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申年亦为官星,也不离谱,若断卦时稍灵活一点,说“申酉年结婚”就不会有错;母亲亡故于前年〔壬申年〕,也相差一年,理由同上。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第四爻子孙暗动,据此连断五条,竟然应验了六件事情:
1、本人家住四楼;
2、90年〔庚午年〕大女儿结婚迁了新居;
3、71年〔辛亥年〕和83年〔癸亥年〕均流产;
4、午日得财。
5、90年〔午年〕财运甚隹。
这是最典型的联带效应。
[四]
一卦大幅度地兼测过去之事,表面上并没有什么实践价值,但它包含的理论价值却不可低估,它能帮助我们进一步深刻地理解万事万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规律。坦率地说,我们研究卜筮的主要目的并不在预测,而是希望通过卜筮来研究自然界的运动规律。譬如说,我们常见的风水学,由此也得到了一个侧面的映证:你看,许多卦例中家住几楼不是与许多其他事件相联系的么?观其一斑,亦可推知全局。
此外,六爻纳支法适宜一卦多测不是无因的,因为六亲之间的相互生克关系,与现实有较大程度的吻合,例如:权高者多孤独,官旺克兄也;官高荣宗耀祖,官能生父也;为富而不仁,财旺克父,名誉有损也;财多者易入宦林,财能生官也;兄弟多者人丁兴旺,兄能生子也;家族太大,妯娌姑嫂多不睦而导致夫妻不和,兄多动财也;父辈高贵而多纨绔子弟,往往不肖,父旺而克子也;子女多者财源必广,子能生财也,等等。
当然,这在现实中不可能是绝对的。由于六亲生克之间还有中间的过渡环节,贪生可以忘克,反而连续相生,另外还有肆互一局作为补充,相克可转化为相合,比和可转化为相冲,相生可以转化为相刑,故六亲系统既可反映现实的共性,又可反映个人的特性。
[五]
下面谈谈一卦多断的总法度。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条:
一、根据传统的用神、原神、忌神、仇神和动变断卦法度,综合性地占断主测之事。
二、抛开主测之事,不断地切换角度,两爻两爻地根据其相互生克冲合化变关系,以及它们的六亲所指代的范围兼断他事。所谓“两爻”,包括主卦之内两爻之间〔不论动静〕、主卦之卦的动变爻和静对爻之间、之卦内两爻之间、伏神与飞神之间,都有可能蕴含信息。
三、所断之事,其时限一般在地支所属的十二年之内,远应年月,近应日时;个别情况下可以超过十二年。
四、“心动”是卜筮的总要领,一切问题最后都要回归到“心动”。
所谓“心动”,指某种生克关系使你产生强烈的印象,即可根据此印象结合推理果断地下断语;如果印象不深或心有犹豫,不可强断,切不可生搬硬套。长沙市曾有四位先生同来求测,前三人作者都准确地断准了他们所住的楼次〔当时作者正在较普遍地试验楼次的占断〕,测到第四人时,作者隐约感觉到楼次可能说不准,便没有断这一项目。占毕,第四人好奇,也要求说说他所住的楼次,按卦判出来,果然不准。这种情况已不止一次。总之,每一项占断,要卜筮者自己感觉圆融和谐为度,这就是所谓“心易”的精髓。
第四节 预置条件
[一]
在纳支法里,除八卦各爻之间的生克关系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日建与月建对卦爻的支配作用。
前人对日月建的支配作用估价十分高。野鹤老人在《增删卜易》里说:“月将即是月建又为月令,掌一月之权,司三旬之令;一月三十日内当权得令,操持万卜之提纲,巡察六爻之善恶。”而对日建的作用更加高估:“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司四时之旺相。前言月令司三旬之令;令于春则生,令于秋者杀,春夏秋冬各令其时。日辰不然,四时俱旺,操生杀生权,与月建同功。”後人都沿袭此说。
日月建为什么能主宰六爻?它们果真有“生杀之权”吗?它们在纳支系统中起什么作用?如何理解日月建论述中的一些矛盾?还有简化或改进的可能吗?这都是我们所要探讨的问题。
首先简述前人对日月建主宰六爻的主要法度。概括起来有如下几条:
决定卦爻的旺衰有双重标准,第一标准为月建标准。月建与卦爻的生克关系决定卦爻的旺衰状态。旺就是旺盛有力,一方面,旺爻意味着该爻所主事物或作用力处于兴旺阶段,另一方面旺爻有力量生克衰爻,而衰爻无力量生克旺爻〔爻之旺衰有五个等级,见图表5.4〕。
除月建外的第二种标准是日建标准。卦爻与日建的搭配,呈现另一种旺衰状态,即:生、旺、墓、绝。这种标准,我们将後面论述。
1、日月建可以生克所有的静爻和动爻,卦爻不能生克日月建。
这就是说,卦爻得日月之拱扶〔即比和〕或生化者,衰者转旺,旺者更旺;卦爻受日月之克者,旺者转衰,衰者更衰,动爻也丧失了生克它爻的能力。
2、日月建可以冲合卦爻,卦爻不能冲合日月建。
静爻得日月建之合谓之合起,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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