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配多妇,非废阴阳规模而何?”
二、不可因圣贤言行而娶妾
1、古时人少,故舜娶二女
中士曰:“我尧帝以二女妻舜他贤圣亦有娶多妇,岂其伤阴阳之道哉?”
余曰:“古者,海内人民稀罕,多娶以传人类,犹可;今人民稠密特甚,而尚娶多妇,何免绝阴阳之常格也耶?”
2、娶妾因色而非因孝
中士曰:“吾儒书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则凡一妻不生子,尚娶一二妇,岂不以雪不孝之孽乎?”
余曰:“贵国人士虽有子者良多,加娶其故何谓?为孝乎?为色乎?不生子之病,亦可在男,亦可在女。以此论之,则女亦可自思云:吾夫不生子,吾尚招一男,以免大不孝善也。女有借孝名而招异男者,必将谓乱;男有借孝名而配多妇者,安将谓孝乎哉?
三、论孝与无后与否无关
“谓孝不孝,在有后与否。非也!妄也!
1、禽兽皆能生,德为人独有
“证论有四:一曰,德善者何?人所能为而飞走所不能为是也。人能生子,飞走类亦然。如此则可以生子为孝谬也!
2、生人非人能主,德乃由人自主
“二曰,凡我不能自主而为善与否,为之非谓善,不为之非谓恶也。如人疯为善,非谓己善,为恶,非谓已恶。何也?所为善恶弗出于己主意,故也。人者俱愿生子,而其不生者良多。可以知生子非人所能自主。而既不能自主,生之弗足为孝;弗生之不足为不孝也。
3、以子论孝,则孔子孝德有亏
“三曰:孔子惟生孔鲤一子,则其孝德无不微薄于多子之匹夫也。岂其然乎?
4、以子论孝,则使人两难
“四曰:假如有人子以身患病,父母恐其丧命,特令弗配,当如之何?倘尊亲令而弗配,自然无后而大不孝也;倘勿从亲命而配,亦大不孝也。人之明理者,无不断云:尊父母之令而存其身之生命以事父母,是正孝也。依此则无后,断然非谓不孝也。省哉!悟哉!!”
第二十六节 自杀
一、因心毒恨而自杀之非
“凡人自害己命者,其等有二:一心毒恨、一无胆略,而皆弃公然之伦也。
1、心毒恨自杀之意
何谓心毒恨?被人害而恨毒在肺腑,活之无力复仇,特自尽以图害是也。
2、人当相爱无相害
“鸣呼!上主生兽,与之尖牙、利角、锐爪,其用之以敌己害,而未见其自伤,以申复仇之心。我人生而有灵,无牙、爪、角之利,本宜相爱,无相害。如或不然,亦宜压怒而忍。岂可存心过于牙、爪、角之利而自害,以害他人乎?
3、不可绝身命以应私恨
“身命至重也,至绝之以应私恨,恨毒莫大也。
二、因无胆略而自杀之非
“何谓无胆略,不能当世祸,攻身之苦是也。
1、遭艰难而自杀非胆略之人
“舟师遭狂风巨浪而弃舵不理,舟者非良师也;兵主遇猛敌而倒戈投降者,非胆略之将也;我遭艰难而灭主意自捐者,非胆略之人也。
2、心宽自若乃君子之量
“家安、身福而懵然自存,小人则然;家难身苦而心宽自若,是乃君子之量也。
三、自杀是弃公然之伦
“何谓弃公然之伦?故有叁:
1、自杀者僭天主之权
“壹,我生命乃天主所与、所养,非我所主而能损。损与存之公权在天主而已矣。我自主而损,不亦大弃公然之伦乎?
2、自杀者伤父母之体
“二,人子之躯与父母归一体,故凡中土孝子保全本体以当保全父母之体也。依此则人之自尽者,正伤父母之体而弃公然之伦明也。
3、自杀者灭己本性
“三,群物者,虽其无灵、无生,莫不防己灭而图己存也。故鸟虫百计、千谋以避害就利。夏冷隐藏于地,以避外热攻灭;冬热隐藏于地,以避外冷敌败。雨分成圆珠而下,以免散亡。物物皆然,人自恶而特灭己生,非违公然之论而何?”
第二十七节 贱养贱名
一、释贱养贱名之意
余曰:“贵邦黎民与小子,或耳带环坠如女;或鼻带圈如牛、猪;或项带锁索、鞋绳如犬、驴。又称名怪异,如狗儿、驴儿、女子等般。愿请其故何谓?”
中士曰:“父母柔爱己子,心恐魔爱之而取己命,特装之以诳魔,而免其害故也。”
二、驳贱养贱名之妄
余曰:“此俗全违正论,据理立七:
1、魔鬼不能自主伤
“一曰,我生命为天主所赋,而常主宰之,既不容疑矣。则鬼魔不能自主而伤人生,了然之理也。
2、大人不防魔鬼之疑
“二曰,倘魔鬼能取小子之命,自然而然亦能取大人之命也。今未见大人防魔之害,而小子然其故何也?
3、魔鬼嫌女爱男之疑
“三曰,鬼魔有取男命之权。既然矣,其亦将能取女之命也。其嫌女而弗取,爱男而取,此说以何为据乎?
4、小子装女诳魔之疑
“四曰,夫魔纯灵也、纯神也。小子装女与禽兽,不能遮蔽于世,独人而能遮蔽乎神魔?岂非妄信也耶?
5、小子装女不能瞒魔
“五曰,小子装而死者,甚多也。其不能遮瞒于魔,此甚明也。
6、少女丧命之疑
“六曰,少女亦有死其命,被谁取乎?若云鬼魔,则何谓鬼魔嫌女而弗取也耶?若云上主,则取少女命既在上主,取少男之命亦无不在上主,何与鬼魔相与哉?
7、贱名有辱人灵之尊
“七曰,呼人为驴、狗等类,辱至难当。以女子装而为飞走,不亦辱人灵之尊乎?”
三、释天主教圣名圣椟
中士曰:“久闻凡诸在贵教者,各立一圣名,身佩小囊,称谓圣椟,未详其义何如?”
1、圣名是天教圣人名讳
余曰:“圣名者,已往居世有纯德,皆在天堂圣人之名讳。借此圣名为称,一以证为圣教人,二以当盔甲而免身魂之患难,故也。
2、圣椟以免身魂患难
“身佩圣椟者,其与称圣名同意。所谓免身魂之患难,历有实据。未在教者,亦常经验之矣。于是邪教之人笑我圣名、圣椟,可乎?我笑其畜牲起名及锁索之类,不可乎?”
第二十八节 保全孺子
一、佛道之法不能保全孺子
中士曰:“认与僧、道,孺子求僧道之旧衣片以衣之,或锁孺子于佛前,未知可以保全孺子否?”
1、上主掌管人命
余曰:“三者皆枉也。取我命与否在上主,虽愚人亦知之。然则非上主自矜怜,或因已教下圣人哀祈,万不能存也。
2、佛不能保全孺子
“佛非他,尘世一人耳。其在世未认而事上主,及自开教门而妄自称上主。既为凡胎,自然非上主。既未认而事上主,自然非上主教下之圣。非上主、非圣,而能保全锁子,实否。
3、僧道旧衣片不能护孩童
“佛不足以护孩童,而僧、道与其旧衣片则然。妄也!
4、信佛道不足以护人
“又信德真假,在所信神真假;而功德真假,必在信德真假也。僧、道所信佛、老,假神也。其信则假,而其功德依然假也。信与功德假,而其能护人非也!”
二、保全孺子当以正信正道
中士曰:“按右说,一切不宜顾儿女死活,为父母者心中何忍也耶?”
余曰:“不然,穷心而救,父母之柔情也;依正道而救,上合正主之旨,下应人之本等也。安可因身生之小,而废上道与本等之大乎哉?安可云佛、老与僧、道能而肯救护,而物物之主、群生之大父母不能、不肯救护哉?”
第二十九节 祈祷雨
祈祷雨,虽为欲救黎民,只接法水、请僧道设坛做法点祈、用妓妇骂詈而祈、或宰白狗祈祷,非正道反正道。
一、驳接法水
1、水非有神奇
驳接法水曰:“凡诸江、河、泉、井之水,或由海出,或从土中湿气生。其中非有神奇,特为物物租生,自然之道。愚民建庙设像,指水为法水,天不雨,为之祈祷。何不究理,而迷于邪哉?
2、法水不灵验
“又夫法水既验,时旱而能感雨,则雨涝亦能感霁乎,何未之见也?
二、驳请僧道做法
1、祷祝必引上怒
驳请僧道曰:“祷祝在人,降雨在天主。人有弗认、弗顺上主,自觅己非,不敢祷祝,乃善愧之美。其敢于祷祝,必将引上怒矣。
2、焚符请佛增上主之怒
“又因上主所忌之物,用之以祈恩,感怒愈甚也,非沾惠之道也。至焚符请佛老等法,皆不协于上主之旨。而用之以禳旱,其将引上怒乎,将获上惠乎?
3、僧道有心图利无心求雨
“况僧道祈雨,特图利而已。岂其以人心为己心,以人苦为己苦也哉?”
三、驳用妓妇骂詈
驳“用妓妇骂詈”曰:“成汤祷雨,视本德犹不足。尚自苦、自谦,而哀告天,以蒸民之艰。今令秽妓祈雨,己万浊犹不足,尚加辱骂上天。古今二俗,其何相异之极哉?
四、宰白狗祈祷不堪一驳
“如宰白狗祈祷者,真令人笑倒欲绝,弗容驳也。
五、释祈祷雨时有灵验
中士曰:“右法累亦有灵验,谓其无益,反引上怒。何也?”
1、上主许魔兴雨以加罪
余曰:“凡其有效,有二故:一,上主许魔兴雨,以助今迷信之罪,而后加迷信之刑也;
2、魔知雨征以盅惑人
“二,魔灵甚知天文,察见雨征,借魔徒口云:‘某日有雨。’愚民不达其由,特赞神法之灵,称僧道之能奥,蛊惑甚矣!”
第三十节 朝山拜台
“朝山、拜台,其害甚于他俗。何也?他俗诱人远天理而陷魂于恶,朝山、拜台之害,并攻魂与身也。
一、朝山拜台陷魂于恶
“何云攻魂?引人废明理,而获罪于上主是也。据理有二:
1、有灵之人参敬无灵之土石
“一曰,山与台,峻土、巍石耳。人灵且参敬无灵之土石,非灵明也。
2、有命之人朝拜无命之土石
“二曰,物之有命者,自然尊过于无命之物,而其命益贵,厥物益尊。如蝼蚁尊过金银,凡人尊过于鸟兽,鸟兽尊过于草木。以此推之,则五岳既为顽土、怪石,自然未若蝼蚁有尊。朝拜之,非理也。
二、封禅朝山之妄
中士曰:“夫五岳乃帝王所封,其内有神人。岂拜顽山,而不非其神也耶?”
余曰:“古先王并拜祭山与川,今人何不朝川,而朝山、拜台乎哉?又尝闻中云:海、江、河、井,各有龙王神,各方亦有土地神,何朝五岳者多,而朝龙神、土地者少耶?又若五岳有神,他山亦将有神。他山无神,而五岳独有,据何理哉?
三、帝王封神之非
“所谓帝王封神者,大非也。理立四端:
1、以世人封天神
“一曰,埃世人之品,虽帝王,大不及神品之贵与。以此拟之,则帝王封神,正是下封上,有此理否?
2、以阳世莅天国
“二曰,帝王特莅阳民不及阴鬼,亦特本国之民不及异国。其莅而封神,实否?
3、又封神又拜神
“三曰,夫五岳,帝王亦参拜。噫!五岳宜朝拜帝王,以谢封神之恩。乃帝王所自封之神,而敬之、拜之,宜否?
4、所封之神不能保国护民
“四曰,帝王既能封神命神,护国、保民,常享太平、安宁。厥神万不敢违命,而国民皆全利矣。竟有不然,何也?帝王封神非实封之,惟为俗之虚谬故也。
四、朝山拜台有害于身
“所谓害身者,不待辨自明也。特斋路艰浅,而行迢递而弗辞,天盛暑而不避,严寒而无怨。被虎狼所伤,苑于险峻之中,危石上跌而丧命,此皆肉身所遭之难也。哀哉!怜哉!人甘于难,以为违理之事也。”
盛世刍荛
陈善闭邪要务
仁爱圣所梓行
远西耶稣会士冯秉正端友指示
同会高尚德怀义、雷孝思永维、宋君荣奇英校阅
值会戴进贤嘉宾鉴定
从教后学任伯多禄付梓
杨多默纂录
盛世刍荛题解
《盛世刍荛》是于雍正年间(1733年)北京初版的一部天主教护教书。书封面上有“陈善闭邪要务”和“仁爱圣所梓行”之题。 冯秉正指示,高尚德、雷孝思、宋君荣校阅,戴进贤 鉴定,任伯多禄付梓,杨多默 纂录。此书系“远西耶稣会士冯秉正端友指示”,称“指示”以示非冯氏亲笔,笔录者杨多默。冯秉正字端友,原名Joseph Marie Anne de Moyriac de Mailla,法国人,生于1669年,1703年到达澳门,在广州、江西九江、北京等地传教,1748年卒于北京。原书五篇,今底本缺“救赎篇”,共286面,藏于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Borg.cine.381(6)号。 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052, 7053, 7054号; 也藏在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Petersburg),文献编码为C59, C80号。
“盛世刍荛”字面之意是“太平盛世的浅陋之言”。费赖之在《在华耶稣会士列传》中提到冯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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