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歌谣 - 三 歌谣的历史

作者: 朱自清33,128】字 目 录

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

《诗赋略》中所著录的有以下诸书:

《吴楚汝南歌诗》十五篇。《燕代讴》、《雁门云中》、《陇西歌诗》九篇。《邯郸河间歌诗》四篇。《齐郑歌诗》四篇。《淮南歌诗》四篇。《左冯翊秦歌诗》三篇。《京兆尹秦歌诗》五篇。《河东蒲坂歌诗》一篇。《雒阳歌诗》四篇。《河南周歌诗》七篇。《河南周歌诗声曲折》七篇。《周谣歌诗》七十五篇。《周谣歌诗声曲折》七十五篇。《周歌诗》二篇。《南郡歌诗》五篇。

这些是各地方的歌诗,即是直接《诗经》中《国风》一部分的。这些歌诗决不是徒歌,一因其中有“曲折”(即乐谱),二因它们都在乐府。《礼乐志》又有主各种音乐的乐员,其关于各地音乐者如下:

邯郸鼓员二人。江南鼓员二人。淮南鼓员四人。巴俞鼓员三十六人。临淮鼓员三十五人。兹邡(王先谦谓即什邡)鼓员三人。郑四会员六十二人。沛吹鼓员十二人。陈吹鼓员十三人。东海鼓员十六人。楚鼓员六人。秦倡员二十九人。楚四会员十七人。巴四会员十二人。铫(沈钦韩疑与赵通)四会员十二人。齐四会员十九人。蔡讴员三人。齐讴员六人。

那时奏乐的样子,从《楚辞》中可以看得更明白。《招魂》说:“肴羞未通,女乐曰淮些。陈钟按鼓,进新歌些。《涉江》《采菱》,发《阳阿》些。……二八齐容,赵郑舞些。……竽瑟狂会,慎鸣鼓些。宫庭震惊,发激楚些。吴歈蔡讴,奏大吕些。”又《大昭》说:“代秦郑卫,鸣竽张只。伏羲《驾辩》,楚《劳商只》。讴和《阳阿》,赵箫昌只。”在这些材料中,可见当时乐调最盛的地方,在北是代秦、赵齐,在南是郑蔡吴楚(《艺文志》中所载诗邯郸是赵,淮南是吴);因为那些地方的乐调最盛,所以著录的歌诗也最多。(以上参用顾颉刚先生《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一文中语)

汉代雅乐衰微。朱希祖先生研究“汉三大乐歌”(《安世房中歌》十六章,《郊祀歌》十九章,《镜歌》十八章),说它们皆非中国旧有之雅乐,乃从别国新入之声调。又说此三大乐歌差不多可代表汉乐府全体的声调。所谓新入之声调,又可分为两种,一为楚声,一为北狄西域之声,当时名为新声。雅乐产生于旧时的中国,即今之黄河流域。诗三百馀篇,皆是当时所谓雅乐。其中只有二《南》是“南音”,照陆侃如先生的话推论,便是早年的楚声了。但代表楚声的是屈原、宋玉等的辞赋,与李斯刻石文章。汉初年的歌诗,大概都属于楚声。所以史孝山《出师颂》(见《文选》)有云,“朔风变楚”,便是说北方风气,一变而为南了。换言之,即雅乐变为楚声了。至于新声,虽为李延年所造,然出于西域《摩诃兜勒曲》,即为北狄之马上曲。则此种声调,即发生于当时匈奴西域可知。

雅乐与楚声、新声句调整散长短不同。中国古代文章,有一公例,即愈至南方,其句调愈整齐简短;若至中原,即上文所谓中国,其句调即渐长短参差,与南方不相同。然其乐章句调,亦无有长至十数字以上者。北狄与西域新声,却有这种;其句调参差不齐,比中原更甚。

三大乐歌的声调,似不能代表五言乐府诗。但观《乐府诗集·相和歌辞》中之《楚调曲》,如《白头吟》、《梁甫吟》、《怨诗行》等,皆全体为五言乐府诗,既属于楚调,则楚声亦可代表;且更可证明楚声整齐简短之一例(以上采录朱希祖先生《汉三大乐歌声调辩》中语,见《清华学报》四卷二期)。又汉乐府《相和歌》中有《平调》、《清调》、《瑟调》,多五言,谓之“三调”。《新唐书·乐志》云:“《平调》、《清调》、《瑟调》皆周房中曲之遗声,汉世谓之三调。又有《楚调》、《侧调》。《楚调》者,汉房中乐也。……侧调生于楚调,与前三者总谓之相和调。”照这样说,这三调可说是汉世仅存的雅乐了。但梁启超先生在《中国美文及其历史》稿中说这三调实是《清商曲》,从楚调出。(原书不在手边,不能详引其说)那么,朱先生的话便又得一助了。

郭茂倩《乐府诗集》分十二类:

一、郊庙歌辞;二、燕射歌辞;三、鼓吹曲辞;四、横吹曲辞;五、相和歌辞;六、清商曲辞;七、舞曲歌辞;八、琴曲歌辞;九、杂曲歌辞;十、近代曲辞;十一、杂歌谣辞;十二、新乐府辞。

这可以说是以音乐为主来分的。陆侃如先生以为“琴曲”不可信,“近代曲”亦即杂曲,“杂歌谣”及“新乐府”不能入乐,不是真乐府;他以为乐府只应分为下列八种:

一、郊庙歌;二、燕射歌;三、舞曲;四、鼓吹曲;五、横吹曲;六、相和歌;七、清商曲;八、杂曲。因舞曲的性质与一、二两种相近些,故陆先生将它移前了(见《乐府古辞考》)。这八种中,前三种里没有歌谣,四、六、七三种里都有,而六中最多;五的汉曲已失传,以“梁鼓曲横吹曲”例之,其中或有歌谣,也未可知。七旧说汉代没有,但梁启超先生说相和三调实为清商三调,那么,旧说就靠不住了。陆侃如先生也引古诗“清商随风发”,又“欲展清商曲”,以见清商之名起于汉代。但他说汉代的清商与晋宋的是否相同,却不可知;或者当时相和与清商是二而一的,到了晋宋,复于汉曲外,加了新声(《乐府古辞考》)。但无论汉代清商是否独立、里面有许多歌谣却是确凿的事实。又这八种中,鼓吹曲的音乐是从北狄输入的,横吹曲的《摩诃兜勒曲》是张骞通西域后传到西京的,所谓新声的便是。《礼乐志》中说有赵代秦楚之讴,赵代与匈奴相近,秦与西域相近,所以这种新声便输进了。(徐嘉瑞先生说,见《中古文学概论》)——黄节先生作《汉魏乐府风笺》,只录相和歌和杂曲,他以为只有这两类是风诗,也可供参考。

《宋书·乐志》说:“《鼓吹》盖《短箫铙歌》,蔡邕曰:‘军乐也。……’……《长箫短箫》,《伎录》并云,‘丝竹合作,执节者歌’。……列于殿庭者为《鼓吹》,今之《从行》者为《骑吹》,二曲异也。”汉曲辞存者只有铙歌十八首(原有二十二首,四首亡),“皆声辞艳相杂,不复可分。”(《宋书》语)这二十二首虽为朝廷所采用,其实多是民间文学的味儿。徐嘉瑞先生考察它们的文义,认为是北人所作。就可解及可考者而言,它们的内容不外记祥瑞、记田猎、记功、言情、苦战、思妇、燕饮、颂美诸种。

《乐志》又说:“汉旧曲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徐嘉瑞先生说:“相和类的内容,很是丰富。所采取的材料,方面也很宽广。从宫廷、帝王、后妃起,一直到兵士、走卒、旷夫、怨女,凡社会所有的事,大概都有。”(《中古文学概论》五二页)中国叙事诗甚少,相和歌中却不算少。徐先生分相和歌为七类:

一、社会类,如《箜篌引秋胡行》,《孤儿行》,《陇西行》。

二、征战类,如《饮马长城窟行》。

三、写情诗类,如《陌上桑》,《相逢行》,《艳歌行》。

四、神秘类,甲、理想的,如《王子乔》,《长歌行》,《董逃行》;乙、恐怖的,如《薤露歌》。

五、颓废类,如《西门行》,《野田黄雀行》,《满歌行》。

六、历史类,“宫廷”如《王明君》。

七、社会道德类,这是道德韵文,出于俚谚。如《猛虎行》,《君子行》。

这里所论的相和歌,是当作与清商曲二为一的。

《乐府诗集》六十一云:“杂曲者,历代有之。或心志之所存,或情思之所感;或宴游欢乐之所发,或忧愁愤怨之所兴;或叙离别悲伤之怀,或言征战行役之苦;或缘于佛老,或出自夷虞,兼收并载,故总谓之杂曲。”

《杂曲》之所以为杂曲,是音乐的关系;其内容和《相和歌》大同。现存汉曲甚少。《焦仲卿妻》最著,是古代仅有的长叙事歌。

所谓汉曲,除“汉铙歌”明题为汉外,其馀都指《乐府诗集》中所谓“古辞”而言。“古辞”之名,始见于沈约《宋书》,他说:“凡乐章古辞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歌谣,《江南可采莲》、《乌生十五子》、《白头吟》之属是也。”但此时似乎只指相和歌。到后来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便把这范围扩大起来,不以相和歌为限。不过,他对于这名词的应用很是随便。你说他限于汉代的罢,后来的《西洲曲》、《长干曲》等,却也叫做古辞。你说他限于无名氏罢,班固的《灵芝歌》,却也叫做古辞。就大体看来,他大概限于汉代无名氏的作品,《西洲曲》及《灵芝歌》等可算做偶然的例外(采《乐府古辞考》中语)。梁启超先生的《中国美文及其历史》稿中说这些古辞大都是东汉的产品,因为汉哀帝废了乐府官(详下),乐府所存多应散失;东汉时文人多喜此种诗,起而摹拟之,因而保存的便多了。但班书《艺文志》著录的乐歌甚多,他是东汉初的人,可见那时这些东西还在。——可是也可说《艺文志》原据刘歆的《七略》,刘歆时这些东西还在,班固时却就难说。

《乐府诗集》二十六云:“诸调曲皆有辞有声,而《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辞者,其歌诗也;声者,若‘羊吾夷’、‘伊那何’之类是也;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亦犹《吴声西曲》前有‘和’后有‘送’也。”这是汉乐歌的组织可考见者。同书四十三云:“《宋书·乐志》曰,‘《大曲》十五曲……’,其《罗敷》(即《乐府相和曲》之《陌上桑》古辞),《何尝》(即《瑟调曲》之《艳歌何尝行》辞),《夏门》(即《瑟调曲》之《步出夏门行》魏明帝辞)三曲,前有艳,后有趋;《碣石》(即《步出夏门行》魏武帝辞)一篇有艳;《白鹄》(即《艳歌何尝行》古辞),《为乐》(即《满歌行》),《王者布大化》(即《瑟调曲》之《棹歌行》魏明帝辞)三曲有趋;《白头吟》(《乐府》在《楚调曲》,古辞)有乱。……按王僧虔《伎录》,《棹歌行》在《瑟调》,《白头吟》在《楚调》,而沈约云同调,未知孰是。”

这些歌《宋书》都列入《大曲》,《乐府》却分列入《相和曲》及《瑟调曲》,真是“未知孰是”,暂不论。可注意的是:(一)艳与趋在音乐上似乎是独立的,所以可以要可以不要。如《夏门》《碣石》本是一调,一个有艳与趋,一个就只有艳。又如《为乐》,《王者布大化》只有趋而无艳(《白鹄》实有艳,见《宋书》该曲下小注,见下引),也是一例。(二)艳趋之间是本曲;有时很短,如《夏门》的本曲只有两句八个音。最可异的是《白鹄》,其辞云:

飞来双白鹄,乃从西北来。十十五五,罗列成行。(一解)

妻卒被病,行不能相随;五里一反顾,六里一徘徊。(二解)

吾欲衔汝去,口噤不能开;吾欲负汝去,毛羽何摧穨!(三解)

念与君离别,气结不能言;各各重自爱,道远归还难,妾当守空房,闭门下重关。若生当相见,亡者会黄泉。今日乐相乐,延年万岁期!”(“念与”下为趋曲,前为艳)

“念与”上全是艳,别无本曲;因此本是艳歌,当然无本曲可言。这种或是通用的艳与趋,亦未可知。乐府三十九引《古今乐录》云:“艳歌行非一,有直云艳歌,即艳歌行是也。若《罗敷》、《何尝》、《双鸿》、《福钟》等行,亦皆艳歌。”《双鸿》《福钟》已亡。大概这种通用的艳歌是不很少的。(三)艳可有解数而趋没有。解就是《诗经》中的章。《古今乐录》曰:“伧歌以一句为一解,中国以一章为一解”——解在乐歌中是很要紧的。至于“乱”,则古已有之。《鲁语》(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其辑之乱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韦昭注曰:“凡作篇章,既成,撮其大要,以为乱辞。诗者歌也,所以节舞;曲终乃变章乱节,故谓之乱。”《论语类考》引许谦曰:“乱有二义:篇章既成,撮其大要为乱,是以辞言也。曲终变章乱节,是以音言也。”(见《四书·经注集证》)既云歌以节舞,自然该是以音为主。《论语·泰伯》篇也说到“《关雎》之乱”。《楚辞》中大部分也是有乱的,但那是个人之作,大约可以说是以辞为主的。至于相和歌辞的乱,今举《孤儿行》为例:

里中一何 !愿欲寄尺书,将与地下父母,兄嫂难与久居!

艳、趋、乱虽有意义,其作用似乎只是乐调的关系。就其位置而言,它们都是和声。《乐府》已明言之了。

《乐府》或行于西汉,哀帝时曾加取缔,但没有用。《礼乐志》云:“河间献王有雅材,……因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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