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主义的标准,我们要使青年养成相当的能力,可以藉此选择他们自己的事业,进行他们自己的事业。倘若我们预使青年受狭隘的职业训练,这种职业并非根据各人能力选择的,不过是根据于父母的贫富或社会的身分选择的,那末就要违背这个原理了。在事实上,我们现有的工业,因为新发明的发达,他的变迁是很快的,是要突然发生的。新的工业勃然兴发起来,旧的工业就随时革新。所以我们的教育,如要训练儿童获得狭隘的专门职业的效率,就要与自己的宗旨矛盾。这个职业后来变了方法,受过这种训练的人,就要居于落伍的地位,难于重新适应,远不如当初未受这样特别训练的人了。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现在社会的工业组织,与其他已经成立的社会一样,都充满不平等的状况。进步的教育目的,就是要想法改正不公平的特别权利与不公平的独抱向隅的现状,不应该反使这种不公平的状况得以永续存在。无论在什么地方,如所谓社会的制裁,是要使个人的活动屈伏于阶级的威权,便有一种危险:就是工业教育便都迁就现状,不想改良。这样一来,各人因经济机会的差异,决定各人将来的职业,无自由选择之余地。有了这种情形,我们不知不觉中重蹈柏拉图计划的缺憾,而且还没有柏拉图那样开明的选择方法。
(2)上面所说的是“社会的效率”所含的第一意义。他的第二意义是注重公民的效率,或良好的公民资格。我们把“在工业上须有相当的才能”与“良好的公民资格”分开讲,这自然是随意的办法,没有什么绝对的理由。但是“良好的公民资格”一个名词,可以用来指示比较“职业能力”还要含糊的几个资格。这几个资格所包括的范围很广,从使得一个人成为格外合意的伴侣的若干特性,到政治方面的公民资格。所谓政治方面的公民资格,是指一个人有判断人与计划的能力,不但参与对于法律的服从,并且参与法律之创立。把“公民的效率”作为教育的目的,至少也有一个优点,就是能使我们免去一种错误的观念,不至相信有所谓普通的空空洞洞能力的训练。他使我们注意这个事实:我们的能力,必与做某种事情有关系:我们最须做的事情,是一个人与别人有关系的事情。
讲到这个地方,我们又要防备一种误解,不要把“社会效率”的意义,解得过于狭隘。虽然人人知道社会的进步须靠科学的发现,如把“社会效率”的意义,解得过于狭隘,有的时候便要排除科学的发现。为什么呢?因为这样一来,研究科学的人,便要被人视为徒作理论空想的人,以为这种人完全缺乏“社会的效率”。但是我们要切记,所谓“社会的效率”,他的终极的意义,不过是说有参与授受经验的能力。他把凡使一人经验更于别人有价值的一切事物,与凡使一个人更能参加别人有“价值的经验”的一切事物都包括在内。例如创造艺术与欣赏艺术的能力,娱乐的能力,有价值的利用闲暇时间的能力,都是公民效率的要素,比习俗以为公民效率上所不可少的别的要素,重要得多。
就最广的意义讲,“社会的效率”就是“心”的社会化,要使各人的经验更能彼此交易;要打破社会阶级的畛域,不再使一人对于别人的利益漠不关心。如所谓“社会的效率”仅限于外面动作所尽的职务,我们便埋没了这个效率的主要成分(因为是这个效率的唯一担保品)。这个主要成分就是有识见的“同情心”“好意”。所谓“同情心”,如真是一个良好的特性,就不仅是一种感情;他是一种培养出来的想象力,使我们能想到人类共同所有的事物;他并是一种反抗的态度,反抗那使人类无谓的划分畛域的事物。有的时候所谓“对于别人有慈善的关心”,也许不过是一种假面具。其实不过要擅自决定别人的利益应该是什么,并非要使得别人能够自由,由此寻出他们自己所欲的利益。倘若我们不承认生活能给与各人许多种类的利益,因人而异,并非一律,又不信鼓励各人能替自己作聪明的选择,于社会方面甚有实利,那末所谓“社会的效率”,或即所谓“服务社会”,都是呆板固定的事情。
(三)把“文化修养”作为教育的目的 把“社会的效率”作为教育的目的,是否与“文化”(culture)的宗旨相合,现在我们要研究一番。所谓“文化”,虽含义广泛,但至少可以表示他是培植出来,已经成熟的东西;他的意义是与“未经人工”“粗率状态”相反。所谓“文化”也含有属人的性质;他要培植个人,使他能够欣赏观念与艺术的价值,能有广大的人生兴趣。如把“效率”的意义解得狭隘,以为不过是关于狭隘范围的动作,不是指活动的精神与意义,那末所谓“文化”,便与“效率”相反了。如果我们能注意一个人的特性(倘若一个人没有特异于他人的个性,便不能称个人),无论我们称为“文化”,或称为“个性的完全发展”。所得的结果,就是“社会效率”的真义。与个性相反的东西就是平庸性,普通性。我们只要能使个人所有特性发展,就可获得特异于平庸的人格;有了特异于平庸的人格,对于服务社会必有更大的贡献;这种人的贡献,能超越仅属物质货品的数量的供给。在一个社会里面,倘非组织这个社会的分子各有他的特异于人的个性,这种社会有什么供人服务的价值呢?
所以有人反对个性对于社会效率有很大的价值,这个现象是封建制度的社会所遗下的产物。在这种社会里面,上下阶级的区分很严。在这种社会里面,上等阶级的人应有时间与机会去发展他们自己,成为人类的生活;下等阶级的人便理应专造货品,供给别人的需要。如现在号称民本主义的社会,仍把物质产品的数量度量“社会的效率”,那便是承受贵族社会蔑视群众的恶习,把他传递下去。但是如果民本主义确含有道德的与理想的意义,那末依民本主义,一方面个个人对于社会都须有所贡献,以报答所受于社会的利益;一方面各人也须获得机会去发展他们的特别能力。如在教育方面,把这两个目的划分,便是民本主义的致命伤;效率本是好的东西,如用狭隘的意义来解释,便丧失效率的真价值了。
把效率作为目的,有一点与其他教育的目的一样,就是也须把自己包括在经验的历程里面。如果我们把实体的外面的产物做标准,用来度量效率,不把有价值的经验做标准,用来度量效率,这个目的便要变成注重物质的主义。殊不知我们发展有效率的人格,虽可得货品的结果,但是这种结果,严格说起来,不过是教育的副产物:这种副产物虽是不能免的,重要的,但总不过是副产物。如于教育历程以外,立一种外铄的目的,这就是替一种伪观念张目,把“文化”视为纯属“在内的”(inner)东西。而主张我们须使“在内的”人格完备,这个观念必是阶级区分的朕兆。其实此处所谓“在内的”东西,就是与别人没有关联的东西,——这种东西,仅为某阶级所专有,不能由各人自由的,圆满的,互相传达。所谓“精神的文化”所以常是没有价值的东西,腐败的东西,正是因为这种东西常被人视为一个人在内可有的东西,——这样一来,仅是某阶级的人所专有的,不是人人可共有的。殊不知一个人成为什么人,全视他与别人联合的生活里面是什么人,全视他与别人有怎样自由的交际授受。有了这种正确的观念,“效率”与“文化”都不至误解:不至以为“效率”不过是限于制造产物供给别人;也不至以为“文化”不过是上等阶级所专有的文雅与修饰的作用。
无论何人,凡是不知他所造成的对别人有价值的事物,只是自身可贵经验历程中所产出的副产物,那末无论他的职务是农夫,医士,教师,或学生,他都已失了他的职务。这样看来,这两方面本是一件事,为什么还有人想我们须自择下面两件事:牺牲自己去做有益别人的事呢?还是牺牲别人以求达到我们自己的目的呢?(这种自己的目的,无论是保存自己的灵魂,或是养成一种在内的精神生活与人格)在实际方面所得的结果是:因为这两方面都不能永久的独自进行,我们乃想出折中的办法,把这两方面更迭做去。一个人轮流尝试这两方面的一面。最可悲的事是:世界有许多自认精神的与宗教的思想,并不反对这种人生二元论,反而注重两个理想,一个是要牺牲自己,一个是要使精神的自我完备。这个二元论已是根深蒂固,不易拔除;因为这个缘故,所以现在的教育,应该做的一件特殊事情,是要使得“社会的效率”与“个人的修养”乃是一个意义,不是彼此相抗的。
撮要 所谓“普通的”或“概括的”目的,不过是用来研究教育上特别问题的观察点。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如要测验任何大目的的叙述有何价值,要看他能否灵敏的,前后一致的,与其他目的所暗示的进行程序相通。我们在上面曾经应用这种测验法,研究三个普通的目的:(1)顺着“自然”的发展;(2)社会的效率;(3)文化修养,个人精神的增富。在每一个上面,我们都看出:这些目的如仅偏于一部分的意义,彼此都要冲突的。主张自然发展的目的,如偏于一部分的意义,便要把所谓“自发的发展”里面原始的能力,作为发展的目的。由这个观察点看去,凡使这种能力有用于别人的训练,皆是变态的强制行为;凡用审慎的教育去大变这种能力的训练,乃是徒趋腐败的作用。但是我们如承认所谓自然的能力,是指须用教育,使人加以应用,才能发展的固有能力,这种冲突便消灭了。讲到把“社会的效率”做教育的目的,或把“文化修养”做教育的目的,也是相类的。如以为所谓“社会的效率”,是指对于别人能尽外面的职务,这种目的必与“增富经济意义”的目的相反;如以为“文化”是指心的在内的修养,这也是要与“社会化的习惯”相反。但是如把“社会的效率”作为一种教育的宗旨,他的意义是指能力的培养,这种能力能使人更自由的,更圆满的,参加共同参与的活动。这种参与虽能增加文化的作用,但是要这种参与,非先有文化修养不可。为什么呢?因为一个人非有了学问,——非先获得更广大的观察点,用来洞瞩向所不知的事物,他就没有参与别人交际的能力。讲到“文化”的界说,以下面所说的最好:“文化”是使人能时时刻刻扩充他对于事物所知的意义范围,能使他对于事物所知的意义格外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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