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
僖公
[疏]《鲁世家》僖公名申,庄公之子,闵公庶兄,以惠王十八年即位。《谥法》:“小心畏忌曰僖。”
元年,春,王正月。继弑君不言即位,正也。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聂,女辄反。救不言次,
[疏]传“救不言次”。释曰:“王人子突救卫”,上有伐文。今无见伐文,而云救邢者,庄三十二年,狄伐邢,邢国遂灭,而齐救之,录其本意,故经言救。传以次非救急之事,故云非救也。知邢国灭者,《公羊传》云:“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孰亡之?盖狄灭之。”又经书“城邢”,是国灭也。灭而不书者,《公羊传》云:“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是为齐桓讳,故不言狄灭邢也。然则灭卫讳而书入,邢全不书之者,二事不可全掩,故讳而书一也。邢不书入,故有救次之文。卫亡书入,故没其救次耳。
言次非救也。非救而曰救,何也?遂齐侯之意也。是齐侯与?与音馀。齐侯也。何用见其是齐侯也?见,贤遍反,下“复见”及注同。曹无师。曹师者,曹伯也。君将,子匠反,下同。
[疏]注“小国”至“称师”。释曰:桓十三年传云“战称人,败称师,重众”,是师者重辞。《周礼》“小国一军”,军将虽命卿,小国之卿唯比大国之大夫,名氏不见,例当称人,故不得言师也。是知言师者,即国君也。然师是重辞,所以楚灭蔡,亦得称师。齐侯不足乎扬,亦称师者,凡师者大国则得称之,不论贬有轻重。《春秋》美恶不嫌同文,贬虽文同,轻重则自别。
其不言曹伯,何也?以其不言齐侯,不可言曹伯也。其不言齐侯,何也?以其不足乎扬,不言齐侯也。以其不足乎扬,绝句,称扬也。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难,乃旦反。
[疏]注“夷仪,邢地”。释曰:以邢迁之,故知邢地。
迁者,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其地,邢复见也。复,扶又反,下注并同。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是向之师也,使之如改事然,美齐侯之功也。是乡,许亮反,本又作向,注同。
[疏]传“向之师也”。释曰:前言师者,贬齐侯也。若向之师,便是彰桓之罪,而云美其功者,《春秋》文同义异者,上下甚众。故齐侯前称师以见贬,书次以彰惰,今之城邢,国灭而复存,齐桓过而能改,君子善之,故重列三国,所以美其功也。“使之如改事然”。释云:谓经不言遂,重列三国之师,若似更别来城,不因前事,故云“改事然”。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夫人薨不地。地,故也。
齐人以归。不言以丧归,非以丧归也。加丧焉,讳以夫人归也。见,贤遍反。其以归,薨之也。
[疏]“不言”至“之也”。释曰:“不言以丧归”,谓承夫人薨于夷下,不云齐人以丧归也。“非以丧归”,谓元本实不以丧归,故不得言之也。“加丧焉”者,谓齐人以夫人归,然后杀之,今经书薨文在上,是加丧之文也。谓讳齐人以我夫人杀之,故加丧文於上,似若夫人行至夷,遇疾而死,然后齐人以其丧归也。“其以归,薨之”者,谓其实以归之,然后始薨之。实杀,传言“薨之”者,传以经文讳杀,故顺经为文。注“传例”至“见矣”。释曰:桓十四年传文,彼注云:“不以者,谓本非所得制,今得以之也。”范引之者,证齐人不合以夫人见此微旨。
楚人伐郑。
[疏]“楚人伐郑”。释曰:不以州言之者,以楚虽荆蛮,渐自通於诸夏,国转强大,与中国抗衡,故不复州举之。或以为言楚,所以驳郑,然则从此以后尽称楚,岂皆是駮郑乎?其说非也。何休云:“称楚人者,为僖公讳与夷狄交婚,故进之,使若中国也。”《穣梁》无交婚之事,其言不可通于此也。杜预云:“荆始改号曰楚。”案庄十四年传云:“荆者何?州举之也。州不如国。”注云“言荆不如言楚”则亦与杜预异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柽,敕贞反,一本作朾,音同。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败,必迈反,下皆同。偃,于免反,一本作堰,同。
[疏]“九月”至“于偃”。释曰:公所以败邾师者,此传无说。何休云:“公怨邾,以夫人与齐,故败之。”未知范意然不。
不日,疑战也。疑战而曰败,胜内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丽,获莒挐。丽,力池反。挐,女居反,又女加反。莒无大夫,其曰莒挐,何也?以吾获之,目之也。内不言获,此其言获,何也?
[疏]注“据文”至“长狄”。释曰:此传云“恶公子之绐”,彼传讳重伤,故不言获。获者不与之辞,内不言获,乃是常例。至於长狄则异於馀获,宜书之以表功,而经文略之,由重伤故也。此注据之,以为证者,取不书获之成文,不言义旨全合也。
恶公子之绐。恶,乌路反。绐,徒乃反。绐者奈何?公子友谓莒挐曰:“吾二人不相说,士卒何罪?”屏左右而相搏,公子友处下左右曰:“孟劳!”孟劳者,鲁之宝刀也。公子友以杀之。然则何以恶乎绐也?说音悦。卒,子忽反。搏音博,手搏也。劳如字;孟劳,宝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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