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主义与教育 - 第二十二章 个人与物界

作者: 邹韬奋10,908】字 目 录

也被人误解:他们不以为这个新的个人主义是要用来修正改造从前所容纳的信仰,却以为是主张每个个人的心是自身完全,与其他事物是隔绝的。在哲学的理论方面,这个误解产生知识论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个人对于物界怎样能生认识的关系。在哲学的实际方面,这个误解也产生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纯粹个人的意识怎样能为社会的利益起见动作,——这是社会指导的问题。因欲对付这两个问题所构成的种种哲学,虽未曾直接影响教育,但是伏在这些哲学后面的假定,却在教育上有了表现。这个表现就是:在教育上,常有人把学习与管理牵强划分,把个性的自由与别人的制御牵强划分。其实关于自由,我们所须切记的是:自由所含的意义,实指一种属心的态度,不是指外面对于运动没有强制;但是他非有相当的运动的机会,藉以探讨,实验,实用,等等,也不能发展出来根据习俗的社会,利用个人的变异很有限,他仅限于勿违惯例;在每一阶级里面,最主要的理想是“一致”。一个进步的社会则视个人的变异如珍宝,因为他的生长靠托个人的变异。所以民本主义的社会,如要与他的理想相符,必须在他的教育计划里面,容许个人的自由,使殊异的天才与兴趣各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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