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世界上存在着两个阵线:一个是法西斯侵略阵线,包括德意日,一个是反法西斯的民主阵线,以英美苏中为主角。英勇抗战了四年的中国,——世界反法西斯的先锋,它的当前的重要任务,一方面要加强抗战,以尽其世界反法西斯侵略阵线中主要一员的职责,一方面要努力促进世界反法西斯侵略的民主阵线的团结和巩固。因此,中国对于民主阵线中的英美苏各国须加强友好的关系,以建立一密切合作的基础。要达到这个目的,中国对于各友邦,首先要消除隔阂,增加了解。我国一般人对于英美的国情及政制,了解者较多,消除隔阂,增加了解,比较地容易。对于苏联,因为它是比较上属于新的政制,加上反苏的论客们从中挑拨诬陷,竟把“纳粹的德国和共产党的苏联”等量齐观,混为一谈,说它们都是“独裁”,都“根本上不配谈民主主义”,这样随手一推,把民主阵线的苏联,一推就推到法西斯方面去,在言者别有用心,在听者易受蒙蔽,对于国父中山先生所认为“自由共和国大联合”,“不朽的列宁遗与被压迫民族的世界之真遗产”,“两国(指中苏)在争取世界被压迫民族自由之大战中,携手并进以取得胜利”的友邦,不但不能消除隔阂,增加了解,反而增加隔阂,造成误会,这从真正服膺国父遗教和真正为中国国家民族及世界光明前途着想的观点看去,实在是一件不胜遗憾的事情。在别有用心者,其动机原在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无理可讲,但是他们以似是而非的谬论,企图藉此欺骗国人,离间中苏邦交,却有根据事实,予以纠正的必要。
苏联是否民主,在它有着本身的具体事实存在,毁之不足伤其毫末,誉之不足增其毫末,但是为着增加国人对于苏联的了解,对它作一番客观的研究,从中国的立场看去,却不是没有意义的。
民主政制的意义,最扼要而为政治学权威所一致接受的是美国林肯总统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在实际上合于这个原则的是民主,在实际上不合于这个原则的便不是民主。民主的实施达到什么程度,要看这个原则在实际上被实现到什么程度。
古时的希腊城市国家,常被历史家称为民主的生产地,但是在实际上,当时真有参加政治的权利的,只是“享受特权的幸福一群”(见《大英百科全书》“民主”一文中语),而在当时真为社会工作的奴隶,对于他们做苦工中所要遵守的法律,并没有关于立法的发言权,他们没有参加政治的权利,也没有任何民权,这民主只是为着“享受特权的幸福的一群”,所谓依政治学者的意见,严格地说,这民主也就不民主了,因为只是对于少数一部分人是民主,而对于其他多数人却是独裁。
由于民主政治的向前发展,有二点值得注意:第一是享受民主权利的人民逐渐扩大加多;第二是要注意为着谁的民主?管着谁的独裁?
例如苏联并不讳言它是无产阶级独裁,在一九一八年第一次苏维埃宪法中就明白规定这个国家的目的是要“建立城市和乡村的工人与贫农联合的独裁,由此废除人对人的剥削,并建立社会主义”。在这里最当注意的是当时俄国城市和农村的工人和贫农,共占俄国全体人口百分之九十五。这就是说,当时这个宪法中所规定的政制,在全体人民百分之九十五是民主,享受民主权利的是在全体人民百分之九十五,所独裁只是对付其余百分之五的不是“工作的人民”的寄生分子。
这还是初期的状态。约自一九三三年以后,资本主义的残余现象在苏联可以说不再有了,那百分之五的少数寄生分子也可以说是几等于零了,于是民主权利的范围更为扩大,旧宪法不适用,一九三六年宣布了新宪法,实行无限制的普选制度,自中央最高会议以至府、区、市、村的会议代表,都由选民依普遍,平等及直接的选举,用秘密投票制选举出来。一切民主权利都由全体人民普遍享受,即以前对极少数人的限制,也根本取消了。
明白了这样的实际内容及发展过程之后,便知道苏联所实行的“无产阶级独裁”和法西斯为着极少数人利益压迫最大多数人民的独裁,在本质上绝对不能混为一谈,否则便是抹煞了真理,故意为法西斯侵略者张目,这种态度绝对不是三民主义国家的国民所应有的,尤其不是今日应与反法西斯侵略的民主阵线中各国密切合作的中国国民所应有的!(这是对苏联实际情形的客观的研究,至于中国当前所应采用的民主却不是“无产阶级的独裁”的民主,见后文。)
美国林肯总统对于民主的定义还只是原则的说法,如果说得更具体些,“民主是政府的一种形式,在这里面,人民可用下面两种中任何一法来管理自己:或是由于直接自管,例如希腊小城市国家,或是通过他们的代表。”(见《大英百科全书》“民主”一文)换句话说,民主政治的主要特征是有真正民选的民意机关,及由这民意机关产生的负责的政府(对民意机关负责),由此予民权以切实的(不是仅仅口头上或字面上的)保障。
我们可根据这个原则来研究苏联政制的真相。
关于第一点,即民意机关的选举,苏联是在实际上实行了比较最彻底的制度:(一)各级人民会议代表,自中央的苏联最高会议,各加盟共和国的最高会议,下至府、区、市、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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