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 卷 八

作者: 应劭6,282】字 目 录

禮:「天子祭天地山川,歲遍。〔二〕」春秋國語〔三〕:「凡禘郊宗祖報,此五者,國之典禮〔四〕;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為質者也〔五〕;及天之三辰,所昭〔六〕仰也;地之五行,所生殖也;九州名山川澤,所出財用也:非是族也,不在祀典。」禮矣〔七〕。論語:「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八〕」又曰:「淫祀無福〔九〕。」是以泰山不享季氏之旅〔一0〕,而易美西鄰之禴祭〔一一〕,蓋重祀而不貴牲,敬寶而不求華也。自高祖受命,郊祀〔一二〕祈望〔一三〕,世有所增,武帝尤敬鬼神〔一四〕,于時盛矣。至平帝時,天地六宗〔一五〕已下,及諸小神,凡千七百所〔一六〕。今營夷寓泯〔一七〕,宰器闕亡,蓋物盛則衰,自然之道,天其或者〔一八〕,欲反本也,故記敘神物曰祀典也。

〔一〕蘇頌曰:「祀典八,子抄云:「二十。」……又意林以「祀典」為「儀禮」。」

〔二〕禮記曲禮下:「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遍。」疏云:「歲遍者,謂五方之帝,迎氣、雩祀、明堂及郊,雖有重者,諸神摠遍,故云歲遍。」

〔三〕魯語上文。

〔四〕「禮」,國語「祀」。

〔五〕國語「質」上有「明」字。

〔六〕「昭」,郎本、鍾本作「招」,國語作「瞻」。拾補覆校曰:「祭法是「瞻仰」,此與漢書郊祀志同。」

〔七〕拾補:「孫云:「禮」字似在下文「又曰」中間,脫在此,但下卷所引亦同,或二字皆衍文。」器案:此文又見禮記祭法及漢書郊祀志。〔八〕為政文。

〔九〕此禮記曲禮下文,「又」疑「禮」訛。

〔一0〕論語八佾篇:「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包注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誣而祭之。」

〔一一〕易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王注:「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皆盛矣,將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漢書郊祀志注:「東鄰,謂商紂也。西鄰,周文王也。禴祭,謂禴煮新菜以祭,言祭祀之道,莫盛脩德,故紂之牛牲,不如文王之蘋藻。」

〔一二〕水經渭水注下:「渠南有漢圜丘,成帝建始二年罷雍五畤,始祀皇天上帝于長安南郊。」應劭注曰:「天郊在長安南,即此也。」

〔一三〕書舜典:「望於山川。」〔一四〕漢書郊祀志:「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

〔一五〕書舜典:「禋于六宗。」續漢書祭祀志中注:「李氏家書曰:「司空李郃侍祠南郊,不見六宗祠,奏曰:案尚書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陰陽,化成萬物。漢初甘泉、汾陰天地亦禋六宗;孝成之時,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復祀六宗。及王莽謂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陽,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廢不血食。」……六宗之議,自伏生及乎後代,各有不同。……尋虞書所稱「肆類于上帝」,是祭天,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極,舉帝則天神斯盡,日月星辰,從可知也。「禋于六宗」,是實祭地,地不言地,而曰六宗,宗是地數之中,舉中是以該數社稷等祀,從可知也。天稱神上,地表數中,仰觀俯察,所以為異。宗者,崇尊之稱,斯亦盡敬之謂也。」

〔一六〕漢書郊祀志:「莽遂崇鬼神淫祀,至其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通典禮十五:「平帝末年,崇淫祀,自天地六宗以下,凡千七百所。」

〔一七〕器案:「寓」當作「宇」,形近而訛。說文,宇,籀文宇字。文選東京賦:「德寓天覆。」注:「「宇」與「宇」同。」漢書敘傳:「攸攸外寓。」吳都賦劉注引作「悠悠外宇」,亦「寓」為「宇」誤之證。淮南俶真篇:「夫牛蹄之涔,無尺之鯉,塊阜之山,無丈之材,所以然者,何也?皆其營宇狹小,而不能容巨大也。」(又見劉子觀量篇)此營宇連文之證,與此以營宇對文,義正相同。

〔一八〕左傳僖公十九年、二十三年、哀公元年,俱有「天其或者」語。

先農謹按:春秋左氏傳〔一〕曰:「夏四月,三卜郊,不從,乃免牲,孟獻子曰:「吾乃今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農事也,是故啟蟄而郊,郊而後耕。今既耕而卜郊〔二〕,宜其不從也。」」周四月,今二月也,先農之時也〔三〕。孝文帝二年詔曰:「農者,天下之本,其開籍田〔四〕,朕躬帥耕〔五〕,以給宗廟粢盛。〔六〕」今民間名曰田官〔七〕。古者,使民如借,故曰籍田〔八〕。

〔一〕見襄公七年。

〔二〕「卜郊」上,石經有「後」字,宋本無,正義及禮記曲禮正義引亦無,與此合。

〔三〕後漢書明紀注、續漢書禮儀志補注、書鈔九一、御覽五三二引漢舊儀:「春始東耕於籍田,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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