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托尔斯泰在他的《艺术论》里极力抗议现在所谓优美的艺术。他说:“其实我们的艺术……却只是人类一部分极少数的艺术。”又说:“凡我们所有的艺术都认为真实的、唯一的艺术;然而不但是人类的三分之二(亚洲、非洲的民族)生生死死,不知道这种唯一的高尚艺术,并且就在基督教社会里也不过是百分之一的人能享受我们所称的‘全’艺术,其馀百分之九十九的欧洲人,还是一代一代生生死死,做极劳苦的工作,永没有享受着艺术的滋味——就是间或能享受着,也决不会恍然‘了解’。”法国罗曼·罗兰在他的《演剧论》末所附的宣言里,也有同样的抗议:“艺术今为利己主义及无政府的混乱所苦。少数之人擅艺术之特权,民众反若见摈于艺术之外。……欲救艺术……必以一切之人悉入于一切世界之中。……为万人之快乐而经营之。不当存阶级之见,有如所谓下等社会、知识阶级云云者;亦不当为一部分之机械,有如所谓宗教、政治、道德,乃至社会云云者。吾人非欲于过去、未来有所防遏,特有表白现在一切之权利而已。……吾人之所愿友者,能求人类之理想于艺术之中,探友爱之理想于生活之中者也;能不以思索与活动与美,民众与优秀为各相分立者也。中流之艺术今已入于衰老之境矣;欲使其壮健有生气,则唯有借民众之力……”这两位伟大的作者十分同情于那些被艺术忘却的人们,所以有这样真诚的呼吁;他们对于旧艺术的憎恶和对于新艺术的希望,都热烈到极点。照他们意思,从前艺术全得推翻,没有改造底馀地;新兴的艺术家只须“借了民众之力”,处处顾到托尔斯泰所谓“全人类底享受”,自不难白手成家。于是乎离开民众便无艺术——他俩这番精神,我们自然五体投地地佩服;见解呢,却便很有可商量的地方了。
如今且撇开雕刻、绘画、音乐等等,单谈文学。托尔斯泰和罗兰自然都主张民众文学。但民众文学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民众化的文学,以民众底生活理想为中心,用了谁都能懂得的方法表现。凡称文学,都该如此;民众化外,便无文学了。二是为民众的文学,性质也和第一种相同;但不必将文学全部民众化了,只须在原有文学外,按照民众底需要再行添置一种便好。——正如有人主张,在原有文学外,按照儿童底需要,再行建设一种儿童文学一样。托尔斯泰和罗兰所主张的是第一种。他们以为文学总该使大多数能够明白;前者说“人类底享受”,后者说“万人之快乐”,都是此意。他们这样牺牲了少数底受用,蔑视了他们的进步的要求了。这自然是少数久主文坛底反动。公平说来,从前文学摈斥多数,固然是恶;现在主张蔑视少数的文学,遏抑少数底赏鉴力的文学,怕也没有充分的理由罢!因为除掉数目底势力以外,摈斥多数底赏鉴权,正和遏抑少数底赏鉴力一样是偏废。况且文学一面为人生,一面也有自己的价值;他总得求进步。民众化的文学原也有进步,因为民众底理解和领解力是进步的。但多数进步极慢;快的是少数。所以文学底长足的进步是必要付托给那少数有特殊赏鉴力的非常之才的了。他们是文学底先驱者。先驱者的见解永不会与民众调和;他们始终得领着。易卜生说得好:“……我从前每作一本戏时的主张,如今都已渐渐变成了很多数人的主张。但是等到他们赶到那里时,我久已不在那里了。我又到别处去了。我希望我总是向前去了。”这样,为公道和进步起见,在“多数”底文学外,不能不容许多少异质的少数底文学了。多数自然不能赏鉴那个;于是文学不能全部民众化,是显然了。于是便成就了文学和民众文学底对立;虽为托尔斯泰、罗兰所不赞成,却也无法变更事实。——这……这里民众文学是第二种,称为“为民众的文学”的便是,这对立底理由极为明了;就如食量大的人总该可以吃得多些,断不能教他饿着肚子,只吃和常人同量的食物。取精神的食粮的,也正如此。——托尔斯泰说:“……这种全民族所公有的艺术,彼得以前在俄国就有,在十三世纪、十四世纪以前的欧洲社会也有。自从欧洲社会上等阶级不致信于教会信条,却又不信仰真实的基督教以后,他们所谓艺术,更谈不到全人类艺术一层。自此以后,上等阶级的艺术已与全平民的艺术相离,而分为两种:平民的艺术和贵族的艺术。……”托尔斯泰颇惋惜艺术底分离;他归咎于不信教。他是个教徒,自然这样说。但从我们看来,这个现象正是艺术底分化,正是他由浑之化底历程,正是他的进步,喜还不及,何所用其悼惜呢!
但这里有个重要的问题,便是“少数人擅着艺术底特权”那件事。他们有些见解,正和托尔斯泰、罗兰相反。他们托大惯了,要他们如乌兹屋斯(Wordsworth)所说“从悬想的高下降”,建设所谓“为民众的文学”,只怕他们有所不屑为罢!但这也好办,他们的权原是社会授予的;我们只消借我们所新建设的向社会要求便了。好在是“为民众的文学”,雅俗可以共赏,社会底同情是不难获得的。——这样,权便慢慢转移了。有志于民众文学的朋友,只管前进啊,最后的胜利,终归是你们的。
我所谓文学和民众文学并无根本的不同。我们不能承认二者间有如托尔斯泰所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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