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后,夜莺开始对他袒露身世。每次做爱之后,她就会在福持车的座位上梳着他的胳膊,向他讲起她的童年——她生长在一个贫穷的家里,流氓的父亲如何夜里爬上她的床强暴她,第二天早晨她父亲又总会感到罪恶,便狠狠地打她,骂她“娼妇”。家里的人都把她当作污秽垃圾,没有人理她。
有一次,他看见她讲述时眼里有泪光,这让他很不快;听她这些陈年旧事就已经很令他恶心。但他并没有阻止她的倾诉,只是向后靠了靠,装作充满同情而耐心地倾听。而他的头脑中却闪现着费尔德兹头上鲜血进流的场面。死亡原来如此容易。
一天,他们正在开车出城的路上,她忽然指着窗外:“看,那就是——包乔!”他放慢车速,仔细地打量着这个皮条客。对方是个矮孝瘦骨嶙峋的黑人,戴着一顶红色的帽子,穿豹皮红夹克。他正在街角与两个肥胖的白人妓女谈话,双手搂着她们的腰,一张嘴便露出一口金牙。
夜莺滑到座底下,抓着他的胳膊:“快点开,别让他看见我!”他故意又减速,笑道:“什么?你就被这么小的一个家伙吓成这样。”
“也许他看起来又矮又瘦,但他特别狠毒。”
“好吧,就算这样。”
“相信我,好医生,快,快点离开这儿。”
“好吧。”
从那以后,他开始注意观察这个黑人。
包乔的出没很有规律。他每周三、五、日晚上都在七点左右出现,从南面开车过来。这家伙开一辆加长的紫色普雷克斯轿车,车头上金光闪闪“B·J”两个字母(包乔英文缩写)。镀金边的车门,黑色的玻璃,一眼就可以看出车上有先进的报警系统。
这个皮条客经常把车停在一个非停车区,从没有人上前干预,普雷克斯车当然也从不需要付停车费,更没有人敢给开得起这种车的人递罚款单。每次包乔走出车门,总是要先伸个懒腰,然后掏出金色烟盒抽出一支大号紫色“沙门”烟,用一个金色花花公子打火机点燃。随后取出一个小型摇控器设置自动报警。每次他从外面回到车前也是这一程序的翻版。
这个小个子混蛋的夜生活也比较规律,先是从东向西收敛他手下各妓女上缴的保护费,一直忙到午夜。每周三、五的后半夜去一个叫“艾文斯左轮手枪”的酒吧喝酒,皮条客们大都在这里集会。周日晚上去“鲁比”俱乐部看脱衣舞表演。
美妙医生跟踪着他。没有人注意这个穿风衣、T恤衫、中仔裤、网球鞋的青年人。他打扮得像一个普通的青年,但却是个即将进攻的战士。
终极战士。
包乔有时身边会带一个“鲁比”俱乐部的舞女或自己手下的妓女;有时身边跟着一个胸肌隆起的大个子黑人保镖;但更多的时候独来独往,好像整个地区都在他管辖之下。这杂种自信的原因还在于腰间别着一把口径四十五的左轮手枪,枪呈流线型,人造珍珠镶嵌的枪柄。有时这家伙会以西部牛仔的姿势把手枪从皮套中独出,在手指上转几圈再插回。
这杂种看起来活得自满而滋润,每日唱唱跳跳笑个不停,他一开口,便闪过一片金光。他穿着宽松的大短裤,更显得两条黑腿瘦得像甘蔗杆。“老人头”皮鞋下面配了高高的后跟。但他依旧很矮。黑狗屎。
目标的行踪容易掌握。
他观察了包乔几周之后。一个炎热的局五深夜,他决定动手。等待。耐心地等待。
他站在一个臭气熏人的街角等了四个小时,但一点不觉得累。周围弥漫着垃圾的腐臭,蚊蝇似一架架小型客机不断降落在他脸上。但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信念:为了真正的爱情。
费尔德兹的脸不断闪现,忽然又换成包乔的,起伏更替,最后两张脸合成一张讨厌的黑白相间的面具。
他指节握得直响。
凌晨三点十三分。包乔定出了酒吧,他边转过街角边打着晌指,好像刚赢了一大笔钱。离自己的车还有一个街口,他习惯地停下来,提了提短裤,掏出“沙门”烟,点燃。花花公子的火焰照出了他瘦猴似的脸。恶心的一幕。
火苗刚一熄灭,美妙医生迅捷而无声地跑出隐身之处,像一个终极战士,超级英雄。
脚下的网球鞋跑起来轻盈而有弹性。他从风衣下抽出一根短撬棍,转瞬间到了普雷克斯车旁,用力把撬棍举过头顶,对着挡风玻璃猛地砸下。清脆的破碎声还未消散,他便转身藏到了汽车的副驾驶座一面的阴影里。
高级的自动警报系统开始尖叫。
包乔一曰烟刚吸了一半,他过了一秒钟才明白是什么回事,又过了一秒钟才尖叫出声来。
两种尖叫混合在一起。
精神音乐。
包乔拔出手枪,跟跪着跑到普雷克斯车前,脚上的高跟鞋已甩掉了一只。他又跳又叫,眼睛盯着挡风玻璃上的大洞。警报器依旧尖鸣,唱着痛苦的机械之歌。
包乔跳着脚,用手中的左轮枪指来指去,口中嘶叫“滚出来,狗杂种,下地狱的狗杂种”。
警报器依旧,好像要把可怜的电子机芯震出来。
他一动不动伏在那里,像一具死尸,手中紧紧握着撬棍,时刻准备着。那个蠢货没有发现他。蠢货甚至根本就设想到要检查汽车的副驾驶座这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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