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山雷学 - 卷二

作者:【暂缺】 【14,431】字 目 录

地排错了卦,看错了爻……这一连串的偶然巧合在一起,每一个“偶然”环节都是操作中不可分割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这一连串的“偶然”环节体现了任运巧合的综合性。

我们并不反对心诚,也主张术者和求测者都心诚。我们所反对的仅仅是对卜筮的不正确的理解。

[三]

我们认为,所谓“诚”,应当包括求测者和预测者的双方心理状态。

诚的第一要义是“实事求是”,第二才是“信奉”。求测者的心理状态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信奉而且实事求是,测准了他承认,没测准他也实事求是地指出,这是真正的诚。

第二种是因过度信任而盲目地迷信,说准了当然无法可说,测错了他也要从记忆中搜索出一些事实来凑合。比如说,断他某月退了财,他连连说,对呀对呀,某月我买了一台电视机云云。卜筮的过程是个相互信息反馈的过程,其间出现了错误的反馈而且形式比较隐蔽,对於预测者来说是容易导向错误的结论的。

第三种是不相信卜筮〔或有意来考试预测者的水平〕,但能实事求是地配合预测者。

第四种是既不相信又不实事求是地对待卜筮,或者相信卜筮但心怀不正而存心捣乱,不管预测断语正确与否一概否定,甚至故意把结论引入歧途。比如,明明是结了婚,故意说还没有找对象,问何时能成婚?明明是夫妻恩爱,故意说两人闹离婚,问何时能离婚?等等。

上述四种情况,前三种一般来说预测的准确率都较高,而第一种情况则是最隹状态;最後一种情况当然很难测准了。

对於预测者来说,诚也包括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

第一,应当按卦实断。断错了应当承认,不要用遁辞推托,不要含糊其辞、模棱两可。那种一语双关耍滑头的江湖伎俩固然可以一时奏效,但对於日後的准确率当然会有严重的影响,更不可能真正提高自己的预测水平;此外,对於对方盲目迷信的凑合,也应当有清醒的头脑,明辨其是非,以免被导向歧途。

第二,要把握自己的心理状态。状态不隹、情绪不稳定时干脆不测,因为预测的准确率很大程度上取决於术者的理解深度、技术高低以及心理上的圆融和谐程度。

第三,要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不要怕断错,不要患得患失,要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不能被对方的暗示牵着走。尤其是卦象所示和对方的自我判断相反时,要敢於坚持自己的判断。否则往往断错,不少预测名家都有这方面的切身体会。

第四,自己也要正确地看待卜筮。技术再高的卜筮家也绝对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准确,故不能把话说得太绝对,要引导求测者正确对待卜筮,仅仅把它看成是的参考意见之一。许多江湖术士〔包括一些态度不端正的预测者〕不慎的预测甚至可以酿成求测者的悲剧。“筮者”一定要有“筮德”。

我们在实测中,为了避免双方的干扰,一般采用先把大部分断语笔录下来,再一项一项核实的方式。这样做,一方面有利於我们对易学理论作实事求是的研究,二方面也有利於自己实测水平的提高。

[四]

易云:蒙……“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验之实践,有时三筮的确“不告”,但有时不仅是三筮,甚至四筮五筮依然“告”。野鹤老人的《增删卜易》里就有过连卜四次而结论全同的精采筮例。我们也有大量“告”与“不告”的体验。

在实测中怎样看待“筮不过三”?我们谈谈自己的体验,即:初筮大象明显者,不必再筮。

这句话是指,如果初筮大象明显,但与自己的估计或期望相反亦不可再筮;如果“再三筮”,此为“渎”筮,那么,卦象“不告”;如要强行“筮”之,卦象必定错乱,无法判断结果。但如果初筮大象模糊时,完全可以二筮、三筮乃至多筮,只要预测者困惑不解,而“信念”不退,绝大部分情况下再筮的大象保持不变。

曾有过这样一桩趣事。有一位研究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朋友龚先生,怀着好奇的心情两次上门求测,第一次全部应验了,第二次上门求测调动,得京房式之“地雷复”〔六合卦〕,断其调动困难,还测准了其他一些事情。龚先生感到好奇和迷惑,问:卦象与丢铜钱的手法是否有关?如果高一点抛起能得出相同的结论吗?我当时心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似乎已经知道了卦象了!我肯定地说:无论你抛多高,结论都是一样。当即龚先生第二次把铜钱几乎抛上了天花板,又得“雷地豫”〔六合卦〕变“火地晋”,两次的主卦仅上下卦颠到了次序,卦案於下:

例31a,京房式之“地雷复”。

断:

卦逢六合,难动象,卦无父母,事无头绪,兄爻辰土空而暗动,出空即克世,调动有阻。

例31b,京房式“豫”变“晋”。

断:

此卦仍为无父母之六合卦,六爻戌土虽动而生用神官鬼,但化回头之克,亦为有阻之象。两卦大象如出一辙。

说明情况後,龚先生感到不可思议。类似的试验已有多次,很少有例外,只不过主卦的相似程度没有这么高罢了。

按:由此我们可以领悟:“初筮告”中的“初”字,其本意是指“童蒙”,非数量词--“童蒙”求筮,故为“初筮”;非“童蒙”求筮,故云:“再三渎,渎则不告”。

所谓“童蒙”者,是指心有困惑,等待解惑之人。心中困惑一日不解,还是可称之为“童蒙”,而“童蒙”的所求都是符合“任运”之道的,因“童蒙”所求是“无思”的,故能感通“易道”〔“童蒙”多筮也“告”,如上文的“龚先生”就是,此即“天地”之大恩显现!〕;反过来,“童蒙”已启开心窍,再求“筮”,此时已是“再三渎”了--不必三次求筮才是“渎”。

第三节 吉凶悖论

[一]

卜筮的直接功利目的,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趋吉避凶”。从理论上看,卜筮“趋吉避凶”的功能取决於卜筮的准确程度和精细程度。

但是,关於卜筮的准确程度一开始就会陷入二律背反的怪圈。

从客观的准确率来说,所预测的结果全部应验了才能说是测准了。换言之,测之为吉者,果然吉;测之为凶者,果然凶,这才能证明预测准确。然而,预测的目的是趋吉避凶,如果所测出来的“凶”被避开了,逢凶化吉了,也就否定了所预测为凶的这一部分结论的正确性。所以,卜筮的准确性与卜筮的目的是不能两全的,要保证准确性就不能保证趋吉避凶,要保证趋吉避凶就无法证明预测的准确性。

我们不妨用一个通俗的比方来说明。

假定某卜筮者的技术已炉火纯青、登峰造极。如果他测得某甲某日出门必遭车祸,某甲遵嘱未出门,当然不会出车祸,类似的情况在卜筮者的卜筮生涯中是屡见不鲜的。但是,我们又怎么能证明某甲出门一定会出车祸呢?

我们又退一步讲,假定某乙是准备某日乘某一客运班车出外,因遵某卜筮者的嘱咐而未成行,结果这一班车果真翻车,乘客或死或伤,无一幸免。我们也不能绝对肯定某乙乘此车一定会出车祸,因为如果某乙去乘这辆班车,也许会因他的早到〔或晚到〕而促使班车提早一两分钟出发〔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屡见不鲜的〕,从而避免了这一车人的惨祸;这种结局,我们无法证明有,也无法证明无。

上面讲的是避凶,因预测准确性与避凶的自我相关而不可证,那么能否证明趋吉的绝对准确性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假定某丙不知向何方向求财为宜,卜筮者断其应往南方求财,某月某日可获利若干,後果如所测。能不能说此预测是绝对地达到了趋吉的目的呢?我们说也不这样绝对肯定。因为“宜往南方求财”一语中暗含了“不宜往东、西、北方求财”之意,谁又能绝对肯定往其他方向求财不能获得同样多或更多的利润呢。趋吉与避凶是如影相随的,我们无法证明避凶的绝对有效性,也就同样无法证明趋吉的绝对有效性。

对此,我们可以借用洛仑兹关於通过预测改变气候的一段评论:“是的,你可以改变气候,你可以使它做一些不同於它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如果你这样做,你就永远也不会知道它本来究竟如何。正好象打扑克,已经洗好的一次牌,你又洗一次,你认为这将改善你的运气,其实你也不知道,洗牌多一次,对你是好还是坏。”

[二]

从实践角度考察,卜筮的趋吉避凶功能有“可证”、“不可确证”和“不可证”三种情况。

上面举的乘车之例,第一种情况属於“不可证”,第二种是“不可确证”,因为那辆班车毕竟出了车祸,某乙若乘此车而遭不幸的机率是十分高的。“可证”的还是有的,假如某丁准备乘火车,而火车一般不会因某一个人的早到或迟到而改变发车时间,若此情况下某丁因预测而避免了车祸,可以认为此趋吉避凶是“可证”的。

我们自己在卜筮中也的确遇到过这三种情况,试举一个“可证”的例子:

例33,1993年19月25日,航运公司丁女士,其女儿於两月前留条在家,说是去外做生意打天下去了。去後杳无音信,丁女士急得整日啼哭,故来求测,得京房式天山遁卦:

断:

1、六爻安静,其女无恙。子伏辰下,月冲辰土,冲亦可主动,辰为东南,其女去了东南方;

2、财爻不现,伏於官鬼之下,财伏官乡,买卖遭伤,其女未赚到钱,所带去的现金已花光;

3、子伏辰土水库之下,辰土父母爻紧挨世位,且被月建巳火冲而破库,子孙爻可得出,当是已回家乡,住在距家中不远之处;

4、财伏官可看成女孩在朋友之家。“遁”也是隐藏之意;

5、内卦为艮,为东北,为山,又子伏水库辰土之下,当是东北方山坡下水库旁之家;

6、水库已破,今日速去寻找,戌时可以找到。子孙伏藏而不能冲克世爻,还有可能再度外去。

丁女士遵嘱当晚去往东北方山坡下其同学家寻找,见其门前没有水库,但有一高高的水塔,心中更有了底。敲开门後问其女在否,开始其同学还谎说不在,丁女士肯定地说:“一定在你家里。”果在其家,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再次外去。

按:这是可以实证的实例。若不遵测及时寻找,近期内其女肯定又会外去。

还举一个“不可确证”的例子。

例34,1993年5月29日,邻居陈先生因多次遇车祸心有余悸,次日又将随单位之专车去常德,因求测出行吉凶,得京房式“涣”之“蒙”:

断:

测出行而子孙持世,且官鬼不上卦,本为吉象,但不宜世应俱空,谋事难成,加之世动化回头之克,去则有伤身之祸。是何祸患?主卦父母亦空破而伏於子下,世又化父母回头之克,父母为车,恐车出问题而伤身。陈遵嘱未成行,其单位的专车次日行至中途电机起火,人员未受伤而转回了家。

按:卦象上有伤身之祸,但车上的人员均未受伤,陈先生若随去是否会受伤是不可证的;由於此汽车毕竟还是出了事故,故此例应属於“不可确证”的范围。

[三]

当然,卜筮“趋吉避凶”的功能取决於卜筮的精细程度,精细程度的标准就是吉凶发生的日期与吉凶事件的具体性质,只是不同的事项对於精确程度有不同的要求,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後果越严重事件的就要求有更精确的判断。比如,断某人何时财运甚隹,应期可以宽泛一点,大致说明哪一段时间〔如寅卯之月〕即可;若是大的祸患,此应期就必须尽量精确,比如,说断某人寅卯之月有车祸,其人总不能两个月之内都躲在家里不出门吧?作者曾於93年断某工人於某三天之内有伤身之祸〔卦案已遗失〕,结果此人提前两天被车床轧断了手臂,事後其子还赞叹断得比较准,我们听了只有苦笑,这种“较准”的预测有何意义?

预测事件的具体性状也很重要。若性状没有精确的判断,也很难达到趋吉避凶的目的。作者有许多“验卦”,就是因为缺少具体情况的判断,所以虽然“准得很”,就是避不了凶。试举两例:

例35,1994年6月29日智慧书店彭老板测财运,得藏山卜“困”之“坎”叠老阴:

断:

1、应爻妻财卯木动而化鬼且刑世爻,今年卯月曾有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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