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明,能施其功。此类八字,若比印重逢,要以金来盗气,以灭火势。而助官。第一喜水,若柱中比劫印绶少见,或竟缺如。加以土数重重,则火泄气过深,转为衰,惟病则轻,虽不能用重药补救,亦不宜伤其根源,所以忌财星而喜官煞,暗中滋印绶而济火,则子母皆喜矣。至于土亦不能缺,然多则毁光不取矣。
财财印
辛卯 庚寅 丙子 乙未
正印 偏印 正官 伤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丙火生正月,雨水之时,稍具生气。兼之三木生扶,成为虚焰之势。庚辛两金透出,压制寅卯,则火势亦减。八字惟取坐支子水,暗中滋印生身,乃谓有用之物。关于未土,虽不能取用神,然则土乃长养之物,不能省却。八字略成纯粹,一生行运,惟金与木稍次,水土火较顺。总之无何大成败。
煞印印
癸未 乙卯 丁巳 乙巳
食神 偏印 劫财 劫财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丁火生二月,阳气渐进,加以两巳火相助,乙卯等三木生扶,其势更重。癸水七煞为夫星,虽透天干,然四柱无财,使夫星之气不足。惟枭神七煞并透,精明之女,颇有机谋。虽乡间平民之妇,其才亦能压众。既夫星不旺,又无财生,自然女操男权,主理家政。且以前皆在火土之乡,制过夫星,心神操劳。难得高枕。直至四十七岁,交进财运,助起癸水,始得否去泰来也。
伤劫煞
己巳 丁卯 丙午 壬辰
专禄 正印 羊刃 食神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丙寅 乙卯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丙火生二月,已得生气,柱中木火重重,以资其势,成为光辉耀目之象。得己辰两土泄其火气,多则亦不贵。喜壬水七煞高透,为最有用之神。俗以丁壬木,依事实而论,丁终归火,壬仍是水,岂可作木论也。惟八字不见财星,使煞星不见根,而成欠缺,所以宜行西北方运,补其不足。此之谓凉药通剂之法也。
食比伤
戊子 丙辰 丙辰 己丑
正官 食神 食神 伤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丙火生三月,节近谷雨,阳气本重,火力将欲充足之时。虽有月干丙火以增其力,惜乎四柱土数重重,泄气已尽,五行又缺木来生扶,虽将旺而转衰。三月丙火,本喜金水,然而身势既转衰弱,不过轻病,宜以子水官星,暗中生印而滋身为用。轻补之法,所忌者,财来坏印也。
伤食印
己丑 戊辰 丙寅 甲午
伤官 食神 偏印 羊刃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丙火生三月,谷雨之时,火有进气,加以午火羊刃临时,以助其光,再得甲寅两木生扶,进气之火,其力更强。惟年月干支四土泄丙火之气,论土本不可少,然太多亦憎。既八字无金,偶逢金运亦无害。最喜水来济之,而符中和之道。是故出道以来,一带木运,不免损财。自交子运,本可转佳,惟其冲刃,则营业虽无碍,亦难免是非。待交癸运,方为全佳,最喜者七煞也。
论夏火之用神
火居夏令,乃得时行权之时。木火多则太旺,物极必反。愈光辉则易灭。如土多则藏压,更阻其光。宜以水来既济,希夏水力量有限,为之身强煞浅。要以金来助之,以敌旺火,并能助其制火之顽木,成为良工巧匠。如无金而加木,则火更炽反速夭亡。如得金而缺水,亦难成造物之功。夏令万物齐备,土乃长养之物,不可缺。过多亦忌。若季夏之火,四柱全土,尤忌财星。总之夏火最喜者,水来调济也。
劫煞财
丙戌 癸巳 丁卯 辛丑
伤官 劫财 偏印 食神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丁火生四月,身在禄旺之乡,势力雄厚,兼之劫财印绶叠见,更助其强。凛凛生气,仪表不凡。癸水七煞透出,为柱中之要物。此七煞为我之佣人也。然则佣人乏力,宜以补助之。所以辛金财神助七煞而并用之。完全成为良工巧匠。且伤煞枭并临,必有能为之命也。然而木火有余,金水不足,虽有土来助金,亦须运土再达西北,始能头角峥嵘。所以进申运而得势,达丁运伤辛金用神,而失职。交酉运再登台。
比劫劫
丁未 丙午 丁亥 丙午
食神 建禄 正官 归禄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丁火生五月,交进芒种,火势正旺。兼之干支纯是比劫,资助其势更为猛烈。未土本可泄火气,又被午合。助其凶顽之火。幸不见木,稍减其力。虽有坐支亥水,希夏令涸弱之际,难敌得时之众火。所谓杯水车薪。四柱又无财来扶其官星,此乃散财之命。运达西北,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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