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庐杂识 - 卷三

作者: 陆以湉21,547】字 目 录

雅道,不若《墨谱》之能得体要也。《谱》中载汪仲

淹《墨书》述于鲁之言曰:“试墨如试金,当略其色泽,求其神气。其法用紫石

研,注水涓滴同磨,多少同。磨之一缕如线,而鉴其光:紫为上,黑光次之,青

又次之,白为下,黯氵勿无光,或有云霞气,又下之下也。”此数语可为相墨金

针。

◎沈汉甫

震泽沈汉甫茂才金渠,好学能文,屡试不遇,郁塞无聊之思悉于诗寓之,著

有《春风庐诗集》。句如:“竹色隐高屋,杏花明短墙。”“十里涧声寂,一肩

山影凉。”“雨声寒客馆,花事老山城。”“湖光吞树小,山气压云低。”“江

上白波双桨去,山前红树一僧归。”“烟村半夜鸡声早,水国三秋雁影低。”

“落日一星明树杪,微波双桨出苹花。”皆妙。

◎岳忠武王铜印

嘉庆戊寅,山阴李宏信以所藏岳忠武王铜印归于栖霞岭王祠,属王廿四世孙

秀元世守之。金坛段骧作记,摹刊祠壁。印准今尺寸六分有奇,厚三分。其文曰

“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岳飞印。”(阴

文五行,行六字。)凡三十字,盖古印字之最多者。

◎李少司寇

寿光李松园少司寇封,由翰林改刑部时,有翁强污其妇,妇爪伤翁面得免,

畏其再逼,遂自尽。众谓伤翁不孝,不宜旌。公谓妇此时惟恐不免耳,是无妨于

孝,仍宜旌。钱文敏公维城从其言,由是遂知名。

◎鹿洲公案

漳浦蓝玉霖太守鼎元《鹿洲公案》,乃其尹普阳、潮阳时所纪,节录以见折

狱之良:陈氏兄弟伯明、仲定争父遗田七亩搏讼,谓兄弟本同体,何得争讼!命

役以一铁索絷之,坐卧行止顷刻不能离,更使人侦其举动词色,日来报。初悻悻

不相语言,背面侧坐,至一二日,则渐渐相向,又三四日,则相对太息,俄而相

与言矣,未几又相与共饭矣。知其有悔心也,问二人有子否,则皆有二子。命拘

之来,谓曰:“汝父不合生汝二人,是以构讼。汝等又不幸各生二子,他日争夺,

无有已时。吾为汝思患豫防。”命各以一子交养济院,与丐首为子。兄弟皆叩头

哭曰:“今知悔矣,愿让田不复争矣。”曰:“汝二人即有此心,汝二人之妻未

必愿也,且归与计之,三日后定议。”翼日,其妻邀其族长来求息,请自今以后

永相和睦,皆不愿得此田。乃命以田为祭产,兄弟轮年收租备祭,子孙世世永无

争端。由是兄弟妯娌皆亲爱异常,民间遂有言礼让者矣。

◎西塞山

湖北有西塞山,一名道士矶;湖州亦有西塞山,亦名道士矶。张志和《渔父

词》所云“西塞山前白鹭飞”,乃在湖州时作,而放翁《入蜀记》指为湖北之西

塞山,《广舆记》等亦沿其误。

◎西南夷传

王伯厚谓柳州《游黄溪记》仿太史公《西南夷传》。按:白香山《冷泉亭记》

云:“东南山水,余杭郡为最;就郡言,灵隐寺为尤;由寺观,冷泉亭为甲。邓

牧冲《天观记》云:“两浙山水之胜,最东南;由浙江西,杭最;由杭西,余杭

最;逆天目、大溪上,有十八里曰洞霄宫者,是为大涤洞天,又余杭最胜处也。”

史鉴《韬光庵三天竺寺记》云:“环西湖之山凡三面,西山为最佳;据西山之佳

惟四寺,灵隐为最胜;领灵隐之胜有五亭,韬光为最幽。”盖皆效其体也。

◎吴烈女

湖州太湖滨绿葭湾吴烈女,以贫故养于夫家,夫曰李时新,佐父九皋治肆事

于湖北,女独与姑居。姑与疏族李大炮通,时来饮酒,使女给事左右,女不肯,

姑怒,扌失女无完肤。大炮与姑谋,并污之以塞其口,姑于是为好言诱女曰:

“大炮有恩于汝夫,汝善事之,汝夫归,以汝为能报德也。”因出金跳脱与之曰:

“此大炮所赠。”女取而掷之地。时六月六日,俗必食饣饣乇,姑与大炮共为

饣饣乇,使女炊,女不肯炊,姑乃自炊之。炊熟,大炮与姑食,邀女共食,女

不肯食,大炮强灌之,则啼而走。傍晚,女浴于室,大炮从暗中突出,欲走,门

已闭,遂自后窗投于水。邻妪救之起,微有气,至夜半苏,复自投于水,竟死。

族人以大炮逼奸致死报县,乌程令庄有仪素不解事,县人谓之“庄糊涂”者也。

检验时,姑坚执大炮无逼奸事,竟以失足落水完案,时乾隆三十六年也。越二年,

震泽县盗案发,大炮论实坐斩,众愤稍泄,而逼奸之案已结,无可翻,烈女不得

邀旌典。至道光三十年,里人乃具呈当事,请旌于朝。归安方焘作征诗启以表彰

之,有“千寻雪浪净涤淤泥,一片冰心朗昭河汉”之句。

◎诗分唐宋

王右丞诗“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王介甫诗“萧萧抟黍声中

日,漠漠春锄影外天”,同一咏鹭鹂也,一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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