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主义与教育 - 第十八章 教育的价值

作者: 邹韬奋14,353】字 目 录

特别的好处,此外无话可说。每一事就他本身而言,他自身就是目的,没有那一事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但是我们也许遇着一种情境,在这情境里面,这几件事互相竞争,或互相冲突,于是在这种地方,我们便须有所选择。在这种地方,便有了比较。我们既须有所选择,我们要知道每个竞争者各有他的要求。每个竞争者有何优点?他有什么可与别的可能性相比?提出这些疑问,便表示一种特殊的善并非他的自身即是终点,并非内在的善因为假使他仍是内在的善,他的要求便是必须顺从的,不能比较的。既有所比较,他的自身,即不是终点。此时的问题,乃是把他用来实现其他的事物,把他用来作为手段,有什么效果。所要实现的其他的事物,在这特殊的情境里面,即是无价之宝,即有“内在的价值”。譬如假设一个人刚才吃过了饭,或是他已经吃得饱了,而听音乐的机会却是他所需要的,此时他或者要喜欢听音乐而不喜欢吃饭了。在这个特殊的情境里面,音乐能有较大的贡献。假设他正在饿得要命,或暂时已经听够了音乐,他自然判断膳食的价值较为大些。一个特殊的情境有特殊的需要,才用着选择。如与特殊情境的需要无涉,仅有抽象的情况,便没有不同的价值可言,便没有价值的秩序了。

根据上面所说的原理,关于教育的价值,也可引出几个结论来。我们对于各种科目,不能武断决定他们的价值。如要把他们排成秩序,先把价值最小的放在头上,其次的放在下面,渐推进去,列到价值最大的停止;这样分法,实在是没有效果的。任何科目,只要在经验上有唯一的不能由他物替代的功用,只要具有增富生活的特性,他的价值便是“在内的”,便是不能比较的。教育既不是生活的手段,乃是与有效果的本有意义的生活融合为一,所以教育上唯一终极的价值,就是生活历程的自身。这个生活历程也不是科目与活动所附属的目的,科目与活动也不是这个目的的手段;这个生活历程是全体,科目与活动是这个全体里面的分子。我们上面所说的关于欣赏的许多话,意思就是说每一科目有一个方法就应该有这种终极的意义。譬如拿数学与诗来讲。在数学方面与在诗的方面一样,在有些地方与时间,都应该有供人欣赏的“善”,——简括说一句,就是都应该是一种使人享乐的经验。倘若不然,到了用得着他的地方与时间,要用作手段或工具,也因此而受困。如果一个人从来未曾欣赏过数学,或对于数学的自身未曾真切觉得有价值,他也不能完备的利用他达到其他的目的。

除了上段所说的结论,还有一个要点,也可根据上面所说的原理,引伸出来。我们如比较各科目的价值,——即是把他们用为手段,藉以达到其他的目的,——必须注意用着各科目的特别情境,有此根据,才能适当的估量他们的价值。譬如要使得学生理会数学所有的“工具的价值”,必须任他自己发现他自己所要做的某事,如欲做得胜利,非能应用数目不可。倘若仅在课堂里把数学有益于将来可知未的事情,告诉学生,便不能使得学生理会数学所有的“工具的价值”。

此外还有一个要点,也可以根据上面所说的原理,引伸出来。近来虽有人费了许多时间,想把价值分配与各科目,使各科目各有各的特殊的价值,但是我们要晓得这种企图实在是错误的。譬如拿科学来讲,科学可有任何一种的价值:他有何种价值,全视用科学作为手段的情境怎样。例如科学可有军事的价值,可以用为增强攻守的工具。科学也可有实业的价值,可以用为工程事业的工具。科学也可有商业的价值,可以利用科学使营业胜利。科学也可有慈善事业的价值,可以利用科学减轻人类的痛苦。科学的价值也可被人用来树立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藉此自居于“受过教育的”人。其实科学都可用来满足这些作用,如我们硬说那一件作用是科学的“真正”目的,便是武断。在教育方面,我们所能确然断言的,是我们把科学教学生的时候,应该把科学作为学生生活里面一个目的,这科学的自身在学生生活里面就是目的,不是手段,——这科学所以有价值,因为他对于生活经验有唯一的“内在的”贡献。这科学原来须有“欣赏的价值”。科学方面须如此,讲到好像与科学大相反的东西,——例如诗,——上面所说的话,也可以用。诗在现在的主要价值,也许是能使人享受闲暇的乐趣。但是这乃是腐败的情形,决非必然须如此的情形。诗在历史上本与宗教与道德是联在一起的;他曾经被人用来使人神会“神秘深远的事物”。诗也曾经有过唤起爱国心的价值。荷马(Homer)的诗,自希腊人看起来,是圣经,是道德的教本,是历史,是唤起民族精神的资料,不但在希腊,诗有这种作用,无论在何处,我们可以说,倘若教育不能使得诗有贡献于生活的业务,如同有贡献于闲暇生活一样,这种教育必有缺憾,——再不然,这种诗也是矫揉造作的诗。

关于一种科目或“科目里一个标题”有与人动机的价值,上面的要点,也可以用。负规划课程与教授功课责任的人,都要晓得各科目与其中所包括的标题有两种效用:既能直接使学生生活格外丰富;也能供给材料,备学生用于其他具有直接利益的事务。因为我们现在的课程,常常装满纯属因袭沿传的材料,与少数有势力的人所爱好的科目,所以我们对于课程须常常观察,常常评判,常常改订,使他能够达到他的目的。此外还有一种或有的危险:课程所代表的是成人的价值,不是儿童与青年的价值,或他所代表的价值是一代以前的学生的价值,不是今日学生的价值。因为这个缘故,我们须有评判的眼光与考察。但是这样说法,并不是说:要使一个科目在学生方面有供给动机的价值(无论是“内在的”或“工具的”价值),就是要使学生觉得这种价值,或嘴里说得出这一科的学习的用处。何以故呢?请把他的理由说明如下。

第一我们要知道,任何科目的标题,只要立能唤起人的爱好,令人高兴做,就用不着问他有什么用处。我们对于“工具的价值”,才能问他有什么用处。有的事物的“善”,他的本身就是“善”,并非因为可以用来获得其他事物,才是“善”。如于此外另作曲解的说法,便不对;因为除非事物有些“内在的善”,他的本身就是“善”,他才有“工具的价值”,否则我们就是对于他的“工具的价值”,也不能问他有什么用处。在一个肚里觉得饿的健康的儿童,“粮食”就是这个情境里面的“善”,这个情境里面最好的东西。我们不必要使儿童觉得粮食所能助成的目的,给他吃的动机。粮食合他的胃口,粮食就是动机。学生精神上对于学问觉得饥饿,有殷切学习科目里面各标题的态度,也有这一样的情形。学生与教师在这种情形的时候,彼此都不能准确的预言这种学习,在将来所能成就的目的。而且这种殷切学习的态度,既能继续下去,也不宜硬派这种学习应有何种特殊的“善”,或特殊的用处。要证明这种学习的“善”,或他的有用,就在乎学生能对他反应;学生能对他作反应,就是这种学习有用。他对于这种教材有反应,已足表明这种教材在学生生活里面有效用。譬如举拉丁文来说。如我们以为拉丁文在抽象方面,有他的隔离孤立的价值,可以用来作为一种学科;便因此主张我们应该要教拉丁文,这就没有理由了。但是我们如硬争说,除非教师与学生能指出拉丁文在将来有何特殊用处,拉丁文才有应教的价值,这也是一样的笑话。在这种地方,我们所最应该问的,是学习的时间既有限,除拉丁文外,我们是否还有其他具有“在内的价值”而同时又有更大“工具的价值”的事物。

上面的讨论,使我们想到“工具的价值”,——所谓“工具的价值”,是各科中的各题旨,所以有价值,乃因为可以用来达到其他目的。倘若一个儿童患了病,他因此没有胃口,就是把粮食摆在面前,他也不想吃,或这个儿童的胃口别有所好,他喜吃糖,不喜吃菜肉;有了这种情形,我们便要有意的指出种种结果。我们便要使得这个儿童觉得不吃有什么结果,吃了有什么结果,证明某种事物有积极的价值或消极的价值。这是举患病或胃口失常的儿童来说。还有人虽在通常的状态,因为未曾知道如要获得“内在的善”,或固有的利益,全恃他能主动的反应他人所提示的事物,于是对于这种事物也漠然不为所动。在这种情形,显然要恃这种人的智慧,使他觉得这两方面的关系,把他联络贯穿起来。所以就大概而论,我们把科目中的题目提示学生的时候,总要想法使得这种题目有直接的价值,用不着指出他的利益来证明学生应该学他;这层如办不到,也要想法使人把他视为手段,藉以成就具有“内在的价值”的事物。在这种地方,“工具的价值”也有“作为手段以达目的”的“内在的价值”了。

现在教育方面对于各科目价值的注意,是否过甚,或是不及,也许是一件启人怀疑的事情。有的时候,有的科目中的题旨,无论在直接或间接方面,对于学生生活,都已毫无裨益,教师仍置之不问,拚命保存,不肯更改。这不是太不注意吗?又有时候,反对无用的材料的反动,又太趋于极端,以为除非规定课程的人,或学生自己,能指出科目或其中题旨在将来有何十分准确的实利,便不应教授。这种人忘却生活即是他自己“所以有存在价值”的理由,所谓可以指出的准确的实利,也只因为能够增加生活的经验内容,才有存在的理由,并非于生活之外有什么外铄的目的,可以用来证明这种准确的实利。

(三)价值的划分与组织 我们虽不能指出科目在将来有何十分准确的实利,但是欲将生活上种种有价值的方面,大概的分类,这自然是可能的事情。我们要调查许多目的,不可拘束于少数目的,以致眼光狭小,庶几能使教育事业的范围广宏,伸缩自如;从这一点着想,把价值这样分类,确有一些利益。但是倘把这些价值视为终极的目的,轻视具体经验的实践,这便是大错了。其实这些价值不过是把具体的善,或具体的利益,概括起来,有的概括得适当,有的差些。例如寻常视为目的或价值的“健康”,“财富”,“效率”,“社交”,“实利”,“文化修养”,“快乐”,都不过是抽象的名词,概括许多特殊的具体事情。如把这些价值作为标准,用来估量具体的题旨与教育历程的价值,这便是把抽象名词所根据而引伸的具体事实,附属于抽象名词,反把抽象的价值看得重,把具体的事实看得轻。其实这些价值并非真正估量价值的标准;估量价值的标准是在“特别的欣赏”,这种欣赏能构成“审美能力”与“爱选的习惯”,这是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的。至于上面所举的价值,虽也紧要,但是他们所以紧要,乃是超出生活里面屑细事情的“观察点”,我们可以根据这种“观察点”,考察全部分,察看其中成分的屑细事情怎样分配,察看这些成分是否有适当的比例。

价值的分类,都不过有暂时的效能,不能一成不变的。现在请举出几个标准,也许可以作为参考之用。我们可以说,学校工作所应该给人的经验,须有下列的几个特性;须能使学生有执行的能力,能够运用材料,抵御困难(即效率);须能使学生养成交际的能力,或直接与他人同伴的兴趣;须能使学生有审美能力,或最少须能欣赏最佳的美术品;须使学生有受过训练的关于知识的方法,或对于某种科学的事业有兴趣;须能使学生有顾全他人权利与要求的精神,——即有良心。这些特点虽不是价值的标准,但是可以用作有用的标准,藉以考察现有的教学法与教材,藉以评判现有的教学法与教材,使他们有更佳的组织。

上面所说的“普通的观察点”,是很需要的。人生的种种职务,往往有人把他们牵强划分,不相联贯;因此教育的价值,也有牵强划分的趋势。因为这个缘故,上面所说的“普通观察点”,格外觉得需要。有许多人以为学校里面的种种科目,各有各的特别价值,彼此截然不同的。于是他们编造课程的时候。以为必要凑拢种种的科目,必俟顾全充足数目的各个独立的价值,才肯罢手。下面引的一段,虽不曾用着“价值”两个字,但却包含一种观念,以为课程有许多各自独立的目的,须达到的每个科目的价值可以他所含的目的为参证,课程的编造,须以此为根据。“如要训练记忆力,有许多科目可用,最好的是语言与历史;要训练审美能力,可用高等语言,尤其好的是用英文文学;要训练想象力,可教以文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45下一页末页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