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渊》)
可见仁是一种完美的理想境界,具备多方面的要求,所以孔于很少以仁德称许某人。不过如能把某件事情做得极好,也可以算作仁。
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论语·宪问》)
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论语·微子》)
仁也并不是超阶级的,“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可见还是等级制礼乐范围内的仁。
(二) 孟子
孟子也出身没落贵族,是鲁国执政三家中的孟孙氏之后,也是生长在家族公社环境中的。《史记·孟荀列传》称:“孟轲,驺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驺即邾,在今山东邹县南,当时是靠近鲁的一个小国。子思是孔子之孙,孟子是他的再传弟子,所以孟子自称:“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盂子·离娄下》)。大概他也是学无常师博取众长的。孟子学成之后,便游说各国诸侯,争取出仕行道。他到过战国时的学术中心——齐国的稷下,为齐宣王礼遇而任客卿。也到魏国见过梁惠王及其子梁襄王,以及宋、邹、滕、鲁等小国。当时人说他“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孟子·滕文公下》),可见已是名气很大的社会贤达。他所处的环境同孔子差不多,生于受家族公社影响的乡党,而游说的地方许多是农村公社尚未完全破坏的低地冲积平原区,他的学说也是受到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两方面的影响。
孟子强调阶级差别,他说:
有大人(统治者)之事,有小人(生产者)之事。……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
宣称社会划分为阶级,统治阶级剥削压迫劳动人民是天然合理的。但是他不强调等级区分,因为战国时代各国普遍变法图强,选贤使能,布衣卿相大量取代世袭贵族,统治阶级内部的等级界限已逐渐消失,国君的权力加强,集权中央的体制日益健全,国王直接统治全国臣民,中间的等级逐步削弱以至没落了。
但是,当时村社的残余还是存在的。所以孟子宣称: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孟子·梁惠王上》)
这说明脱离村社的人已日益增多,特别是士阶层。因而他主张:
明君制民之产(授田),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同上)
可见村社的规模仍还存在,这就是他一再宣传的仁政的基本内容: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同上)
每家农民都平均地拥有住宅、园圃、田地,从事生产劳动的时间得到保证,老年人受到良好奉养,这些都是原始村社的传统体制。这就说明,孟子倡导的仁政,实质上就是依据村社民主制对统治者施加约束,使统治者的剥削不要太过分。所以他提出:
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孟子·尽心下》)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孟子·梁惠王上》)
他还根据原始村社民主传统,提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孟子·尽心下》)。
所以国君选拔贤才、罢退官吏、惩罚罪人,都得依据国人的意见:
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孟子·梁惠王下》)
甚至还提出国君应做到“与民同乐”: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下》)
这些都是渊源于原始村社民主传统。当然,孟子生长于家族公社,他还是偏向于为统治阶级说话,是服务于统治者的长远利益的。所谓仁政,实质是保证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
孟子把仁引申为仁义,宣扬性善论,说人生下来本性就是好的,是儒家学说向唯心主义的发展。他说: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
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同上)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孟子·告子上》)
孟子把这种先天具备的善性仁德,看作是最根本的东西:
三代之得天下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孟子·离娄上》)
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同上)
孟子所说的义,即是“宜”、适当,凡名分、伦理道德等现存的东西都要维持。他反对片面追求利(指物质的东西),《孟子》一书开头就讲: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
可见他是要防止统治阶级内部各谋私利而勾心斗角,他宣扬仁义正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长远的根本大利。这仍是代表了家族公社的意识形态。
(三) 荀子
荀子的出身不很清楚,荀亦作孙,或即王孙、公孙之省,可能也是没落的贵族。《史记·孟荀列传》称:
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而春申君以为兰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废,因家兰陵。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
齐威王、宣王时(前356—前301年)聚集天下贤士,在稷下设立学宫,讲学议论,著名学者被任命为列大夫,待遇优厚,稷下成为战国时重要学术文化中心。荀子到齐游学当在宣王晚年或湣王时,《风俗通义·穷通》篇称,荀子“年十五始来游学”,与《史记》不同,未知孰是。齐襄王时(前283—前265年),荀子成了稷下声望最高的学者。其后曾到秦国,同秦昭王及范睢讨论过政事;又曾去赵国,与赵孝成王及临武君议论军事。最后在楚考烈王八年(前255年)到楚国,楚相春申君任命荀子为兰陵(今山东苍山西南)令,到春申君被杀(前238年)而去官,终老于兰陵,卒年不详。《盐铁论·毁学》称:“方李斯之相秦也,始皇任之,人臣无二,然而荀卿为之不食,睹其罹不测之祸也。”秦统一时李斯尚为廷尉,李斯相秦当在始皇三十年以后(前217年后),如此则荀子年近百岁始卒。
在荀子活动的战国晚期,统治阶级中的等级差别已经消失。在专制君主之下,贵族和平民都成为编户齐民,平民出任执政大官的比比皆是,“布衣卿相”已是正常现象。所以荀子公开宣传:
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元恶不待教而诛。……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荀子·王制》)
他是北方的学者,但同孟子相反,他的唯物主义思想占居主导地位。他反对迷信天命鬼神,对自然现象有比较进步的认识,他说: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治乱无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时邪?”曰:“繁启蕃长于春夏,畜积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星队、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 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荀子·天论》)
他知道自然现象有它自身的规律性,同人类的社会政治活动无关。像日食、月食、陨星、疾风暴雨等现象,从前认为是灾异,是君主失德所招致的上天的警告,荀子却说这些只不过是自然的特殊变化,与天命、人事无关,用不着害伯。他甚至提出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并征服自然,他说: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同上)
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同上)
荀子承认心是物质的东西,《解蔽》篇说:“故治之要在于知道。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一而静。”他还解释说:“人心譬如槃水,正错而勿动,则湛独在下而清明在上,则足以见须眉而察理矣。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于上,则不可以得大形之正也。”心要正确地反映外界客观事物,避免受蒙蔽,才能“定是非决嫌疑”。“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心不使焉,则白黑在前而目不见,雷鼓在侧而耳不闻。”人在眼看耳听之后,还要以心来综合,认识方能合于道。
孟子宣扬性善论,荀子却主张性恶论,他说: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贱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他认为人的本性“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必须用圣人创立的礼义加以教育改造,才能达到善良,好的品质是后天教育得来的,并不是人的天性。按,性善性恶当从阶级观点来加以考察,孟子、荀子的说法都未把握到这一问题的本质。
孟子主张法先王,“言必称尧舜”(《孟子·滕文公上》)。荀子却主张法后王,他说:
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被后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犹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也。
故曰: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欲知周道,则审其人所贵君子。(《荀子·非相》)
他认为后王的典章制度很清楚,便于遵循。荀子虽也讲仁义但却特别强调礼法,他说:
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放学至乎礼而止矣。(《荀子·劝学》)
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农分田而耕,贾分货可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大分也。(《荀子·王霸》)
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是圣王之治而礼义之化也。(《荀子·性恶》)
荀子所说的礼,包括传统习惯、教育、良好环境等,法指制度。他主张先礼后法,教育不能达到目的然后才用法加以制裁。他说:
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 而不赏,则勤励之民不劝;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俭而百姓不一。(《荀子·富国》)
荀子虽然讲法,却与法家不同。他仍然是强调人治的,他说:
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法不能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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