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典故 - 國朝典故卷之三十六 世宗實錄(穆宗實錄)二(明)不著撰人

作者: 鄧士龍 編輯40,313】字 目 录

住安置,約自後惟朔望許入城市易。自是數十年,番害頓除。上深嘉之。

癸亥,虜由梓林兒至松樹墩,登暗門潰牆而東,寇大同左、右衞及威遠等處。攻燬堡寨五十餘所。

兵科給事中胡叔廉言:「往者邊臣已報大同修築邊牆甚固,今乃虜得衝入,請治其罪。」上令巡撫參覈以聞。

甲子,兩浙運副郭希顏,復以往年所著論廟議二冊及周禮廟桃一篇進覽。因言:「秋享凡幾,嵩文學大臣,豈不聞父昭子穆,古今通禮,必不可亂哉!夫今不改,恐同室一日弗安一日。況九室皆已有主,五世又不忍祧,將來孝烈不識,何所于祔?此非聖慮之未及,而誰為畫此者,失策也。伏願改詔中外,增立昭穆,世世長守,則臣無所遺恨。」上以凟擾,姑貰其罪。

九月辛巳,諜報虜酋俺答率眾入邊,結營東向, (「結營東向」,「向」原作「回」,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五二嘉靖二十八年九月辛巳條改。) 勢將深入。兵部尚書翁萬達乞申飭諸臣,「在關北者,計在必戰以退虜;在關南者,計在必守以保邊。毋以疏虞取敗。」上以「所畫事宜,視賊所向,相機戰守。」

癸巳,初,吏部尚書聞淵既去,會推禮部尚書徐階。上曰:「階方事朕左右,固非先朝弘文館之直者,如何輒擬外遷?」 (「如何輒擬外遷」,「擬」原作「外」,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三五二嘉靖二十八年九月癸巳條改。) 令再推。乃改戶部尚書夏邦謨為吏部。

十月辛丑,先是定國公徐延德「請給真定府無極等縣查出空閑地土。」又言:「本家莊田,雖遇災傷,不宜蠲租。」戶科給事中王德參其「妄意希求,厚自封殖。今後賜典,一聽上裁。」得旨,令屯田御史勘覈以聞。

十一月乙酉,申刻,金星晝見未位,凡五日。

十二月甲寅,宣、大總督郭宗皋疏陳邊務:

一請增造宣、大、山西等處戒器。移文工部,查各省所運,給發如不適用,即拆解軍門自製。

一議選順、河、真、保四郡射士六百人,及山東青、沂二州鎗手四百人,刻期赴鎮,分曹教習。非有大急,毋得輕調。

一伺探敵情,全在用間。今出境之禁太嚴,故莫能覘敵所向,宜稍破常格,許邊臣多方募遣,以探其情。

兵部議覆,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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