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史记》,本名《太史公》。《太史公自序》云:“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爲《太史公书》序。”此迁自题其书名曰《太史公》也。自汉以来,颇多遵用此名者,今略举其例於下:
一、 《汉书·杨恽传》:恽母司马迁女也。恽始读外祖《太史公记》,颇爲《春秋》,名显朝廷,擢爲左曹。霍氏谋反,恽先闻知(案:霍氏谋反,在宣帝地节四年,距恽始读《太史记》已远,盖在昭帝时,其书稍出也)。
二、 《汉书·宣元六王传》:思王宇,元帝崩後三岁,天子诏复前所削县如故。後年来朝(案:在成帝建始四年),上书求诸子及《太史公书》。
三、 《汉书·叙传》云:班斿博学,与刘向校书,上器其能,赐以秘书之副(案:亦在成帝时)。时书不布,自东平思王以叔父求《太史公》、诸子书,大将军白不许。
四、 《史记·龟策列传》:禇先生曰,臣以通经术,受业博士,治《春秋》,以高第爲郎,幸得宿卫,出入宫殿中十有余年。窃好《太史公传》。
五、 《汉书·艺文志》:《太史公》百三十篇。冯商所续《太史公》七篇(《艺文志》本刘歆《七略》,亦出於西汉)。此西汉人皆称《史记》爲《太史公》也。
六、 《後汉书·班彪传》,其略论曰:若《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书》,今之所以知古,後之所由观前,圣人之耳目也(案:此传引彪语,称《太史公书》。若上文叙事,则云司马迁着《史记》云云,乃范晔之文,是宋时亦已称《史记》矣)。
七、 吴韦昭云:冯商受诏续《太史公》十余篇,在班彪《别録》(见《汉书·艺文志》注)。
八、 《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太史公书·田敬仲世家》(案:载,晋人。胡氏仿宋本《文选注》,作《太史书·田敬仲世家》。胡氏《考异》,谓书上当有公字,下当有曰字,各本皆误,以此推之,疑凡载注,皆称《太史公》,今多失其旧。案:今本载注,除此处外,亦有称《史记》者,故胡云然)。
九、 《史记·孝武本记》索隐引韦棱云(案:棱,梁时人):《禇顗家传》,禇少孙,梁相禇大弟之孙,宣帝时,爲博士。续《太史公书》。
此则自东汉魏晋以迄於梁,亦尚有称《太史公》者。
《史记》之称,犹今言历史,实爲史书通名,非爲迁书专名。《太史公·六国表序》云:“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犹甚。”又云,“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又自序云,“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絶”。此其证也。而《太史公书》之改称《史记》,盖起於三国时。《魏志·王肃传》:“明帝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着《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又吴韦昭亦称《史记》,见下引)。”是也。《隋书·经籍志》以下遂专称《史记》矣。然《太史公书》,可称《史记》,则自《汉书》以迄《明史》、《清史》,何尝不可称《史记》乎?故欲正其名,当仍称《太史公书》。
然“太史公”定爲书名,实属费解,前贤释此名称者,约有四説,皆不可通,今列於下,且加驳辞焉。
甲、 《史记·自序》集解如淳注引《汉仪注》云:“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迁死後,宣帝以官爲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
乙、 《汉书·司马迁传》注引《汉旧仪》云:“太史公,秩二千石,卒史皆秩百石。”
丙、 《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虞喜云:“古者主天官者皆上公,非独迁也(《自序》正义亦引此説,称虞喜《志林》)。”
丁、 《史记·孝武本纪》索隐引《志林》云:“自周至汉,其职转卑,然朝会坐位,独居公上,尊天之道,其官属仍旧名,尊而称之曰公,公名当起於此。”
案《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属官有太史令丞。《汉书·艺文志》,《博学》七章者,秦太史令胡毋敬所作也。则太史令亦秦官。《汉书·律历志》,有太史丞邓平。《太史公自序》,亦言谈卒三岁(谈卒在元封元年,卒三岁爲元封三年),而迁爲太史令。《集解》臣赞引《茂陵中书》云,司马谈以太史丞爲太史令。是武帝末尝置太史公也。《汉书·律历志》,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元凤爲昭帝年号,在宣帝前,则《汉仪注》谓宣帝以官爲令,亦妄説也。俞正燮《癸巳类稾·太史公释名》云:“《周官》:太史,下大夫。《左传》云:日官居卿以底日。《周官》注云:太史,日官也。《左传》注云:日官不在六官之列,而位从卿。不得谓古者皆上公也。”希祖案:俞説是也。《汉书·司马迁传》云,向尝厕下大夫之列。臣瓒云,太史令,秩千石,故比下大夫。夫既称下大夫,则非上公;秩千石,则非二千石。然则《汉仪注》、《汉旧仪》及虞喜《志林》之説,皆不足据,而太史公爲武帝新置官名之説,亦不能成立矣。
甲、 《太史公自序》:“谈爲太史公。”索隐云:“公者,迁所着书,尊其父云公也。”“又爲太史公书序”。索隐云:“盖迁自尊其父着述,称之曰公。”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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