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delaide Witham女士在《英吉利苏格兰民间叙事歌选粹》 的引论里,说Sir Walter Scott的《边地歌吟》 出版的时候,许多人都祝贺他。只有一位诚实的老太太,James Hogg的母亲,却发愁道:“那些歌原是做了唱的,不是做了读的;你现在将好东西弄坏了,再没有人去唱它们了。”这就是说,印了它们,便毁了它们。要知道那位老太太何以这样失望,我们得回到歌谣的起源上去。歌谣起于文字之先,全靠口耳相传,心心相印,一代一代地保存着。它并无定形,可以自由地改变,适应。它是有生命的;它在成长与发展,正和别的有机体一样。那位老太太从这个观点看,自然觉得印了就是死了——但从另一面说,印了可以永久保存,死了其实倒是不死呢。
论到歌谣——叙事歌——起源问题,纠纷甚多。据Witham所引,共有四种学说,她先说她所信的:
一 民众与个人合作说 她说叙事歌起于凡民,乃原始社会生活的一种特征;那时人家里,村人的聚会里,都唱着这种叙事歌。那时的诗人不能写,那时的民众不能读;诗人得唱给他们听,或念给他们听。那时的社会是同质的,大家一切情趣都相同,没有智愚的分野,国王与农夫享受着同样的娱乐;全社会举行公众庆祝时,酣歌狂舞,更是大家所乐为。初民间有此种庆典,乃历史上常例;现在的非洲、南美洲、澳洲,还可见此种歌舞的群众。
今就几种叙事歌中,举一事例——堡中主人不在家,他的妻与子被人杀害的情节。假定有几个报信人来到群众之中,报告这桩悲剧,大家都围拢来。这班听众听得手舞足蹈,时时发出嘈杂的强烈的呼喊;这种舞蹈与呼喊渐渐地,和现在群众的喝采与摇身(Swaying)一样,成为有节奏的。那些说话的也在摇晃着;这一部分是因为群众动作的影响,一部分是因为他们自己强烈的感情自然而然地变成有节奏的声调。他们一件件地叙述,把故事结束住了为止。在他们停下来喘口气或想一想的当儿,群众低声合唱着和歌或叠句。这些歌者天然用着民间流传的简单辞句,所以他们的故事容易记住。民众以后会常常教他们来说这桩故事,他们忍不住要学着说,自己便也常常唱起来了。日子久了,未免有许多改变与增加的地方。故事一天有民众唱着,便一天没有完成;它老是在制造之中,制造的人就是民众。
第二步的发展是巧于增修歌谣的人——也许是初次报信人之一,也许是群众中之一,接受听众特别的赞扬。他们知道了他的才能的时候,一定静听他的叙述,只在唱和曲时,才大家合唱。他的改本,记住的人最多。但他决不能以为这是他自己个人的产物;他与民众都是它的作者,无心的作者,而这首歌谣的历程也并未完毕,却正是起头呢。后来民众渐渐看重单独的歌者。因而有了那可羡可喜的歌工,以歌为业,不但取传统的材料,还能自己即兴成歌,用旧的语句,而情事是随意戏造的。这一步的发展,使我们有许多完成的叙事歌,但那与传统的东西全然各异。
以上所述的全过程里最重要的一点——并非空想——是,民众与歌工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作者,而口传相当于我们印刷的书。
此说以为叙事歌的制作是互相依倚的两部分的协力:先是某一时候有一个人作始,后是大家制作。这两部分工作的比例,因每首歌而异。但那“一个人”的特殊位置,必得弄清楚,不可看得过重,也不可看得过轻。
此说与Kidson的界说相同,只Kidson是论民歌,与此有遍举偏举之别罢了。据Witham自注,其说实出于Gummere的《诗的起源》、《民间叙事歌》两书,及Kittredge《英吉利苏格兰民间叙事歌引论》,Kidson书中也说到Gummere,大约是同出一源的。
二 Grimm说 他假定一群民众,为一件有关公益的事,举行典礼,大家在歌舞;这时候,各人一个跟一个,都做一节歌;合起来就是一首歌。大家都尊敬这首歌,没有一个人敢改变它。
Witham说 这是将民众当做作者,说一个社会的全民众在娱乐的聚会里,事前毫未思索,忽然会唱出有条有理的歌来。这是假定一个社会里的各人,有着相等的文才,而忽略了那压不住的“一个人”,比大众智巧的“一个人”。
三 散文先起说 这一派说Grimm所谓民众,并不常跳舞而出口成歌,也并不要求所有故事必用韵语传述。他们爱用散文谈说他们今昔的丰功伟业,有叙有议,有头有尾;有些地方便找他们中善歌的人来插唱一回。自然而然地,这所唱的歌容易记得,便流传下来了。
Witham说这一派偏重个人方面。叙事歌有时突然而起,有时突然中断,以及其他不明的情形,此说可以解释。但在歌的作始这件事上,他们却无视了民众,无视了歌舞的群众那一面。
四 个人创造说 这一派说叙事歌,无论实质方面,形式方面,都是某一歌工(Minstrel)的制作;民众呢,先只听着,后来学着歌工唱。
Witham说这更偏重个人了。她说这是将民间叙事歌的“民间”,当作现在“民间歌谣”(popular songs)的“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