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官
职员
泉州府
〔唐〕
泉州清源郡上。职员俱与建州同。州有典狱等,各曹有佐史等及经学生、医学生亦同。
晋江县上。南安县紧。莆田县上。上三县职员俱与福州闽县同。
仙游县中。职员与福州、长溪县同。
〔宋〕
泉州望。按《宋史》:“清源郡,太平兴国初改平海军节度。本上郡,大观元年升为望郡。”知州事、通判军州事、佥书、判官、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各一员。诸曹官:录事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司理参军各一员。州学教授一员。监在城税务文武各一员。本州兵官:驻泊兵马都监、兵马都监、添差兵马都监、兵马监押、押队。监、作院。员数俱未详。
晋江县望。职员与福州闽县同。石湖四县巡检、石井镇巡检。员数俱未详。监石井镇一员。
南安县中。同安县中。上二县职员与福州罗源县同。
惠安县望。职员与福州闽县同。小兜四县巡检。员数未详1。
永春县中。职员与罗源县同。永春、德化、安溪三县巡检各一员。
安溪县下。德化县下。上二县职员俱与福州罗源县同。
寄治附
殿前司左翼军宋以殿前左翼军镇泉州。统制、统领员数俱未详。
〔元〕
泉州路总管府上。按《元史》:“初尝置平海行中书于泉州,及迁行省于福州,遂为泉州路总管。”职员与福州路同。经历司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司狱司司狱一员。儒学教授、学正、学录各一员,训导六员。蒙古学、医学、阴阳学职员与福州路同。广平仓监纳大使、副使各一员。平准行用库职员与福州路同。丰衍库大使、副使各一员。杂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都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清源站正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脱脱禾孙掌盘诘使客辨其真伪。脱脱禾孙、副脱脱禾孙各一员。录事司初立南北二司,后并为一。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同。
晋江县中。达鲁花赤、县尹、县丞、主簿、县尉各一员。按《元史》:“中县不置丞。”而《三山续志》:“闽县亦中县也。”皆不置丞。《泉州志》:“晋江、南安皆中县,而各有丞。”又元诸县皆有典史,而《泉州志》诸县皆无之2,疑志误也。
南安县中。职员与晋江县同。
同安县下。达鲁花赤、县尹、主簿、县尉各一员。
德化县下。永春县下。安溪县下。惠安县下。上四县职员俱与同安县同。
湖州翼万户府本府及幕官职员与福州路亳州翼万户府同。镇抚司本志作“司”,《三山续志》作“所”。镇抚二员。镇遏司千户、百户各二员,照磨一员。
上千户所达鲁花赤、千户、副千户各一员,案牍一员,弹压二员。按本志,各所皆有弹压司,皆有弹压二员。
中千户所职员与上千户所同。改案牍为都目。
下千户所职员亦与上千户所同。但改案牍为吏目。上百户所百户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下百户所百户一员。
左副翼万户府职员俱与湖州翼万户府同。
水寨官、湖州翼、左副翼百户各一员。
〔国朝〕
文职
本府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府有司吏十一人、典吏二十七人。织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广平、永宁二仓大使、副使各一员。晋安马驿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
晋江县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闽县同。县有司吏七人、典吏十六人。祥芝、深沪、围头、乌浔四巡检司巡检各二员3。税课局大使一员。福全仓副使一员。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南安县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晋江县同。澳头巡检司巡检一员。康店驿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福州府长乐县同。
同安县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宁府建安县同。峰上、塔头、高浦、陈坑、官澳、田浦、烈屿、苎溪八巡检司巡检各一员。金门、嘉禾、高浦三仓副使各一员。大轮、深青二驿驿丞各一员。河泊所河泊官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德化县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永福县同。县有司吏一人、典吏七人。安仁、高镇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阴阳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永春县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永福县同。吏员亦同。阴阳、医学、僧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安溪县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永福县同。吏员亦同。源口渡巡检司巡检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惠安县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亦同。小4、峰尾、獭窟、黄崎四巡检司巡检各一员。崇武仓副使一员。锦田驿驿丞一员。河泊所河泊官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武职
泉州卫指挥使司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永宁卫指挥使司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福全、高浦、嘉禾、崇武、金门十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漳州府
〔唐〕
漳州漳浦郡下。刺史、别驾、司马各一员。下州有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录事、参军事一员,有吏二人。录事一员,司仓参军事一员,有佐、史各二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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