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说约 - 卷中

作者:【暂缺】 【11,402】字 目 录

可解,吉事无成。亥破寅,巳破申,破中有合,主破而复成,或成而复破。

害者,疑忌之神也。子午对冲,乃丑合子,未合午,故子未互害,午丑互害,犹之我与彼人为仇,则与彼相好者我亦忌之也,余仿此。

害神为用入传,或临干支,疑忌阻隔。凡事宜静而不宜动。

干支三传互害者,占彼此交涉事,尤不吉,以各怀猜忌,必无济也。

始终

天地间万物,无一不具始终。以天地言,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成即终也。以阴阳言,阳主生,阴主死,死即终也。以五行言,金木水火土递相为官,相比则生,相隔则克。十干、十二支亦如之。生为始,克为终也。故明乎始终,吉凶不外是也。

三传,始、中、终。初传为事之起,中传为移易之门,末传为归结之区。始吉终吉,始终皆吉;始凶终凶,始终皆凶;初吉末凶,终于凶也。初凶末吉,终于吉也。初传凶,末传克之,事可获济;末传吉,初传克之,凡事无成。

吉凶之应,万变纷纷,或吉中有凶,或凶中有吉,或似吉而有大凶,或似凶而有大吉,凶则视其所救,吉则视其害,凶而有救,不致于祸;吉而有害,不及于祸。纯凶则祸成,纯吉则福至。

纯杂

甲丙戊庚壬为纯,乙与庚合,丁与第三者合,己与甲合,辛与丙癸,癸与戊合,为杂。

子卯午酉仲位无寄,为纯。寅申巳亥、辰戌丑未有寄,为杂。

又春令属木,三月建辰,木气犹旺,辰中有余木;未月有余火,戌中有余金,丑中有余水,皆为杂。

数目

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此五行本数。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此干支本数。天后、朱雀九,贵人、太常八,青龙、白虎七,六合、太阴六,勾陈、天空五,螣蛇、元武四,此天将本数。值时令相气,以本数论,旺气加倍,休囚死皆为衰,衰则减半论。临占先定类神,以类神天地盘上下相乘作数,亦有不视上下而以类神之遁干、天将相乘作数者。又有不取相乘,而以类神之遁干天将相并作数者,要随机酌断,未可拘泥也。至数之多寡是十是百,数之尾零几分几厘,皆无定计,亦随机酌断可也。

如占财,七月壬戌日子时午将,巳加壬为用,巳数四,休气减半,壬数六,上下相乘,一百二十两;遁丁数六,休气减半,壬数六,上下相乘一百八十两。又如丙辰年九月乙卯日卯时辰将,辰加卯为用,辰数五,系太岁、月将,以极旺论,加倍作一千两;乘勾陈,亦为财,勾数五,与辰相并,作一千五百两断。便干支同类,而分其财,而各争之,故中分之,不过七百有零,而财支土岂能得乎?

占道里远近,视道路神,或视二马相乘相并定其数。如四月乙酉日酉将戌时占,贵人子乘贵人加丑,子天马,阴见亥对马,遁丁,则远来而到速明矣。既见二马,即当以二马相乘,子数九,亥数四,相乘三千六百里,衰气减半,一千八百里断。

占官以官星上下相乘相并定其品,如相乘得四数,则以四品断,相乘得四十八数,则以从四品断;若逢三光、三阳、轩盖、龙德、时泰,若三传三合作财星官星者,竟按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断之,不必上下相乘。至占道里,仍相乘相并为准。

射覆以占时为先锋,用神为类神,或以占时相乘相并,或以用神相乘相并,定其件数,两数临占酌断。

颜色

古云:甲青,乙碧,丙赤,丁紫,戊黄,己绿,庚白,辛栗,壬黑,癸绿。子黑,寅碧,卯青,巳斑点,午赤,申黑白,酉白,亥淡青,辰未戌丑纯黄。今深研义理,有确有否,分晰叙后:

甲青,丙赤,戊寅,庚白,壬黑,此无异议。乙本青,因与庚合,青中带白;丁本赤,因与壬合,赤中带黑;己本黄,因与甲合,黄中带青;辛本白,因与丙合,白中带赤;癸本黑,因与戊合,黑中带黄。

子色黑,卯青,午赤,酉白,此无异议。寅本青,因火生寅,青中杂赤色;巳本赤,因金生巳,赤中杂白;申本白,因水土生申,白中杂黄黑;亥本黑,因木生亥,黑中杂青;辰未戌丑本黄,因水墓于辰,辰中有死水,故杂黑;木墓于未,未中有死木,故杂青;火墓于戌,戌中有死火,故杂赤;金墓于丑,丑中有死金,故杂白。

占人服色,干为外,支为内,天盘为上身,地盘为下身。如壬寅加申为用,壬为外,外穿黑色衣,寅为内,内穿青赤色衣,申为下身,穿白黑黄色也。

射覆占物之色,亦如之。如午加酉为用,应是上赤下白之物,或止就在盘干支断,不必涉地盘亦可,要随机酌量。

新旧

用起旺相为新,休囚为旧,长生为新,墓神为旧,孟神为新,仲神为半新,季神为旧。刚日用起长生为新,墓神为旧。阴日视日德,日德之长生为新,日德之墓为旧。如用神新,阴神旧,或用神旧阴神新,皆主新旧参半。

旧临新为用,主旧事复起;新临旧为用,主旧事中新事又起。

占物新神为用,为新物;旧神为用,为旧物,为已死物。

占六畜旺相,无刑为畜养生物,休囚死墓或逢刑为已杀之物。

亲疏

干与支,己与人也。干支上下互为六合、三合,或相生者为亲,不合不相生者为疏。干支各成三合局者为尤疏,并主各不相顾。

用神、类神与干三合、六合,或相生者,为亲;不合、不相生者不疏。用神、类神系日德为亲,又为旧交。

用神、类神与干支同气为本家人。如甲日见寅卯,子日见亥。

用神、类神与干支陵迫为郭里人、近处人。如丙日见辰午,午日见巳未是也。

远近

干与相相并者为最近,隔一二位为远,三四位者更远,至七位则极远矣。

用神、类神临干为近,隔一二三四位者渐远,七位者极远,逾七位则与支反近矣。

用神、类神临干为近,临干阴次之,临支为远,临支阴更远。

以干支用神对待言,干上为近,用神为远;以三传言,初近中远末最远,并为最高,因三传相因,皆是上神,愈传而愈高也。

众寡

干在空乡,为孤立之象,而无相助之人。如庚辰日干在空乡是也。若辰加干,主孤立之际有相契之人来扶,辰为日三合生干也。若午加干,主孤立之际水遭劫难,午为日鬼克干也。

干支三传作三合局者,以众言。

三传三神同气,如辰未戌之类;两神同气,如卯寅之类,亦以众言。比肩加干为兄弟朋友之众,如乙日干上卯,干阴寅之类。

返吟、连茹,为牵连之众。

河魁者,部领之权,为用亦以众言。如乘勾陈,主凶徒集众为妖。

迟速

干支在贵人前凡占皆速,在贵人后皆迟。

用神旺相速,旺仲尤速,旺孟次之,季神较迟,休囚死迟。

已往未来

用神临干前为已往,临干后为未来,临干为当时事,如甲日辰加卯为用为已往,戌加子为用为未来。

用起休囚死为已往,相气为未来,旺气为当时事。

占灾患视天罡,罡临干前为已往,干后为未来,临干为当时事,只在朝夕间也。如罡离干四位,无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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