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儿童在未成丁以前,都是自私的,但知顾着自己的。这句话就算是确实的,也与我们上面所说的话没有矛盾;这事不过指明儿童的“社会性的反应能力”是用来增加他们自己的利益,并不是指明儿童没有这种“社会性的反应能力”。况且就事实讲,这句话并不是确实的。常人引来辩护所谓“儿童纯粹利己主义”的种种事实,适足以表示儿童趋向他们的鹄的的热烈与敏捷。如自成人看起来,构成这种鹄的的种种目的,似乎是偏于狭隘的,偏于自私的,这不过是因为成人已经熟悉了这些结果(由于他们幼时曾经做过相似的垄断),于是这些结果当然不能再生出他们的兴趣来。其余成人归咎儿童的“天性的利己主义”(native egoism),大部分都不过是与成人的利己主义相反罢了。成人专心于他们自己的事务,因此对于儿童的事务没有兴趣。自这种成人看起来,儿童对于自己的事务,当然似乎是无理性的垄断。
从社会的观察点看去,倚赖乃指能力,并不是无能力。倚赖乃包含相互的倚赖。个人愈独立,愈易减少他对于社会的同情,这是一件常有的危险。使得个人愈能自恃,也许因此使他不觉得他与别人是彼此有关系的,以致生出一种幻想,以为他真能独自一人在世活动,——这是一种无名的痴狂,世界上有一大部分本可补救的困苦,都是这种癫狂的贻害。
(2)未长成的动物,为生长而有的特别的适应能力,构成他的“受型性”。这个受型性,不是与油灰或蜡的受型性一样;他并不是因受外面压力就变形式的一种能力。他与柔韧的弹性相近。这种弹性作用,有人藉以吸取他们周围的优点,同时却能保持他们自己的趣向。但是所谓受型性,仍比这件事还要深一层。他是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这种能力能从经验里面保持“可以用来对付后来困难情境的事物”。这就是说,受型性是一种能力,能用从前经验的结果,作为基础,藉以改变自己的动作。受型性就是养成倾向的能力。倘若没有这种能力,就不能求得习惯。
高等的小动物(尤以人类的小孩为甚),必要学习如何利用他们本能的反应。人类一于产生之后,就有比别的动物更多本能的趋向。但是下等动物的本能,于产生后不多时,就能弄得完备,以应适当的动作。至于人类婴儿的本能,依他原来的状态,大部分都是没有什么效用的。原来的特别的适应能力,虽能获得立刻的效率,但是如同一张火车票一样,只可用在一条路上。人类婴儿要应用他的眼耳手腿,最初必须试验,使眼耳手腿的活动,能作种种的合并,由此养成运用自如的种种主宰能力。至于别的动物就不然。例如一只雏鸡,只要于孵生后几点钟以内,就能准确的啄食物。这就是说,这只雏鸡只要试过几次,使眼睛看物的活动,与身体及头啄食的活动,联络起来,就能使得这种作用完全。一个婴儿要生后六个月,才略能比准与他的视觉相应的活动去接触物件,才能看出他是否能够接触一个看见的物件,才晓得怎样实行这种接触的动作。最后的结果,雏鸡反受原来能力比较的完备所限制;婴儿则有多数“实验的反动”所赋与的利益,并跟着这种反动俱来的经验所赋与的利益。这种反动,最初虽互相阻碍,以致暂时不利,但不过是暂时的事情。一个人学习一种动作的时候,不能呆照现成的动作,须依情况的变换,改变这种动作的要素,使种种要素能够构成种种的合并。人类继续的进步所以可能,就在学习一种动作的时候,能够发生应付别的情境的方法。人类所以能继续进步,更恃他们具有学习的习惯。人类会学怎样学习。
“倚赖”与“饶有变化的主宰能力”,这两件事在人类生活上是很重要的。这个原理,已经有人把他总括在“延长婴儿时代的重要”一种学说里面。婴儿时代的延长,就群内成人与小孩两方面看去,都是很重要的。倚赖他人和从事学习的小孩,就是一种刺戟物,使成人要负教养的责任,要生慈爱的感情。儿童须要成人常常继续的照顾,这或者就是把暂时同居变为永久夫妇的主要原因。儿童有这种的需要,当然是一种主要的势力,养成慈爱的与同情的照顾别人的习惯;养成对于别人福利有积极的兴趣,是联合的生活里面很重要的元素。这是道德方面的发展。至于理智方面,这种发展的意思,就是因此能够引进许多唤人注意的新事物,因此能够唤起深谋远虑与对付将来的方法。这样看来,这里面有一种相互的影响。社会生活日益复杂,愈需要更长久的婴儿时代,藉以求得所需要的能力;这种“倚赖”的延长,就是“受型性”的延长,或就是更要取得饶有变化的,新奇的,主宰的能力。因为这个缘故,这种延长,又是促进社会进步的一种力量。
(二)习惯是生长的表现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受型性”是一种能力,能保持并且提用过去经验里面“能够改变后来活动的种种要素”。这就是说,“受型性”是获得习惯和一定倾向的能力。我们现在要研究习惯的种种特点。习惯是一种实行的技能,或是做事的效率。所谓习惯,就是一种能力,能利用自然的环境,达到自己的目的习惯对于环境的主动的宰御。从宰御我们动作的器官得来的。我们往往注重宰御身体,忽略对于环境的宰御。譬如我们想起步行,谈话,弹钢丝琴,雕工,外科医生,与建筑桥梁的工人等等的技能,好像他们的技能都不过是有机体方面的流利,敏捷,准确。他们的技能,自然是有机体方面的流利,敏捷,准确。但是流利,敏捷,准确等等特性,能有多少价值,全视他们能使人经济的,有效的,主宰所遇的环境。例如能够走路,就是能够运用自然界的某种特殊环境,——至于其他习惯,也是如此。
常有人界说教育的意义,以为教育就是要使人获得“能够使他自己适应于环境的”种种习惯。这个界说,表出“生长”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有一点很重要:我们不可误会这个界说里面所谓适应,这种适应从主动的意义看来,是说主宰所凭藉的事物,以谋结果之达到。倘若我们想起习惯,只视为在“有机体”上构成的变化,不知这种变化是含有造成环境里面“后来变化”的能力,就要误会“适应”是对于环境的顺从,好像一块蜡对于他的印章一样。于是我们以为环境是固定的东西,他就能对于我们“有机体上所发生的变化”依着他的固定性供给目的与标准;以为所谓适应,是要使得我们适合于外面固定的环境。如把习惯视为“惯了的作用”那末习惯诚然是比较的被动的东西。譬如我们对于我们的周围惯了——对于我们的衣服,我们的鞋子与手套;常度的气候,日常交接的人等等惯了,都含有被动的性质。我们对于环境的顺从,在有机体上构成的变化,不含改良环境的能力,就是这种种“惯了作用”的特性。我们不应把这种适应(这种适应可以称为苟安,以别于主动的适应)归入我们“主动的利用环境”的习惯。除了这件事以外,所谓“惯了的作用”,还有两个特性,值得注意。第一个特点是:我们先须应用事物,然后才惯。
试研究我们怎样惯于一个生疏的城市。我们初次进城的时候,眼看许多五花八门的东西,遇着过多的刺戟作用;我们对于这种刺戟,也做了过多的不适当的反应。渐渐的我们就选择其中有关系的刺戟,把一切别的刺戟降低下去,不再加以留意。经过这一番或取或舍的反应之后,我们可以说,我们不再对于这种种刺戟作反应了。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更为真确,就是我们对于这种种刺戟,已经构成一种坚持的反应,——或称为“适应的平衡”(equilibrium of adjustment)。这就是说,这个持久的适应给了我们一种背景,在这种根据上使我们后来遇着有特别机会的时候,再作特别的适应。这就是“惯了作用”的第二特性。我们对于所处的环境,并不想要立刻改换他的全部分;其中有许多事物,我们都暂时容纳,不加更换。在这种背景上面,我们的活动,仅注意这个环境里面的某事,仅先改换应要改换的地方。这样看来,“惯了的作用”乃是我们适应于环境;这种环境,当我们初次遇着的时候,并不想要完全把他改换,不过把他作为根据,遇有特别机会的时候,再作特别的反应。
其实所谓适应,虽是把我们的活动适应于环境,也是要使环境适应于我们自己的活动。譬如有一个野蛮的种族,在一个沙漠平原上经营生活。这个种族虽也使他自己适应;但是他的适应,却不外一味容纳与容忍现有的状况。所见的东西本来怎样,就任他仍旧怎样,不想加以改良。他的适应,含有最多成分的被动屈伏,至少成分的主动的主宰环境与利用环境的能力。如有一群文明的人民加入这个情境,情形就要大不相同了。这群人民虽也要使得他们能够适应;但是他们却要利用灌溉;搜寻可在此地兴盛的植物动物由审慎的选择使已在生长的改良。这样一来,便要把这个荒芜的地方,变成好像玫瑰花怒放之福地了。那个野蛮的种族,不过是囿于苟安这群文明的人民,便有改造环境的习惯。
但是关于习惯,如只讲到他有执行的与肌肉运动的能力,他的要义还没有讲完。习惯虽指动作上的流利,经济,与效率的增加,也指“理智的与感情的倾向”的养成。无论什么习惯,都表示一种意志的趋向,——即能主动的选择种种情况以应重复操练的需要。习惯并不像米可伯一样,静候有刺戟发生,才忙碌起来。(按米可伯Micawber是Dickens所著“David Copper-field”一书中的人物,是一个专待有偶然机会发生的人。)习惯却能主动的搜寻机会,藉谋完满的活动。若是习惯的表现过受阻止,这种趋向就要显露不自在的状态与强烈的思恋。习惯不但表示感情的倾向,也表示理智的倾向。凡事成了习惯,我们对于所用的材料与设备,都因此熟悉;对于所做的事,也有明确的了解,如果思想,观察,与回想的态度转成了技能与欲望,加入了习惯,这种习惯就能使人成为工程师,建筑师,医生,或商人。大概有些粗工所以缺少理智的要素,正是因为他所含的习惯不是高等的。我们高等的习惯,判断与推理的习惯,正如用器具绘图或实验有习惯一样。
但是这种说法,还是没有说得好。眼与手的习惯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包含在这些习惯里面的“心的习惯”,习惯所含的理智的要素,最能使得这个习惯饶有变化,运用自如,因此使得这个习惯与继续生长发生关系。我们常说“固定的习惯”。这句话的意思;也许是说我们所有的种种能力已经是我稳固的富源只要用着他们的时候,随时可以运用。但是也有人把这句话里面所说的习惯,解作故辙,呆板的旧方法,失了新鲜的性质,失了虚心与创作的态度。习惯的固定性,也许有人以为是说我们不能自由的拘束事物,事物对于我们反有固定的拘束作用。这种误解,能够说明寻常对于习惯观念所有的两个见解。第一见解:有人把习惯与机械的外面的种种动作,认为同样的东西,不知我们也有属心的与道德的态度。第二见解:有人往往把坏的意义加入习惯,把习惯与“恶习”混为一谈。如把人所已选择事业的才干兴味称为习惯,便有很多人要觉得奇怪;他们自然而然的要把吸烟,饮酒,与应用亵渎的语言文字等事,想作习惯的代表意义。由这种人看起来,习惯好像是对于他有拘束力的东西;以为就是我们有判断力,判定这种习惯确是不正当的,也不容易排除他。
各种习惯与智慧断绝关系至若何程度,这种习惯变成呆板的动作方法,或变成以我们为奴隶的动作方法,也至若何程度。呆板循旧的习惯,就是没有思想的习惯。所谓“恶习”,就是因无理性而反抗“有意识的考虑与决断”的习惯。我们已经说过,我们所以要求得习惯,是由于我们天性原有的“受型性”,是由于我们有改换反应的能力,非寻得适当有效的动作方法,不肯罢休。呆板循旧的习惯,不为我们所制反而能制我们的习惯,就是灭绝“受型性”的习惯。我们的“有机体”的“受型性”(即生理方面的“受型性”),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逐渐衰败,这是无疑的趋势。儿童时代好动的与临机应变的动作,儿童时代对于新的刺戟与发展的爱好,都太容易渐成顽固的态度,反对变更,自足于已往的成功。如要抵抗这种趋势,须有一种环境,使在养成习惯的时候,尽量应用智慧。“有机体”的衰老,自然也有影响于有关思想的生理结构。但是这个事实,适足指示我们,须要尽量的利用智慧。倘若我们要用没有远见的方法,凭藉机械的呆板方法与重复的演习,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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