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随同怀兄心庵
邑侯在江西高安县署料理,一毫不苟。心庵引疾回闽,封翁将所挟余银购东茶奉
兄,其友爱如此。尝制一大袖布袍,饭后即出,沿街检拾残字,日以为常。污秽
中有字,尤必细检回家,亲自洗涤。常捡有银物、钱票等件,仍以易钱雇人帮捡。
值李方伯(赓芸)莅闽,呈请严禁靴鞋中贴写字迹,大蒙嘉奖。自江西归时,年
方五十,无日不以惜字为事。寿至八十二而终,盖三十余年如一日也。未几,其
子养九公由举人大挑一等改教职,寿亦至七十余。两孙均游庠,一即琴农。余延
在家授读,所述如此。琴农又言,福州惜字社最多,而缘此获报者,指不胜屈。
其尤速效者,如介石社之首事林星航(锡赓),家甚贫,每质物雇人捡拾字纸,
并力邀同志鸠集工赀,每日以收得百斤为率。不及数,必于次二三日力补足之。
行之仅三四年,而星航即于癸卯科登乡荐,甲辰科连登进士。方入乡闱时,有某
友知其失馆贫困,为之指引为某生捉刀,因号军阻碍不果,冥冥中若有主之者。
同社内如杨姓、吴姓、方姓,亦先后隽云。琴农又曰:吾闽永福县文庙久破损,
道光戊子,阖邑捐修,甚崇丽。报部后,邑令加级,董事之子弟多入庠者。壬辰、
癸已、乙未、三科,连中进士三人,二黄姓、一林姓,武举一榜,共中三人,盖
吾邑从无此盛事。又余尝随宦连城学署,亲见该邑鼎新文庙,辛已乡榜中至六人。
道光初,蒙赐圣协时中匾额。有童姓者,独力精制金匾悬挂,即于乙酉科得拔贡
生。可知敬圣者一人获吉,即阖邑亦与有荣。尝见有力之家,每于淫祀野庙,无
不勉力捐修,为求福计。独至义举当为之事,推诿不前,其子孙不振,宜欲求一
衿而不可得也。
◎蔡遇龙
湖州蔡君遇龙,壮岁游幕远方,与东人春司马极相投契。未几,司马卒于官。
司马系旗籍,家于京师,眷口俱未随任,身后仆从星散,柩不得归。君独毅然身
任,不惮数千里,送其柩回京师。晚年,家小裕,性好施济,开一米肆,尽以其
钱米贷给乡人,而不取息。有乡民负君钱数十千,一日,君偶至其家,乡人喜容
可掬,曰:“今岁丰收,家有余谷,可先偿君十余石矣。”坐未定,忽有乡豪数
人亦来取债者,将其家所有藏谷倾筐倒箧而去,乡民举家号兆。君恻然泪下,
即将自己帐簿勾去,并将己家所收租米周给之,观者皆为感涕。其行事大率如此。
后寿至七十有六,其次子瀛升已登庚子科乡荐矣。
◎杨光禄述三事
杨云椒先生喜言科场果报事。尝告余曰:乾隆癸丑间,陕西一举子应礼部试,
于号舍遇鬼,遂发狂疾。众掖出归寓,鬼亦随至,自以首触壁,皮骨皆破。避至
外城,鬼又随之,乃手书“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八字,付其友,以刃自刺死。
又曰:安徽宿松令朱某分校江南乡闱,得一卷,拟首荐。夜梦神人谓曰“此人不
可中”,手书一“淫”字示之。次日忘却,以卷呈主司。初加奖赏,后忽抹“险
阻”二字,朱请曰:“中卷有此二字者甚多,似不应抹。”即命朱洗去,及洗而
墨迹渍透数层矣,竟被摈。又曰:汉阳诸生蔡某,少有文名,后值试期,不肯进
场,其友诘之,蔡曰:“吾少时读书,某邻有好女,每浴时常隙而窥之,自是每
入场双目辄朦然罔见,出则如旧。”遂坎凛终其身。
◎闵鹤亭父子
桂林闵逢源(三江),耆儒也,工属文而好行善事。乾隆年间,城中时疫大
作,闵故知医,率一老仆,负药囊,比户诊视,令仆调药,遍饮之,所全活甚众。
未几,其次子鹤亭(锡爵)以供事军机处得官,其孙鹤雏(光弼)旋登丁酉乡荐。
相传翁乡试时,曾两次拟元。初次主司得卷甚喜,传观毕,置帐顶间,后遍觅不
得。或传主司阅此卷时,辄见大黑影在前,遂置之,盖其家有经纪牛牙者。翁遽
令辍业,而合家誓不食牛犬。行之数十年,今鹤雏又以大挑得外翰矣。家大人守
荆州时,闵鹤亭方为磨盘洲巡检,值荆江秋涨甚急,鹤亭悉力堵御,工无可施,
傍徨四顾,见有禹王庙,遂往默祷。四壁颓然,仅存古钟一座,遍镌梵字。鹤亭
命丁役舁镇水口,自据钟纽,呼曰:“数万生灵,惟神庇佑。工若不就,当以身
殉。”祝毕,即下桥抛石,而堤遂成。时有从堤下过者。偶以碎砖击钟,钟大吼,
其人遽病,祷之乃愈。由是牲牢报赛无虚日。家大人初莅任,巡堤见钟,诘之,
始知其由。及巡抚桂林,鹤亭犹健在,为亲缕旧事,付鹤雏记之。
◎洪山桥
王菽兰(道徵)曰:吾郡西关外之洪山桥与南门外之大桥。其长相埒,皆千
万人来往所必由者。某年洪山桥为水所圮,众议修建,有某甲列其戚某绅,及同
人姓名,往各当事衙署题捐,得若干金,日夕为狭斜之游,销耗殆尽,而久无兴
工之期。事发,官欲穷治其事。时鳌峰山长某与官相善,某甲托绅求援于山长,
为之缓颊,其事乃解。闻此举凡十六人,其后十四人皆绝嗣,惟某甲与绅各存一
子。而绅子忽于去岁暴卒,某甲乃自夸曰:“是役也,惟余可以对人耳。”数日
后,某甲子亦竟痘殇。或疑绅为人坦易可亲,生平无他过恶,不应得报之烈如此。
而不知绅于其中,实有染指也。吁!亦可畏矣。
◎讼师恶报
王菽兰又曰:讼师未有得善报者,余所目击已三人矣。一为某明经,少聪款
颖,诗文字俱佳。中年乃弄刀笔,被其害者无以自明,祷之于神,因某案发,为
官所治,瘐死狱中。又一友自负能诗,一友自负工书,皆托业于此,未几妻子俱
亡,同以穷饿终。余能详其事而不忍举其名也。
◎蜜浸
家大人在浦城,作停葬、锢婢、厚殓三说以寓劝惩。沈荫士师见而喜之,尝
谓恭辰曰:“此三篇文字,大声疾呼,不但有益于浦城,偷俗颓风,到处有之,
特浦城为甚耳。然余闻浦城溺女之风亦甚于他处。忆道光丙戍,公车报罢,南旋,
至浙。同舟中有浦人,忘其姓氏,谈次间,询其家中眷口,云有一子三女。因欢
息曰:吾浦罕有二女之家,若余之三女,同邑每托为异事。盖浦俗,嫁女必用蜜
浸果品,以多为贵,至少亦须数百瓶。此物无买处,必须家自配制,又极费事。
嫁期数月以前,即须备办,殚日夜之勤,穷工极巧。天时人工,一不相凑,色味
便差。婿家往往以蜜浸之精粗,卜来妇之吉祥与否。贫寒之家,虑遣嫁之难,而
举女不敢多留者,半由于此。予妇行居次,生时,亦将溺之。适其母舅至,再三
劝解,乃勉留之。因是感誓,生女虽多不弃云。予告之曰:君举于乡,行诣即当
为一乡之表率。今既育女不弃,足以劝慈。将来嫁女,务先捐此蜜浸之陋习,以
塞祸胎,为一乡示效,则功德必非浅鲜也。其人闻之,颇以为然。今不知此风尚
仍旧否?”余曰:“近日浦城溺女之风稍差,而蜜浸之习未革。”然余长姻祝东
岩大守本有不用蜜浸之议,余伯姊即其家冢妇,近日嫁女于孟家,独排众议,不
用蜜浸,省却许多葛藤。近闻有嫁女之家,其家长亦立意不用,而妇女辈仍于背
地偷送者,陋习之固结如此。今浦城大小宴集,以及新正款客,新宾登门,无不
需此。而家大人但捧杯一拱,从未沾唇,盖亦本无滋味之可耽也。大抵溺女之风
起于吝财,而吝财之弊由于厚嫁,蜜浸特其一事。而作无益害有益,举国趋之若
惊,实不可解。且近闻有一新妇在家,因竭力配制蜜浸致成痨疾者,是诚不可以
已乎?
◎丁封翁
吾郡丁封翁名(嵩)者,兄弟三人,(岱)居长,次翁,次(岳)。岱治家,
翁外经营,岳在家读书,兄弟和好无间言。岱生四子,岳生五子,翁只一子,甫
四龄。岱一日谓两弟曰:“食指渐繁,盍析产为三,各觅生计乎?”翁曰:“吾
家九世未分。为世所称,我辈不能勉法前人,已为可愧。今兄四侄、弟五侄,我
惟一子,不忍诸侄啬而我独丰。若必分产,请析为十。”兄从之。翁贸易湖广,
有索回外欠千金,岱与岳所未知,翁如数出之。回家适大病,口不能言,但指银
与诸侄手作十字而逝。兄不忍利其有,尽归翁妇。是夕,妇梦翁曰:“速出前银。”
妇如言,仍析为十,分之丁系白屋。未几,翁之子弱冠即成进士,嗣科第不绝,
今为榕城世家矣。
◎妇人名节
廖仪卿先生曰:凡作地方官,杀人不可枉。而有关妇人名节者,尤宜慎之。
余为江右监司时,某县有本夫告其妻被杀,并述其妻将死之时,言与某有奸,拒
之而被杀云。夫有奸而何以拒之?曰:本夫在家也。既因本夫在家而拒之,至奄
奄将毙之时,又安肯直言无隐?此其中情节,大有可疑。后其奸夫自缢身死,案
亦议结。万一此妇人守节被戕,即据本夫之言率定爰书,是此妇人不冤沈海底乎。
闻某县令出详之日,即病故开缺之日。余尝批驳,以明有王法,幽有鬼神云。而
岂知已为鬼之所殛耶。
◎罪遣难逃
仪卿先生又曰:在江右日,因督粮舟泊鄱阳湖,忽遇大风,余坐船吹至滩上,
余船覆没者百余号。有前会昌县某故令灵枢在船,眷属同行。前一夕,舟人见蟒
衣补服者往来船头,叹息之声不绝,是日,全家覆没。柩浮至某地,人以为柜物
也,见前标题衔名,乃返之。夫某令现形于舟人,而独不见形于家属,闻此令居
官本有浮议,其亦自知罪谴之必不可逃欤。
◎林州牧
林梅甫州牧(靖光)宰直隶定兴时,将赴任所,距城二十里之北河店,杨椒
山先生坟茔在焉。林拜祷于坟下,云:“惟公忠国爱民,某甫莅兹土,誓以兼爱
立心,如有稍涉贪残,惟神鉴之。地方公事,力有不逮之处,惟求神灵默助。”
适天晚,即宿公坟祠中,而迎接之吏役俱不知也。莅任未几,有贡生某呈控伊邻
某鸡奸其孙六岁幼童,血衣具在,该犯已闻风远扬,贡生叠次喊禀援律请办,四
捕无踪,及寻至邻境,见一人贸贸然来,形迹可疑,诘之,即邻某也,遂锁拿抵
县。当堂直供不讳,林本欲开之,谓贡生曰:“汝孙现无恙,鸡奸六岁幼孩,必
无之事,汝孙将来或有成就,岂可污其终身。”贡生坚执不允,邻某亦坚认不移。
不得已,据情详解,旬日即正典刑。讯时,问其既逃,何以复返。据云:行至某
村,途遇一六十余岁老人,身颀而长,青脸白须,呼其名曰:汝非某处人乎?吾
特为汝而来,幸勿隐也。乃以实告,老人曰:汝事幸未酿命,官司已息。汝家父
母嘱我传信与汝,回家可勿虑也。不料甫入境,即被获。察其所供形状,即祠中
所拜忠愍像也。立志为好官者,其阴得神助如此。
◎何秀岩副榜
嘉庆间,吾郡盐商之好行其德者,首推萨露商农部,已于《前录》详之。兹
阅王菽兰《避暑录》,中又得一人焉。其言曰:乾嘉间,吾乡论孝友好施而品行
端谨者,群称闽县何氏翁。翁名蔚然,字秀岩,生六岁而孤,母教之学。家贫无
书,借人阅视,雪钞露纂,右手胝而弗辍。作文无速藻,尝与陈滋田太守同应郡
县试,有何通宵、陈达旦之目。乾隆乙酉,冠郡试藉诸生。是秋遂,举解。嗣因
食指繁,勉就盐馆,代馆东承受商名。后遂独任。奉母与兄极孝友,爱某甥,恣
其所欲,折阅计万金。恐撄母怒,默不敢较。帮务中虽值繁冗,夜必归视母膳。
母年九十二卒,凡母所嗜物,皆不忍食。三兄皆早卒,抚从子慈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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