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 - 一、无为与有为

作者: 胡适3,181】字 目 录

六年(前一三五),辽东的高庙被火烧了,他推说灾异,以为当“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他的意思指淮南王。主父偃取其书,奏上去。这时候,政府不敢得罪淮南王,故把董仲舒下吏,定为死罪。武帝特赦了他。他后来还做过胶西王相,病免家居,不治产业,以著书修学为事。朝廷有大事,时时差人到他家去请问他。他的死年不知在何年,苏舆假定为太初元年(前一四)。他的重要思想,散见于《汉书》之中(看严可均《全汉文》卷二三—二四)。他的《春秋繁露》,有近人苏舆的《春秋繁露义证》本最可用。康有为有《春秋董氏学》,也可参考。

董仲舒在他的对策第一篇里,提出“强勉”一个观念,他说:事在强勉而已矣。强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此皆可使旋至而立有效者也。强勉即是努力有为。他又说: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夫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而政乱国危者众,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由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灭也。……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治乱废兴在于己。这正是荀卿以来的人事主义。荀卿教人不求知天,而董仲舒却要人明于天人相与的关系,这大概是由于个性的不同和时代环境的不同。他说: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此指《春秋》“春王正月”四字。)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这固是穿凿傅会,但也可表现他的主张。他在别处曾说,“王”字是“三画而连其中”,三画是天地与人;连其中是通其道:“唯人道为可以参天”(《繁露》第四十四)。这正是荀子“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的意思。他在对策第三篇中说: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命、性、情,都是自然的,贾谊所谓“天之所为也”。承天意、教化、度制,都是人为的,贾谊所谓“人之所设也”。命待圣人而后行,性待教化而后成,情待度制而后节,都是说人事重于天然。

在对策第二篇里,他很不客气的说:今陛下并有天下,海内莫不率服,……然而功不加于百姓者,殆王心未加焉。曾子曰:“尊其所闻,则高明矣。行其所知,则光大矣。”高明光大不在乎他,在乎加之意而已。这仍是强勉有为之意。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对策》三)道家学者都深信天道是自然演变的,故不主张“以人易天”。他们说:“胡为乎?胡不为乎?夫固将自化。”董仲舒不信天道的自然变化,只信人事有得失,故主张用人功来补偏救弊。他说:道者万世无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政有眊而不行。举其偏以补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将以救溢扶衰,所遭之变然也。……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变道之实。(《对策》三)董生所谓“道”本来只是“所由适于治之路”,本来只是人事,而非天道。人事有所不到,便有偏有弊,这都是“道之失”,即是人事之失。补弊举偏,救溢扶衰,拨乱反正,这是改制,是变法,不是变道。故他很沉痛的主张变法: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无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无益也。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善治则灾害日去,福禄日来。(《对策》一)这便是董生的有为主义。

贾生的有为主义得罪了当时的权臣贵人,终于迁谪而死。晁错的有为主义终于害他自己朝衣斩于东市。董仲舒的有为主义也使他下狱,定死罪,幸而不死,也落得废弃终身。他们都是有为论的牺牲者。然而董生自己不曾说吗?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五六。《繁露》三十二作“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他们的积极有为的精神,不但建立了汉帝国的一代规模,还影响了中国两千年的政治思想与制度。他们的牺牲是值得我们的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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