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由壬子两水,制火有功,此之谓伤官佩印者也。再以辰土而培植之,夏土性亦燥,赖水以调和,否则木难疏燥土。所以水土两物者,皆八字中之重要用神。四柱既明用物,且喜行运皆水运金土乡,普通之人,一生衣食则有余矣。此种命运,若自操业则富,近政必贵也。
官印食
庚辰 壬午 乙亥 丁丑
正财 食神 正印 偏财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乙木生五月,火势正旺,花木虽在繁盛之时,然则丁午两火并见,未免枝叶枯焦,而失其华秀。所喜者,辰丑两土栽培乙木,再得壬亥两水正印,杀火势和土而滋木,兼之庚金官星,为水之源,此之谓官印相生。乃为纯和之象。四柱皆财官印食,其性又属忠厚。一派正气,乃君子之命也。一生安分守命,无任何利害可言。
比印印
乙亥 癸未 乙亥 癸未
正印 偏财 正印 偏财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乙木生六月,小暑之后,阳气正重,四柱不见火而无枯焦之患。五行得水土调和,以滋乙木,必成华丽之象。从中水土两较,则水重而土轻,所以用神以土为主。且能生其官煞,尤喜行运亦以金土为多,虽在夏月,金多亦忌。然则此造八字中适少金,所以达金乡亦无害,惟火则不取矣。
比官伤
甲戌 辛未 甲申 丁卯
偏财 正财 七煞 羊刃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甲木生六月,虽称收令之时,其枝叶尚在茂盛之际,然而夏木成林,总少结实。丁火透出,虽能制煞,而增热度,木防枯朽。未戌两土,应作培木之要物,惜四柱不见水来调济,以至火炎土燥,难作万物之娘。虽寿越花甲,难享现成之福也。
论秋木之用神
秋木虽为凋零时代,然于处暑之前,水尚未生,火有余炎,煞星虽当令,不宜火制,盖火虽制煞有功,而木亦防燥干。宜以水来化煞,再用土来榈木,至于水土两物,本犯冲克,今以此两物并用者,因初秋之木,非此两物不能生也。然则不忌冲克者,乃从天理而推察也。处暑后近白露,天道转凉,稍可用火,但不宜多。总之重于水土两物耳。
仲秋之木,值肃杀气候,枝叶根干,将欲枯朽,此正凋零时代至矣。古书用以金剢,此论不然。既是凋零之木,岂堪锐金削伐。虽有煞星重不忌煞之说,然而五行之性质,各有喜忌不同。八月之木,剢之无益。且不用他来生水,所以忌见官煞。原书曾言,煞星重而行煞运,早赴幽冥之客。如五言独步云:甲乙生居酉,莫逢己酉丑。富贵坎离宫,贫穷申酉守。明明忌金而再犯。水火者,制化之道也。然中秋之时,天道转寒凉,至水虽能化金而生身,一方增凉,阴气重重,木亦不能兴旺。凋零木要以增秀,宜以火来暖之。犹在花房之中,水汀开放,虽在寒冷之时,花草树林仍能欣欣向荣也。况火又能制金而生财,有顾及三方之效用,是以为最喜之物。至于水,八字中略见一点,运上不宜再见。并不作用神。无论木性凋零至如何程度,土总不可缺,无盗气之害,有栽培之功。亦不作财生煞论。古书曾言,八月官煞旺,甲逢秋气深。财神兼有助,免得自然享。庶几可以明暸真相矣。普通之论不察五行性质变化,专以太过不及为依归,所以有毫厘千里之谬也。
深秋霜降之时,木形更枯,枝叶凋零,而且阴气加重,见水则忧。因近冬气候,见水则愈寒,此时草木气脉渐入于根,以火暖土培。若土多见比劫亦不忌,惟金水两物,徒增其寒,不宜见也。
印官伤
癸未 庚申 乙酉 丙亥
偏财 正官 七煞 偏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乙木生七月,初交立秋,暑气尚重。柱中官煞重叠,克制乙木太过,丙火伤官虽能制金,然则炎气未退,丙火之势尚在。乙木亦防枯温渴。要以水来善化金神,又用土来培植,所以初秋之木,尤以水土调和为贵。柱中已见两水,土尚不足,宜行土运补之,始为合理。达比劫成虚荣。
印财食
壬子 戊申 乙丑 丁丑
偏印 正官 偏财 偏财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木生初秋,处暑未交,火气仍浓。丁火食神独见,尚是无妨。因食神亦贵重品,不宜伤也。亦不宜再见。申金正气官星独见,为护身之本。不宜多得而损木。土见三位,似乎财旺身弱,不知秋木生于凋零,宜以土为培养,亦未必为害。水星有二,调济气候,生扶乙木,当取为用。至于土,行运逢之,虽无妨害,然则柱中土多于水,总以用水为主。运行庚金,正在学堂攻书,且以壬水透出而引化,有滋印之功,所以尚称良好。戌运刑丑,椿庭见背,可为墓库忌刑不忌冲之明证。水运与土既济,当能较顺也。
财官食
戊子 辛酉 甲辰 丙寅
正印 正官 偏财 专禄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甲木生八月,正凋零之时也。酉金正气官星,本乃护身之物,只许一重,不宜再见,无取用之理,亦不宜伤他。无如干上再透辛金,重见官星,当以七煞论。戊辰两土,虚生金神,实有培木之益,古书八月木要水火坎离宫为贵,依经验所得,逢水则害多而益少,遇火则主荣华。秋生甲乙透丙丁,莫作伤看,乃为正法。
官财劫
辛巳 戊戌 甲辰 乙亥
食神 偏财 偏财 偏印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甲木生于深秋,节近立冬,肃杀未尽,阴气又来,凋零之木,虽未尽落,焦黄不免。徒有官印,益增其寒,剢之无用,养亦不活。阴气加重,有损于木,喜得巳火暖之,存其生气,亥水欲来冲巳,全仗辰戌两土阻隔,巳火不至有损。乙木本为劫财,幸柱中财星有三,逢比劫而无害,反有助身之功,总之以火为主。
印官伤
壬子 庚戌 乙亥 丙子
偏印 正财 正印 偏印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乙木生九月,霜降之后,木性已衰。天道亦寒。水虽多无产木之功,而增阴寒之气,非所宜也。庚虽合乙,实情而论,金总归金,木仍是木,惟阴阳有情,少克制之害耳。八字得戌土而制水以植木,亦有功于日主,加以丙火透出,助土暖木有两用之妙。以为凋零之木宜水生,乃谬说也。依天理推察,近冬之木,水愈多则愈寒,木将更损其根矣。其性虽衰,土总不忌,盖土无盗气之害,有培植之功者也。再用丙火暖之,则更佳矣。
论冬木之用神
冬令之木,应正枯朽之际,枝叶尽落,气脉收藏于根,无发展之力矣。惟保留其原有之精华,待春发动也。欲保留其根而不损伤,第一不宜水。盖寒冬之时,水凝结为冰,非但无助于木,反足以损之也。要以土来压之,自然根本坚固。按冬木,全靠土来护根,不作财旺身旺看。木性在根,金剢无用。若水多,见煞不为忌,惟不作用神论也。比劫虽多,岂能并秀,但取土来培植。再加火来暖之,使木之根源得其温和之气,则寒性既除,庶无冰冻之患矣。故而火土为最得用之神。
印官食
壬午 辛亥 甲戌 丙寅
伤官 偏印 偏财 专禄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子 辛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甲木生于亥月,名虽长生,实则毫无精神。壬亥两水,不能保护甲木,反助阴气,而甲木愈无精采。辛金官星独见,虽无害于木,然亦无用之物。尤喜戌土培养,加以丙火暖之有功,冬令之木,本以火土两物并用,加以地支寅午戌会火局,热气充足,不畏寒冷,故用神以土为主,行运再达火乡,虽无害亦无益矣。
官煞比
辛丑 庚子 甲子 甲戌
正财 正印 正印 偏财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亥 甲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甲木生十一月,于寒冬之时,虽沐浴之地,实则仍在枯朽之乡。庚辛两金相连,皆作煞论。加以水多,两物皆无剢伐及滋养之功,全仗丑戌两土,制水培木为有用,惟四柱不见明火。寒气未除,犹防冰冻,虽有戌中丁火,力量有限,无能为也,宜达火土之方,始可稍得安全。
官财食
庚寅 戊子 乙丑 丁亥
劫财 偏印 偏财 正印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木生十一月,枝叶尽落,精气聚集于根,能得保护根源而不损伤。逢春仍能复其旧观,不意地支亥子丑,会成北方一气,天道严寒之际,一片汪洋,未免冰冻而损之。贵有戊土透出,塞水道而培乙木。虽有寅木劫财,然而地支之木,难劫天干之土。且有庚金正官以护财也。至于金神虽护财,一方亦须防生水之忌,是以运上不宜再见官煞,五行独取丁火食神贴身生财暖木为最爱之物,使根源得温和之气,而免冰冻之患,逢春自能萌芽矣。
印比劫
癸巳 乙丑 乙亥 甲申
伤官 偏财 正印 正官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乙木生十二月,天道正寒,枝叶仍在枯槁之时,气脉尚在根源。癸亥两水,无生木之功,有增寒之患。申金官星无削伐之力,比劫虽多,有劫财之患,无资助之方。所以冬木虽衰,比印两物皆忌多见。五行全仗丑土培木之根,再以巳火助财星而暖寒木。亥水欲来冲巳,妙有丑土隔离,本当火来生土,结果土去救火,乃连环用法,所以火土两物并取为用。
论春水之用神
春水性质不易捉摸,学者须要细察。初春之水,尚有泛滥之势,八字中再见金来生扶,则成崩堤溃岸之力,盖春日阳气已动,水亦开冻矣。宜以土坯为制之。若遇金多,则徒使其奔驰不停也。稍见一点木尚不忌,若四柱水木重重,则木浮而不积,所谓水漂木浮也。要以火旺去金焚木而生土为合宜。是以初春之水,亦喜火土两物也。如四柱不见比印,纯是火土木盗泄其气,则病轻。惟喜土暗中生印帮身,乃轻补之法也。
仲春之水,其气渐衰,木为忌物。略见比印则无妨,但不可多见耳。火亦不可多。而损印。又不可不见。少许见点为宜。但其八字,似旺不旺,似弱不弱之时者,其病亦轻。尤喜土来解决其病源也。
清明之后,阳气加重,土性逐渐而加厚,则水亦渐渐而转衰。无论汪洋之水,至此时亦聚而不流矣。若木火多,尤喜土来生金。如土亦多,且无比印,则喜印绶。或木火与金水势力相并,独喜土来和解,谷雨后水只一点形质,其性尤弱,以金来生扶,若金水旺,又喜土来制也。
食财煞
甲午 丙寅 壬寅 戊申
正财 食神 食神 偏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壬水生正月,尚在旺相时代,申金印绶虽生旺水,然四柱木星过重,泄损精华。且以戊土七煞有用之物,亦被克制。喜得财旺而生扶戊土。节近惊蛰,火过重水亦盗气,是以独取戊土为最有用之神,此造嫌其官煞运交太早耳。
伤财
乙亥 己卯 壬申 丁未
专禄 伤官 偏印 正官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水生二月,气未全衰,天干乙木透出,地支亥卯未成为伤官之局,泄壬水之精华。幸坐支金星助之,稍得其力。以此而论,水木有对持之势,妙在己土官星透出,制水而盗木之气,作双方和解之神。丁乃官星之根,用物以己土为主。
食煞印
甲午 戊辰 壬午 庚戌
正财 七煞 正财 七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壬水生三月,清明之后,水性收束之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