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主义与教育 - 第九章 “自然的发展”与“社会的效率”

作者: 邹韬奋9,639】字 目 录

展,以为这种发展能供给一切“恃应用而学习”的标准,这是另一件事:这两事的差异,就大不相同了。请再举从前说过的一个例来说明:学习语言的历程,是“适当的教育发展”的一个好例。我们学习语言的出发点,是从发音器官,听官等等的固有的活动开始。但是如果以为这种种活动能自己独立的发展,只要纵任他们自己发展,就能演进一种完备的语言,这便是笑话了。就卢梭原理的意义讲,他的意思简直是说,成人应该听从儿童乱闹的声音,复习儿童乱闹的声音,不但视为发展清晰语言的开始(其实是如此),却以为能供给语言的自身,——作为一切语言教授的标准。

我们可把上面的要点总括起来说:卢梭有一个主张是很对的,他这个主张并引起教育上很须要的改造;这个主张是,我们器官的构造与活动供给一种情况,使我们以此为根据,教人如何去应用这些器官。但是他有一点却是大错,他以为这些器官的构造与活动不但是发展的情况,并是他们发展的目的。在事实上,这种固有活动的发展,是由我们适当的应用,正与杂乱无章,反复无常的使用相反。社会环境的责任,就是要使我们固有的能力,用得最为适当,由此指导这种能力向前发展,这是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的话。我们的器官,诚然有趋向某种活动的强烈倾向;这种倾向是很强烈的,我们不能与他违抗,要与他违抗也不过是使他邪曲。阻他生长,叫他败坏;就这个意义讲,我们把本能的活动,称为“自发的”活动,用譬喻的说法未尝不可。但是如果以为这种活动是“自发的”常态发展,便是荒谬的说法了。人的自然的或固有的能力,虽能供给一切教育开始的与限制教育的势力;但是不能供给教育的目的。我们虽须自“未经学习的”能力出发,开始学习,如不从此开始,便无学习的可能;但是所谓学习,并非“未经学习的”能力“自发的”奔放,就能办到。卢梭所以有与此相反的意见,必是因为他把“上帝”与“自然”融合起来,视为彼此是相同的;由他看起来,人所有的原来的能力是完全善的,直接由一个聪明良善的“创造主”那里来的。“上帝”创造人类固有的器官与能力,人是要把这种器官与能力措诸实用。这样一来,器官与能力的发展,当然能供给标准,人类的应用,是要服从这个标准做去。如果人敢尝试自作主张,决定“上帝”所指定的用法,这种人便是侵犯神圣的计划。社会的组织这样侵犯“自然”,侵犯“上帝”的工作,是许多个人所以成为腐败的主要根源。卢梭所以极力主张人的一切自然趋向都有他们固有的善,是反对当时把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视为“全是罪孽”的观念。平心而论,卢梭的这种主张,确有很大的势力,使我们对于儿童利益的态度,为之一变。但是人类原始冲动的自身,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或善或恶,全视我们怎样应用他们。如果我们忽略,抑制,强迫某种本能,同时牺牲其他的本能,这种办法,是许多可免的恶果的原因,这诚然是无疑的。但是我们要设备一种环境,藉以组织这些本能,不应该纵任他们自己“自发的发展”。

以上是批评卢梭主张的缺点。现在请再回转来研究卢梭主张所含的真理要素。我们觉得他把“自然的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使他能够明白指出种种方法,用来改良许多实际流行的弊端,并且使他能够指示许多良好的特别目的。现在我们把他分别研究如下。(1)把“自然的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能使人特别注重儿童的身体器官与健康的需要。“自然的发展”的教育目的,对父母与教师说:把健康做一种目的;如不顾到儿童身体的强壮,不能使他获得自然的发展,——这虽是一件很显明的事实,但是我们在实施教育的时候,如对于这个事实有相当的注意,差不多能自动的改革许多教育的办法。“自然”虽是一个譬喻的名词,虽是一个含糊的东西;但是有一点,“自然”确能指示我们,这就是:我们要有教育的效率,有不可少的种种情况;非到我们已经懂得这些情况是什么,懂得怎样使得我们的办法合于这些情况,那末我们的教育目的就是最高尚的,最合于理想的,也是一无成效,——也不过是空谈的,感情的,毫无实在的功效。

(2)把“自然的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能使我们重视儿童身体的活动。卢梭说过:“儿童是时常动的;叫儿童过静坐的生活,是有害于儿童的。”他又有一句话说:“‘自然’的用意,是要先使身体强健,然后才使用脑子。”卢梭这句话还没有把事实说得对。如果卢梭能说:“自然”的“用意”(即用卢梭所说诗的口气),是要使用身体的筋肉,由此使脑子发达,那末卢梭便说出一个积极的事实了。换句话说,随着“自然”的教育目的,就具体说,就是要重视儿童在探讨,处置材料,游戏,与竞技里面,运用他的身体器官所得的益处。

(3)把“自然的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能使我们重视儿童的个性,我们如研究各个儿童的固有能力,没有人不惊奇儿童的能力是人人差异的。这种差异,不但是关于强弱的程度,即在这些能力的性质与组织方面,也人人差异。卢梭曾经说过:“每个儿童生而就有特异的性情。……我们往往不加区别,强迫趣向不同的儿童,从事相同的练习;这种教育破坏个人的特别趣向,留下死板板的一致状态。后来我们虚耗了努力,徒然糟蹋儿童的真正天才,我们用来代替的,暂时的,幻妄的光耀既渐归乌有,而被我们所摧残的儿童的固有能力,也不能恢复了。”

讲到最后一层,把“自然的发展”作教育的目的,能使我们注意儿童的嗜好与兴趣的根源,发达,与衰落。儿童能力的萌芽与焕发,是无常序的;没有并行的向前发展。俗语有句话说,我们必须乘铁烧红的时候打;我们对于儿童的能力,也应当乘他萌芽焕发的时候利导他。尤可宝贵的是儿童能力的最初萌发。我们利导儿童初期自然趋向的途径,能固定儿童的基本习惯,能确定后来能力的趋向;这种影响之大,常出我们想象之外。我们对于儿童初期的教育,须注重自然生长的原理,不可急于授与实用的艺术;这种注重,自然生长的原理差不多开始于福禄培与裴司塔罗机(随卢梭之后)。按神经发达之无常序,与无常序之重要,曾经一个神经系统学者指出。他说:“神经系统正在继续发达的时候,身体与精神两方面都有偏向的状态,因为神经系统的发展向来不是普通的,有的时候特别偏重一点,有的时候又特别偏重另一点。……如果教育方法对于这种天赋能力的大差异,能承认不同等的自然发展有动力的价值,并能利用这种价值,宁可有参差不齐的状态,不愿用削除的手段,使他们整齐划一,那种方法最能利用身体上的自然发展,那种方法便最有功效。”

在寻常禁止的状况之下,我们要观察儿童的自然趋向,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儿童在自发的语言与行为里面,最能显出他们自然的趋向,——所谓自发的语言行为,是儿童不在做“成人所规定的工作”的时候,不觉得是受别人观察的时候,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我们不能说,因为这些趋向是自然的,他们就都是好的;但是我们可以说,这些趋向既然存在,必有效力,我们必须加以注意。我们必须有相宜的环境,使得其中好的趋向能够继续发展,主宰其他趋向所行的方向,由此使得不好的趋向渐因不用而消灭。儿童有许多趋向,初发现的时候,虽烦扰他的父母,往往只是不久即逝的;有的时候父母对于这些趋向过分注意,反使儿童的注意,也集中于这些趋向。总之成人往往把他们自己的习惯与欲望作为儿童的标准,遇见儿童的冲动有与他们歧异的地方,都以为是应该排除的恶习。随着“自然”的观念,大部分所极力反抗的矫作性质,就是因为要强迫儿童直接合于成人的标准。

我们最后还有一件事要注意,就是“跟从自然观念”的最初历史合并了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本来彼此是没有关联的。卢梭以前的教育改造家,因欲极力使人明白教育的重要,主张教育有无限的能力。他们以为各国人民的差异,各阶级的差异,同国人民的差异,都是由于训练与实习的差异。他们以为各人原有的心,理性,或了解的能力,在实用方面,彼此都是一样的。这种主张各人的心原来都是一样的,就是说各人原来都是平等的,原来都有达到同一程度的可能性。顺着“自然”的教育主义,就反对这个见解。这个主义对于“心”与“心的能力”的见解,不如此的抽象。他不主张我们有区别,记忆,与概括等等的抽象能力;乃主张我们有特别的本能,冲动,与生理的能力,这种种能力是人人差异的。(卢梭曾经指出,就是同窝生产的狗,也个个差异,人也是如此。)关于这个方面,因近代生物学,生理学,与心理学的进步,“顺着自然”的教育主义愈益增加他的势力。这种主义在实际就是说:直接教育的改造势力虽大,而人的天性,或“未经学习的”的能力,实供给这种教育的根基与最重要的凭藉。

在别一方面,“跟从自然”的主义,也是当时一种政治的武断主张。他的意思,是要反抗当时的社会制度,风俗,与理想卢梭说:无论何物,只要是从“创造主”的手里来的,都是好的。这句话的意义,须与这句话的结尾一部分对比。才能明白:就是“无论何物,经过‘人’的手,都是要腐败的。”卢梭又说:“自然的人有绝对的价值;他好像是一个数目的单位,是一个完全的整数,除他自己与他的伴侣外,没有别的关系。文明的人不过是一个相对的单位,他好像是一个分数的分子,这个分子的价值大小,须视他的分母的价值大小,须视他与整个社会的关系。所谓好的政治制度,就是使人不自然的制度。”卢梭就是因为觉得组织的社会生活有这样矫作的与贻害的性质,所以他主张“自然”不但能供给开始生长的最初能力,并且供给生长的计划与目标。平心而论,恶制度与恶风俗常自动的给人一种错误的教育;这种错误的教育,就是最谨慎办理的学校教育,都难把他推翻:这固然是一件很真确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可因此就使教育与环境隔离;我们须设备一种环境,在这种环境里面,儿童的固有能力,能获更善的应用。

(二)把“社会的效率”作为教育的目的 我们在上面所讨论的教育观念,主张“自然”能供给真正的教育目的,以为社会所供给的教育都是不良的。这种观念当然容易激起反动。反动方面的主张,以为教育的责任正是要供给“自然”所不能使人获得的事物。这事物是什么呢?就是使个人惯于受社会的制裁,使个人的自然能力受社会的管理。主张“社会效率”的观念,他的价值就在他反抗主张“自然发展”观念走错的地方;后来有人用“社会效率”的观念,抹煞“自然发展”观念里面所含的真理,那就用错了。我们须留意社会生活的事业与成功,才能寻得能力发展(这就是说有效率)的意义,这诚然是一件事实。主张“社会效率”的观念,他的错误是在主张我们须使自然能力受制于社会的宰御,不是要利用自然能力去获得效率。倘若我们承认“社会效率”的获得,不是由于禁止人的自然能力,乃使积极的利用人的自然能力,使他用这种能力去做含有社会意义的事情,这样一来,这个观念便能适当了。现在请把“社会效率”的观念,分析研究如左。

(1)“社会的效率”含义广泛,如把他用作特别的目的,他含有两种意义,第一是使人明白人人都须有相当的工业才能。我们要生活,不能没有维持生活的东西;这种东西怎样应用,怎样消耗,这种应用消耗的种种途径,对于人的彼此关系,有重大的影响。一个人如不能自己顾自己与家庭的生计,这种人就是社会的寄生虫。他便失却一种最有教育功用的人生经验。如果这个人没有受过相当的训练,不知适当的应用工业的产物,这种人有了财富,也许有很大的危险:他也许因此自坏心术,损害别人。这种基本的要点,教育计划都不应该忽略的。但是有许多人却藉口于更高的更属精神方面的理想,在高等教育的编制上,不但忽略这种要点,并且蔑视这种要点,视为无关于教育的事情。现在既由“寡头政治”改到民本主义的社会,我们所施的教育,须使人在经济方面能自立,使人知道利用经济的富源,勿以此为炫耀奢侈之具,这是自然的趋势。

但是我们如果过于拘泥这个目的,往往要满足现有的经济状况与标准,以为这是最后的现象,无改良的必要,这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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