远之福乐。人在世不久,不过为暂居,天堂乃是我们本家。我们今在世间,如行路一般,故世上之物要看路旁经过者,不要留恋在心。我们在世间,又如兵马在战阵中,当发其勇力,战胜立功,后有赏兵马。当交战时不受赏,俟战胜之日,始赏其功劳。世人常有不明此意者,想望进教后赏其富寿、多男子,以定他心,劝勉他行善。如此想头,犹如要做官之人想望朝廷先赏他金帛,引导其受职一般。天主原许天堂之福,岂有天主赏金帛买尔心,请尔升天堂,受永远福乐,世间岂有此理耶?

第二十八节 灵魂之理

客曰:有灵魂何凭据也?

答曰:若子要明其据,先该知道灵魂之事情,始能明得有灵魂之凭据也。灵魂虽人人止有一个,但其事情并其效验有多分也。称灵魂,因其交付肉身之活命,不然肉身不能生活也。犹或日或火,交付凡物其热,不然别物无热者。活者,解说自己里面动作也。

灵性解说灵魂之本体性,体不是灵魂,体之付外,其灵魂如为神体,称灵神也,气者止为性体付外之形躯也,形躯不能推论,不然凡形躯推论得既是,因何禽兽等形躯不能推论乎?灵魂为人之神尊体也,肉身为人之下形体也,其体虽下为,更尊于气。盖气是体之付外者,气止为体之效验如热者,不过或日或火之效验耳。即问之博学之士,何有曰热?即为火与日之体乎?况灵性体为尊,与气不同甚远也,不然气为人体,则气该成人之性体,谁可云热?该成日与火之本性体乎?可见人则有灵魂焉。其灵魂如同身,该成人全性,称灵模也。如推论亦通达道理,称明悟也。如有愿或爱或慕或有恨,称爱欲也。如有主意,称主张也。如有记得,称记含也。如真实判断,分别邪正之事,称理也。如清明通达凡道理,称神明也。灵魂虽止是一个,有多名字,盖其事情并其效验为多也。犹一人有多手艺,如裁缝、木匠、铁匠等,虽是一人,有多艺名焉。又如一人有多子女,所称皆为个个子女之父。气岂有只事情并效验乎?盖气不是体,亦无生活。不然,凡气有生命也。若欲其详,请看上卷第十一、十二及十九端可也。

或曰:心者身之主也,凡身之动,咸听命焉。是心即为身之所以然,岂心之外别有所谓灵魂乎?曰:既心身之主也,而无别所以然,何圣贤云人有灵性,则岂非心之外别有所谓灵魂乎?或曰:灵性与心同然也。曰:人死有心,因何不推论耶?或曰:因其神已散。曰:若此,心与神明有分也,不然何心不散耶?呜呼!神明不能散灭焉,试为子言之。

又曰:既性与心同然也,朱子云:“性即理也。”又曰:“天即理也。”又云:“理为法则也。”《易》曰:“太极者,道也。”又曰:“理即太极也。”程子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如此,心是理、天、法则、太极、道也。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则皆归功于心而已,归功于心则皆归功于自己而已,盖各人有心也。又《易》曰:“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则心生两仪等,各人有心,则各人生两仪等。又曰:朱子云:“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心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等,子解放只迷路园也。

又曰:朱子云:“理为法则也。”法则不过为事物之次序,次序止为天理效验,如此太极、道、心、性、天止为天理效验也,岂有理乎?则神明、心、性、道等都相分开也。

又曰:神明为神体,心者为形躯也。神体无形相,不消不灭常常在,盖不系于四行,而无相克之情;形躯消灭,因属于四行,而有相克之敝,则神明与心有分开也。

《家语》有云:“宰我问鬼神于孔子,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魂,气者神之盛也。夫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而魂气归天,此之谓神。’”《礼记》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宋儒云:“人死则魂升而魄降。”非言灵魂而何盖依子言,人死其心之神亦散,何孔子、《礼记》等云,人已死,其魂升于天,则人另其心者,有灵魂可知矣。

第二十九节 三魂之别

客曰:有闻魂有三样,不知是否?

答曰:然。但有三等,各不同焉。下等称生魂,则草木之魂也。其能扶草木生长,若草木被砍枯朽,其魂即灭。中等称觉魂,则禽兽之魂也。其能扶禽兽生长知觉运动,而不能推论道理,因无明悟,禽兽死,其魂消灭,盖草木禽兽之魂全系于本身也。上等之魂称灵魂,包涵生觉二魂之德,所以其能扶人生长、知觉、运动,复能推论道理,透达万事物之情。只灵魂不倚赖肉身,所以身死而灵魂常在,不死不灭。盖天主之所付,而全不系于父母也。男人在母胎大约四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女人在母胎大约八十日成胎,天主即付一灵魂,其灵魂与肉躯相结合,即有人全性,就成为人。生觉二魂,倚赖于形体,所以身死其魂随之亦灭。灵魂不死不灭之凭据,不必再述之,前端已略言其凭据。请问,若灵魂能消灭,何贵国自天子至于下愚,皆拜祖宗之位及佛、菩萨乎?拜既无其肉躯,非拜其灵魂如何?不然,何凭曰某佛、菩萨灵感,及牌位曰某公神主耶?

又曰:天下人不畏死禽兽,而畏死人。何也?岂非其人虽死,尚有未死之分,如惊惧者非灵魂而何?灵魂既不死不灭,后世定有安顿之所止有两处,因人灵魂止有两样,或为善,或为恶。为善死后受赏,在安乐之所,则曰天堂;为恶死后受罚,在苦难之所,则曰地狱。灵魂或得二者之罚赏,乐则永其乐,苦则永其苦,而无息日也。犹天子举一人于朝,或罚于监。天子不革其位,何人敢革?天子不赦其罪,何人敢赦乎?则何轮回之谬哉!

第三十节 天主不劳于造生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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