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东园笔录续编 - 卷一

作者: 梁恭辰7,043】字 目 录

无不奇中。后宪皇帝闻之,敕此僧以后不准再与人谈相。此僧遂自扃一小楼中,

不与人交接。至乾隆中尚存。时蕴山先生初入翰林,一日随苏斋师同游西山,欲

见此僧,今他僧通意。僧素仰苏斋重名,允一人上楼,苏斋师言因脚力不便,必

须一弟子扶侍,请与俱,强而后可。及接见,憎熟视二人,曰:“翁先生虽贵,

不过文学侍从。此位高徒,将来必掌生杀之权,但老僧有一言奉劝,切莫好杀也。”

语毕,即默然然。则山西之事,高憎早已见及而谈言微中,惜蕴山先生不能服膺

其言耳。

◎汪竺君比部

镇洋汪竺材比部(元爵),为持斋先生(廷)之孙,杏江先生(学金)之

子,而刘金门先生之快婿也。祖父皆以鼎甲起家,而君仅登乙科,然体貌丰腴,

文笔敏瞻,领班枢直行,将擢用外台,忽以疡卒,朝士皆惜之。先是,有推算蠢

子数者,决其于某年某月当受骈首之诛。坐是日惴惴,尝随穆鹤舫阁老谳狱淮上,

多所保全,后竟考终牖下,似为善可以逃数矣。然闻其疡初生于项,后绕匝乏项

前而溃烂,名断头疮,则亦与骈首无异。黄右原曰:“此一以见为善原可回天,

一以见国法可趋避而阴律犹必正名也。”

◎杨氏阴德

余外舅杨竹圃方伯公(簧),本藉连城,先世贩运木植,寓憎福州之新道马

头,因家焉。其封翁(发泗)与弟(德广)于足之谊最笃,德广翁善经纪,帐簿

必请发泗翁掌之。新道地滨江,翁结浮宅其上。某午大水,并浮宅亦冲散,合家

不能相顾,发泗翁手握帐簿露立水中者数昼夜。德广翁度帐簿必早失,但以兄之

存否为念,一日望见兄立水中,急救之,悲喜交集,旋知帐簿在兄怀中,为之感

泣。盖簿失则外挂之资悉不能归,簿存水退,故业仍可无恙。厥后,德广翁生计

日隆,积赀本至数十万金,皆基于此。谚所谓兄弟同心土变金者,此之谓欤,又

闻发泗翁之父(兰起)翁,读书未成而独严于义利之辨,其少子(发浩)颇豪宕,

翁所不喜,顾以其善读书也而姑容之。发浩登乾隆辛卯乡荐,翁益喜,纵其所为,

家计日蹙。发浩之房师某适任台防同知,谓发浩日:“汝父清苦如斯,汝乃一筹

莫展,于心安乎?此后如有关涉防署之案,于理无碍者,汝代为请托,我必准行,

汝藉得谢金以救贫,未为不可。”发浩因觅得一案可得四百金者以告,允而成之。

因将所得金先呈于师,师日:“本以济汝之窘,町归奉汝父。”发浩如其言,翁

大怒,杖而逐之,并禁其投足师门焉。又家有法码甚准,人多来借兑。一日,有

客兑毕而去,遗二百金于案。翁检藏之,戒儿辈曰:“此两包银,我与某借未定,

切勿轻开。”后客来,将原封还之,客欲均分之,翁不可。欲少留之,复不可。

曰:“物各有主,吾不取非分之财也。”其耿介不苟如此。今方伯公以进士起家,

外掌藩条,内践卿秩,而公之诸弟及子侄辈氵存登科第,尚未有艾。积善之家,

必有余庆,允哉。

◎胡尚书

家大人曰:“余初官礼部时,大宗伯为通州胡西庚先生(长龄)。相待颇优,

盖先生与吾乡游彤卣侍为己酉同年。余初上公车,与侍御同寓,遂得亲炙。侍御

尝私语余曰:‘此人必大显,我不知相术,但见其耳白于面,如欧阳公之语耳。’

审视之,果然。时先生方为修撰,不数年遂跻九列。余尝询先生于同官李雪岩

(芳梅),李曰:‘此公家有阴德,宜其贵也。盖其封翁某尝为州吏,承行盗案,

犯供纠众自大门入,已定谳矣。某知各犯皆因贫苦偶作窃,非真巨盗也,言于官

曰:此到案而即承认盗情,必非平日惯为盗也。惯为盗者,无不避重就轻。今此

案用不论首从皆斩律,似失入矣。官以招册皆已缮成,上台催督甚迫,无暇更改

为辞。某请于大门大字上添一点,为自犬门入。且言某仰体恩宪平日好生之心,

并无一毫私弊也。官悟而从之,得免死者十余人。即此一事,已应食报于后人矣。

后闻徐树人(宗干)观察所述同此。李与徐皆通州人,当得其实也。”

◎栗恭勤公

栗恭勤公(毓美),为河东总督,殁于工次。恤典优渥,有持躬端谨办事实

心之褒,近年河臣中所仅见也。尝梦入河神庙,见三神并坐,公问何人?庙祝云:

中为某大王,左为某大王,其右一神,朝服便顶尖靴、以帛蒙面,问之则不答。

旋有人语公曰:尔勿到胡家屯(工次行馆)也。公唯唯而出,行至胡家屯,见一

片波涛汹涌,遂惊寤。后逐年防汛,来往河上,总不宿胡家屯。庚子年,值有钦

使赴东河查料,公随行至工次,各行馆皆巳备星使供帐,不得已小住胡家屯。方

午食,忽尔呕吐痰壅,遂不能言。时随行者惟二仆一弁,仓皇无措,公执弁之手

而自指其衣,弁知其欲更衣也,及开竹笥检之,朝服悉具。时方奉大行皇后国讳,

且工次亦无用此礼服,似公预知其不祥而备之者。于是便顶尖靴,仅用朝服袭而

敛。盖昔日梦中所见之相,即公之幻相也。逾年而祥符口决,城垣岌岌将圮,忽

有少年者大呼曰:当拆南城楼砖瓦填塞某处。如法行之,见金甲神涌大溜改道傍

走,人皆谓公之灵佑。公生平治河,得力于砖工,故身后显灵仍令用砖也。家大

人曰:“治河用砖,前无所承,自公创行之,实大有裨于修防而大不利于料贩。

于是多方阻挠,众口沸腾,朝议几为所夺。丙申,余由京赴任粤西道,出开封。

公从百里外策骑访余于旅店,时公方以砖工在危疑震撼中,知余在南河时颇不为

牙侩所惑,且欲探知中朝舆论何如。余告以东河之刨工,即南河之碎石工。南河

有石可采,东河无石则以创代之,有何不可?黎襄勤公初用碎石,时亦众口交攻,

大半皆为料贩所使。襄勤尝早起于船头,见一对联云:秦始皇抽梁换柱,黎世序

碎石填河。襄勤一笑置之,而浮议亦旋息。此余所目击之事,今去襄勤已十余年,

碎石并无流弊,则东河仿而行之,正所谓前事之师,君但坚忍持之,勿为瞽说所

动,利口所摇可耳。公闻余言,乃欢然曰:“余志已定,君之贶我实多。”遂郑

重订交而别。终公之任,砖工亦并无流弊。即今东河屡决,糜帑无数,参官无数,

未闻一言归咎于砖工者,则公亦可以含笑于九原矣。相传黄河工次金龙四大王每

幻为蛇身出现,河上官民皆能识认,近年有栗色者,各官环拜,或免冠于地而跪,

祷之曰:“如公有灵,即上吾帽。”乃盘旋于帽,少顷即不知所往。此众日所共

见者。盖如公之聪明正直,其没而为神也宜矣,附记于此,以谂后之治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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