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主义与教育 - 第五章 预备作用开展作用与法式的训练

作者: 邹韬奋11,263】字 目 录

展的原理”所具的理想的与精神的特性。

主张开展主义的人,以为生长与进步,不过是向着最后不变的目标的接近。我们从静的人生观渡到动的人生观,开展主义所主张的观念,乃是最后存留的一个缺憾。这个观念使人注意生活有动的特性。他所给人的贡献,就是常常说起发展,常常说起进步。但他却以为发展与进步不过是过渡的性质;发展与进步的自身并没有什么意义。他以为发展与进步所以有意义,只在乎他们是向着“与现在事情无涉的某物”的运动。因为生长既是向着一个完全的“本体”运动,所以最后的理想,乃是固定的。于是抽象的不定的将来含蕴在蔑视现在能力与机会的一切观念里面,而为宰御我们的势力了。

完备的目标(即发展的标准),既然是很远的,严格说起来,简直是达不到的。因为这个缘故,如果要使这种目标能适用于现在的指导,当然先要把他翻成能够代表他的某事物。若是不然,我们就不得不把儿童的个个表现,都视为由内部出来的开展,因此不得不把个个表现,都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若是我们不建立某种明确的标准,用来代替这个理想的目的,藉以判断某种态度或动作是否接近或违背这个标准,那末我们唯一的代替办法,只得把环境的一切势力,全行消除;因为如果不这样做,恐怕这种种势力要阻碍适当的开展。这种办法,在实际上既不可能,所以我们必须设立一种有效的代替品,代替抽象的完全的目标。通常这种代替品,自然是成人要儿童获得的某种观念。由此的结果,做教师的人就用“暗示的诘问”(suggestivequestioning)引诱学生说出教师所要得的观念。若是教师得到了,学生说出了,这就是这个儿童已在正当开展的明证。但是普通儿童在这方面,并没有他们自己的创作力,结果不过使儿童杂乱无章的暗中摸索,并使儿童养成倚赖别人供给暗示的习惯。因为这种方法假托于一种真确的原理,要求具有这种原理的效力,所以这种方法的贻害,也许比较直率的告诉儿童的方法还要大。应用告诉的方法,儿童能记得多少,也就存留多少。

在哲学思想的范围里面,要供给这个绝对目标的有效的代表,有两个可作代表的企图。这两个企图,都是根据于一个“全体”(a while)的观念,——根据于一个绝对(an absolute)的观念,——以为这种“全体”或“绝对”是“内在”(immanent)于人类生活里面的。主张这个观念的人,以为这个俱备的或完全的理想,不仅是理想而已,是在“此地此时”(here andnow)就有效力的。但是这种理想的存在,乃是含蓄而不宣泄于外的,或是“潜伏的”,或是处于包藏的状态。所谓发展,就是要把这种包藏起来的,渐渐的开展出来,外露出来。这两个哲学系统的创始人福禄培(Froebel)与黑格儿(Hegel),关于由何途径可以积极实现这个完全的原理,各有不同的观念。照黑格儿的意思,一套一套的历史的制度包含着“绝对”里面种种要素把他实现出来。照福禄培的意思,鼓励实现这个原理的势力,是在乎把与“绝对”的重要特性相应的符号示人,这种符号大半是属于数理的。我们把这种符号提示儿童的时候,潜伏于儿童里面的“全体”就被唤醒。现有一个单独的例证,可以用来指示这个方法。凡是见惯幼稚园的人,都熟悉儿童围着的圆圈。依福禄培的原理讲起来,我们所以要用这个圆圈的缘故,不仅因为这样便于围集儿童,所以必须用他,乃是“因为圆圈是普通人类集合生活的一个符号”。

福禄培承认儿童天赋种种能力的重要;他对于儿童有慈爱的注意;他有引人研究儿童的势力:这种种或者能代表近代教育论上的单独势力,使生长的观念得受普遍的承认。但是福禄培的发展观念的说法,与他用来促进这种发展的方法,都受一种错误观念所牵累:他把发展视为一种“现成潜伏的原理”(ready-made latent principle)的开展,他没有看出,生长着即是生长;发展着即是发展;因为他有了这种误会,所以他但知重视已经完全的产物。所以他建立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其实反使生长受了阻滞;他建立一个标准,这个标准除非翻成一种抽象的符号的公式,就不能实际用来直接指导种种能力。

“完全开展”的目标是遥遥无期的,如用哲学上的术语来说就是“超越的”(transcendental)。这就是说,这种辽远的目标,同直接的经验与感觉是没有关系的。就经验方面说,这种目标是空空洞洞的;他是代表一种含糊的情感的愿望,不是代表可用理智领略叙述的东西。这种目标既然是含糊的,于是须用某种“即因求果的公式”(a priori formula),补足他的缺憾。福禄培把经验上具体的事实,作为发展上超越理想的符号,由此把这两方面联贯起来。依照某种擅定的即因求果的公式(任何即因求果的公式都是擅定的),把已知的事物,作为符号:这样办法,最容易使人发生一种怪诞的幻想,任意攫取合意的相类的事实,作为定律。这种凭藉符号的计划已定之后,又须发明某种明确的实行方法,用来使得儿童熟悉所用符号的意义。成人既是规定这种符号计划的人,自然也是创造这种实行方法与主宰这种实行方法的人。福禄培偏重抽象的符号主义,往往胜过他的真知灼见;这样一来,擅定的,外铄的,命令式的计划,乃被用来代替儿童自然的发展,诚为教育史上所仅见。

照黑格儿的意思,我们所要用来代表“绝对”的具体东西,不是符号,乃是制度。黑格儿的哲学,如同福禄培的,也在一个方向里面对于生活历程的适当观念,有一种重要的贡献。黑格儿很明白“抽象的个人主义的哲学”有缺点;他看出要把历史的制度摧陷廓清,断定历史的制度是生于机谋,养于诡诈的专制主义都是不可能的。在他的《历史与社会的哲学》里面,他把历来的德国著作家——如勒新(Lessing),黑德(Herder),康德(Kant),雪雷(Schiller),格特(Goethe),——的主张发挥尽致,使人领略人类制度所有的教育势力。凡是学得这个运动所遗下教训的人,都不能把制度或文化视为人为的。这个运动的教训,使人知道“客观的心”(objective mind)(即语言文字,政府,艺术,宗教等等)在构成个人的心的重要,由此推倒一种心理学(在观念上推倒,在事实上仍未推倒)把“心”视为纯粹个人的现成的所有物的心理学。但是因为黑格儿心中常有“绝对目标”的观念,他不得不把种种制度,依照他们的具体状态,排成逐步向上接近的阶梯。这个阶梯上面每一阶级在他的时间与位置上,都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每一阶级都是“绝对的心”(absolute mind)的“自我实现”的历程里面一个阶级。这种一层一层的阶级,他的存在,即是他完全合理的明证,因为他是“全部分”(即所谓“理性”)里面一个整个的要素。个人没有精神的权利,与这种制度相对抗;个人的发展与教育,就在乎对于现有的制度的精神,作服从的同化。这样一来,只有顺从,并非变化,是教育的精髓。种种制度都有变迁,这虽是历史上的事实;但依黑格儿看起来,种种制度的变迁,个个国家的盛衰,都是“世界精神”(world-spirit)的事业。至于个人,除非是大“英雄”(heroes)(即“世界精神”所精选的器官)都没有分。到了十九世纪的末业,这派唯心论,又与生物进化论相化合,以为所谓“进化”(evolution)是能自己向外发展以达自己目的的一种势力。个人要用有意识的观念与决择同这个势力对抗的或与这个势力比较,都是无能为力的。个人不过是“进化”成就自己的一种工具罢了。为社会的进步,是一种“有机体的生长(organic growth)不是实验的选择作用。“理性”是无所不能的,惟“绝对的理性”(absolute reason)才有势力。

这种承认“历史的大制度”是培养理智的要素(或是重新发现,因为希腊人已经熟悉这个观念),在教育哲学上,有一个大贡献。这种观念比卢梭(Rousseau)已进步得多。卢梭虽主张教育必须是自然的发展,不是由外面强迫个人,或强加于个人的事情。但卢梭却以为社会的状况都不是自然的,未免有损于自己的主张。但是黑格儿也有他的缺点。黑格儿以为发展的目的是完全的,是概括一切的;这个观念虽在抽象上把个人扩充,却把具体的个性淹没。后来黑格儿一派的门徒想把一种概念来调和“全体”与个性的要求;这种概念就是把社会当作一个有机的全体,或有机体。社会的组织,须以个人能力的适当使用为前提,这是无疑的事。但是如照身体上各个器官彼此的关系,与彼此对于全身的关系,用来解释社会的有机体,那末所谓社会的有机体,便是说每个个人都有一种有限的地位与作用,须得别器官的地位与作用来补助才行。就身体方面讲,身体上一部分的纤维,与别部分是有区别的;故有一部分能够成手,并且只能成手,又有别一部分只能成眼,依此类推,各部分合拢起来,乃构成一个有机体。若照此说法来讲社会,也把各个人区别开来,有的专备使用社会上机械的;有的专备做政治家的;又有别的专备做学者的,以及其他等等。社会组织里面本有阶级的区别,现在援用这个“有机体”的观念,便是对于这种阶级区分加上一个哲学的认可,倘把这个观念用在教育上面,又是外铄的命令,不是自然的生长了。

(三)把教育看作心能的训练 有一个理论,曾经盛行于世;他在“生长观念”很有势力以前就有了。这个理论称为“形式的训练”(formal discipline)。他有一个正确的理想:就是教育的结果,应该造就使人成功的特别能力。一个受过训练的人,应能把他切身有关系的事情,做得比未受训练的时候更好。这个地方所谓“更好”,是指更加流利,更有效率,更能经济,更能敏捷等等。这是教育的一种结果,我们在前面说“习惯即是教育的产物”已经把这一点说过。但是这个“形式的训练”所主张,好像要取一个捷径。他把某种能力(下面就要提出),作为教授上直接有意要去达到的目的,不是视为仅属生长的结果。他以为一个人有一定数目的能力,须受训练的;他以为这种应该训练的能力,是可以算得出的,好像算出打“哥儿夫”球的人应要学熟的种种打法一样。因为这个缘故,他主张教育应该要直接以训练这种能力为目的。但是照这样讲,这种种能力便是已经存在,不过未经训练;若是不然,这种种能力的造就也须是别的活动与机关的间接产物。这种种能力既然是已经存在,不过未经训练,那末教育所要做的事,只要常常不断的,次第重复的,使用这种种能力,就能操练他们,使他们完备。这个理论称为“形式的训练”;这里面所谓“训练”,是指经过训练的能力的结果,并指用重习的训练方法。

上面所说的种种能力,就是辨别,保留,追忆,联想,注意,愿意,感觉,想象,思想,等等能力。主张这个理论的人,以为这种种能力都是我们本来有的,只要用材料来操练,就能养成一定的形式。这个理论的正统说法,是由洛克(Locke)代表的。依他的主张,外界经我们被动的“接受感觉”,给我们以材料,或知识的内容。在别方面,我们的心有某种现成的能力,如注意,观察,保留,比较,抽象,组合等等。如果我们的心,能将事物依照他们在自然界里面或合或分的状态,加以判别与合并,就能获得知识。教育上的要事,就是要练习这种种心的能力,务须使得他们完全成为稳固的积习。主张这个理论的人,有一个譬喻,常用来作类推,这譬喻就是拿打台球的人,或练体操的人来讲。他们看见打台球的,或练体操的人,都是因为依照一致的方法,重复练习他们的肌肉,到了后来,终得到自动机式的技能。他们依此类推,以为思想的能力,也要把种种简单的辨别,拿来支配合并,加以重复练习,养成一种纯熟的习惯。洛克以为数学最适于这种重复练习之用。

洛克的这种说法,很能适合于他那个时候的二元论。他的说法,似乎对于心与物,个人与物界,都能面面顾到。他所主张的二元,其中有一元供给心所应该工作的知识材料与对象;其他一元供给有一定的心的能力。据他的说法,这种心的能力为数不多,可用特别的练习来训练。他这个计划,似乎在一方面,对于知识材料有相当的重视;在别方面,又坚持教育的目的并不是仅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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