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由悉露,始知造物处置,最当最巧。
四、天道福善祸淫
且世上报应,虽不可以意量,未始不可以类推。试观积善之家,恒有余庆;积不善之家,恒有余殃。敦实厚重者,为凝承福履之器;轻薄儇佻者,且以杀其身而有余。如此者十之六七,岂天道竟渺茫哉。
五、天主赏罚不尽在世祸世福
况世俗之见,以利顺为大庆,以坎坷为至辱。若天主所轻重,不尽在世福世祸。卑窘而善,上主重之,更甚于崇高之士;亨利而恶,上主恶之,更甚于蓝缕之子。
六、天主以祸福成人
总之,美丽福泽,欲人忻谢,而感激以报主;灾祸险阻,欲人忍受而磨励其德性。此两途者,天主用之以玉成人类之具,犹寒暑之不可废一也,特人有善承与不善承耳。
七、祸福是人品衡鉴
善承者,当其得意,则以为造物之恩我,而勉建美绩,惟力是视;当其失意,则以为造物之炼我,而安意忍受,不忮不求。不善承者,当其得意,则骄奢淫佚,日积恶缘;当其失意,则怨天尤人,无所不至。故世上参差不齐之事,正区别人品之衡鉴也。
八、鬼神无祸福之权
若据异端因果之论,则前身为善为恶,今身受福受殃,不报其为之者,而报其未始为之者,拂理逆情,莫大于兹说。至于水旱疾病之灾,冤抑枉窒之事,人有竭诚祈祷,吁呼于土木邪神之前,而亦得拯拔得昭雪者,非彼神之灵也。缘人虽忘弃天主,天主犹或悯之,虽误祈邪鬼,弗较也,然而终为天主所弃绝者多矣。甚至大荒大兵大疫,则皆天主假此以刑戮不肖,警戒善人者也。
第十五节 死后必有赏罚
一、人是世上的客旅
入其居,视其所置,前有宗庙,后有寝室,仓库在左,车厩在右,不问而知其为家也已。入其居,视其所置,外无廪积,内无寝庙,日用之具,聊且略陈,不问而知其为旅也已。试观茫茫世界,家耶,旅耶?佳景物,美田宅,好妻子,我所甚系恋者,谁能久处此耶?死期既至,大智极勇,能缓之须臾耶?一切世物,谁非借而用之者,久则还主人耳。不见数亩之宫,百年之内,更迭而处者,且数姓耶。乾坤之内,虽欲不谓之旅,而不可得已。
二、死后必有赏罚
1、善恶不可同归一域
苐 人为万物之灵,生为逆旅,死有所归;旅时功罪,归则分明。若谓盗跖、颜渊、伯夷、殷纣,同归一域,有是理乎?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也。
2、现世赏罚不足以报善恶
世之操赏罚者,君也。一国之内,其为君之所赏罚者,特千百之一二耳;一人之身,其君所赏罚之事,又特千百之一二耳。故欲以世赏遍善,则有道之时,禄爵不足以答有德;欲以世罚遍恶,由无道之时,囹圄不足以容多奸也。《书》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殃祥兼生前死后之赏罚,现世不足以尽之也。
3、肉躯生死不足以报善恶
今必曰,富贵福泽,为善徵乎,则是必为善人之所好也,然达人志士,且有弃之而不居者焉,今必曰,剖肝碎首,为恶报乎,是必为善人之所畏也,然忠臣义士,且有杀身成仁,致命遂志者焉,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绝德酬以公孤,以后之德,更何以报?杀人者死,而剧盗巨憝,杀百千万命者,一身之死,曷足以偿?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曹马之奸,刃未推胸,而子孙有为帝者;逄干之忠,脑已涂地,而其后亦竟泯泯,天道宁或非耶?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圣帝明王,虽九五崇高,善业犹在;作奸犯法,虽粉身碎骨,恶迹仍存,断不以肉躯之祸福,能消神灵之善恶者也,是知死后必有赏罚矣。
4、现世祸福不足以报心神
世上之予夺,视在形迹,天主之祸福,注在心神。人犯刑辟,虽悔恨愿改,帝王未有赦之者,而天主则无不赦。人无恶行,虽中心具无数恶想,即有措诸行为,而人不及觉,帝王未有罪之者,而天主则无不罪。仁义忠信,先泽其性,后泽其形;贪诈淫虐,先污其心,后污其体。世苦世乐,特身受之耳,心性不与也,岂有神灵为良为丑,徒使形骸食报乎?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
5、赏罚不止为下人而设
或曰:赏罚之说,为庸下人设也,上知则否。曰:虞廷二十二人,皆圣贤也,乃云三载考绩,黜陟幽明,胡以赏罚之于上智也更严,岂专为庸下人设乎?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
第十六节 赏罚迥别人世
可以言言,非天堂之况;可以语语,非地狱之景,盖二者之苦乐,迥异人世矣。
一、地狱之苦
大约地狱之苦有二,一为觉苦,一为失苦。
1、觉苦
觉苦者,所被之焚灼,所触之臭秽,所尝种种之痛楚是也。失苦者,永失见天主之望,此念所注,摧肝裂肺,过于千百矛盾之交。而又暴火烹炼其形神,此火烈厉无俦,以世上之火视之,犹画火之视真火也。
2、魔鬼残善
狱中之掌戮即鬼魔,其力甚大,其妒恨我人类甚深,凡可以加虐者,必尽其力。其间同苦之人虽多,绝无相宽慰者,即生平父子兄弟,至是亦如仇敌而相贼害,盖痛极所迫也。故地狱之火,最为惨毒,最为酷烈,其一息难尽受地上诸苦以易之,甚所甘心。故在此者,度一刻,如度万年,而又无他冀望,惟冀天主速销灭已,而卒不可得。其所在地之中心,昏冥无光,极为迫窄,偶有隙明,惟见厉鬼妖威,及诸苦态恶状。
3、无终之殃
古圣人云:地狱之事,使人略睹其万分之一,必立时惊悸以死。彼刻刻亲尝其况者,又何如耶,盖虽千家喙齐号,不足鸣其斯须之苦。总之论罪之重,则罚有轻重,但最轻者,亦逾于世上之酷刑也。人在世时,虽大恶人真心吁主,主未有不怜之者。至此则为所弃绝,哀号彻天,曾不足动主之悯焉,此苦乃无终之殃也。
二、天堂之福
1、内庆与外庆
天堂福有二,曰外庆,曰内庆,内庆者,神灵之庆;外庆者,肉身复活之庆。
2、四端
⑴坚好
总归四端,一者坚好,四体百骸,诸苦不侵,火不灼,水不濡,刀兵不害也。
⑵身光
一者身光七倍于旭日。
⑶神快
一者神快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⑷无碍
一者无碍,凡金石之物,皆能直越之也。
3、全备之福
昔人云:人生三世,母腹为一世,此世为一世,天堂为一世。以今世界视天堂,犹以母腹视今世也,其广大也可知矣。天国之福,虽有大小,但各备其量,无冀于外,如人穿衣,虽有长短,各称其体而俱适也。昔圣若翰,天主赐以神目,俾略见天堂之乐,若翰曰:“目之所未睹,耳之所未闻,口之所不能形容也。”彼外景如此,况内景乎?
三、当虑人生归宿
总之天堂地狱之二景,最利害,最真实,又最迫近。慎毋耽目前之计,不虑永远。或恃空空之论,任其沦坠也。
第十七节 爱仇复仇说
一、当释怨而爱仇
犯而不校,横逆自返,洵成德之粹语也。且天主垂训,宁人负我,毋我负人;宁有不计之怨,毋有或遗之德。而甘受屈抑于世者,必大蒙振拔于天也。或见七克中,有子被杀,母反纵其仇者,遂疑天学同异端之冤亲平等,不知史册载及此事,以见如此大仇,尚且忍得,彼小怨而终日介介者,何惨刻之甚也。
二、不必私自复仇
且人之被杀,未有无因,如有罪而被杀,似不必图报;使无罪而被杀,不特国法有三章之约,更难逃天主之刑威也,何必为私自复仇之举哉。
三、当为主而释怨
或曰,春秋大复仇,独不曰,春秋嘉释怨乎?且不事复仇,总由爱天主之情而发。彼人终日获罪于主,主犹爱之而不加灭;彼获罪于我之事,较之获罪于主者,不啻万之一,奈何欲必反乎?虽我之所仇,尚为主之所爱。
四、释怨以求主赦
经曰,如我亦免负我债者,吾时时负罪债于主,犹求主之矜宥,他人偶一负我,遂至不能释乎?故吾主有言,我于人,非一一而较不置者;天主于我,亦非一一鞠治而不赦也。
五、含忍以成君子
大约居上者贵尽法,平等者贵含忍。有忍乃有济,有容德乃大。以德报怨,虽曰无以报德,而宽深之仁则,亦不失为君子,宣尼岂无所取而言之欤。
六、当因天主而释仇
奈何今之人,侈言不共天,不反兵。竟不扪心于平日,事亲事兄之道何如。甚至真有仇不共载,义不反兵者,或为权势所挠,或为阿堵所诱,未有不甘为共天,欣然反兵者矣。何独至于天主赦人而疑之哉,可慨也夫!
第十八节 禁妾守贞之训
一、有明训则不可犯
有以不娶妾之说语余者,谓若是,则厘降二女,亦吾子之所深斥欤。曰:奚止于舜,凡古之侯王,固有一娶九女,一娶十二女之礼矣。然天下之事,有不待教而知其罪者,如杀人贪淫之类是也。但耶稣未降,未有明训,既有明训,则断断不可犯矣。
二、娶妾延后不合正道
或以为无后不孝奈何。不知得子与否,不在有妾无妾。纵使必因妾得,亦所谓得之不以其道也。得子犹得位也,君子未偿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况圣贤者,法天者也,法天者之训不可违,况天主自立之训哉。
三、上帝恨恶娶妾淫行
追原始造人类,一夫一妇,允合情理之中。后人淫愿太奢,强借无后之说,以肆其淫恶耳。甚至有弃正耦 而爱嬖幸,远家室而比顽童。此上帝所痛恶,而举世习之,不以为非,何耶?
四、西士守贞之意
1、司职祭祀
若西士之守贞不娶,不特奉天主之训,其关系于天下生死安危,亦大矣。绝一身最难绝之欲,以救万民不可穷之灾。一者司大祭,非守贞不能。耶稣以其惨难,仰献大父,以消威怒,以激矜怜,下民有罪,得不遽罚。每日弥撒之礼,司祭代耶稣献也。无守贞,则无祭祀,上帝震怒,降殃速矣。
2、告解罪恶
一者告解罪恶,非守贞不能。人虽修持甚密,而不有大过,必有小疵,纵免行慝,或得心违,必告解始脱。无守贞则无告解,而人俱为下坠之品矣。
3、远游敷教
一者远游敷教,非守贞不能。婚姻之人,上顾父母,下顾妻子,自然不容离家,则四方之人,谁从闻天主圣诲,改非易俗,而升天国乎?
4、耐习大劳
一者耐习大劳,非守贞不能。凡司教者,视民如子,一有病疾倾危,不问风雨昼夜,寒暑远近,竭疲以赴。或游他方,经奇险狂涛。过赤道之炎热,人物俱腐,经北极之严冷,半载冰舟。非真元不凿之人,概不敢冒此苦矣。
5、通彻奥理
一者通彻奥理,非守贞不能。性天二字,义极玄微。昏人聪明,莫如女色。自二十迄三十余,又嗜欲更炽之年,学习工夫,正在其际。一经娶妻,不惟明悟易昏,理不能达,而曰暮构思,殚精竭神,亦且身邀短折。
五、西士守贞以利万民
故博学大智,十七者皆不娶之士焉。若乃性孤僻而不婚,洁名誉而不肯婚,或异端灭伦而不敢婚,皆明拂造物主生生之意,诚无足取。顾不婚不宦者,人犹美之,况西土之守贞,大利于四方万民者哉。
第十九节 祀先当循正道
一、孝亲正旨
天主教中,第四诫曰,孝敬父母。所谓孝敬者,生则敬而养之,死则葬而追而思之谓也。饮食者,生人之事,形骸之需。死则弃形存神,既免饥渴,何须嘉旨。
二、祭祖正旨
试观苾苾芬芬。一奠之后,总入生人口腹,奚会沾及先人,特以子孙事死如生,事亡如存,舍此笾豆大房,亦无以为展敬致孝之地;而又不容朝夕羞行,竟埒于生人之事,则祀蒸尝,互举于四时之祭焉。然世远则情绝,故亲尽则祧,非始祖与有功之宗,亦不复祭,此犹就有位者言也。若庶人原不立庙,祭墓而已。
三、祭祖正道
今之礼法,或非古典,而礼因义起者,亦可遵用。
1、合祀先祖
古者,四民祭不迨祖;今则凡我所能忆者,皆合祀之,此一本遁承之意。虽非古典,而亦可守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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