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有种种自由的接触。现在再把这两个要点,分别研究如左。
(1)我们现在试把这个标准的第一要点,用来观察一个专制的国家。我们如说在这种专制国家里面,治人者与治于人者两方面,彼此绝无公共的利益,这句话也非真确的。握有治权的人必须略事顺应受治者的天性活动,必须于他们所有的能力里面,唤起几种能力的效用。陶雷兰(Talleyrand)曾经说过:一个政府能藉铳枪做许多事情,但却不能坐在铳枪上面。这句讽刺的话,至少也承认一国的结合,不能全恃强迫的武力。但是专制政府所顺应的活动,本是没有价值的卑陋的活动,——这种政府不过唤起受治者所有的恐怖的本能。就一方面讲,这句话诚然是真确的。不过我们要晓得,恐怖并不是经验里面不好的要素。怯懦与卑贱的服从,虽是唤起恐怖本能的产物;但是留心,周到,谨慎,深谋远虑等等好的特性,也是唤起恐怖本能的产物。专制政府的真正谬误,并不在唤起恐怖的本能,却在所唤起的恐怖作用,与其他本能隔离。专制政府专事唤起受治者患得患失的心事,其余的能力,都一概不动。其余的能力就是受影响,也是失却他们原来的功用。这种种能力就被用着,也不过是供“得乐免苦”的利用。而不是为他们本身运用的。这就是说,在专制的国家里面,很少公共的利益;在这种社会里面的分子,彼此并无自由的相互影响。刺激与反应都是偏面的。如在一个社会里面,可得多数公共的价值,全体分子须有同等的授受机会。在这里面须有许多种类的公共参与的事业与经验。若是不然,有些势力把一班人教成主人,又要把其他的人教成奴隶。这两方面的种种生活经验既无自由的交易,两方的经验,都失却他们的意义。把社会分成特别权利的阶级与屈伏于他人的阶级,便要阻止社会的相通作用。优越阶级因此所受的恶果,虽较少物质的性质,虽较为不显,但是确也受了这种阶级制度的贻害,他们的文化往往是缺乏情感的;他们的艺术成为虚张炫耀的,矫揉造作的,他们的富有徒增他们的奢侈;他们的知识过于特别;他们的举止态度都不近人情,取人厌恶。
有了种种公共参与的利益才能发生自由的平等的交际;如缺乏这种自由平等的交际,理智的刺戟作用就要失其均衡。我们若有多数种类的刺戟,这就是我们遇着许多新奇的事情;有了新奇的事情,就要唤起我们的思想。这就是激起我们的思考作用,或理智的刺戟作用。如果人们的活动愈限于狭隘的范围(社会中如其有严格界限的阶级,彼此经验无适当的交易作用,彼此的活动便要限于狭隘的范围),则低下阶级的动作,愈易成为呆板的动作;而在物质上占得优越位置的阶级,其动作也因此愈易成为无恒的杂乱无章的,暴裂的动作。柏拉图尝定过奴隶的界说,以为奴隶是自己没有主意,拿人家的主意当做自己的主意,一味听人指挥罢了。现在在法律上的奴隶制度虽然已经消灭,这种情形仍然是有的。如一个人所做的事,虽是有益于社会的,但是做这件事的人并不了解这层意义,他对于这件事并无个人的兴趣,这种人虽非称为奴隶,其实就是奴隶了。现在有许多人谈论科学的工厂管理法。把科学的作用,限于获得肌肉的运动技能,使机械的工作更有效率,这实在是一种偏狭的见解。其实利用科学的主要机会,是要用来发现人与他的工作的关系(这种关系也包括这个人与其他同事的关系),懂了这种关系,就能使他对于这种工作有理智的兴趣。我们要增加生产的效率,虽需要分工的制度;但是除非使得工人懂得他们所做的工作里面所含的专艺的,理智的,与社会的种种关系,并使得他们因为懂得这种关系而发生的动机,才肯这样工作,那末这种分工制度,徒把工作变为机械的呆板行为。有许多人把事业的效率与科学的管理法,视为仅属机械的外部的事情;这种趋势足证手握工业治权的人的思想(即供给工业目的的人),仅受了偏面的刺戟。因为这种人缺乏周到的,平衡的,社会的兴趣,所以他们得不到充足的刺戟,使他们注意工业上人生的要素与关系。他们的智慧,仅限于规划生产与售货。在这种狭隘的范围里面,他们自然也能发展一种精锐的智慧;但是他们没有顾到工业上主要的社会的要素,终是漫不经心,并且败坏感情的生活。
(2)上面所举的例证,凡是一群里面彼此利益没有交易的机会,都有这同样的情形。这个例证可以引出我们的第二个要点。党与或秘密机关的隔离孤立与排外性质,固然显出反社会的精神。但不特党与如此,任何人群,只要有他一群自己的私利,因此使这群与别群隔离,彼此无相互的影响,因此他的目的只要保守已得的事物不愿有更广的关系,藉求改造与进步,这种的人群,也有反社会的精神。各国彼此隔离孤立;各个家庭但知自顾家事,好像与更大的生活没有关系;各校与家庭社会的利益隔离;贫富阶级的区别;有知识的人与无知识的人的区别;凡此种种,都表显反社会的精神。我们所要明白的要点是:隔离孤立的生活,能使生活顽固,能使生活成为形式的制度化,使人仅有限于本群的,守旧的,与自私自利的理想。野蛮的种族把外人与仇敌一样看待,也是有他的原因,不是出于偶然的。这个原因就是:这种种族把他们的经验,与对于过去风俗的拘守视为一件事。在这种基础之上,他们怕与别人交际,乃是完全合于逻辑的事情。为什么呢?因为一与别人接触,也许要使风俗解体。这种接触,当然要引起改造。我们要得敏捷的广阔的精神生活,须要扩充物质环境的接触,这是很寻常的道理。但是我们容易忽略“社会的接触”的地方,格外觉得应用这个原理有重要的意义。
在人类历史上,每一个开拓的新纪元,都与“使得从前隔阂民族与阶级的距离缩短”相应。就是所谓战事的利益,也是由于民族的冲突,至少使得彼此不得不相接触,由此偶然的使得他们有所学习,开拓他们的见识。到了现在,旅行和种种经济的,商业的倾向,都已经打破了外部畛域,使种种民族与种种阶级,彼此有更密切的,更显明的关系。但是这还不过物质空间的接近,我们还要藉此达到理智方面与感情方面的接近,这是我们还要努力做去的事情。
(二)民本主义的理想 我们在上面所提出做标准的两个要点,都是向着民本主义走的。第一要点所含的意义,不但说我们应有更多数目,更多种类的公共利益,并且彼此要认识他们是靠着这种种公共的利益,作为“社会制裁”的要素。第二点所含的意义,不但说种种社会须有更自由的相互影响(这种种社会曾彼此隔离孤立,但是只限于可以闭关自守的时代),并要使得社会的习惯因此变化,——因为碰着由于种种交际所产生的新形势,习惯就得继续不断的变化以适应新的需要。这两个特点,正是民本主义的社会所应有的特性。
民本主义的社会所需要的一种社会生活,是要使得种种利益都能由各分子共同参与;是要特别注重进步,或改造,所以民本主义的社会,格外注意审慎规划的有系统的教育。民本政治特别注重教育,乃是一件常见习闻的事实。依表面的解释,民本的政府既是以群众选举为基础,除非选举人与服从治理的人都受过教育,这种政府便没有成效。民本主义的社会既推倒外铄威权的原理,须寻得一种自由的习惯与兴趣来代替他;而要养成自由的习惯与兴趣,非有教育不可。但是这不过是表面的解释,还有一种更深的解释。民本主义不仅是一种政府的形式;民本主义是一种联合生活的形式。在这种生活里面,各人的经验,互相传达,不是偏面的。在民本主义的社会里面,各个人都须有社会的兴趣,每人都须把他自己的动作参照别人的动作,都须考虑别人的动作,因此使他自己的动作有意义,因此指导他自己的动作。这种个人的数目,在空间上愈得扩充增广,便等于打破阶级的畛域,种族的畛域,与国界的畛域;这种种畛域,从前使得许多人都不觉得他们的活动所有的圆满意义。这种数目更多,种类更多的接触点,就是有更多种类的刺戟;各人遇了这种刺戟,都须有相当的反应。这种接触点当然要鼓励个人变换他的动作,以应新的需要。这种接触点使人的种种能力,都得自由发展,不受抑制;如果动作的刺戟不过是偏面的,这种种能力便不免受了抑制,因为这种刺戟所从出的人群,既是排外的性质,便要排除许多社会的兴趣了。
民本主义的特性,是要使得共同参与的事业面积增广,是要使得个人的种种能力更得自由。这种事情自然不是审慎的与有意的努力的产物。他们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因利用科学以控制自然势力而获得的制造,商业,旅行,移民,与交通种种的进步。但是既获得更大的个性化,又有了更广的公共利益,那维持推广的工夫,便是审慎努力所应做的事情了。凡是不容阶级区别存在的社会,显然须注意,务使人人有相等的求得知识的机会,要使人人都容易得到这种平等的机会。有阶级区别的社会,仅须特别注意教育贵族的分子。凡是进取的社会,有圆满机会以应任何变化的社会,便须发展个人的创作能力与适应环境的能力。若是不然,他们便要被种种变化所迷乱,看不出许多变化的意义或关联。他的结果,便要使得多数人毫无主意,莫知所从;于是那盲目受外面势力指挥的人工作所成的结果,便要供少数人支配了。
(三)柏拉图的教育哲学 在以后几章里面,我们要把教育上的民本主义观念所含的义蕴,表明出来。在本章所余的部分,我们要研究三个时代里面所演进的教育理论;在这三个时代里面,教育所含的社会的意义,特别受人注重。我们要研究的第一个,就是柏拉图的教育哲学。据柏拉图的意思,如社会里面人人都做他天禀所近的有益于别人的事情,(或对于所属的全体有贡献的事情),社会便得稳固的组织起来;至于发现个人的天禀,加以积极的训练,以应社会的需用,这就是教育的责任。上面所说的话,都是照柏拉图第一次有意识的训示世人的话,所申述的。但是有许多情况,柏拉图不曾见到,所以他使这些观念,在实用方面,不免褊狭。他从来不曾想到个人与社会都可有无限数目的活动;因此他的见解,仅以为天禀能力的种类与社会组织的种类,都是有限定的数目。
柏拉图理论的出发点,是主张如要组织社会,须先知道所以要生存的目的。倘若我们不知道生存的目的,我们便要暗中乱碰,毫无把握。除非我们知道这个目的,我们便没有标准,用来依照理性决定应该促进的可能性,用来决定怎样使得社会的组织能有秩序。我们便不知道种种活动的适当限制与分配,——即柏拉图所谓“正谊”(justice)。但是我们怎样能够知道这种终极的与永久的目的呢?讲到这个问题,我们便碰着一个似乎不能解决的困难了:因为照柏拉图的意思,要获得关于这个目的的知识,非在一种正谊的和谐的社会秩序里面,是不可能的。除在这种社会秩序以外,在其他任何地方我们的心都因为受了“错谬的价值估量”与“错谬的见解”所诱惑,不能有真确的判断。一个无组织的有党派的社会,有许多差异的模范与标准。在这种情形里面,要使一个人的心始终一致,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有一种完备的全体,才能完全始终一致。有一种社会,全恃某种特占优越地位的要素,抑制其他的要素,至其他要素的合理要求或相当要求,都一概置之不顾;这种社会,必然要引人的思想,走入迷路。这种社会特别鼓励某种事情,蔑视其他事情;这样一来,他所创造的心,表面上似乎是统一的,一致的,其实是出于强迫的,是由于灭裂的。教育的进行,全恃制度,风俗,与法律所供给的模型。只有在一种正谊的国家里面,他的制度,风俗,与法律,才能给人正当的教育;只有已经受过正当训练的“心”的人,才能认识这个终极的目的与支配事物的原理。照这样讲,我们似乎关闭在一个无望的圆圈里面,钻不出路来。但是柏拉图自己又建议一个出路。他以为有少数哲学家靠着研究,至少晓得真确生存的适当模型的大概。倘有一个有权力的治理者,依照这种模型,建立一个国家,这国的治安便得永久保全。这个国家便能给人“区分各个能力的教育”,便能供给相当的方法,使各人终身获得天性所宜的工作。这样一来,各人做个人本分的事情,彼此不相侵越,全体的秩序与统一,便得维持了。
柏拉图的教育哲学,一方面对于社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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