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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这就把我们引到了辩证哲学。这种哲学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里,尤其是在社会学、经济学领域,以及总的说来,在一切具有历史发展观的学科中起着主要作用。
但是,辩证法的情况与经验主义的情况略有不同。当后者正确地强调经验的作用时,它已经对经验作了一种为非经验主义者所不能接受的解释;而当辩证法以冲突、对立及不间断的超越来阐明历史发展的特有性质时,它往往只限于揭示人人都可能接受的机制,因为辩证思想大概要比从属于这一或那一学派更为广阔。
实际上,我们可以在现代辩证运动中识别出两股潮流,一股是我们将称之为内在的或方法论辩证法,另一股是较为广泛的或哲学的辩证法。
第一股潮流的代表们把辩证法看作是一种认识论的努力,其目的是想方设法从一切旨在于说明在时间长河中展开的发展的科学方法中揭示其共同点或各个不同点。因此,在这种意义上的辩证法就构成一种对某些生物学、发生心理学、经济学等研究所实际应用的解释方法的意识。同时,由于尊重事实,它就能够经常同那些丝毫不懂或者根本不愿懂得哲学辩证法的学者们的意见汇合在一起,而且往往还非常接近。比如,巴甫洛夫的论述在苏联辩证法界曾有过重大的影响。他却经常说他对这种哲学一窍不通。这丝毫没有关系,因为他的著作包含着实际的方法论,别人正着手用思考的方法来加以揭示。在发生心理发展心理学方面,那些有关把前运算调节和感觉运动调节作为起点的智力运算的形成,有关不平衡或矛盾的作用以及通过新的综合和超越而实现的再平衡的作用,一句话,有关描述认识结构逐渐构成的全部建构主义的论述都经常用辩证法的解释来对照,而它们之间除个别情况外并没有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显而易见,这样对照就能被方法论辩证法的拥护者们所利用。因为方法论辩证法只设法揭示科学的发展方向,而不深入到科学本身中去。这种比较工作和认识论的思考工作只能对他们有利。
但是,从康德和黑格尔起,人们也可以设想一种哲学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和许多哲学一样,有时也可能企图创建科学,甚至指引科学。在这种情况下,它就只成为其他许多解释体系中的一个体系。尽管如此,不用说,它也曾起过巨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可以依靠一种经过验证的、同许多学科的自发方法不谋而合的方法论,正如我们刚才所说的那样。因此唯一令我们感兴趣的问题就是思想同事实的符合问题。
这种哲学辩证法的影响曾经以具体形式表现在社会学和经济学领域,而且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这方面起了格外重大的作用。本书既然主要是探讨人文科学的趋势而不提供学说的综合,那么在这方面值得指出的是,在目前情况下人们可以区分出三种对待这样一种运动的态度。对某些人来说,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表达了目前在社会学领域里可以达到的主导性真理。另外一些人则持相反意见,认为它只是许多解释中的一种,在今天并不享有决定性特权。最后还有第三种人,他们把它看作是显然有趣的、可能是研究的最好向导但无法进行实验检验的、只在一个解释领域里的“形而上社会学”。
c.第三个例子完全属于另外一种性质:这就是现象学。现象学是一种哲学,它声称自己的目的不在导致某种科学研究或从已建立的科学中抽出方法,而是通过给实在提供更真实的认识从而超越这些科学本身。
谈到这一组倾向(柏格森主义是其中的一个早期例子),首先应当指出,科学与某些哲学的冲突仅仅起始于十九世纪。在那时,某些哲学家曾梦想一种可以包纳自然本身的思辨能力(如黑格尔的《自然哲学》);而与此相反,某些学者则企图从自己的实证知识里抽取唯科学主义的形而上学(如独断唯物论),因而引起了一些反应,也就是一些体系,旨在保卫道德价值以抵御这些被认为是非法侵入的体系。其结果,在认识论思考意义上的对科学的批判,在许多情况下导致了某些哲学去给科学知识划定边界——这倒正是实证主义学说所期望的——并竭力在边界之外建立另外一种类型的知识,这就等于在科学的这一领域或那一领域超越科学本身。
因此,问题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因为归根结蒂,这是科学是否是“开放”的或者是否有稳定的、最终的、按其性质本身就能把科学问题与哲学问题分开的边界问题。关于第二个问题即边界问题,解决办法曾是实证主义的办法。在孔德时代,实证主义把建立规律的使命留给科学,而把探求被认为是不可达到的原因这个任务从科学领域里排除了出去。在今天,实证主义企图把科学归结为对可观察事物的描述和对逻辑-数学“语言”的应用,而把其它被认为是“无意义”的问题交还给形而上学。与此相同但完全从另外一种观点出发,胡塞尔的现象学企图给科学保留研究空-时“世界”的任务,但在这一稳定的边界之外,也容许有形而上学的直觉提供的“本相”认识或对形式与本质的认识。
然而,自从物理学革命以来我们某些最基本的直觉改变了。这对怀疑论相对主义没有好处,但对越发有效的关系客观性却确实有利。科学的总趋势是把自己视为“开放”的,也就是说,概念或原则以及问题本身都是永远可以重新检查的。在历史进程中科学没有一个基本概念是永远不变的,而这些变化甚至导致了逻辑本身的不断重建。因此试图在某组被认为是唯一科学的概念和另外某组只适宜于哲学的概念之间划定永恒不变的界线很可能是徒劳的。但是,如果真是徒劳的话,那么,企图在科学问题与哲学问题之间建立最终的或仅仅是稳定的界线也可能同样是徒劳的了——至少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这种看法。一个问题在它只是用思辩方式被处理时就是哲学问题;而正如人们在第二节中所看到的,一旦人们充分地把它限定,以便检验的方法——实验的、统计的或算术的——能在解决方面使各种思想通过规定的各项技术研究而非各种意见或信仰的汇合,获得某种一致时;它就变为科学问题了。
既然如是,一种如现象学这样的超科学哲学自然就有危险成为与它所批判的科学所考察的状态相关的东西。胡塞尔(继柏格森之后)曾经攻击本世纪初的心理学,也就是某种经验主义和联想主义心理学,并且很正确地指出了它的不足之处。然而,他没有用心去纠正它,改进它,反而原封不动地接受下来,仅仅想给它划定界限,以便在界线之外建造只属于“意向”、意义和直觉的另一种形式的认识。可是,在这期间,心理学发展了,内容也大大地丰富了,以致今天问题的提法也大不相同了。其结果,一些问题如相对于空-时“世界”(现象学“还原”)而言的逻辑智力的解放问题,今天在发展心理学的领域里就可以用检验的方法来处理,同时现象学的直觉在逻辑学家看来比心理学家本人的论述更带有过去要打倒的“心理主义”色彩。总而言之,虽说具有现象学性质的哲学心理学曾经能够暂时影响某些个别学者(如格式塔心理学的创建者们,而且他们也朝着明显的自然主义方向前进),它却丝毫没有改变现代科学心理学的主要趋势。现代科学心理学自己发展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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