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筵
【宋会要】
高宗建炎二年三月十一日,讲筵所言:「旧例,初御经筵讲读经史,先具奏请点定。」诏讲《论语》,读《资治通鉴》。
四月七日,诏讲读官:「故事,端午谢节料毕罢讲筵,至八月再开。可勿罢。」上谓宰执曰:「朕以寡昧,适兹艰难。政事之余,与卿等 语,知学先王之道为有益。方且夙夜孜孜于经史,今若讲筵暂缀,则朕诵读既多,有疑无质,徒(废)[费]日力。此事合如何 」黄潜善等奏:「讲筵愿如圣意勿罢。」故有是命。
四年八月四日,诏经筵日,令侍从官一员具前代及本朝故事关涉治体者一两事进入。从参知政事谢克家请也。
十三日,资政殿大学士王绹言:「蒙恩除侍读,依旧制,每年二月八日取旨,择日开讲。目今讲筵所人吏未到,有失举行。」诏候防秋日取旨。时边事未宁,将有事于亲征也。
绍兴元年正月十三日,讲筵所言:「近依旧制,春讲于二月上旬择日,奉旨差定讲读官开讲。今已差秦桧兼侍读,汪藻、胡交修并兼侍讲。自来讲读官并不限员,欲依令开讲。除旦、望假故系择只日讲筵,仍乞令(大)[太]史局选日。」从之。
二月三日,诏越州只今差拨人匠将带合用料物,赴行宫门外东阙庭,擗截东壁二间,充讲筵所、御览书籍库、讲筵官直舍、人吏司房等。
四月九日,内
出御书扇赐侍读王绹、胡直孺、侍讲汪藻、胡交修、候延庆各一柄。
二年七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苗校:《建炎要录》卷五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七月甲戌(七月十六日)」。,上谓辅臣曰:「儒臣讲读,若其说不明,则如梦中语耳。何以启迪朕意 将来开讲,欲令胡安国兼读《春秋》,随事解释,不必作义。朕将欲咨询。昔英宗皇帝时,司马光为讲筵官,有请乞诘问,若知则进献其说,不知则退而讨论。此于帝学,最为有补。」
十一月三日十一月三日:苗校:本书职官六之五九作「十月二十九日」,《建炎要录》卷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十一月辛酉(十一月四日)」。,诏讲筵所:「今后住讲日,令讲读官依讲筵日分,除假、故、旦、望,隔日轮官接续供进《春秋口义》一授,开讲日依旧。所有日进故事,仍令侍从官依先降旨挥,与讲读官、翰林学士、两省官共进,却遇开讲权免。」又诏:「六月十二日,并权免供进」。
十二月五日,新知江阴军赵祥之言:「请以讲筵官兼读史书。」上曰:「朕观六经,皆论王道;如史书,多杂霸道。其间议论,又载一时(押)[捭]阖辩士游说。」朱胜非曰:「《春秋》虽鲁史,实尊王黜霸。」上又曰:「孔子作经,经之祖;左氏作传,史之祖也。」
三年四月九日,户部尚书兼侍读黄叔敖言:「今后开讲日分,遇圣节开启罢散日,乞权住讲筵。」从之。
七月二十六日,左司谏唐辉言:「讲筵所书写人莫允中经进书,与换进义副尉,特不作非泛补授,乞行追改。」上曰:「此讲筵所奏御宝批也。既有例,当依例施行。」席益(日)[曰]:「此事固有前比,当如圣旨。然副尉而烦谏官论执,且乞赐允。」上卒从辉奏。
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诏遇开讲筵,令殿前司依旧制差过茶殿侍一十人过
茶祗应。
十月七日,诏:「讲读官进讲义、从官进故事权罢。候过防秋日,依旧供进。其讲筵所应掌书籍,令祗应御书使臣等,先次管押,于稳便州县安顿。其请给船夫等,令所在应副。仍仰常切差人防护,无令散失。」时淮海有警,将有事于亲征,从臣僚请也。
五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臣僚言:「仰惟陛下复开经筵,宜依仿仁宗时,于经筵中读三朝宝训。仍令侍读之官如李淑所请,先取论政体听断,更益以谨灾祥、省费用数卷进读。则内修之道尽矣。次取议武备、制军旅、论边防、抚夷狄数卷进读,则外攘之策举矣。事要理切,既有以开广圣志,兴利除弊,庶足以拯济阽危。帝王之学,莫大于此。」从之。已而御前降《三朝宝训》一部,付讲筵所,令录讫却行进纳。仍就所录正本进读,更不立义。
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诏依建炎四年指挥,权罢讲,候过防秋,依旧开讲,仍进故事。先是,左司谏陈公辅言:「扈驾从官员数不多,又当道路之间,讲读故事,皆所未暇。」故有是诏。
七年七月三日,讲筵所言:「本所今来已到行在,所有今年秋讲一节,准令合至八月上旬择日取旨外,其供进故事,欲乞令讲筵所依开讲日分,除休假、旦、望,隔日依旧轮官供进。」从之。
八月九日,诏仲秋开讲,用八月二十三日。时礼部侍郎陈公辅言:「窃观陛下自闻道君太上皇帝、宁德皇后凶讣,哀毁过制。虽从 臣所请,以日易月,而退朝宫中,实行三年
之丧。恐间日下临讲筵,有防退朝居丧之制。乞自后讲日,止令讲读官供进口义,更不亲临。」继而吏部尚书孙近、刑部尚书胡交修、翰林学士朱震奏:「近闻陈公辅言乞罢开讲筵,臣等论之,本朝真宗以至道三年三月即位,改咸平,则在谅闇之中也。是年正月,访明达经义者,参知政事李至以崔颐正为对。翌日,召颐(下)[正]讲《尚书》于广福殿。又于苑中说《尚书 大禹谟》。自是(月)[日],令赴御药院侍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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